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 H30-2015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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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控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 下游过渡、终止等区域、

    2.1.6警告区advancewarningarea

    从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起点布设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起点之间的区域电力弱电施工组织设计,用以警告 驾驶人员已进入养护作业区域,按交通标志调整行车状态。

    2.1.7上游过渡区upstreamtransitiona

    保证车辆从警告区终点封闭车道平稳地横向过渡到缓冲区起点侧面非封闭车道 的区域。

    2. 1.8 纵向缓冲区 longitudinal buffer area

    上游过渡区终点到工作区起点之间的安全缓冲区域。

    布置于纵向缓冲区和工作区与非封闭车道之间,保障养护作业人员和设备横向安 区域。

    2.1.10工作区activity area

    2. 1. 11 下游过渡区 downstream transition area

    1.11下游过渡区downstreamtransition

    保证车辆从工作区终点非封闭车道平稳地横向过渡到终止区起点之间的区域。

    2.1.13大型载重汽车停靠区stoppingareaforheavytruck

    设置于桥梁搭板前或隧道入口前,控制大型载重汽车间歇放行或引导通行的停 域。

    2.1.14逐级限速variablespeedlimit

    2.1.15最终限速值

    逐级限速中最小的限速值。

    2.1.16封闭车道养护作业

    封闭一个或多个行车道的各类养护作业。

    2.1.17封闭路肩养护作业

    2.1.17封闭路肩养护作业

    封闭硬路肩或土路肩的各类养护作业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

    Q 一作业时段内通行车道的单车道高峰小时交通量[pcu/(h·ln)]; S警告区长度; V一车辆行驶速度; W一封闭宽度; Z一终止区长度。

    .0.1公路养护作业可分为长期养护作业、短期养护作业、临时养护作业和移动 作业,并应根据养护作业类型制订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护作业,并应根据养护作业类型制订相应的安全保通方案。 3.0.2长期养护作业应加强交通组织,必要时修建便道,宜采用稳固式安全设施并 及时检查维护,加强现场养护安全作业管理;短期养护作业应按要求布置作业控制区 可采用易于安装拆除的安全设施;临时和移动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可在长期和短期养护 作业控制区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简化。 3.0.3公路养护作业应在保障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和车辆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 考虑养护作业对交通安全保通状况的影响,保障交通通行。 3.0.4公路养护作业应利用可变信息标志、交通广播、网络媒体、临时性交通标志 等沿线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前方公路或区域路网内的养护作业信息。 3.0.5公路长期养护作业应组织制订养护安全作业应急预案。当发生突发事件时 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0.6养护作业前应了解埋设或架设在公路沿线、桥梁上和隧道内的各种设施, 有关设施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当通航桥梁养护作业影响到航 全时,应在养护作业前向有关部门通报

    3.0.8公路养护作业未完成前,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控制区的范围和安全设施的布 置。

    3.0.9养护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穿着反光服,佩戴安全帽。交通引导人员尚应符 合下列规定: 1交通引导人员应面向来车方向,站在可视性良好的非行车区域内

    2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时,交通引导人员宜站在警告区非行车区域内。 3.0.10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必须在作业控制区内进行养护作业。人员上下作业车辆或 装卸物资必须在工作区内进行。 3.0.11过渡区内不得堆放材料、设备或停放车辆。摆放的作业机械、车辆和堆放的 施工材料不得侵占作业控制区外的空间,也不得危及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的安全。 3.0.12公路养护安全设施在使用期间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 用。用于夜间养护作业的安全设施必须具有反光性或发光性

    3.0.13夜间进行养护作业应布设照明设施和警示频闪灯,并应加强养护作业的现场 管理。

    3.0.13夜间进行养护作业应布设照明设施和警示频闪灯,并应加强养护作业的现场

    3.0.14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的布设与移除,应按移动养护作业要求进行, 安全设施布设顺序应从警告区开始,向终止区推进,确保已摆放的安全设施清晰可见; 移除顺序应与布设顺序相反,但警告区标志的移除顺序应与布设顺序相同。 3.0.15公路检测宜根据作业时间按相应的养护作业类型布置作业控制区,并应加强

    3.0.14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安全设施的布设与移除,应按移动养护作业要求进 安全设施布设顺序应从警告区开始,向终止区推进,确保已摆放的安全设施清晰可 多除顺序应与布设顺序相反,但警告区标志的移除顺序应与布设顺序相同。

    3.0.15公路检测宜根据作业时间按相应的养护作业类型布置作业控制区,并应力 现场检测作业管理。

    表4.0.3公路养护作业限速值

    4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封闭路肩养护作业,表4.0.3中的最终限速值可提高 10km/h或20km/h。 5不满足超车视距的二、三级公路弯道或纵坡路段养护作业,最终限速值宜取 20km/h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一2015

    4.0.5封闭车道养护作业的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值应符合表4.0.5的规定,封闭路 肩养护作业的上游过渡区长度不应小于表4.0.5中数值的1/3

    表4.0.5封闭车道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

    4.0.6缓冲区可分为纵向缓冲区和横向缓冲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表4.0.6的规定。当工作区位于下坡路段时,纵 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适当延长。 2在保障行车道宽度的前提下,工作区和纵向缓冲区与非封闭车道之间宜布置横 向缓冲区,其宽度不宜大于0.5m

    0.6纵向缓冲区最小长

    4.0.7工作区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外,工作区的最大长度不 宜超过4km。 2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工作区的长度应根据中央 分隔带开口间距和实际养护作业而定,工作区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6km。当中央分隔带 开口间距大于3km时,工作区的最大长度应为一个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

    4.0.8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宜小于30m

    4.0.8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宜小于30m

    5.0.1公路养护安全设施包括临时标志、临时标线和其他安全设施,各类安全设 组合使用,典型安全设施示例见附录A。各类安全设施及交通引导人员示例符号, 录B。

    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

    坡路段养护作业,宜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使用前应灌水,灌水量 不应小于其内部容积的90%。在冰冻季节,可采用灌砂的方法,灌砂量不应小于其内 部容积的90%。 4防撞墙和施工隔离墩颜色应为黄、黑相间,可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下坡路 段养护作业,宜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区之间,并宜组合使用。 5附设警示灯的路栏颜色应为黄、黑相间,宜布设在工作区或上游过渡区与缓冲 区之间。

    6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6.1.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养护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 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布设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 的作用。

    6.1.2养护作业控制区两侧应差异化布设安全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道养护作业时,在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和限速标志,在非 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并宜布设警示频闪灯。八车道及以上公路,在 非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尚应增设限速标志。 2路肩养护作业时,在封闭路肩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和限速标志,在另 侧仅在警告区起点布设施工标志。 6.1.3同一行车方向不同断面同时进行养护作业时,相邻两个工作区净距不宜小于5km。 6.1.4封闭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与被借用车道上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净距不宜小于10km。 6.1.5养护作业控制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出、入口,并宜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 游过渡区内。当工程车辆需经上游过渡区或工作区进人时,应布设警告标志并配备交通 引导人员。

    6.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一2015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CH30—2015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

    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

    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

    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2.6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当作业机械配备闪光箭头或车辆闪 丁时,可不布设移动式标志车。 作制

    6.2.6机械移动养护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志车;当作业机械配备闪光箭头或车辆闪 匕灯时,可不布设移动式标志车。

    图6.2.6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机械移动养护作业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

    6.2.7当占用路面进行人工移动养护作业时,宜封闭一定范围的养护作业区域,并 按临时养护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路肩清扫等人工移动养护作业,宜布设移动式标 志或交通锥,其距人工移动养护作业起点不宜小于150m。人工移动养护作业应避开高 峰时段。路肩人工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6.2.7。

    快递标准图6.2.7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路肩人工移动养护作业 30

    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6.2.8中央分隔带或边坡绿化内的植被灌溉养护作业,应在灌溉车辆上配备醒目的 内光箭头或车辆闪光灯,也可在灌溉车辆后布设移动式标志车。作业人员不得在中央分 隔带内休息,目中央分隔带中不宜多人集中作业。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

    三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7.1.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除应符合本规程第6.1.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兼顾养 护作业控制区是否交替通行、线形特征等因素。 7.1.2二、三级公路车道养护作业时,本向应布置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 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对向应布置警告区和终止区。 7.1.3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及限速标志,车道封闭养护作业尚应布设改道标志: 上游过渡区应布设交通锥、闪光箭头、交通引导人员等;上游过渡区和缓冲区交界处应 布设附设警示灯的路栏;终止区应布设解除限速标志。

    7.2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7.2.1双向交替通行路段养护作业,除布设必要的安全设施外,尚宜配备交通引导 人员,也可布设临时交通控制信号设施。以设计速度8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 列见图7.2.1。

    7.2.2路肩施工保持双向通行路段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靠路肩的预留车道宽度应满足表4.0.3中的规定;当不满足规定时给排水工艺、技术,应按圭 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2警告区可仅布设一块限速标志,工作区作业车辆上应配备警示频闪灯或反光标志。 3布设移动式标志车时,可不布置上游过渡区 以设计速度8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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