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3244.1-2010 机车车辆用组合式管夹 第1部分: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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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3244.3一2010规定的单管夹~ 重型系列的螺栓紧固力矩及管子的轴向力,应由供 议。 4TB/T3244.4一2010规定的双管夹的螺栓紧固力矩及管子的轴向力应符合表2规定
表2紧固力矩、轴向力
4.1耐振动、冲击性能试验
组装后的管夹耐振动、冲击性能试验应按GB/T21563一2008的规定。 4.2夹持力试验
件下允许减少10%)
5.1.1按管夹产品设计图样、有关技术文件及3.2、3.3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外观及关键尺寸检验。 5.1.2按3.4及本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尺寸检验。 5.1.3管夹应按GB/T2828.1一2003中一次正常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Ⅱ、AQL4.0进行抽检 5.1.4合同双方对抽样检验方案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应定期进行检验,每三年不少于一次; d)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5. 2. 2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内容及耐振动、冲击性能试验、夹持力试验和力学性能试验,其检验项目见 表3。
5.2.3.1被试产品单管夹及双管夹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抽取,其数量原则上应不小于3种规格(各 规格不小于2套)。 5.2.3.2每项试验项目都应合格。试验中如有某项要求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如有一套产品的某 一项不合格,则另取2套相同产品对该项进行复试,如仍有1套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5.2.3.1被试产品单管夹及双管夹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抽取,其数量原则上应不小于3种规格(各 规格不小于2套)。 5.2.3.2每项试验项目都应合格。试验中如有某项要求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如有一套产品的某 一项不合格,则另取2套相同产品对该项进行复试,如仍有1套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5.2.3.1被试产品单管夹及双管夹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抽取,其数量原则上应不小于3种规格(各
锅炉标准6标记、包装、运输及购存
官夹在出 书或合格证,其体内容如下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名称、规格代号; c) 产品标准名称或代号; d) 材料标准号与材料代号; e) 试验或检验报告; ? 制造日期; g)检验人员和检验部门签章
6.3.1管夹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摔打撞击,并应防水。 6.3.2包装好的管夹应存放在通风和干燥的库房内,在正常保管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制造厂商应 保证管夹在12个月内不发生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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