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49-2018 公路沥青路面热再生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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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专用的就地再生设备,对沥青路面进行加热、铣刨,就地 参入一定数量的新沥青、新沥青混合料、沥青再生剂等,经热态拌 和、摊铺、碾压等工序,一次性实现对表面一定深度范围内的旧沥 青混凝土路面再生的技术。它可以分为复拌再生、加铺再生两种

    1复拌再生(remixing):将旧沥青路面加热、铣刨,就地掺加 定数量的新沥青、新沥青混合料、再生剂等,经热态拌和、摊铺、 展压成型。掺加的新沥青混合料比例一般控制在30%以内。 2加铺再生(repaving):将旧沥青路面加热、铣刨,就地掺加 定数量的再生剂、新沥青、新沥青混合料,拌和形成再生混合料, 利用再生复拌机的第一熨平板摊铺再生混合料,利用再生复拌机 的第二熨平板同时将新沥青混合料摊铺于再生混合料上,两层 起压实成型

    2.1.8RAP级配gradationofR

    将烘于至恒重经分散的RAP进行筛分试验测得的级配 2.1.9RAP矿料级配gradation of aggregate in RAP 用抽提法或者燃烧法除去RAP中的沥青材料得到的矿料级配。 2.1.10再生混合料级配gradationofrecycledmixture 再生混合料级配即再生混合料的矿料级配,是指RAP中的矿 料与新矿料的合成级配。

    玻璃标准规范范本2.1.11 RAP掺配比

    2.1.13旧沥青含量

    旧沥青占干燥RAP总

    2.2.1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指标

    RAP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TSR 冻融劈裂强度比; RA 沥青再生剂; 沥青黏度。 2

    3.1.1沥青路面热再生工程实施前,应对原路面历史资料、原路 面技术状况、交通量、工程经济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调查和综合分 析,为热再生设计(热再生方式的选择、路面结构组合设计、热再生 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热再生工艺的确定等)提供依据。 3.12原路面调查的内容应完整并进行系统分析和准确评价

    3.1.2原路面调查的内容应完

    3.2路段历史资料调查

    3.2.1根据再生方案需要,对以下部分或全部数据进行收集:

    3.2.1根据再生方案需要,对以下部分或全部数据进行收集: 1收集待再生路段属性基础数据,包括公路等级、设计标准 原路面结构、儿何线性等; 2收集待再生路段的建设条件数据,包括气候条件、地形地 貌、水文地质条件等; 3收集待再生路段养护管理数据,包括养护历史、近5年的路 况检测数据等; 4收集待再生路段交通状况信息,包括历年交通量、轴载组 成、重载车辆比例等; 5收集待再生路段相关价格参数,包括工程材料单价、人工 费、机械设备条件等。

    路况调查与评价应符合《公 各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

    1路面损坏,包括各种路面损坏的位置、形态、严重程度等, 宜通过人工方式进行调查; 2路面内部结构状况,包括结构损坏类型、病害层位、病害严 重程度、层间黏结状况、结构层材料性能指标等。可通过开挖、钻 芯取样等方式进行检查; 3原路面结构参数,包括路基顶面回弹模量、基层顶面回弹 模量、路表当量回弹模量等。可通过承载板试验、动力贯入锥触 深、弯沉盆反算等方法检测: 4路基路面排水状况,包括路表排水设施状况、结构内部排 水状况、地下排水状况等。可通过人工调查、渗水仪检测等方法检 查; 5原路面技术指标,包括路面损坏指数PCI、路面结构强度指 数PSSI、路面行驶质量指数ROI、路面抗滑性能指数SRI、路面车辙 深度指数RDI等。 3.3.3对原路面材料进行取样和检测,取样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 规定。检测指标主要包括沥青含量、回收沥青各项指标、抽提沥青 后集料的各项指标等。 3.3.4根据路面调查结果,适宜做就地热再生的原路面应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 原路面PSSI应不低于90; 2 路面病害主要集中在表层,通过再生施工可以得到有效恢 复; 3 原路面回收沥青的25℃的针入度不低于30(0.1mm); 4原路面再生深度范围内沥青混合料的沥青含量宜不低于 3.8%。

    4.1.1沥青路面热再生混合料使用的各种材料运至现场后应进 行质量检验,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1.2基层材料与沥青面层材料必须分别铣刨、分开堆放。不同 的RAP应分开堆放,不得混杂,保证材料均匀一致。不同料源、不 司规格的新集料不得混杂堆放。 4.1.3RAP、新集料应堆放在预先经过硬化处理且排水通畅的地 面上,采取防雨棚遮盖。

    4.2.1厂拌热再生时,RAP必须经过预处理后方可使用。RAP的 预处理方法见本规程6.2.2。再生前RAP不得含有超粒径颗粒。 4.2.2厂拌热再生时经过预处理的RAP样品及就地热再生时的 RAP,应按照表4.2.2中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表4.2.2RAP检测项且与质量要求

    注:[]试验方法按照现行《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注:[1]试验方法按照现行《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 JTGE20规定的方法执行:

    JTGE20规定的方法执行; [2]老化试验必须采用RTFOT老化试验; [3]每次试验必须进行检测,其他指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3.2沥青必须按照品种、标号分开存放,在贮运、使用和存放过程 中应采取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水或者加执管道菜汽进入沥青中

    4.4.1SBS改性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4.4 SBS改性沥青

    表4.4.1SBS改性沥青技术要求

    注:[1]每次试验必须进行检测,其他指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5.1沥青再生剂一般分为富含芳香分的基础油分、简单聚合物 改性基础油分、热弹塑性体或热固性高分子聚合物改性再生剂三 类,其技术要求宜满足表4.5.1的规定

    表4.5.1热拌沥青混合料沥青再生剂的质量要求

    注:旋转薄膜烘箱试验前后黏度比=试样旋转薄膜烘箱试验后黏度/试样 旋转薄膜烘箱试验前黏度

    旋转薄膜烘箱试验前黏度。

    4.5.2应根据RAP中沥青老化程度、沥青含量、RAP掺配比例、再 生剂与沥青的配伍性,综合选择再生剂

    4.6.1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再生沥青应分别满足本规程表4.3.1 和表4.4.1的技术指标要求,再生沥青的延度指标可根据再生试验 结果,另行提出设计要求

    主:1每次试验必须进行检测,其他指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热再生混合料中使用矿粉的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 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要求,

    5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5.1.1应根据调查结论,结合工程要求、公路等级、使用层位、气 候条件、交通情况,充分借鉴工程成功经验,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进行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5.1.2热再生以RAP中的矿料与新矿料的合成级配作为级配设 计依据。 SBS改性沥的RAP伯重生湿合

    5.2.1厂拌热再生的混合料类型、工程设计级配范围的确定应符 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相关规定。 5.2.2厂拌热再生混合料的分类,按照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矿料 级配、空隙率等划分,可参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中热拌沥青混合料分类。 5.2.3应按照本规范附录B的设计方法进行厂拌热再生混合料 设计。设计得到的厂拌热再生混合料性能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 施工技术规范》DB62/T3136中相应热拌沥青混合料类型的技术 要求。 5.2.4应以再生沥青中占比最高的结合料类型作为判别结合料

    5.2.4应以再生沥青中占比最高的结合料类型作为判别结合料 类型的依据。

    就地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

    5.3.1就地热再生混合料设计按照本规范附录C的设计方法进 行。 5.3.2就地热再生混合料矿料级配工程设计级配范围的确定,以 及就地热再生混合料技术要求和性能检验,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 施工技术规范》DB62/T3136中相应热拌沥青混合料类型的技术 要求。

    6.1.1采用热再生工艺施工的再生工程,宜在15℃以上气温条件 下进行施工,不得在雨大及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6.1.2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再生深度一般为20mm~50mm。 6.1.3原路面上有稀浆封层、微表处、超薄罩面、碎石封层的,不 宜直接进行就地热再生。就地热再生前,应先将其铣刨掉,或经充 分试验分析后,做出针对性的材料设计和工艺设计。 6.1.4改性沥青路面的就地热再生,不宜直接进行就地热再生 可进行充分的试验分析后再行设计施工。

    6.2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施

    6.2.1厂拌热再生RAP的回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选用冷铣刨、机械开挖等方式获取RAP; 2选用冷铣刨时,应事先确定铣刨速度、深度等铣刨参数,并 在施工过程中保持铣刨参数的稳定,严格控制材料变异,必要时通 过试验段确定铣刨参数: 3获取RAP时不得混入基层废料、水泥混凝土废料、土等杂 质。 6.2.2RAP的预处理与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RAP应通过必要的破碎、筛分等工艺进行预处理,不允许 使用未经预处理的RAP;

    使用未经预处理的RAP:

    理后的RAP筛分成不少于三档的规格,其中≤5mm的宜不少于两 档,便于控制RAP性能; 3经过预处理的RAP,可用装载机等将其转运到堆料场均匀 堆放,转运和堆放过程中应避免RAP离析; 4经过预处理的RAP应堆放在防雨棚下并及时使用,RAP堆 料高度不宜超过3m; 5经过预处理的RAP在取料时,应从堆料的一端开始在全高 范围内铲料。 6.2.3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可选用间歇式拌和设备或连续式 拌和设备进行拌制: 2间歇式厂拌热再生拌和设备在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 术规范》JTGF40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配备不少于3个RAP冷料仓; 2) 配备独立的RAP加热滚筒,RAP加热滚筒出料口应安 装测温装置,控温精度优于±3℃; 3) 配备独立的RAP热料缓冲储料仓: 4) 配备RAP配料装置和计量装置,计量精度优于±2%; 5)RAP供给系统的供料能力、燃烧器的供热能力、RAP 烘干滚筒的生产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要求: 6 燃烧器的设计应严禁RAP与火焰直接接触; 7)RAP烘干加热滚筒内应设置避免RAP黏附滚筒内壁 的专门装置。 3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温度与拌和时间应符合以 下规定: 1)使用间歇式拌和设备时,RAP的预热温度应不超过 120℃; 使用间歇式拌和设备时,应适当提高新集料的加热温

    度,但最高不宜超过190℃; 3)使用间歇式拌和设备时,十拌时间一般比普通热拌沥 青混合料延长5s~10s,总拌和时间比普通热拌沥青混 合料延长15s左右; 4)再生混合料出料温度应比相应类型的热拌沥青混合料 高5℃~10℃,但最高不应超过195℃。 6.2.4厂拌热再生混合料的运输、摊铺、压实、养生及开放交通应 满足以下要求: 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宜比热拌沥青混合料 高5℃~15℃; 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压实温度宜比热拌沥青混合料 高5℃~10℃; 3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运输、摊铺、压实、养生及开放交 通的其他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DB62/1 3136对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有关规定

    6.3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

    6.3.1就地热再生混合料的施工准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再生路面状况及路面病害形式,选择适合的就地热再 生主设备。就地热再生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采用热风、红外等非明火加热方式,并具有精确的温 度控制系统; 2) 应具有再生剂等添加系统及精确计量装置: 3)翻松装置应带有深度自动控制系统; 4)当再生深度超过40mm时,应具备多级加热翻松功能 2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周边环境调查,对可能受到影响的植物 隔离带、树木、加油站等提前采取隔离措施 3施工前,必须对就地热再生无法修复的路面病害进行预处

    理,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破损松散类病害:破损松散的深度超过就地热再生施 工深度时,应予挖除; 2)变形类病害:根据再生设备的不同,变形深度30mm~ 50mm时,再生前应进行铣刨处理; 3)裂缝类病害:分析裂缝类病害成因,影响热再生工程 质量的裂缝应预先处理。 4原路面特殊部位的预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宜用铣刨机沿行车方向将伸缩缝后端铣刨2m~5m, 前端铣刨1m~2m,深度30mm~50mm,再生施工时用 新沥青混合料铺筑; 2)原路面上的突起路标应清除; 3)采用隔热板保护桥梁伸缩缝。 5就地热再生正式施工前应铺筑试验路,对再生施工工艺 质量控制、施工管理、施工安全等进行检验。就地热再生试验段的 长度不宜小于200m。通过铺筑试验段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检验再生设备的性能是否匹配就地热再生施工需要: 2)确定再生设备加热时间、加热温度及再生设备的就地 热再生施工速度; 3)验证就地热再生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检验新材料的 添加组成和添加量以及最佳沥青用量; 4)检测压实度、渗水系数等指标,确定施工工艺和参数。 6.3.2就地热再生混合料的再生包括以下步骤: 1清扫路面,画导向线:清扫路面,避免杂物混入混合料内 在路面再生宽度以外画导向线,也可将路面边缘线作为导向线,保 证再生施工边缘顺直美观。 2路面加热:在保持旧路面表面温度控制在180℃左右的同 时,能够将旧路面表层50mm内的温度持续、稳定的控制在90℃以

    上。原路面加热宽度比翻松宽度每侧应至少宽出200mm。 3路面翻松应符合以下规定: 1)路面翻松深度要均匀,翻松深度变化时应缓慢渐变; 2)翻松面应有较好的粗糙度; 3)普通沥青路面翻松后裸露面温度应高于80℃,改性沥 青路面翻松后裸露面温度应高于100℃: 4)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深度一般为20mm~60mm,再生 深度超过40mm时,应采用多级加热翻松工艺。 4添加再生剂、新沥青、新沥青混合料等新材料应符合以下 要求: 1)再生剂、新沥青、新沥青混合料等的添加量应根据再生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结果进行确定; 2)再生剂、新沥青、新沥青混合料的添加应精确控制,均 匀添加,提高再生剂的分散性以及与旧沥青的融合性: 3)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再生路段状况适时调整再生剂、新 沥青、新沥青混合料的用量。 5现场拌制再生混合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拌和温度应满足再生混合料设计要求: 2)再生沥青混合料应拌和均匀。 6.3.3就地热再生混合料的摊铺应满足以下规定: 1摊铺速度均匀,宜控制在1.5m/min~3m/min。摊铺作业应 保证混合均匀,避免出现粗糙、拉毛、裂纹、离析等现象; 2应根据再生层厚度调整摊铺时的振捣功率,提高混合料的 初始密度,减少热量损失; 3普通沥青路面再生摊铺温度不宜低于120℃,改性沥青路 面再生摊铺温度不宜低于130℃。

    6.3.4就地热再生混合料的压实应满足以下要求:

    就地热再生混合料的碾压应使用大吨位的振动双钢

    路机、轮胎压路机等压实机具; 2碾压必须紧跟摊铺进行,使用双钢轮压路机时宜减少喷 水,使用轮胎压路机时不得喷水; 3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局部部位,应选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或 者振动夯板配合碾压: 4其他未规定的事项,宜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0B62/T3136有关规定,针对不同混合料类型,选择适宜的碾压工 艺。

    6.3.5就地热再生开放交通时,路表温度不宜高子

    7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

    7.1.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施工质量标准与控制,应符 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DB62/T3136对热拌沥青混合料 路面的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沥青混合料(RAP)按表7.1.1 项且进行检查

    拌热再生施工过程中RAP的检查频度与

    注:表中的沥青含量、矿料级配、回收沥青技术指标等允许偏差均是与再生沥

    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采用的回收料的技术指标相比较的允许偏差。

    7.1.2厂拌热再生混合料路面的检查验收,应符合《公路沥

    拌热再生混合料路面的检查验收,应符合《公路沥青路 术规范》DB62/T3136对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的规定。

    7.2.4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沥青路面的检查验收应满足表7.2.4 的要求。

    .2.4就地热再生工程检查和验收项

    A.1.1现场取样适用于就地热再生的前期调查和混合料配合比

    A.1.2取样频率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析路面结构和路面维修记录,根据路面情况是否相同或 者相近,将全施工路段分为若十个子路段,每个子路段长度不宜大 于5000m,且不宜小于500m,或者每个子路段面积不宜大于 50000m,且不宜小于5000m; 2按照《公路路基路面现场试验规程》JTGE60随机取样方法 确定取样点位置; 3就地热再生,每个子路段每个车道分别取样1处,采用机械 切割方法,样品取回需要将要求深度范围内的混合料切割使用: 4厂拌热再生,每个子路段取样断面数不少于2个,采用铣包 机铣刨方法获得样品: 5根据需要,取得足够数量的RAP

    A.2.1拌和场料堆适用于拌热再生的前期调查,以及混合料设 计用RAP的获取。

    料堆取样法,取样前去除表面15cm~25cm深度范围内的RAP。

    A.2.3根据需要,取得足够数量的RAP。

    A.3.1分料器法:将试样拌匀,通过分料器分成大致相等的两份 再取其中一份分成两份,缩分至需要的数量为止。 A.3.2四分法:将所取试样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 大致摊平,然后从摊平的试样中心沿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把试样 向两边分开,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 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至所需的数量

    A.4.1含水率的测试及计算。根据烘干前后RAP质量的变化,按 照式(A.4.1)公式计算含水率の。试验方法参照《公路工程集料试 验规程》JTGE42T 0305,烘箱加热温度调整为60℃恒温。

    式中:㎡,一一回收的旧沥青混合料质量(g); md一一回收的旧沥青混合料烘干至恒重的质量(g)。 A.4.2砂当量的测试及计算。用4.75mm筛筛除RAP中的粗颗 粒,进行砂当量指标检测。试验方法按照《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 程》JTG E42 T 0334。 A.4.3RAP中的沥青含量和性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ITGE20T0726 阿布森法或JTGE20T0727旋转蒸发器法从沥青混合料中回收 沥青; 2检测沥青含量和回收沥青的25℃针入度、60℃黏度、软化

    式中:㎡。一一回收的旧沥青混合料质量(g); md一一回收的旧沥青混合料烘干至恒重的质量(g)。 A.4.2砂当量的测试及计算。用4.75mm筛筛除RAP中的粗颗 粒,进行砂当量指标检测。试验方法按照《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 程》JTG E42 T 0334。

    A.4.3RAP中的沥青含量和性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T0726 阿布森法或JTGE20T0727旋转蒸发器法从沥青混合料中回收 沥青; 2检测沥青含量和回收沥青的25℃针入度、60℃黏度、软化 点、15℃延度等指标;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进行空白沥青标定:更换回收设 备,更换三氯乙烯品种或供应商时,回收沥青性能异常时.沥青混

    合料来源发生变化时; 4精度与允许误差。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针入度≤5 0.1mm)、黏度≤平均值的10%、软化点2.5℃;复现性试验的允许 误差为:针入度≤10(0.1mm)、黏度≤平均值的15%、软化点≤ 5.0℃。如果超出充许误差范围,则应弃置回收沥青,重新标定、回 收。 A.4.4RAP的矿料级配和集料性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将抽提试验后得到的矿料烘十,待矿料降到室温后,用标 准方孔筛进行筛析试验,确定RAP中旧矿料级配。RAP的沥青含 量与级配也可以采用燃烧法确定,若在燃烧过程中,集料由于高温 导致破碎,则不宜采用该法; 2RAP中集料性质,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0B62/T3136中对集料的相关规定进行测试。

    合料来源发生变化时; 4精度与允许误差。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针入度5 (0.1mm)、黏度≤平均值的10%、软化点≤2.5℃;复现性试验的允许 误差为:针入度≤10(0.1mm)、黏度≤平均值的15%、软化点≤ 5.0℃。如果超出充许误差范围,则应弃置回收沥青,重新标定、回 收。

    A.4.4RAP的矿料级配和集料性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B.1.1本方法适用于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及沥青稳定 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B.1.2厂拌热再生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通过目标配合比设计 生产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三个阶段,确定RAP的掺配比 例、新材料的品种及配合比、矿料级配、最佳沥青用量。 B.1.3厂拌热再生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宜按照图B.1.3的步 骤进行。 B.1.4厂拌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RAP应从处理后的回收 沥青路面材料料堆取样。使用其他取样方式进行的混合料设计 还应用料堆取样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按照本方法进行设计检验。 3.1.5厂拌热再生可以使用含SBS改性沥青的RAP,但再生混合 料性能应满足本规程的相应要求

    B.2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B.2.1根据公路等级、气候条件、交通特点柴油质量标准,充分借鉴成功经验, 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应符合现行《公路沥 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规定的相应热拌沥青混合料级配 范围。

    B.3.1根据工程需要、RAP的特征等,选择RAP的掺配比例。用

    于高等级公路下面层的推荐掺量宜为25%以下,用于二级下面层 的推荐掺量宜为30%以下,二级以下公路宜适当放宽RAP掺量, 具体掺配比例以试验结果为准。

    3.1.3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

    B.4选择新沥青标号和再生剂用量

    B.4.1确定再生沥青目标标号。根据公路等级、混合料使用的层 应、工程的气候条件、交通量、设计车速等条件塔吊标准规范范本,选取与当地同等条 件道路一致的沥青标号作为再生沥青目标标号。RAP掺配比例较 大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沥青目标标号一个等级。

    表B.4.2再生沥青混合料新沥青选择指南

    注:表中P代表25℃的针入度(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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