DB32/T 3217-2017 公路工程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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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3.1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由如下部分组成:

    a)路堤主体部分(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 b)护坡和封顶层; c)底部隔离层; d) 排水系统。

    顶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横断面结构示意图如图1

    5.3.3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的边坡和路肩应采取土质护坡保护措施。

    安全生产标准5.3.3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的边坡和路肩应采取土质护坡保护措施

    土质护坡的坡面防护应符合现行路基设计规范的规定。护坡土料宜采用塑性指数不低于10的粘质 土。土质护坡厚度应根据道路等级、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土质、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土质护坡水平 方向厚度应保证不小于1.0m。如果护坡土的塑性指数较低,应适当加宽护坡宽度,并采取坡面防护措 施,防止地表径流水冲刷坡面。 5.3.4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路顶层设置厚度不小于30cm的路堤封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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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m以下的路堤,边坡坡率应为1:1.5;5m以上的路堤,上部边坡坡率应为1:1.5,下部边坡坡率 应为1:1.75。如受用地限制,下部可增设挡墙,视具体条件适当减小边坡率。 5.3.6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的挡墙结构,应按有关规范设计。但在墙体泄水孔进水口处应设置 反滤层,以防止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淋溶流失。 5.3.7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用于扩建工程,在新老路堤交接部位设置台阶式进行分层填筑,填 筑质量要求与新建路堤一致。

    5.5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压实度控制标准

    的填筑层位确定不同的压实标准,压实度应满足

    6.1.1施工单位应熟悉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对不符合实际的设计可根据施工管理程 序向设计和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 6.1.2根据工程数量和工期要求,制订周密的施工组织计划。保证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临时工 程、生活供应等全面落实。 6.1.3应按设计图表,恢复路线中桩,定出路堤坡脚、护坡道及边沟等具体位置,以便清理现场和施 工。 6.1.4在 在路堤填筑前,将路堤范围内原地面的淤泥、腐殖土,杂草、农作物根茎,树根等进行清理和 整修。 6.1.5施工前,应截断流向路堤作业区的水源,并应在设计边沟的位置上开挖临时排水沟,保证施工 期间的排水。 6.1.6EPS颗粒可现场发泡生产,颗粒直径约为1mm~3mm;EPS颗粒储存时采用防护网,防止飞扬, 防止与其他材料混合,防止接触火种。水泥储运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潮和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6.1.7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宜用机械施工,机具主要有全自动拌料设备(可由二灰水稳碎石拌 合楼改造)、自卸汽车、摊铺机或平地机、洒水车或其他洒水设备、轻型压路机(双钢轮,小于等于 10吨)、中型三轮压路机(20吨左右),机械设备性能应良好,并作好检修和保养工作。

    6.2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的拌合

    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的拌合 搬仕专用的伴合 集中进行,利用专门研制的拌合机械(自 原料土、水泥、水和EPS颗粒的进料计量,EPS颗粒按体积计量,其他原料按质量称重)进行 半合的比例可按地基变形控制要求设计的重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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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根据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的重度,按强度要求确定水泥掺量,通常水泥掺入量为原料土 4%~8%。 2.3拌合料的含水量控制以最优含水量为基准,在晴天或大风时,增加2%~3%,正常天气含水 加1%~2%。试拌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拌合,试拌时要求进行重度、无侧限抗压强度、含水量、 量、原料土与EPS颗粒配比等测定。

    6.2.4拌合过程中为防止原料土结块堵塞进料孔,应安排专人进行查看,并保证进料顺畅,如发现进 料孔堵塞时,应及时排除,停止搅拌,待所有进料口工作正常后,重新进料搅拌,同时检查堵料前的搅 拌料均匀程度,对不合格料要剔除,或重新回笼搅拌。正式拌料时应保证土、EPS颗粒、水泥和水的进 料计量同步进行,如发现问题应停止搅拌,并进行检查修复,排除故障后再进行拌合。 6.2.5每个批次的拌合料应预留,以便进行无侧限抗压试验、含水量、水泥、原料土和EPS等配比测 定。

    6.3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的运输

    运输方式要因地制宜,宜采用机械化装车和自卸汽车运输,减少中转环节,降低运输成本。在 应防止EPS颗粒混合材料抛酒,应采取覆盖措施。 为减少运输振动影响EPS颗粒材料的均匀程度,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应小于45km/h

    6.4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的摊铺

    6.4.1按设计要求铺筑一层20cm~30cm厚的灰土隔离层,隔离层底的路拱横坡度不宜小于3%,且 不应小于2%,灰土隔离层的压实度应达到90%。 6.4.2EPS颗粒混合轻质料摊铺前应先划出路堤边线、土质护坡界线、盲沟位置等。边线要准确、顺 直、弯道要圆顺。 6.4.3摊铺前应测定标高,以便控制填筑层的摊铺厚度,松摊铺厚度不大于30cm。 6.4.4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应分层摊铺,确定合适的摊铺长度,以便在水泥初凝前完成碾压。 6.4.5摊铺时应使用轻型机械进行摊平,如使用摊铺机,也可使用平地机和挖机联合作业,摊铺时应 尽可能减少机械作业对摊铺层表面的扰动。 6.4.6当分成不同作业段填筑时,先填地段应分层留台阶,使每个压实层相互斜交重叠过渡搭接,搭 接长度应大于100cm,保证相邻作业段接头范围内填筑层的压实度。 6.4.7土质护坡应与EPS颗粒混合轻质填筑同步进行,同层摊铺,同层碾压。土质护坡摊铺宽度应保 证削坡后的净宽满足设计要求(土质护坡宽度不小于1m),同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排水盲沟。 6.4.8摊铺前应检查上一填筑层表面成型状况,如果表层的松动层厚度小于2cm~3cm,则可洒适量 的水,再与新填筑层一起压实;如上一填筑层表层扰动较为严重,应刮除严重扰动区域,进行重新摊铺、 重新压实处理。

    6.5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的压实

    6.5.1摊铺后的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应在水泥初凝前及时碾压,以防止水泥凝固失去粘 蒸发而影响压实效果。

    5.5.2摊铺结束后先用轻型压路机(双钢轮,小于10吨)静压1~2遍,碾压速度3~4km/h,每遍之间 搭接二分之一;再用中型三轮压路机(20吨左右)碾压3遍,每遍之间搭接二分之一,碾压速度为1~2km/h; 最后轻型压路机(双钢轮,小于10吨)静压1遍,碾压速度为2~3km/h,每遍之间搭接二分之一。碾 压如发现有材料粘着钢轮时,应及时去除。

    5.3碾压顺序应遵循先低后高再低的原则,直线段由土质护坡向路中心碾压,曲线段由弯道 侧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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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4对道路局部边角地带,如检查井周围、桥台或挡墙后背、沟槽回填等不能使用压路机碾压的部 位,应采用人工压实,并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6.6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的养护

    6.6.1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每层保湿养护的时间5~7天。碾压结束后应及时覆盖土工布或草帘, 定时酒水、保湿,晴天每天至少洒水3次,早、中、晚各一次,阴天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养护期间 禁止任何机械和车辆通行。

    6.6.2当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因故较长时间不能继续施工时,应进行表层覆土封闭并碾压密实, 做好路拱横坡,以利于表面排水。应保持路基排水设施的完好,加强日常养护工作。复工前,路堤若有 损毁,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整修,

    7.1.1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施工单位自检和质检部门抽检相结合的质量管理制度。检验 应做到方法规范、原始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可靠。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应采取补救措施使之达到规定要求,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路堤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7.1.2施工质量管理包括所用材料的标准试验、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照JTG 80/1执行。 7.1.3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应能进行施工质量检验,应配备进行材料、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所需的 试验设备和仪器,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在施工前及土源变化时,应对拟采用的原材料及拌合料进行基本性能试验,评定材料质量是 要求。土质护坡和封顶层所用土料和一般土方路基相同,其性能试验按照JTGE40执行。 2排水盲沟所用砂砾料,按照JTGF10执行,或者采用塑料盲沟

    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包括路堤外形尺寸和路堤质量的控制、检验。外形尺寸应通过管理进行 堤工程的质量应按表4进行控制施工和管理

    表4质量控制的项目、频率和质量标准

    7.4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标准

    .4.1峻工检验的目的是评价施工完成的EPS颗粒混合轻质材料路堤是否满足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的 要求。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外观鉴定和实测项目三部分。只有在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并无严重的 外观缺陷时,方能进行实测项目的检验评定。

    不锈钢标准7. 4. 2 基本要求

    )施工原始记录完整齐全。根据材料试验报告核查所用各种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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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要求; b)根据自检记录核查每层的压实厚度、含水量、压实度、EPS颗粒的均匀程度等,自检结果应符 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检验报告齐全,检查频率须符合规定; c)根据施工原始记录检验软弱地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治加固、设置隔离层或排水盲沟等处治 措施,

    a)没有明显的碾压轮迹: b)路堤边坡顺直,曲线圆滑,坡面平整稳定; c)路拱平顺,排水良好; d)盲沟按规定布置,无阻塞。边沟通畅,路堤无浸泡

    管道标准表5EPS颗粒轻质材料路堤实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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