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2286.1-2015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预应力混凝土支柱 第1部分:横腹杆式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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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支柱代号:结构设计风速为30m/s的横腹杆式支柱用H表示,结构设计风速为35m/s的横腹杆 式支柱用H3s表示,结构设计风速为40m/s的横腹杆式支柱用H4o表示。 支柱标称容量:表示支柱悬挂方向的标称容量,单位为千牛米(kN·m)。 地面以上高度:表示支柱地面以上的高度,单位为米(m)。 埋人地下深度:表示支柱埋人地下的深度,单位为米(m)。无此项者表示带法兰盘支柱。 4.2.2规格示例如下: 60 示例:H 8.7+3.0 表示结构设计风速为30m/s的横腹杆式支柱,其悬挂方向的标称容量为60kN·m,地面以上高度
表示结构设计风速为30m/s的横腹杆式支柱,其悬挂方向的标称容量为60kN·m,地面以上 m,理人地下深度3.0m。
4.3.1支柱的标准检验弯矩见表3至表8
4.3.1支柱的标准检验弯矩见表3至表8
仿古建筑表3结构设计风速为30m/s的腕臂支柱标准检验弯
注1:表中情况一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悬挂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2:表中情况二是用立式双向加载试验同时检验支柱悬挂方向和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3:表中情况四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表4结构设计风速为35m/s的腕臂支柱标准
注1:表中情况一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悬挂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2:表中情况二是用立式双向加载试验同时检验支柱悬挂方向和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3:表中情况四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1:表中情况一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悬挂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2:表中情况二是用立式双向加载试验同时检验支柱悬挂方向和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3:表中情况四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结构设计风速为40m/s的腕臂支柱标准检验弯
注1:表中情况一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悬挂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2:表中情况二是用立式双向加载试验同时检验支柱悬挂方向和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3:表中情况四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结构设计风速为30m/s的软横跨支柱标准检
注1:表中情况一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 订线路方向亨矩。 注2:表中情况二是用立式双向加荷试验同时检验 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3:表中情况四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平行线路 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1:表中情况一是用卧式悬臂 注2:表中情况二是用立式双向加荷试验同时 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注3:表中情况四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平行 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表7结构设计风速为35m/s的软横跨支柱标准检验弯矩 单位为千生米
2:表中情况二是用立式双向加荷试验同时检验支柱悬挂方向和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3:表中情况四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结构设让风速为40m/s的软横跨支柱标准格
表8结构设计风速为40m/s的软横跨支柱标准检验弯矩(续)单位为于生
·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悬挂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试验时不考虑平行线路方向弯矩。 是用立式双向加荷试验同时检验支柱悬挂方向和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中是用卧式悬臂试验检验支柱平行线路方向结构性能的标准检验弯矩。
4.3.2本部分适用于支柱结构设计风速小于或等于40m/s的情况。
4.3.2本部分适用于支柱结构设计风速小于或等于40m/s的情况。 4.3.3所有支柱都可兼作打拉线下锚柱使用,但悬挂方向的弯矩与由下锚所产生的悬挂方向附加弯 矩之和不应大于支柱悬挂方向的标准检验弯矩,且垂直分力不应大于65kN(不含自重)。
5.2.2.1细骨料应采用硬质洁净的天然中粗砂,其细度模数为2.6~3.2,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应大于 1.5%,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4684及TB10424的规定。 5.2.2.2粗骨料应为坚硬耐久的岩碎石,空隙率不大于40%,压碎指标值不应大于10%,岩石的抗压 强度与混凝土设计强度之比不应小于2,含泥量不应大于0.5%,针片状含量不应大于5%;其余技术要 求应符合CB/T14685及TB10424的规定
凝土拌合用水的质量应符合TB10424的规定。
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TB10424的规定,不应使用氯盐类外加剂或其他对钢筋有腐蚀作用的外 加剂,
掺人混凝土中的I级粉煤灰和矿渣粉应分别符合GB/T1596及GB/T18046的规定。
掺人混凝土中的I级粉煤灰和矿渣粉应分别符合GB/T1596及GB/T18046的规定。 5. 2. 6钢材
5.2.6.1预应力纵向受力钢筋
预应力钢筋宜采用低松弛(WLR)的螺旋肋钢丝或刻痕钢丝,其性能应符合GB/T5223的规定 .2.6.2普通纵向受力钢筋
普通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其性能应符合GB1499.2的规定。 5.2.6.3构造筋 构造筋宜采用HPB235、HRB335钢筋和乙级冷拔低碳钢丝,其性能应符合GB1499.1、GB1499.2
5.2. 6.3构造筋
构造筋宜采用HPB235、HRB335钢筋和乙级冷拔低碳钢丝,其性能应符合GB1499.1、GB 和JC/T540的规定。
5.2. 6.4底座法兰盘
支柱底座法兰盘所用钢板宜采用Q235B钢,不应采用沸腾钢。其质量应符合GB/T700的规定 3构造要求
5.3.1钢筋和钢丝加工
5.3.1.1钢筋和钢丝应无油污,调直下料后,不应有局部弯曲,端面应平整。 5.3.1.2每组钢丝下料长度的相对误差不超过下料长度的1.5/10000,并符合GB50204的规定。 5.3.1.3预应力钢丝镦头的强度不得低于钢丝强度标准值的98%,并符合GB50204的规定。 5.3.1.4普通钢筋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不应低于该材料的抗拉强度,并符合GB50204的规定。 5.3.1.5钢筋骨架、网片及地线应按设计图纸制作,焊接要牢固,并按GB50204的规定进行验收。 5.3.1.6为了保证地线牢固和导电良好,地线焊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所有施焊部位均应采 用双面焊,焊缝高度不应小于4mm宽度不应小于10mm、长度不应小于60mm。
5. 3.2 底座法兰盘
底座法兰盘按设计图纸制造,其质量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并进行热浸镀锌防腐。热浸镀锌应 符合GB/T13912的规定,
5.3.3施加预应力的技术要求
5.3.4支柱两端要求
支柱出厂前,两端外露的纵向受力钢筋头应切除,并采取有效防腐措施处理。 5.4混凝土
5. 4. 1 混凝士强度等级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0
支柱采用蒸汽养护时,静停时间不应少于2h,升温速度不应大于20℃/h,蒸汽养护温度 0℃,并应有一定的停气降温时间,降温速度不应大于20℃/h,出坑前的支柱表面与坑外环境温
支柱脱模后,应洒水养护14d,经常保持支柱表面的湿润状态,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 西水。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质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
注:A为关键项点,B为主要项点
兰盘端预应力主筋敏头顶部的混凝土保护层厚 度不小于10mm,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见表10
TB/T2286.12015表10尺寸允许偏差(续)单位为毫米序号项目项目类别质量要求7表面平整度(用1m钢板尺量)B≤5预应力主筋B8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预应力主筋墩头Bt3正面弯曲度A≤L/8009弯曲度侧面弯曲度A≤L/600端部倾斜柱底B≤1010(测量侧向)柱顶B≤15横向±5位置纵向B± 1011预埋管及预留孔腕臂底座两孔间距B±3直径B预理管端外露高度B*2底板长度B±5底板宽度B±512法兰盘底板厚度B± 0.5螺孔中心距B± 1. 5螺孔直径B± 0. 5主筋保护层厚度偏差为制造与设计的差数、但最小厚度应符合5.8的规定;主筋镦头保护层厚度偏差为制造与5.8规定的差数。正面弯曲度应扣除因非对称布筋引起的反拱值(见附录A)后,符合允许偏差的规定。注:A为关键项点,B为主要项点。5.9结构性能检验5.9.1抗裂检验支柱加荷至标准检验弯矩的100%时,不应出现裂缝(法兰盘上部150mm范围内卸荷后不闭合的无规则裂缝不影响试验结果)。5.9.2挠度检验支柱加荷至标准检验弯矩的100%时,柱顶挠度不应大于(L + Lg) 。1005.9.3承载力检验支柱加荷至标准检验弯矩的200%时,不应出现下列任一种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标志:受拉区混凝土裂缝宽度达到1.5mm;b)受拉钢筋被拉断;c)受压区混凝土破坏。6检验方法6.1混凝土抗压强度6.1.1混凝土应在灌注工序中随机取样制作立方体试件,3个试件为一组。14
6.1.2每生产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至少成型三组。二组试件与支柱 同条件养护,另一组试件进行标准养护。 6.1.3一组与支柱同条件养护的试件用于检验脱模强度;另一组与支柱同条件养护的试件用于检验 支柱出厂时的混凝土强度;经标准养护的试件用于检验评定混凝土28d抗压强度。 6.1.4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GB/T50081的规定。 6.1.5具有耐久性能要求的支柱,应在生产前及每年按5.4.6的要求进行混凝土耐久性能检验。其 检验方法应符合TB10424的规定。
6.2外观质量尺寸偏差
观质量、尺寸偏差的检验工具与检验方法见表11
1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检验工具与检验方法
6.3.1检验仪器设备
检验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4623的规定。 6. 3. 2~支柱试验方法
6.3.1.1结构设计风速为30m/s和35m/s的支柱,按情况一和情况四采用卧式悬臂试验方法检验。 6.3.1.2结构设计风速为40m/s的支柱,按情况二采用立式双向加荷试验方法检验。 6.3.1.3带法兰盘的支柱,按情况二采用立式双向加荷试验方法检验。
6.3.3卧式悬臂试验
6.3.3.1卧式悬臂试验与测量仪表布置如图4所示
6.3.3.1卧式悬臂试验与测量仪表布置如图4所示。
图4卧式悬臂试验与测量仪表布置图
加荷,递增至情况四的标准检验弯矩的200%,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3min,测量并记录裂缝宽 度和挠度值,检查是否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然后卸荷至零。 立式双向加荷试验 立式双向加荷试验的布置如图5和图6所示。
加荷,递增至情况四的标准检验弯矩的200%,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3min,测量并记录裂缝宽 度和挠度值,检查是否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然后卸荷至零。
6.3.4立式双向加荷试验
Px——悬挂方向检验荷载,单位为千牛(kN); 一荷载点高度,单位为米(m); 一支柱高度,单位为米(m)。
图5立式双向加载试验悬挂方向布置图
P,—检验荷载,单位为千牛(kN),P,的水平分力为平行线路方向的检验荷载,P,与地面之间角度为30°~45°; L,一一荷载点高度,单位为米(m)。
P,—检验荷载,单位为千牛(kN),P,的水平分力为平行线路方向的检验荷载,P,与地面之间角度为30°~45°; L,一荷载点高度,单位为米(m)。
6立式双向加载试验平行线路方向布置图
6.3.4.2立式双向加荷试验基础应稳定可靠,基础不应有转动变形。 6.3.4.3立式双向加荷试验时,将经纬仪放置于垂直悬挂方向,任一级荷载下的柱顶挠度,可用经纬 仪直接测量。
a)由零按各向标准检验弯矩20%的级差在悬挂方向和平行线路方向同时加荷至各向标准检验 弯矩的80%,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1min:然后按各向标准检验弯矩10%的级差继续加荷至 各向标准检验弯矩的100%,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3min,观察是否有裂缝出现,并测量和记录 裂缝宽度及挠度值。 b) 如果在标准检验弯矩100%出现裂缝,则卸荷至零。如果未出现裂缝则继续按各向标准检验 弯矩的10%的级差加荷至裂缝出现,测量并记录裂缝宽度和挠度值,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 3min。 由初裂弯矩卸荷至零,卸荷后静停时间不少于3min,观察裂缝是否闭合,测量并记录其残余 度值。 d 由零按各向标准检验弯矩20%的级差在悬挂方向和平行线路方向同时加荷至各向标准检验 弯矩的100%时,测其裂缝宽度及挠度值,递增至各向标准检验弯矩的160%,每次静停时间 不少于1min。然后按各向标准检验弯矩10%的级差继续加荷,递增至标准检验弯矩的 200%,每次静停时间不少于5min,测量并记录裂缝宽度和挠度值,检查支柱是否达到承载能 力极限状态然后卸荷至零,
6.3.5.支柱的初裂弯矩和承载力检验弯矩实测值的确定
支柱的初裂弯矩按下列确定: a)当在加荷过程中第一次出现裂缝时,取前一级弯矩值作为初裂弯矩的实测值; 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内第一次出现裂缝时,应取本级弯矩与前一级弯矩的平均值作为初 裂弯矩的实测值; C)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第一次出现裂缝时,应取本级弯矩作为初裂查矩的实测值。
6.3.5.2承载力检验弯矩实测值的确定
支柱的承载力检验弯矩按下列确定: a 当在加荷过程中出现5.9.3所列的情况之一时,应取前一级弯矩值作为承载力检验弯矩的实 测值; b) 当在规定的荷载持续时间内出现5.9.3所列的情况之一时,应取本级弯矩与前一级弯矩的平 均值作为承载力检验弯矩的实测值; 当在荷载持续时间结束后出现5.9.3所列的情况之一时,应取本级弯矩作为承载力检验弯矩 的实测值。
6.3.6检验结果计算
6.3.6检验结果计算
6.3.6.1抗裂计算
支柱的抗裂检验系数%是以初裂弯矩与标准检验弯矩之比求得,即:
M—标准检验弯矩,单位为千牛米(kN·m); M—实测初裂弯矩值,单位为千牛米(kN·m)。
6.3.6.2柱顶挠度计算
卧式悬臂试验时,任一级荷载下的柱顶挠度f,按公式(2)计算:
试验时,任一级荷载下的柱顶挠度f按公式(2)
式中: f由测量仪器测得柱项C处的变形值,单位为毫米(mm); f.由测量仪器测得支点A的变形值,单位为毫米(mm);
6.3.7检验结果评定
6.3.7检验结果评定
6. 3. 7. 1抗裂检验
抗裂检验结果应符合公式(3)的要求:
sr]——抗裂检验系数允许值([]=1.0
6.3.7.2承载力检验弯矩
M——支柱承载力检验弯矩实测值,单位为千牛米(kN·m); Mk—标准检验弯矩,单位为千牛米(kN·m); [β.]——支柱承载力综合检验系数允许值(「B.1=2.0)。
6.3.7.3挠度检验
支柱挠度检验结果应符含公式(5)的要求:
fo挠度检验弯矩下挠度的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f]——5.9.2中规定的挠度检验弯矩下挠度的允许值,单位为毫米(mm)
所有原材料应有制造厂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单。材料进厂后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7.2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包括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包括保护层厚度)、抗裂性和标准检验弯矩下的挠度 检验。
a) 当同一规格的腕臂支柱连续生产3000根或在三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3000根时也应作为一 个验收批; b 当同一规格的软横跨支柱连续生产1000根或在三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1000根时也应作为 一个验收批。
7.3.3.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有支柱均应逐根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
7. 3.3. 2结构性能
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1根按6.3的规定,进行支柱的抗裂检验和 标准检验弯矩下的挠度检验,
7.3.4. 1混凝土强度检验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按GB/T50107的规定进行。 7.3.4.2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每根支柱:A类项点应全部合格;B类项点的不合格判定数等于3(R。=3)。不合格支柱应 7.3. 4.3修复
3.4.3修复 外观缺陷允许修补的产品应修补完好,经检验合格后验收。
7.3.4.4结构性解
受检支柱的抗裂性和搅度检验均符合5.9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结构性能合格。当结构性能检验 格时,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再抽取2根复验,其中仍有一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结构性能不合格。
7. 4. 1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首次投产或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b 当停产一年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当同一规格的腕臂支柱各连续生产6000根或在六个月内生产总数不足6000根时。批量少 于30根时,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e 当同一规格的软横跨支柱各连续生产2000根或在一年内生产总数不足2000根时。批量少 于20根时轨道交通标准规范范本,检验仅对样品负资。
包括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抗裂性、标准检验弯矩下的挠度和承载力检验。
包括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抗裂性、标准检验弯矩下的挠度和承载力检验。 7.4. 3抽样
7.4.3.1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批随机抽取10根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
7.4. 3.2结构性解
7.4.3.2.1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支柱中随机抽取2根,按6.3的规定,进行支柱的抗裂性、 标准检验弯矩下的挠度及承载力检验。 7.4.3.2.2若为首次投产时,结构设计风速为30m/s及35m/s的支柱,也应抽取2根,按情况二及 6.3.6的规定进行抗裂性、标准检验弯矩下的挠度以及承载力检验。
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7.4. 3. 3保护层厚度
经承载力检验弯矩检验合格后的支柱,进行保护层厚度检验。 7. 4. 4 判 定
....- 混凝土结构 铁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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