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10031-2009 铁路货车车辆设备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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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扣铁路局管内客、货车轮对的新组装、拼修、期检修

    对货车车辆运用中因临时发生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而进 行的摘车修理作业

    在本站或枢纽范围内,从有调作业空车及卸载车中能扣到定 检到期车辆的条件。

    2.0.12货车保有量aily stock of freight car

    在一定区段范围内,平均每昼夜运用货车和非运用货车数的 总和体育标准

    2. 0. 13 检修率 the ratio of depot repairing

    入车辆厂、段检修的车辆与段管范围内货车运用车的比率。

    2.0.17车辆计算长度

    在修车线上,为完成车辆检修作业所占用的场地

    3.1.1货车车辆段(简称货车段)应按下列检修工作范围设 计: 货车的段修和加装改造; 2 货车的部分事故性临修: 3 段管范围内设备、机具的小修以及部分设备、机具的中 修; 4 供位段管范围内货车车辆设备需要的材料、配件。 3.1.2货车段的规模应根据车型的修程及检修周期、段修工作 量、加装改造工作量和修车时间等因素确定。新建货车段不宜小 于18台位,但不宵天于30台位 3.1.3铁路货车运行动态检测系统的检修设施设置应符合铁道 部的相美规定 3.1.4预留货车段用地范围内士石方工程远期施1.对生产有较 大于扰时,宜与近期1程司时施工。

    3.2.1货车段的位置应设在行车辆解编作业和空车集结且便子 打车的编站、口岸站,港口及厂矿业站所在地。 3.2.2货车段段址选择应结合站型、站段远期发展及城镇规划 综合考虑,宜布置在调车场附近。有两个调车场时,应设在扣车 条件较好的调车场附近

    3.2.3货车段出入段线应从调车场边线或调车场尾部牵出线

    出岔,开应避免切割正线或列车到发进路。出入段线应短捷。 3.2.4选择段址时,应避开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同 时注意地形、地貌条件,减少土石方工程。 3.2.5货车段不应设在内涝严重和低洼处,段内场地应有良好 的自然排水条件。 326货车段应设不少王两个出入口的进出段道路进出段道

    3.3.1货车保有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3.3.1货车保有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一货车保有量(含自备车),辆; α一非运用车保有系数,取0.26(其中备用率0.23,检 修率0.03); n一一区间内列车数,列/日; M一一列车编挂辆数,辆/列: L一区间长度,km: K一货车日车公里,km/日

    3.3.2货车段段修工作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G一一段修工作量,辆/日: N一货车保有量,辆; α一段修循环系数:取0.56 250一年工作日数,日。 2当按有调作业空车和装卸作业车确定段修工作量时,可 按下列公式计算:

    G=B,W,+β2W

    式中β一有调作业空车扣修系数,取0.01; βz装卸作业车扣修系数,取0.013; W一一有调作业空车数,辆/日; W,一装卸作业车数,辆/日, 注:W,值为装卸双单作业车数,如果其中部分空车系固定在短距离的线路上 往返运行时,此部分空车应按该段线路上的货车保有量,用公式(3.3.2一1)计算 段修工作量。

    3.3.3货车修车台位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T一修车台位数; G一一段修上作量,辆/日; 一一台位利用系数,采用一班制时取1.5~1.6,采用两 班制时取2.0及以上。 3.3.4货车段的规模应根据货车保有量及有调作业空车数和装 卸作业车数分别计算段修工作量,并考虑邻近既有货车段修能 力、综合分析后确定: 当按货车保有量计算的段修工作量小于按有调作业空车数和 装卸作业车数计算的结果时,宜按货车保有量计算的结果确定货 车段的规模:当邻近既有段修能力不足时,可适当增加新建,改 建段的检修能力,但不宜超过按有调作业空车数和装卸作业车数 计算的结果。当按货车保有量计算的段修工作量大于按有调作业 空车数和装卸作业车数计算的结果时,宜按有调作业空车数和装 卸作业车数的计算结果确定货车段的规模:当相邻货车段距离较 远或能不足时,可适当扩大新建、改建段的规模,但不宜超过 按货车保有量计算的结果:

    3.3.4货车段的规模应根据货车保有量及有调作业空车

    3.4.1货车段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 然条件及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卫生、通风、采光、绿化、环境

    然条件及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卫生、通风、采光、绿化、环境

    保护,安全、城镇规划等要求确定,并应考虑远期预留发展,在 局应力求紧凑整齐,技术经济合理。

    艺流程按系统布置。与修车库和转向架间关系密切的检修间,宜 布置在其侧跨或靠近的地点。段内房屋宜考虑合并设置。

    配件检修中心、配件配送中心,配件宜采用立体存放、信息化管 理系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存放间应单独设置 并符合有关安全、环保要求。

    3.4.6压缩空气站宜布置在散发灰尘和有害气体车间的全年最 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考患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4.7产生噪声和冲击振动的车间应远离化验室、计量室、制 动间、滚动轴承间等车间:产生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凡 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道路宜来用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宜为:主要干道(双行车 道)6.0m;非主要干道(单行车道)3.5m;人行道2.0m

    3.4.11段内建筑物之间的通道宽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升 满足修建交通道路、敷设各种地下和架空管线以及绿化等方面的 要求。

    3.4.12相邻建筑物之简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生产类别,耐火等级 等,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铁 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确定。 改建货车段困难时,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确定。 段内建筑物按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可根据表3.4.12确定

    3.4.12建筑物按生产火灾危险性的孕

    3.4.13货车段应设置围墙,其高度不应小于2.4m围墙至建 筑物的最小闻距应符合表3.4.13的规定。

    表3.4.13围培至建筑物的最小间距

    让:!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围墙自中心线算起,建筑物自最外边墙轴线算起, 2围墙至建筑物的间距当条件困难时,可适当减少;当设有消防通道时 其净宽度不成小丁6.0m。 3门卫室与国墙的间跑不限 4当条件困闲难时,标准轨距铁路至围墙的间距,有调车作业时,可为 3.5m:尤调车作业时,可为3.0ma

    3.4.14管线架空敷设时,其架空管线的净空高度:管线跨越道路 路面时不应小于4.5m跨越铁路时,距轨顶面不应小于5.5m。 3.4.15地下管线不应布置在建筑物基础的压力影响范围内,严 禁平行布置在铁路下面。与道路平行的管线宜布置在道路外侧, 当布置受限制时,可将不经常检修的管线布置在道路下。 3.4.16新建货车段总平面布置,应考虑绿化设计。改建货车段 时,宜保留已有的绿地和树木。 3.4.17货车段内应铺设修车线,库前应有不小于40.0m的平 直线段,其中应有长25.0m与库同宽的硬化地面。 3.4.18货车段应铺设存车线,其总长度应按2.5~3.0倍的日 修车辆数乘车辆平均长度14.0m计算。存车线数量不应少于两 条。 存车线线间及外侧(距线路中心3.0m)宜以细道填平至 轨底面,股道间可根据需要设置宽10m的人行硬化通道。

    存车线线间及外侧(距线路中心3.0m)宜以细道咋填平至 轨底面,股道间可根据需要设置宽1.0m的人行硬化通道。

    货车段应铺设装卸线,并符合如

    1装卸轮对的线路应接入存轮棚,其进入存轮棚的长度应 满足停放不少于一辆澈车所要的长度。 2当设置材料装卸线时,其线路应布置在材料仓库或锅炉 房附近,办可与轮对装卸线兼用。 3.4.20货车段应铺设牵出线,其长度可根据修车台位数、车辆 平均长度、调车机长度和调车作业安全距离确定。当条件许可 时,可利用出人段线兼做段内牵出线

    3.4.23货车段应设存轮棚,并宜与转向架间及轮轴间相邻,且

    应有轮对传送线与存轮棚内的线路相通

    3.4.24存轮棚应设置3L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起重机行轨

    顶面至棚内轨顶面高度宜采用6.6m。 3.4.25存轮棚面积应根据存轮量、每个轮对的占线长度、轮对 存放方式及工艺布置确定。 货车段备用轮对保有量与存放轮对数量应符合表3.4.25的规定,

    顶面至棚内轨顶面高度宜采用6.6m。

    存放方式及工艺布置确定。 货车段备用轮对保有量与存放轮对数量应符合表3.4.25的规定

    货车段备用轮对保有量与存放轮对数量应符合表3.4.25的规定。

    表3.4.25备用轮对保有量与存放轮对数量

    3.4.26存轮棚轮对存放力式宜采用交错排列方式,存轮线股道 间距为490mm, 3.4.27货车段进出段线路咽喉处应安装车号自动识别系统。

    3.5.1:修车库的型式应根据修车工作量、作业方式,检修I艺 并结合地形及气候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3.5.2修车作业方式宜采用定位作业,每条修车线的修车台位 数不应小于5台位,不宜大于10台位。 采用定位作业的修车库长度应根据修车台位长度、台位两端 推出转向架及拆装钩缓装置所需的距离、横向运输通道、转向架 的横向出入股道布置以及桥式起重机宽度、车挡的位置及长度等 因素确定。 其中,修车台位长度可按车辆计算长度确定,一般按16.5m 计,亦可根据实际修车类别确定:转向架的计算长度可按2.7m 计算:拆装钩缓装置所需的距离应按2.0m计算:横向运输通道 宽度可按3.0m订算 修车台位作业区域地面宜铺设厚度不小于20mm的防滑钢

    、其他区域地面应平整、防滑、耐

    板,其他区域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用。 3.5.3修车库跨度可采用两线库、三线库、四线库或其组合。 当采用两线库时,其跨度应为18.0m;当采用三线库时,其跨 度应为24.0m;当采用四线库时,其跨度应为33.0m。 当两修车线之间设置吊运转向架的纵向运输通道时,股道间 距不应小于7.0m,改建时可采用6.0m。股道中心距侧墙距离 宜采用5.0m,但不应小于4.5m。 3.5.4.修车库端部设有转向架或轮对横向输送线路时,其中心 线与端墙内侧的距离,应满足桥式起重机吊运转向架或轮对的作 业要求;修车库起重机走行轨顶面至修车线轨顶面的高度,应根 据车辆限界、架车高度、车顶作业需要、起重机结构尺寸和操纵 室位置等因素确定,并不应小于7.8m。 3.5.5修车库进出车的库门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0m,承担罐 车或冰保车检修的货车段不应小于5.5m,修车库大门宽度不应 小王4.2m

    3.5.3修车库跨度可采用两线库、三线库、四线库或其组合。 当采用两线库时,其跨度应为18.0m:当采用三线库时,其跨 度应为24.0m;当采用四线库时,其跨度应为33.0m。 当两修车线之间设置吊运转向架的纵向运输通道时,股道间 距不应小于7.0m,改建时可采用6.0m。股道中心距侧墙距离 宜采用5. 0 m,但不应小于4. 5m。

    3.5.4修车库端部设有转向架或轮对横向输送线路时,其中心 线与端墙内侧的距离,应满足桥式起重机吊运转向架或轮对的作 业要求;修车库起重机走行轨顶面至修车线轨顶面的高度,应根 据车辆限界、架车高度、车顶作业需要、起重机结构尺寸和操织 室位置等因素确定,并不应小于7.8m。

    3.5.6修车库应设固定式架车机和2台10t电动双梁桥式起重

    修车库内应设架车机、铆钉加热炉、铆钉机、拉铆钉机、微 机控制集中试风设备或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电焊和熔接设备、 成套钩缓拆装设备、瓦间隙自动调整器分解组装装置及运输工 具等设备。

    3.5.7修车库的其他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3.6.1货车段转向架的检修应按流水检修工艺设计。转问架构 架检修流水线可来用直线形检修流水线或环形检修流水线 3.6.2流水线长度可根据工位数、检修工作量、检修时间及不 均衡性等因素确定。 3.6.3转向架间应分别设置与修车库相通的转向架待修线和修 竣线。待修线及修鲮线的股道长度,应根据检修工艺要求确定。 3.6.4转向架间应设1台5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起重机走行 轨顶面至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小于6.6m。 3.6.5转向架间应设转问架(或构架)清洗设备、转向架输送 线,摇枕侧架翻转检香及焊修机具、叉杆(弹黄托板)分解 机具、枕簧存储设备、承载鞍存储设备、斜楔存储设备、侧架滑 槽磨耗板压装机、侧架立柱磨耗板铆钉自动控温加热炉、侧架→ 耗磨耗板液压铆钉机、侧架立柱磨耗板组装扭矩扳机、交叉支撑 装置专用定位胎具、交支支撑装置组装正位检测台、交义支撑装 置智能扳机、交流弧焊机和轮对转铜等设备 3.6.6转向架间线路轨顶面宜高出室内地面10mmg

    3.7.1钩缓间应按承担钩缓装置的分解、检修,组装及车钩 态作用试验进行设计。

    3.7、1钩缓间应按承钩缓装置的分解、检修,组装及车钩一 态作用试验进行设计 3.7.2钩缓间宜设车钩、钩尾框、缓冲器等检修流水线。配件 焊修作业区应设挡光板或隔墙: 钩缓间内应有待修和修钩缓装置及互换配件的存放场地。 3.7.3钩缓间应设钩缓装置成套分解机、钩缓装置成套组装机 车钩储存检修架(线)、缓冲器分解组装压力机、车钩、缓冲器 检测机具、车钩翻转机车钩三态作用试验台、探伤设备、焊修 设终加热备传送装置等设备和地面换纵的2出动单梁桥

    车钩储存检修架(线)、缓冲器分解组装压力机、车钩、缓冲器 检测机具、车钩翻转机车钩三态作用试验台、探伤设备、焊修 设备、加工设备、传送装置等设备和地面操纵的2t电动单梁桥

    式起重机:起重机走行轨顶面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小于5.1m 必要时可设置专用除锈、油漆设施。

    3.8.1铆焊间应按承担车体铆工下料及车体配件的调修作业进 行设计。 3.8.2铆焊间宜设下料作业区及焊修作业区。焊修作业区应设 消烟除尘装置

    3.8.3铆焊间应设剪板机、切割机、调修平板及焊修设备。

    3.9.1木工间应按承担货车木质配件的制作进行设计。

    3.9.1木工间应按承担货车木质配件的制作进行设计。 3.9.2木工间应设多用木工机床、木工圆锯机、本工钻床等设备。 3.9.3木工间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合建,

    3.10.1锻工间应按承担车辆配件及设备维修所需部分配件的锻 制,车辆配件的加热调修及焊后热处理等工作进行设计。 3.10.2锻工间宜设空气锤、锻工炉、剪板机、压力机、联合冲 剪机、热处理炉等机具及1台1t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等设备。 3.10.3锻工间跨度宜采用12.0m,起重机走行轨顶面距室内 地面高度不得小于5.1m 锻工间应设天窗

    .11.1配件检修中心应根据集中修、换件修的原则,按照承担 转向架配件、心盘、基础制动、车门等零配件的探伤、焊修、机

    川工寸 3.11.2配件检修中心宜根据配件类型划分为转向架配件作业 区、心盘检修加工区、制动梁检修作业区、车门整修作业区及焊 修作业区等若于加工区或检修流水线: 3.11.3转向架配件作业区可设置承载鞍检测台、承载鞍加工装 备、斜自动检测装置、枕簧自动检测机、摇动座自动检测装 置、摇动座探伤机等设备。 心盘检修加厂区应设置心盘调平压力机、下心盘自动焊机 下心盘加工机、热处理炉等设备。 制动梁检修作业区宜来用制动染检修流水线,设置制动梁自 动检测装置、L形制动梁磨耗套铆钉机、制动染除锈、探伤、焊 修机具、闸瓦托弧面铣(磨)床、T形制动梁闸瓦托压装机、制 动染拉力试验器等设备。 车门整修作业区应设置压力机、切割机具、焊修机具等设备 焊修作业区应设置电焊机、烟气除尘装置等设备。 3.11.4配件检修中心宜靠近转向架间,设置2台及以上地面操 纵的2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起重机走行轨顶面距室内地面高 度不得小于5.1m。

    3.12.1配件配送中心应根据集中修、换件修的原则,设置配 件存放库、微机管理发放室等。 3.12.2配件配送中心宜采用立体存放,并应配备存取运输设备。 3.12.3当设计为楼层库房时,应设配件提升设备 3.12.4配件配送中心应设信息化管理系统

    3.12.1配件配送心应根据集中修、换件修的原则,设置

    3.13.1轮轴间应按承担轮对的检查、检测、除锈、探伤、质 轮,滚动轴承退卸、压装,试验以及轮对选配等作业进行设计。

    3.13.1轮轴间应按承担轮对的检查、检测、除锈、探

    3.13.2轮轴间应设不小于2线的轮对检查、检测除锈、探伤 流水作业线和旋轮作业区、滚动轴承退卸作业区、轮对与滚动轴 承选配区及滚动轴承、轮对同温压装分间。 3.13.3轮轴间应设车轮车床及1~2台地面操纵的2电动单梁 桥式起重机。18~24.台位的轮轴间宜配备3~4台车轮车床 24~30台位的轮轴间宜配备4~5台车轮车床。 3.13.4轮轴间应设轮对外观尺寸自动检测装置、轮对清洗除锈 机、轴承内部状态不分解诊断装置、固定式轴承退卸机、轮对荧 光磁粉探伤机、轮对微机控制超声波自动探伤机、轮轴专用多通 道超声波探伤仪,微机控制标志牌专用打号机、轮对转镐、后挡 与防尘板座自动测量选配装置、轴承与轴颈自动测量选配系统 微机控制固定式轴承压装机、微机控制式轴承磨合测试装置、轴 端螺栓智能扳机等设备和1台地面操纵的2t电动单梁桥式起重 机。 3.13.5轮轴间应设置待修及修竣轮对存放线、轮对与滚动轴承 同温线及选配线。轮轴间轮对传送线路应与存轮棚相通,其线路 轨顶面宜高出室内地面10mm。 3.13.6轮轴间跨度应根据轮对检修工艺并结合相邻车间布置形 式确定。起重机走行轨顶面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得小于5.1m。 3.13.7轮轴间除探伤作业区、同温组装分间应设瓷砖或耐磨地 面外,其余为硬化地面。同温组装分间应设1.5m高的瓷砖墙 裙,其室内温度应为16~30C,24h自然落尘量应小于 120mg/m,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

    3.14.1滚动轴承检修宜集中检修,新建货车段可根据需要设置 滚动轴承间。 3.14.2滚动轴承间应按承担轴承的分解、清洗、检查、检测 组装等作业进行设计。

    3.14.3:滚动轴承间宜设轴承分解、清洗烘干、探伤、检查:检 测、组装及存放等分间。 3.14.4:滚动轴承间应设轴承脱脂机、密封罩分解机、轴承清洗 机、精洗机,配件清洗机、轴承外圈探伤机、轴承喷淋干燥装 置、微机控制轴承智能检测系统、内组件分解装置、内圈组件 组装装置、内圈组件外观白动检查装置、电子秤、注油机、均脂 机、油封组装模具、密封罩压装模具、压力机、轴承运输传输线 (车)及轴承存放架(柜)等,

    3.14.5滚动轴承间可与轮轴间合建或独立设置,独立设置的滚 动轴承间应邻近轮轴间。滚动轴承间的屋架梁底距地面的高度不 宜小于 4. 2 m。

    放分间宜采用本地板或水磨石地面,并设1.5m高的墙裙。轴承 检测、组装分间室内温度应为16~30℃:轴承检测组装分间和 轴承存放分间室内相对湿度分别不应大于60%和40%;轴承检 测分间和轴承组装、存放分间室内24h自然落尘量分别应小于 80mg/m和120mg/m

    3.15.1制动间应按承担制动阀(包括三通阀、分配阀、控制 阀)、塞门、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软管、闸调器等制动配件的 检修和试验,同时还承担其他阀类及单车、列车试验器的检修和 试验工作进行设计。

    3.15.3制动间应设制动阀外部清洗机、制动阀拆装工作台,、

    动阀检修工作台、制动阀检修传送装置、制动阀零件及腔体清洗 机、制动阀零件及腔体烘干机、滑阀及滑阀座研磨机、胀圈、活 塞筒研磨机、校正平台、微机控制制动阀试验台、微机控制空重

    车调整装置阀类试验台、微机控制制动软管风水压试验装置、塞 门研磨及漏泄试验设施、安全阀、缓解阀等综合试验装置、压缩 空气净化干燥装置、台式钻床、单车列车试验器检测装置、闸调 器试验台等设备。

    3.15.4制动间的制动阀检修、试验分间宜采用本地板或水磨石

    制动间屋架梁底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4.2m。 3.15.5制动间宜配备储气罐、压缩空气净化干燥装置

    制动间屋架梁底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4.2m。

    3.16.1化验室应按承担轴承油脂化验、磁粉性能检验、金属硬 度测定以及锅炉水化验等工作进行设计。 3.16.2化验室宜设化学分析、物理试验、精密仪器、暗室、试 剂存放等分间以及办公室。 3.16.3化验室应设油脂化验设备、远红外干燥箱、回转式管式 电阻炉、蒸馏水制备器、硬度计、光学读数分析天平、,磁吸附性 检测仪、磁粉粒度电动振筛机、水分测定仪、化验工作台、通风 柜等仪器设备。

    3.17.1计量室应按承担段管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修理工 作进行设计。 3.17.2计量室宜设力学、热学、电磁、长度、精密测定等分间 以及办公室。 3.17.3计量室应按长度类、热学类、力学类、电磁类、化学类 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修理内容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设备。 3.17.4计量室的长度及精密测定分间室内温度宜为(20±3)℃ 相对湿度为50%~70%;热学及电磁分间室内温度宜为(20±3)℃, 相对湿度不应大于70%。

    3.17.1计量室应按承担段管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修理工

    3.17.1计量室应按承担段管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修理工 作进行设计。 3.17.2计量室宜设力学、热学、电磁、长度、精密测定等分间 以及办公室。 3.17.3计量室应按长度类、热学类、力学类、电磁类、化学类 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修理内容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设备。 3.17.4计量室的长度及精密测定分间室内温度宜为(20±3)℃ 相对湿度为50%~~70%;热学及电磁分间室内温度宜为(20±3)℃ 相对湿度不应大于70%。

    3.17.5计量室房屋应有隔热、防潮、防振、防尘措施,长度及 精密测定分间室内宜采用硬质木地板,热学及电磁分间宜采用塑 料、橡胶地板或木地板,其他分间和走廊宜采用水磨石地面。 3.17.6计量室应备有更衣、换鞋、清洗、清扫工具存放场地。 3.17.7计量室应采用冷光照明。

    3.17.6计量室应备有更衣、换鞋、清洗、清扫工具存放场地。 3.17.7计量室应采用冷光照明。

    3.17.6计量室应备有更衣、换鞋、清洗、清扫工具存放场地。

    3.18.1设备维修间应按承担段管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 备、电子设备、动力设备、管路设施的定期检修以及工具维修和 发放工作进行设计。 3.18.2设备维修间应设机械钳工室、动力管路室、电器电子及 微控设备维修室、工具维修和发放室、熔焊室等。 3.18.3设备维修间应设普通车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牛头 刨床、台式钻床、弓锯机、砂轮机、交流弧焊机、移动式液压升 降台等设备和1台地面操纵的2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设备数 量、规格应根据货车段的规模确定。

    3.18.4设备维修间跨度可采用12.0m。起重机是行轨顶面

    3.19.1货车段宜与所在地区其他单位实行区域或联片集中供 汽、供热。如货车段远离市区,无联片集中供汽、供热,确需设 置锅炉房时,应按供给全段生产、生活用汽进行设计。 3.19.2锅炉房的设计容量应根据生产、生活的小时最大耗热量 乘以同时使用系数、并考虑热力管道的热损失、锅炉房自用的热 量等因素确定。

    3.19.4锅炉房应根据国家现行的《锅炉房设计规

    3.19.4锅炉房应根据国家现行的《锅房设计规范 (CB50041)进行设计,锅炉燃料应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及环境保

    3.20.1压缩空气站应按供给全段生产用压缩空气进行设计。 3.20.2压缩空气站应按国家现行的《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29)的规定进行设计。 3.20.3压缩空气站应包括机器间及值班室,值班室应有隔音、 隔振动措施。储气罐应布置在室外并设棚及围墙。 3.20.4压缩空气站的安装容量应根据修车工作量计算总耗风量 以及备用容量确定。海拔较高地区还应考虑海拔对设备容量的影 响。 3.20.5空气压缩机宜采用能耗低,噪声、振动小的螺杆式空气 压缩机。 3.20.6压缩空气站应设压缩空气净化干燥装置。 3.20.7压缩空气站的机器间及储气罐棚屋架梁底距地面的高度 不得小于5.1m。

    3.21.1材料仓库应按承担全段材料的存储与发放进行设计

    3.21.1材料仓库应按承担全段材料的存储与发放进行设计。 材料仓库宜由材料库、材料棚、备品库、氧气瓶库、乙炔瓶 库、易燃品存放间、办公及搬运工休息室等组成。 材料库可由小五金库、劳保用品库、杂品库等组成,易 燃品存放间可由汽油、煤油、油漆等分间组成,宜采用立体 存放。

    3.21.2、材料库应配置切割、称量、起重、装卸、搬运、信息化

    3.21.4仓库门的宽度与高度应便于运输车辆的进出

    3.22.1根据运输材料及配件的需要,货车段应配备载重汽车等 运输设备。运输设备的类型及配备台数可按表3.22.1进行设让。

    表3.22.1运输设备数量款(辆)

    3.22.2货车段应根据需要设置汽车库和叉车库其规模应根据

    3.22.2货车段应根据需要设置汽车库和叉车库,其规模应根据 库内停放汽车和叉车的数量确定。 汽车和叉车的允电设备应在段内统一设置。

    库内停放汽车和叉车的数确定。

    汽车和叉车的充电设备应在段内统一设置

    4.1.1列检作业场设置应根据铁路运输发展规划,并考虑机车 交路、列车对数、线路特点、车辆质量以及铁路安全检测技术的 发展,在保障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布局。

    4.1.2列检作业场应根据其承担的到达、始发、中转列车技

    4.2列检作业场及派出机构布唇

    4.2.1列检作业场应设在路网性编组站、区域性编组站,或距 编组站较远且作业量大的车站上。列检作业场的设置间隔不宜小 于:500km。

    4.2.2在设有列检作业场的车站径路喉区外,应设货车车辆 安全防范预警系统,

    4.2.2在设有列检作业场的车站径路咽喉区外钢结构标准规范范本,应设货车

    4.2.3列检作业场可根据需要设置装卸检修作业场、技术

    作业场等派出机构。装卸御检修作业场应设在每套装卸车在100 辆以上或特殊需要的地点:技术交接作业场应设在国铁与地方铁 路、厂矿企业铁路接轨,日交接车200辆及以上的车站。

    4.3.1列检作业场房屋应由值班室、办公室、交接班(兼技术 教育)室、钳工室、灯具间、料具室、贮存室、材料棚、休息 室、更衣室等组成,设置有铁路货车运行故障动态图像系统 (TFDS)的列检作业场尚应设置检测室。

    4.3.2列检作业场应设待检室。根据需要可设压缩空气站、列 车试验器室等房屋

    修作业场共用。当列检作业场距站修作业场较远,经技术经济比 较不宜与站修作业场共用时,可单独设置压缩空气站。 压缩空气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压缩空气站设计规 范》(GB50029)的规定 4.3.4列检作业场宜采用节能环保灯具,灯具间应设灯具存放 期工作台项目管理、论文,盗由插做等设备

    范》(GB50029)的规定, 4.3.4列检作业场宜采用节能环保灯具,灯具间应设灯具存放 架、工作台、充电插座等设备。

    4.3.5钳工间应设工作台、钳工台、砂轮机、台式钻床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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