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244-2016 城镇给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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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料作为内衬进行管道修复的方
通过机械离心喷涂、人工喷涂、高压气体旋喷等方法,将水 泥砂浆、环氧树脂等内衬浆液喷涂到管道内壁,形成内衬层的管 道修复方法,
林业标准对原有管道内的局部漏水、破损、腐蚀和珊塌等进行修复的 方法。
2.1.5结构性缺陷structuraldefect
2.1. 6 功能性缺陷
functional defeci
2.1.8半结构性修复
原有管道承受外部土压力、动荷载和内部水压,内衬管道承 受外部水压和真空压力的修复工艺。
内、外部压力全部由内衬管道承受
2.2.3荷载和作用力
EL——内衬管道的长期弹性模量; 。管材的屈服拉伸强度; TL 内衬材料的长期抗拉强度
3.0.1新建道路及交通繁忙、支管弯管少、不易开挖等地区给 水管道的修复更新,宜选用非开挖修复技术。 3.0.2管道结构性修复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半结构 性和非结构性修复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原有管道的剩余设计 使用年限。
3.0.3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的规定或设计要求,涉及饮用水的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 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的有关规定
3.0.4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检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
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
3.0.5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产生的废弃物、噪声等应符合国 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3.0.5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产生的废弃物、噪声等应符合国
3.0.5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产生的废弃物、噪声等应符
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1管材的原材料应选用PE80或PE100级的管道混配料。 2管材规格尺寸应按设计的要求确定 3内衬PE管材为标准管时,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的有关规 定;内衬PE管材为非标准管时,其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采用聚乙烯内衬修复管道施工技术规范》SY/T4110 的有关规定。 4内衬PE管材的耐开裂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埋地 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101的有关规定。 4.0.2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用玻璃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GB/T21238的有关规定。 4.0.3翻转式原位固化法所用材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衬材料可由纤维布或纤维毡等骨架材料组成的软管和 树脂等粘合材料构成。 2软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软管可由单层或多层聚酯纤维毡或同等性能的材料组 成,并应与所用树脂亲和,且应能承受施工的拉力、 压力和固化温度; 2)软管的涉水面应包覆一层非渗透性塑料膜; 3)多层软管各层的接缝应错开,接缝连接应牢固; 4)软管的横向与纵向抗拉强度不得低于5MPa; 5)软管的长度应天于待修复管段的长度,固化后应能与 原有管道的内壁紧贴在一起。 3粘合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4.0.4不锈钢内衬法所用材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4.0.4不锈钢内衬法所用材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衬不锈钢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 钢焊接钢管》GB/T12771的有关规定,不锈钢板材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的有关规定,
1发泡胶应采用双组分,并应在作业现场混合使用,固化 时间应控制在30min~120min。 2橡胶材料应做成筒状,并应附在不锈钢套筒的外侧。橡 胶筒的两端应设置止水圈。 3不锈钢筒应采用304型及以上材质,两端应加工成喇叭 状或锯齿形边口。 4止回扣卡住后不应发生回弹,且不应对修复气囊造成 破坏。 4. 0. 8 橡胶胀环法所用橡胶密封带应紧贴管壁,且应密封良好
进行标注。没有相关标准时,成品管材或型材的标注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折叠管、缩径管的标注间距不应大于3.0m; 2 带状型材的标注间距不应大于5.0m; 3 片状型材应每片标注
5.1.1给水管道修复前应进行管道检测与评估
5.1.1给水管道修复前应进行管道检测与评估。 5.1.2给水管道检测宜采用无损检测方法。检测过程中,应采 取安全保护措施,不应对管道产生污染,并应减少对用户正常用 水的影响。
确定缺陷类型; 2 判定可否采用非开挖修复工艺; 3 确定选用整体修复或局部修复; 4 确定选用结构性修复、半结构性修复或非结构性修复 5. 1. 4 管道检测与评估应提交报告并及时归档。
5.2.1管道检测可采用电视检测(CCTV)、目测、试压检测、 取样检测和电磁检测等方法。 5.2.2管道检测内容应包括缺陷位置、缺陷严重程度、缺陷尺 寸、特殊结构和附属设施等。 5.2.3电视检测(CCTV)不宜带水作业。当现场条件无法满 足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措施或采用具有潜水功能的检测设备。 5. 2. 4 目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管道内、外表面进行检查; 2 进入管内目测的管道直径不宜小于800mm; 应确认管道内无异常状况后,人员方可入内作业;
1 应对管道内、外表面进行检查; 进人管内目测的管道直径不宜小于800mm; ? 应确认管道内无异常状况后,人员方可入内作业; 4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装备,携带照明灯具和通信设备; 5 在目测过程中,管内人员应与地面人员保持通信联系;
6当管道坡度较大时,目测前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5.2.5对待查管段可进行试压检测或选取有代表性的管段开挖 截取进行取样检测。 5.2.6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可采用电磁检测
5.2.6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可采用电磁检测
5.3.1管道评估应依据管道基本资料、运行维护资料、管道检 测成果资料等,进行综合评估,
5.3.2管道评估报告应包含下列
1竣工年代,管径及埋深,管材和接口形式,设计流量利 压力,结构和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等基本资料; 2管道运行维护资料; 3电视检测(CCTV)、目测、试压检测、取样检测等管道 检测资料; 4管道缺陷分析及定性、管段整体状况评估及建议采用的 修复方法。
压力,结构和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等基本资料; 2管道运行维护资料; 3电视检测(CCTV)、目测、试压检测、取样检测等管道 检测资料; 4管道缺陷分析及定性、管段整体状况评估及建议采用的 修复方法。 5.3.3管道修复方法应根据管道状况和综合评估结果综合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管、弯管少的管段,宜采用非开挖修复;支管、弯管 多的复杂管段,不宜采用非开挖修复。 2管道缺陷只在极少数点位出现的管段,宜采用局部修复; 管道缺陷在整个管段上普遍存在的管段,宜采用整体修复。 3管体结构良好、仅存在功能性缺陷的管段,宜采用非结 沟性修复;有严重结构性缺陷的管段,宜采用结构性修复。
1支管、弯管少的管段,宜采用非开挖修复;支管、弯管 多的复杂管段,不宜采用非开挖修复。 2管道缺陷只在极少数点位出现的管段,宜采用局部修复: 管道缺陷在整个管段上普遍存在的管段,宜采用整体修复。 3管体结构良好、仅存在功能性缺陷的管段,宜采用非结 构性修复;有严重结构性缺陷的管段,宜采用结构性修复。
50013的有关规定。
6.2.1非开挖管道修复更新工程所用管材直径的选择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穿插法内衬管道外径宜取原有管道内径的90%~95%; 2折叠内衬法、缩径内衬法的内衬管道外径应与原有管道 内径一致; 3原位固化法所用软管外径应与原有管道内径一致。 6.2.2采用原位固化法、折叠内衬法或缩径内衬法进行半结构 性管道修复时,内衬管道应能承受管道外部地下水压力和真空压 力以及原有管道破损部位内部水压的作用,且壁厚设计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内衬管道承受外部地下水压力和真空压力的壁厚应按下 列公式计算:
式中: dh 原有管道中缺口或孔洞的最大直径(mm); OL 内衬管道的长期弯曲强度(MPa),宜取短期弯曲 强度的 50%; Pd 管道设计压力(MPa),应按管道工作压力的1.5 倍计算; D. 内衬管道计算直径(mm);
设计内水压力的分项系数,Q=1.4; OTL 内衬材料的长期抗拉强度(MPa),PE100材料, 取10.0MPa;PE80材料,取8.0MPa;原位固化 法(CIPP)材料,可取短期抗拉强度的50%; ft——抗力折减系数,PE材料,可按表6.2.2取值; CIPP材料,可取 1. 0。
表6.2.2PE材料的抗力折减系数
3当管道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原位固化法内衬管道标准 尺寸比(SDR)不得大于100,PE内衬管道标准尺寸比(SDR) 不得大于42。
3当管道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原位固化法内衬管道标准 尺寸比(SDR)不得大于100,PE内衬管道标准尺寸比(SDR) 不得大于42。 6.2.3采用穿插法、原位固化法或缩径内衬法进行管道结构性 修复和采用碎(裂)管法更新旧管道时,内衬管道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有 关规定,
修复和采用碎(裂)管法更新旧管道时,内衬管道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有 关规定。
6.2.4采用不锈钢内衬法进行管道半结构性修复时,内衬管
4采用不锈钢内衬法进行管道半结构性修复时,内衬管道 承受管道外部地下水压力和真空压力以及内部水压的作用, 厚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环氧树脂内衬喷涂厚度可按表6
表6.2.6环氧树脂内衬喷涂厚度
6.3.1工作坑的位置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安少用: 1工作坑的坑位应避开地上建筑物、架空线、地下管线或 其他构筑物; 2工作坑宜设置在管道阀门、转角、变径或分支处,不宜 设置在道路交汇口、医院出入口、消防出入口、隧道出入口及轨 道交通出入口等人流车辆密集处: 3一个修复段的两工作坑间距应控制在施工能力范围内。 6.3.2工作坑尺寸应根据原有管道埋深、管径、内衬管道牵拉 通道和施工空间要求进行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 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6.3.3PE管道进行穿插法、折叠内衬法、缩径内衬法、碎 (裂)管法的连续管道牵拉作业时,应预留放置连续管道的场地 连续管道牵拉进管工作坑(图6.3.3)的大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深度宜为管底深度加0.5m; 2宽度宜为管道外径加1.5m; 3连续管道进管工作坑的最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一管材允许弯曲半径(m),且R
图6.3.3连续管道牵拉进管工作坑布置示意图
1一内衬管道:2一地面滚轮架;3一防磨垫;4一喇叭形导入口;5一原有管道
7.1.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应符合有关施工安全、职业健 康、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并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7.1.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经审批后 执行;涉及道路开挖与回填、交通导行的应按要求报批。 7.1.3施工设备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选用,并应有总体布置方 案和不宜间断的施工方法,应有满足施工要求备用的动力和 设备。 7.1.4施工对用户供水产生影响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供水服务》CI/T316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7.1.5塑料管道的连接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埋地聚乙烯 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的有关规定。 7.1.6当采用穿插法、折叠内衬法、缩径内衬法时,内衬管道 穿插前应分别采用一个与待插管直径相同、材质相同、断面形态 相同、长度不小于3m的管段进行试穿,并检测试穿后管段表面 损伤情况,划痕深度不应大于内衬管道壁厚的10%。 7.1.7内衬管道拖拉进入原有管道时,允许拖拉力应按下式
隶、防火和防每的法律法规,并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7.1.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经审批后 执行;涉及道路开挖与回填、交通导行的应按要求报批。 7.1.3施工设备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选用,并应有总体布置方 案和不宜间断的施工方法,应有满足施工要求备用的动力和 设备。
7.1.4施工对用户供水产生影响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的有关规定。 7.1.6当采用穿插法、折叠内衬法、缩径内衬法时,内衬管道 穿插前应分别采用一个与待插管直径相同、材质相同、断面形态 相同、长度不小于3m的管段进行试穿,并检测试穿后管段表面 损伤情况,划痕深度不应大于内衬管道壁厚的10%。 7.1.7内衬管道拖拉进入原有管道时,允许拖拉力应按下式 计算:
式中:F 允许拖拉力(N): C 管材的屈服拉伸强度(MPa或N/mm),PE80宜 取20,PE100宜取22; Di[ 内衬管道内径(mm); 安全系数,宜取3. 0。
7.1.8采用原位固化法进行管道修复时,应进行现场取样检测,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同一批次产品在相同施工条件下对多个修复段进 行施工时,应至少每5个修复段取为一组样品;少于5个修复段 时,应取为一组样品。 2应在管道的起始端或末端安装一段与原有管道内径相同 的拼合管,长度不应小于原有管道直径 3拼合管的周围应采取管道保温措施。 4内衬管道衬入原有管道过程中,应同时将内衬管道衬人 拼合管。内衬管道固化冷却后,应分离拼合管,并应切取样 品管。 5现场取得的样品管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检测。 7.1.9采用折叠内衬法、缩径内衬法进行管道修复时,应进行 现场取样检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同一批次产品在相同施工条件下对多个修复段进 行施工时,应至少每5个修复段取为一组样品;少于5个修复段 时,应取为一组样品。 2内衬管道衬入原有管道复原冷却后,应在内衬管道的起 始端或末端切取样品管。 3现场取得的样品管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检测。 7.1.10管道修复后,应对管道施工接口进行密封、连接、防腐 处理。不能及时连接的管道端口,应采取保护措施。 7.1.1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应对工作坑开挖、管道断管与 改造、管道预处理、端口处理与连接、管道压力试验、管道冲洗 消毒和工作坑回填等基础施工工艺进行记录
7. 2 工作坑开挖与回填
2.1工作坑开挖前,应确定断管部位、工作坑位置和尺寸以
及修复管段的划分,并应按本规程第6.3节的规定和现场情况制 定开挖方案。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E 50268的有关规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2.3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
7.2.3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 回填工作坑,工作坑的回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
7.3.1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前应对原有管道进行预处理: 预处理前宜进行电视检测(CCTV)或管内目测,并制定合理的 预处理方案。
.3.2原有管道预处理可采用机械清洗、喷砂清洗、高压水射
.3.2原有管道预处理可采用机械清洗、喷砂清洗、高压水射 流清洗和管内修补等技术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合进行作业。
1机械清洗可采用敲除、刮除和磨除等工艺类型,根据不 同的管道材质、不同的结垢情况,可合理选择单一或多种清洗 工艺; 2当使用敲除管壁锈垢工艺时,机械设备不得损坏原有 管道; 3清洗产生的污水和污物应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3.4采用喷砂清洗进行管道预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管道内径小于等于150mm时,可采取喷砂除锈工艺 进行清洗作业; 2磨料应选用无毒、干净的石英砂,压缩空气应经过油气 分离器除油; 3当使用喷砂除锈工艺时,应在管道末端安装收集装置; 4除锈结束后应向管内送人高压旋转气体,排净管内的杂 质和水渍。
1机械清洗可采用敲除、刮除和磨除等工艺类型,根据不 同的管道材质、不同的结垢情况,可合理选择单一或多种清洗 工艺; 2 当使用敲除管壁锈垢工艺时,机械设备不得损坏原有 管道; 3清洗产生的污水和污物应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1当管道内径小于等于150mm时,可采取喷砂除锈工艺 进行清洗作业; 2磨料应选用无毒、干净的石英砂,压缩空气应经过油气 分离器除油; 3当使用喷砂除锈工艺时,应在管道末端安装收集装置; 4除锈结束后应向管内送人高压旋转气体,排净管内的杂 质和水渍。
7.3.5采用高压水射流清洗进行管道预处理时,高压水射
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并应合理控制清洗操作压力和流量,水流 压力不得对管壁造成损坏。
7.3.6管道内存在裂缝、接口错位和漏水、孔洞、变形、管壁
材料脱落、锈蚀等局部缺陷时,可采用灌浆、机械打磨、点位加 固、人工修补等管内修补的方法进行预处理。 7.3.7严重缺陷无法修补且影响修复质量的,应采取加固或开 挖更换缺陷管段的方法进行处理。当支管、变径管、阀门等影响 内衬施工时,应通过开挖或其他手段进行预处理,内衬施工应连 续进行。
材料脱落、锈蚀等局部缺陷时,可采用灌浆、机械打磨、点位加 固、人工修补等管内修补的方法进行预处理。 7.3.7严重缺陷无法修补且影响修复质量的,应采取加固或开
确定,并应符合表7.3.8的规定
确定建设工程标准规范范本,并应符合表7.3.8的规定。
表7.3.8原有管道预处理要求
7.3.9原有管道预处理后,宜进行电视检测(CCTV),人
7.3.9原有管道预处理后,宜进行电视检沙 进入的管道也可采取管内目测进行检查。 7.3.10原有管道预处理作业应做好详细的施工记录。 7.3.11原有管道预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9原有管道预处理后,直进行电视检测
7.4.1内衬管道可通过牵拉、顶推或两者结合的方法置人原有 管道中,当使用一种方法难以实现穿插作业时,宜使用牵拉和顶 推组合工艺。
7.4.2内衬管道穿插前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应按本规程第7.1.6条的规定进行试穿插: 2 应在原有管道端口设置导滑口; 3应对内衬管道的牵拉端或顶推端采取保护措施; 4连续管道穿插应在地面上安装滚轮架、工作坑中应铺设 防磨垫
海洋标准7.4.3连续管道穿插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 管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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