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10086-2009 铁路数字调度通信系统及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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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调度交换机传输衰耗应符合下列要求:
2.4.1数字调度通信系统应按铁道部调度中心一铁路局/客专调 度所一站段分级组网,数字调度通信系统组网结构图见图 2.4.1。
2.4.3铁道部调度中心至各铁路局/客专调度所应
4.1数字调度通信系统组网结构
调度交换机汇接后与铁道部调度交换机互联:与相邻铁路局高调度 交换机互连时宜通过汇接交换机。 2.4.5铁路局/客专调度所至站段间网络采用环型或星型结构 并宜由不同路径、不同光传输系统提供2条及以上中继路由。条 牛不具备时玻璃钢管标准,中继路由可安排在同一径路的不同传输系统中:或 中继路由采用传输系统的通道保护或复用段保护方式。
并宜由不同路径、不同光传输系统提供2条及以上中继路由。条 件不具备时,中继路由可安排在同一径路的不同传输系统中:或 中继路由采用传输系统的通道保护或复用段保护方式。
2.4.6当调度所调度交换机采用主用,、备
时,其系统组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用、备用调度交换机宜接入同一个数字环内。
2.4.8当铁路局/客专调度所至站段间调度通信网络
采用DSS1信令,调度所交换机与车站调度交换机之间可采用内 部信令。
采用DSS1信令,调度所交换机与车站调度交换机之间可采用内
ISDN号码。其编号方案应符合铁道部相关规定
2.4.11系统采用主从同步方式,主用时钟从BITS系统或传输 系统提取,备用时钟由设备内部时钟提供:调度所调度交换机宜 接引外部同步信号。 2.4.12设置网元级管理系统,对系统内所有设备(含终端) 进行全面管理。网管应具备配置、性能、故障、安全管理功能和 远程维护、系统在线升级能力。同一调度所内各系统的网管宜集 中设置。
调度台设在调度员处,值班台设在相关值班员处。
道(清扫)房值班员、有人看守道口值班员
2.6.1设备配置应以业务需求为基础并兼顾发展,所选择的设
2.6.1设备配置应以业务需求为基础并兼顾发展,所选择的设 备应有良好的扩充性和在线升级能力。 2.6.2铁道部调度中心和各铁路局/客专调度所应设调度所调度
2.6.2铁道部调度中心和各铁路局/客专调度所应设调
交换机:车站(场)应设车站调度交换机:段所、动车基
可根据需要设置车站调度交换
可根据需要设置车站调度交换机
2.6.9数字调度通信系统配备的语音记录仪符合现行铁1
6.10数字调度通信设备的备用量
2.7设备安装与布线要求
设备的机械结构应考虑安装维护方便、调整灵活、硬件 快化等要求,同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2.7.2设备安装的抗震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2.8设备机房及供电要求
1键控式调度台或值班台与交换机距离不大于3km时,宜 采用交换机直流远供方式;大于3km时,可采用交流直供方式。 2触摸屏调度台采用220V交流电源。触摸屏值班台宜采
2.9防雷、电磁兼容及接地要求
2.9.1数字调度通信系统接地要求应符合现行铁道行! 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和铁路防雷、电磁兼 地工程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9.2调度交换机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02。
2.9.4数字调度通信系统设备的防雷性能应符合相关技
2.9.4数字调度通信系统设备的防雷性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的规定。
合理布线等播施来抑制电磁干扰(EMI:设备机壳及机 属构件应进行接地处理: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相关 准的规定。
2.9.6通信电缆在电力牵引供电区段的防护措施应符合
3450.MHz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
3.2.1无线列调系统主要包括调度总机、调度台、车站电台、 机车电台、便携电台、网管设备、区间中继设备及有线传输通 道、机车电台出入库自动检测设备、场强测试启动发射设备等。 3.2.2无线列调系统采用有线、无线相结合的组网方式。车站 电台、机车电台、便携电台之间的通信采用无线方式;调度总 机、调度台、网管设备与车站电台之间采用有线通道。无线列调 系统基本构成见图3.2.2。
图3.2.2无线列调系统构成图
3.2.3无线列调系统应提供话音业务、数据传输业务,具有系 统管理功能,并符合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 统制式及主要技术条件》TB/T3052的相关规定。
3.2.3无线列调系统应提供话音业务、数据传输业务,具有系
3.3系统服务质量及无线场强覆盖要求
3.3.1在车站电台的场强覆盖区内,机车电台接收机输出端电 压信噪比不应低于20dB。 3.3.2有线信道通路频率特性应符 合图3.3.2 的规定
3.3.3无线场强覆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3.3.2有线信道通路频率特性图
1)两相邻车站电台场强应连续覆盖。 2)车站电台场强覆盖范围应为站距的50%~70%,且不 得小于5km小于5km的区间应覆盖到邻站。 3)两相邻车站电台场强覆盖应有500m以上的重叠区。 4)站间有局间交界处时,车站电台的场强应连续覆盖至 局界。 2在上述无线列调系统车站电台的场强覆盖区内,机车电 台接收机输入端最小可用接收电平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电气化铁路,按95%的地点和时间统计概率,无线 列调系统机车电台接收机输入端最小可用接收电平值 不应低于0dBμV。 2)电气化铁路,按95%的地点和时间统计概率,无线列
调系统机车电台接收机输入端最小可用接收电平值不 应低于10dBμV。
3.4.T有线传输通道及相天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传输通道应采用光传输接入系统提供的音频通道或数字 通道,也可采用长途电缆提供的音频通道。 2在设有数字调度通信系统区段,宜采用铁路数字调度通 信系统中提供的音频或数字通道。 3采用其他数字通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4网管通道与话音通道道可分开设置。 5调度总机、车站电台有线/无线转接单元、网管设备的有 线接口电气性能应符合现行铁道行业标准《列车无线调度通信 系统制式及主要技术条件》TB/T3052或相关标准的要求。 6录音接口、各类数据接口应符合现行铁道行业标准《铁 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制 式及主要技术条件》TB/T3052或相关标准的要求。 7音频接口应符合现行铁道行业标准《铁路运输通信设计 规范》TB10006中的相关要求。 8数字接口应符合ITUG.703的要求。
4.2无线场强覆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利用铁路线路平纵断面图、车站及桥隧资料等对车站 电台的覆盖区进行理论预测和分析,初步确定设备配置数量和位 置。 2应进行电磁环境检测。 3勘察阶段应进行场强测试,或利用运营部门的相关场强 测试结果,确定弱场强区及解决方案。 4现场勘察,确定区间设备位置、天线参数、漏泄同轴电 缆架设方式等。核定设备数量及位置。
场强设计要求的区段进行优化或整改。 3.4.3无线场强覆盖及区间弱场强区段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要 求: 1在车站设置车站电台,应结合地形特点及覆盖要求确定 车站电台的发射功率和天线的类型、方位角、增益及挂高。 2枢纽地区,车站电台的覆盖应尽量避免同频干扰,合理 控制天线高度,不宜采用全向天线。 3对上下行链路的路径传输损耗进行计算,并保持上、下 行链路平衡。 4根据车站电台的无线覆盖情况和具体实施条件,进行技 术经济比较后,选择以下适当的区间弱场强处理措施: 1)采用低损耗馈线和高增益天线。 2)采用光纤直放站加漏泄同轴电缆或天线方式。 3)采用射频中继器加漏泄同轴电缆或天线方式。 4)采用区间中继电台加漏泄同轴电缆或天线方式。 5)各类区间中继设备的设置不应影响信令及数据传输。 6)射频中继器施生天线和重发天线的隔离度应大于系统 增益15dB以上。 3.4.4系统工作频率应符合铁路无线列调系统频率规划及无线
3.4.5系统网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网管设备应对设置在其范围内的所有调度总机、车 站电台等网元设备进行管理。区间弱场强处理设备的管理宜纳入 无线列调系统网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设置网管设备。 2系统网管功能包括安全管理、性能管理、故障管理及配 置管理。其基本功能应符合《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制式及主 要技术条件》TB/T3052或相关标准的规定。 3网管设备可多系统集中设置,也可独立设置。网管设备
与网元设备之间优先采用有线通道。网管设备的性能应符合 (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系统制式及主要技术条件》TB/T3052或相 关标准的规定。
天你时规定。 3.4.6系统兼容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不同线路无线列调系统兼容的需要,枢纽地区车站 可设置多个系统(频率)的车站电台。 2机车电台的配置应结合机车交路优先采用机车综合无线 通信设备(CIR),也可采用通用式机车电台。 3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和通用式机车电台的功能和性能 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4.7天线馈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场强覆盖的要求,采用不同增益的全向或定向单极 化天线。 2天线结构应牢固可靠,便于运输、安装。 3 馈线损耗指标应符合系统传输损耗的要求。 4天线馈线室外温度、风速、雨雪、污染等环境要求与天 线杆塔要求一致。 3.4.8 天线杆(塔)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合场强覆盖要求。 应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规定。 3 应避开高大建筑物阻挡。 4 应尽量缩短馈线长度。 5 应符合民航部门规定,避开机场飞机起落航线。 6杆(塔)及其他无线列调通信设施与110kV及以下电 线路及其他带电体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3m,与220kV电线路 的距离不应小于4m,与330kV电线路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与 500kV电线路的距离不应小于6m。杆(塔)不得侵人铁路建 筑限界,杆(塔)内缘至铁路线路中心的水平距离应大于 3.1m。
3.4.6系统兼容设计应符合下列要
1根据不同线路无线列调系统兼容的需要,枢纽地区车站 可设置多个系统(频率)的车站电台。 2机车电台的配置应结合机车交路优先采用机车综合无线 通信设备(CIR),也可采用通用式机车电台。 3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和通用式机车电台的功能和性能 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4.11铁塔结构性能(荷载时)应符合下列
垂度:不大于1/1000。
3.4.13漏泄同轴电缆径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泄同轴电缆合损耗时,应根据漏泄同轴电缆距轨面中心距离的 变化调整合损耗指标:在复线及多股道区段应以距最远一侧轨 面中心距离调整耦合损耗指标。 2非电气化区段隧道下漏泄同轴电缆应按独立杆路架设 在同一中继段内,不宜跨越铁路线路设计。漏泄同轴电缆支柱间 距一般为30m,弯道时不应大于25m。采用轻型铁塔时可根据 受力情况及架设要求适当放宽。 3在单线电气化区段隧道外的漏泄同轴电缆应在接触网立 柱径路的的相对侧架设。 4在双线电气化区段隧道外的漏泄同轴电缆需利用接触网 支柱架设时,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5漏泄同轴电缆径路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般应在铁 路路肩外侧。 6漏泄同轴电缆与接触网及其他高压电线路同径路敷设时, 应符合本规范第3.4.8条第6款的规定。
3.4.14漏泄同轴电缆支柱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柱应符合漏泄同轴电缆架设的受力要求,并应考虑列 车运行时的风速及气象条件。 2漏泄同轴电缆支柱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支柱、路堑支架 或H型钢柱。在立柱困难地段也可采用轻型铁塔。安 3漏泄同轴电缆支柱设于路肩时,根据路基情况可采用直 接理设或由相关专业预留基础的方式,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在 桥梁上需要设置支柱时,应由桥梁专业预留基础。 4支柱的基本高度应符合漏泄同轴电缆的挂高要求。 5·预应力混凝王支柱采用直理方式时,支柱埋深应符合安 全及稳定性要求。
3.4.15漏泄同轴电缆架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漏泄同轴电缆的架设高度一般为轨面以上4.5~4.8m。 2隧道内漏泄同轴电缆应架设在隧道壁上,支撑件与隧道 壁的连接固定可采用胀管螺栓方式,漏泄同轴电缆与隧道壁的间 距不应小于80mm。 3隧道外漏泄同轴电缆宜采用支柱和镀锌钢绞线吊挂的 方式,电缆承力索悬挂漏泄同轴电缆后的最大充许垂度应控制 在0.15~0.2m以内:漏泄同轴电缆通过支柱时,与支柱的间 距不应小于150mm。隧道外漏泄同轴电缆应在支柱处进行各 种接续。 4采用金属吊夹固定漏泄同轴电缆时吊夹一般间隔2~ 2.5m,每20~30m设置一个防火夹:采用其他支撑件方式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支撑件的间距。 5在电气化区段,漏泄同轴电缆若与回流线、保护地线和 照明线等非高压带电体同侧时,间距应大于0.6m。与牵引供电 吸上线交越时,漏泄同轴电缆需采用非金属套管进行防护。
3.5.1无线列调系统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铁路局调度所应设置调度总机、调度台,无线列调通信 维护单位应设置网管设备及终端。 2车站(包括出发场、到达场、线路所)、机务段(折返 段)应设置车站电台,根据需要在有人看守道口、桥隧守护点、 检修工区也可设置车站电台。 3上线运行的机车(含动车组救援列车)、大型养路机 械及轨道车应设置机车电台。在跨局(段)检修点应按设备型 号配备2套应急倒修机车电台。 4便携电台 1)运转车长(含担当运转车长职能的车辆检修人员)按 维护人数配置便携电台。 2)车站助理值班员按岗位配置便携电台,另按维护人数 配置电池。 3)每台机车配置2台便携电台。 4)无线检修工区、出人库工区及救援列车每处各配置4 台便携电台。 5机车出入库检修工区应配置1套机车出人库自动检测设 备。 6区间中继设备应按弱场强处理方案进行合理设置。 3.5.2无线列调设备关键模块和板卡应按热备用工作模式余 配置。 3.5.3无线列调主要设备的备用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区间中继设备及移动终端检测维护专用仪器仪表、工器具、交通 工具等。
表3.5.3无线列调主要设备备用
3.6设备安装与布线要求
3.6.1调度总机应安装在调度通信机械室,调度台的安装应方 便调度员使用。 3.6.2网管设备可安装在无线通信维护机构检修处所或调度工 区。
3.6.3车站电台应安装在车站通信机械室,通信机械室离运转
1在符合系统质量指标的前提下,区间设备应尽量安装在 隧道外。 2隧道内设备宜安装在设备洞室,并有相应防护及接地措 施。 3尽量避免在桥梁上安装区间设备。 3.6.5无线列调机车电台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机安装位置应通风良好,有良好的电磁环境。 2 控制盒安装的位置应符合铁道部相关标准的规定。
1在符合系统质量指标的前提下,区间设备应尽量安 隧道外。 2隧道内设备宜安装在设备洞室,并有相应防护及接 施
3.6.6无线列调室内设备安装与布线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尚应 符合本规范第2.7节的相关规定。
3.6.6无线列调室内设备安装与布线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尚应
3.7设备机房及供电要求
3.7.1:无线列调设备机房应满足现行铁道行业标准《铁 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的相关规定。 3.7.2区间中继设备机房可采用砖混结构,也可采用箱式 或拼装机房。
3.7.3设备供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3便携电台采用电池供电,在发射、接收、守候时间比为 8的条件下,备用时间不应小于10h。
无线列调系统接地应符合下
防雷、电磁兼容及接地要求
1无线列调设备接地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铁道行业标准 《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的要求:当采用综合接地系 统时,应符合现行铁道行业标准铁路防雷、电磁兼容及接地工程 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无线列调通信机械室设备、区间中继设备等工作地线接 地电阻不应大于4;通信线路、支柱、铁塔等设施应设保护地 线,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3漏泄同轴电缆与设备连接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应 大于102。 4隧道内设备及漏泄同轴电缆应可靠接地;当附近没有条 件设置地线时,可外引接地,地线引线的敷设应采取防护措施。 3.8.2无线列调系统防雷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线列调系统的设备、外接电源、线缆、天线、支柱均 应设置防雷设施。 2无线列调设备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铁道行业标准《铁路 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及铁道部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3防雷装置自交流配电设备至通信设备应采用分级防护 并与建筑物防雷及接地、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协调配合。采用多 级防护时,各级浪涌保护器(SPD)应合理配置。 4在交流配电设备输人端、整流设备输人端、不间断电源 输人端应加装避雷器:在直流配电设备输出端应加装浪保护 器。 5室外安装的天线 天线应在避電
针的保护范围内,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天馈线引入室内前 应串接避雷器。 6区间设备外接电源时,在电源引人区间机房时应设防雷 装置。 3.8.3无线列调通信系统电磁兼容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2.9.5 条的规定。
螺栓标准4其他专用无线通信系统
4.1.1其他专用无线通信系统主要包括450MHz无线列调系统 承载的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传送系统、调度命令信息无线传送系 统、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信息传送系统,以及常规无线通信、 公安常规无线通信系统等。
450MIHz无线车次号校核
4.2.1450MHz无线列调系统承载的无线车次号校核系统(以 下简称无线车次号系统)由TDCS/CTC设备、无线车次号机车 效据采集编码器、无线车次号车站数据接收解码器、无线列调机 车电台或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机车安全信息综合监 测装置(TAX)构成。无线车次号系统构成见图4.2.1。
数据采集编码器、无线车次号车站数据接收解码器、无线列调机 车电台或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机车安全信息综合监 测装置(TAX)构成。无线车次号系统构成见图4.2.1。 4.2.2:无线车次号系统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1机车数据采集编码器采集监测装置的数据,按规定条件 通过机车电台传送车次号信息。 2机车数据采集编码器具有发送车次号测试信息的功能。 3系统应具有接口保护功能。 4.2.3无线车次号系统通道选择及频率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线通道应利用TDCS/CTC车站至调度所的传输通道。 2无线传送通道应采用机车电台(或CIR)发射,无线车 次号车站数据接收解码器接收的单尚无线通道。 3应采用铁路无线列调系统频率规划中规定的第Ⅱ个四频 组的4频点。
4.2.2无线车次号系统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图4.2.1 无线车次号系统构成图
4.2.4无线车次号系统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车应设置无线车次号机车数据采集编码器。 2 车站应设置无线车次号车站数据接收解码器。 3无线车次号车站数据接收解码器天馈线系统可与无线列 调车站电台天馈线共杆塔。 4 配备专用维护设备、测试工具。 4.2.5无线车次号系统设备备用量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包装标准表4.2.5无线车次号校核系统设备备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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