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10089-2015 铁路照明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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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照亮整个场所而设置的均匀照明。
0. 15 分区一般照明
对某一特定区域,如进行工作的地点,设计成不同的照度来照 亮该一区域的一般照明,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 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
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应急照明粮油标准,
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人员安 全的应急照明。
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的应急
在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安装的标志灯
通常由投光灯来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标,使其照度比其周围照 度明显高的照明
2.0.28发光二极管(LED)灯
2.0.32光源的发光效能
光源发出的光通量除以光源功率所得之商,简称光源的光效。 单位为流明每瓦特(lm/W)。
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 源发出的总光通量之比,也称灯具光输出比。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其所输入的功 率之比,单位为流明每瓦特(lm/W)。
2. 0. 35眩光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 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的视觉
由视野中,特别是在靠近视线方向存在的发光体所产生的 眩光。
产生不舒适感觉,但并不一定降低视觉对象的可见度的眩光。
2. 0.38 统一眩光值
2.0.38统一眩光值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用于度量处于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 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用于度量体育场馆和其他室外场地照 装置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
2.0.40國值增量threshold increment
失能光的度量。表示为存在眩光源时,为了达到同样看清 物体的目的,在物体及其背景之间的亮度对比所需要增加的百分 比。符号为TI。
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带状区域内的平均水平照度与路缘石 侧等宽度机动车道上的平均水平照度之比。带状区域的宽度取 动车道路半宽度与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无遮挡带状区域宽度二 之间的较小者,但不超过5m。符号为SR。
光源显色性的度量。以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 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符号为R。 2.0.45一般显色指数 general colourrenderingindex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第1~8种标准颜色样品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第9~15种标准颜色样 品的显色指数。符号为R:。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 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亦称“色度”。符号为T。,单位为开 (K)。
单位面积上的一般照明的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 等附属用电器件),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
表示房间或场所几何形状的数值。其数值为2倍的房间或场 所面积与该房间或场所水平面周长及灯具安装高度与工作面高度 的差之商。 其计算式为
a·b RI = h(a + b)
(2. 0. 50)
式中RI一 一室形指数; α一一房间或场所的宽度; b一一房间或场所的长度; h一一灯具计算高度,为灯具安装高度与工作面高度之差
全措施,即把易触及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导 线上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
2. 0. 52 I类灯具 class I luminaire
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指 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保折 措施
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并且不会产生高 于SELV电压的灯具。
2.0.54截光型灯具
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与灯具向下乘直轴夹角在0°~65°之间 90°角和80°角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充许值分别为10cd/1000lm利 30cd/1000lm的灯具。且不管光源光通量的大小,其在90°角方 向上的光强最大值不得超过1000cd,
灯具的最天光强方向与灯具向下垂直轴夹角在0°~75°之间 90°角和80°角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充许值分别为50cd/1000lm利 100cd/10001m的灯具。且不管光源光通量的大小,其在90°角方 向上的光强最大值不得超过1000cd。
灯具的最大光强方向不受限制,90°角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值7 得超过1000cd的灯具。
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 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的照明(亦称夜景照明 nightscapelighting)。
2. 0. 58轮廓照明
利用灯光直接勾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被照对象的轮廓的照电
2.0.59内透光照明lightingfrominteriorlights 利用室内光线向室外透射的夜景照明方式。
利用室内光线向室外透射的夜景照明方式。
通过照明装置的光输出的控制形成场景明、暗或色彩等变化 的照明方式。
2.0.62光污染light pollution
指于扰光或过量的光辐射(含可见光、紫外光和红外光辐射) 对人、生态环境和天文观测等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总称。
3.1.1铁路照明设计应根据各场所的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 条件,通过对光源、灯具和照明方式的合理选择,合理确定灯具安 装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使各场所具备合理的照度、显色性 和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3.1.2铁路室内照明设计应考虑不同室内区域对照明的特殊要 求,并处理好人工照明与自然采光的关系,充分节约能源。 3.1.3照明方式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 明。照明方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铁路各工作场所应设置一股照明。 2同一场所内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 照明。 3对于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 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4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3.1.4照明种类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障碍照明 景观照明。照明种类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铁路各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 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 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需要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 照明。
3.1.2铁路室内照明设计应考虑不同室内区域对照明的特殊要
1铁路各工作场所应设置一般照明。 2同一场所内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册 照明。 3对于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 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1铁路各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 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 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需要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现 照明。
4需要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在危及航行安全的铁路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相关部 的规定设置障碍照明。 6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前提下,铁路旅客车站等建筑物可设 置景观照明。
3.2.1铁路照明光源选择应根据铁路不同场所的特点,在满足照 明的显色性、色温、启动时间和再启动时间等要求条件下,结合光 源、灯具及镇流器的效率、光通量维持率、寿命和价格进行综合技 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 3.2.2铁路照明光源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能效标准的节能 评价值、低光通量衰减的光源。 3.2.3铁路照明光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金属卤化物灯、荧光灯、发光二极管灯、高压钠灯及其 仙新型言新照明光源
评价值、低光通量衰减的光源。 3.2.3铁路照明光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金属卤化物灯、荧光灯、发光二极管灯、高压钠灯及其 他新型高效照明光源。 2不宜采用荧光高压汞灯,不应采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 3除对电磁干扰有严格要求且其他光源无法满足的特殊铁 路场所外,铁路照明不应采用普通白炽灯。 4铁路室内同一区域的一般照明不宜选用多种类型的光源。 3.2.4铁路照明应根据铁路场所内视工作识别颜色的要求及 场所不同的特点,选用相应显色指数的光源。 3.2.5在满足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及控制分组要求,同时兼顾 装修效果和建筑条件下,同一类型光源宜选用单灯功率较大的
2.3铁路照明光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3.2.5在满足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及控制分组要求,同时表
装修效果和建筑条件下,同一类型光源宜选用单灯功率较大 光源。
3.3.1在满足照明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的条件下,铁路室内区域
3.3.1在满足照明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的条件下,铁路室内区域
3.1在满定期明眩 力能照明应选用效率或效能高的灯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功能照明应选用效率或效能高的灯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 3.3. 11 直管型双端荧光灯灯具的效率(%
2紧凑型荧光灯筒灯灯其的效率不应低于表3.3.1一2的
2紧凑型荧光灯筒灯灯其的效率不应低于表3.3.1一2的 规定。
3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筒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 3. 3. 13 的规定,
表3.3.1一3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筒灯灯具的效率(%)
4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3. 规定。
表3.3.1一4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
3.1一5发光二极管筒灯灯具的效能
6发光二极管平面灯灯具的效能不应低于表3.3.1一6的
6发光二极管平面灯灯具的效能不应低于表3.3.1一6的 规定。
表3.3.16发光二极管平面灯灯具
3.3.2在满足照明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铁路室外作业区 域功能照明应选用效率或效能高的灯具。当选用高强度气体放电 灯灯具时.其效率不应低于表3.3.1一4的规定。 3.3.3铁路景观照明灯具选择应平衡照明效果、灯具外型和照明 节能的关系,选用效率高的灯具。其中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灯具 效率不应低于65%。 3.3.4在满足光强分布和眩光限制要求下,道路照明的灯具效率 不应低于70%:泛光灯的灯具效率不应低于65%。采用发光二极
3.3.4在满足光强分布和眩光限制要求下,道路照明的
不应低于70%:泛光灯的灯具效率不应低于65%。采用发光二极 管道路照明灯具的效能不应低于表3.3.4的规定,
表3.3.4发光二极管道路照明灯具的效能
3.3.5铁路照明场所的灯具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3.3.5铁路照明场所的灯具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铁路照明场所的灯具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铁路场所的不同环境条件,采用相应防护等级的
灯具。 2在腐蚀性环境或蒸汽的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密闭式的 灯具。 3在高温场所,宜采用散热性能好、耐高温的灯具。 4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 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5安装高度较高的室内场所宜选用配高强度气体放电光源 的深罩型灯具或泛光灯具。 6安装高度较低的室内场所宜选用直管型荧光灯灯具,亦可 选用发光二极管灯或其他节能型筒灯灯具。 7铁路站场、道路转盘或停车场等其他室外场所宜采用高强 气体放电灯光源的泛光灯具。灯具宜为非对称配光分布,灯具配 光最大光强角度宜在45°以上。 8机动车道路照明灯具宜采用截光型或半截光型灯具: 9 根据景观、道路照明的应用环境,限制灯具发出的上射光 通量。 3.3.6金 铁路照明设计选择镇流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镇流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 2非自镇流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3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功率 较小者可配用电子镇流器: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宜配用恒功率 镇流器。 4对频闪效应有限制的铁路场所.应采用高频电子镇流器。 5镇流器的谐波、电磁兼容应符合《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 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电气照 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743) 的规定。 3.3.7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与光源的安装距离应满足现 场使用的要求。
4.1.1铁路照明照度标准值应按0.51x、11x、2x、31x、51x、101x、 15lx、20lx、30lx、50lx、75lx、100lx、150lx、200lx、300lx、500lx、 7501x、10001x分级。 4.1.2铁路照明的照度标准值或亮度标准值应根据铁路场所的 使用要求选择,各作业场地的维持平均照度值或亮度值不应低于 本规范第4.5节规定的照度或亮度标准值。 4.1.3维持平均亮度或维持平均照度应根据环境污染特征、光源 种类、灯具防护等级和灯具擦拭周期进行计算,并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作业场地照明维护系数宜取0.6~0.7。 2道路照明维护系数宜取0.65~0.7。 3室外景观照明维护系数应根据表4.1.3一1确定。 4室内和开散空间照明维护系数应根据表4.1.3一2确定
4.1.3维持平均亮度或维持平均照度应根据环境污染特征、
类、灯具防护等级和灯具擦拭周期进行计算,并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作业场地照明维护系数宜取0.6~0.7。 2 道路照明维护系数宜取0.65~0.7。 3室外景观照明维护系数应根据表4.1.3一1确定。 4室内和开散空间照明维护系数应根据表4.1.3一2确定,
表4.1.3—1室外景观照明维护系数
:1 清洁:附近无产生烟尘的工作活动,中等交通量。 一般:附近有产生中等烟尘的工作活动,交通量较大,如居住区及轻工业区。 污染严重:附近有产生大量烟尘的工作活动,有时可能将灯具尘封起来,如 重工业区。 2表中维护系数值以一年擦拭一次为前提。
工: 清洁:附近无产生烟尘的工作活动,中等交通量。 一般:附近有产生中等烟尘的工作活动,交通量较大,如居住区及轻工业区。 污染严重:附近有产生大量烟尘的工作活动,有时可能将灯具尘封起来,如 重工业区。 表中维护系数值以一年擦拭一次为前提
4.2.1铁路场所照明的照度均匀度或亮度均匀度应符合本规范 第4.5节的规定。 4.2.2需要获得照明立体感效果的铁路场所,垂直照度(E,)与 水平照度(Eh)之比不宜小于0.25
天路室内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UCGR)评 允许值不宜超过表4.5.1、表4.5.2的规定。
4.3.1铁路室内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UGI
4.3.2铁路室外作业场地的不舒适光应采用眩光值(GR)评 价,其最大允许值不宜超过表4.5.3的规定。 4.3.3道路照明的眩光应采用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I)评价,其最 大初始值应符合表4.5.4的规定。 4收长期工
4.3.4铁路长期工作或停留的
表4.3.4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
4.4光源颜色和显色性
4.4.1铁路照明光源色表可按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组,光源色表分 组宜按表4.4. 1 确定。
园林标准规范范本表 4. 4. 1 光源色表分组
4.4.2铁路场所照明的一般显色指数(R,)不应低于4.5节的规 定,有人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一般显色指 数(R。)不应小于80。
2特殊显色指数R。应大于零
4.5.1铁路旅客车站主要场所照明标准值宜符合表4.5.1 的规定。
铁路旅客车站内主要场所照明标
烟草标准注:指混合照明照度。
4.5.2 铁路主要生产用房室内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4.5.2 规定。
....- 铁路标准 照明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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