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3256-2011 机车在役零部件无损检测(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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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1. 6. 1荧光磁检测
紫外灯辐射光波长:320nm~400nm,中心波长:365nm 在检测面测量紫外灯的辐照度,不应低于800μW/cm。 暗区内工件附近的白光强度不应大于20lx。
6.3.1.6.2非荧光磁粉检测
工件表面白光照度不应低于100
塔吊标准规范范本工件表面白光照度不应低于10001x
使用A1型标准试片。使用前应将试片表面擦拭干净,试片应平整,无破损、折皱和锈 6.3.3磁粉和磁悬液
6. 3. 3. 1 磁 粉
应符合TB/T2047.1的规定,
6.3.3.2.1水剂磁悬液
液体介质“水”的pH值为7~9。 配制磁悬液时,应按一定的比例分散剂、消泡剂、防腐剂和防锈剂,除水以外的载液超过保 用。推荐配制比例为:
6.3. 3. 2.2油剂磁悬液
应使用无味煤油或无味煤油与变压器油的混 (无味煤油与变压器油的配制比例推荐为 1:1~3:1):荧光磁粉1g/L~3g/L:非荧光磁粉为15g/L~30g/L。
6.3.4便携式磁轭探伤仪
6.3.5旋转磁场探伤仪
6.4.1.1铝合金试块(A型对比试块)的要求如下: 铝合金试块的尺寸如图1所示,试块由同一试块剖开具有相同大小的两部分组成,并打上相同序 号,分别标以A、B记号,A、B试块上均应具有细密对称的裂纹图形。铝合金试块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JB/T6064—2006的规定。
6.4.1.2镀铬试块(B型试块)的要求如下
6.4.1.3铝合金试块主要用于以下两种情
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黏度:38℃±3℃,一般为1.3mm/g~3.0mm/s(厘斯); b) 闪点:罐装≥30℃,散装≥52℃; C 白点直径:≤3mm; d) 散装渗透剂允许含水量≤5%; e) 显像剂沉降试验2mm; f) 毒性:低毒; g) 腐蚀性:无腐蚀、无变色; h) 保质期≥12个月。
紫外灯辐射光波长:320nm~400nm,中心波长
在检测面测量紫外灯的辐照度,不应低于800W/cm 暗区内工件附近的白光强度不应大于201x。
6.4.3.2非荧光渗透检测
工件表面白光照度不应低于350Ix。
7.1经无损检测的所有零部件,应填写相应无损检测记录,表格参见附录A。 7.2无损检测记录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填写内容与术语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相关人员签章 齐全。 7.3无损检测记录作为无损检测工作的最原始凭证,填写应及时,字迹应清晰,内容应准确,并不应涂 改。确因笔误,更正后,应有更正人员签章。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磁粉检测记录常用表格
滋粉探伤机(仪)日常性能校验记录表格式参见表A.1,月度性能检查记录表格式参见表A. 部件磁粉检测裂损报告表格式参见表A.3。 在使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记录表格式作出适当的调整,
表A.1磁粉探伤机(仪)自常性能校验记录
表A.2磁粉探伤机(仪)月度性能检查记录
表A.3机车零部件磁粉检测裂损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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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在役零部件无损检测
前 范 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超声波检测前准备 性能校验 超声波检测灵敏度调节 超声波检测检查 质量评定 超声波检测记录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超声波检测记录表格
图2车轮实物对比试块
耦合剂可选用机油。校验检测灵敏度和超声波检测作业时,应使用相同耦合剂。 仪器及探头性能指标
耦合剂可选用机油。校验检测灵敏度和超声波检测作业时,应使用相同
4.1超声波探伤仪性能校验分为日常性能校验和月度性能检查。 4.2日常性能校验每日开工前进行,主要检查超声波检测系统技术状态,使用标准试块校准零点,正 确调整或输入检测参数,确定检测灵敏度,并在实物试块上进行当量对比检验。校验完毕,在《超声波 探伤仪日常性能校验记录表》(参见附录A表A.1)中填写相关参数。 4.3月度性能检查主要检查超声波探伤仪的状态,测试超探仪主要性能指标。检查完毕应填写《超声 波探伤仪月度性能检查记录表》(参见附录A表A.2)。
4.3月度性能检查主要检查超声波探伤仪的状态,测试超探仪主要性能指标。检查完毕应填写《超声 波探伤仪月度性能检查记录表》(参见附录A表A.2)
波探伤仪月度性能检查记录表》(参见附录A表A.2)
向探测灵敏度校验试块
5超声波检测灵敏度调节
选择不动车超声波检测方式,根据箍厚或整体轮直径选择组合探头的角度。开机,设置检测范围 为2000mm,在车轮实物试块上,用声波的四次声程探测Φ3mm横孔,将其最高反射波调至满幅度的 30%;增益10dB作为扫查灵敏度。如被探车轮表面粗糙,应进行适当的耦合补偿3dB~6dB。扫查灵 敏度调节示意图见图6。
5.1.2双晶直探头扫查灵敏度校验
图6扫查灵敏度调节示意图
直探头扫查灵敏度校验
缺陷核查应在一跨距内进行。遇有周向或接近周向的缺陷,应使用小于等于K1角度横波 探头进行探测,也可使用双晶直探头进行探测。
5.2.2横波斜探头核查灵敏度检验(方法1
探测深度30mm的Φ3横通孔(见图8、 使Φ3横孔最高反射波为80%,增益10dB作 为斜探头核查用检测灵敏度,如被探轮箍表面粗糙,应进行适当的表面耦合补偿为3dB~6dB。
5.2.3斜探头核查灵敏度校验(方法2)
图9用车轮试块调节灵敏度
5.2.4直探头轴向核查灵敏度校验
图10斜探头核查灵敏度校验示意图
5.2.5双晶直探头踏面核查灵敏度校验
校验方法同5.1.2。
6.1探测面与超声波检测区域
6.1.1无论是轮箍还是整体轮,径向探测均为踏面,轴向探测为内侧面。 6.1.2选择不动车超声波检测方式,大角度组合探头横波扫查,选择暴露无遮盖的踏面区段,每只车 轮应扫查两段弧长不小于500mm的区域。 6.1.3选择动车或顶轮方式.双晶直探头应扫查整个踏面.在役机车可采用动车或顶轮方式实现。
图11直探头轴向核查灵敏度校验
在踏面上涂刷适量机油,将探头置于车轮踏面上,沿圆周方向前后均匀移动探头,移动速度不大于 50mm/s,以锯齿形路线扫查,在前进与后退转换时探头作15°左右摆角,手持探头压力与标定灵敏度时 相同,探头扫查重叠率应大于10%。 大角度组合探头应作双向扫查,即在一段弧长扫查结束后,探头反转180°按同样的方式进行扫查。
当扫查过程中发现缺陷波,不能直接判断其性质时应对该缺陷区域进一步核查。整体车轮应优先 采用双晶直探头在踏面核查,轮箍核查时优先采用斜探头进行核查。核查时探头移动速度不大于 30mm/s。 缺陷核查应排除轮箍标记、闸瓦或轮轨接触点等因素造成的于扰。 核香应采取两种及以上核香方法进行验证,
缺陷在车轮中的埋藏深度以缺陷距踏面的距离表示,必要时可用直探头从内侧面探测以验证缺陷 埋藏深度。 缺陷的大小:小于声束截面的缺陷可用人工缺陷直径(灵敏度)增益或衰减dB值来表示,大于声束 截面的缺陷用相对6dB测长法测长,用指示长度×指示宽度表示。
7.1轮箍及轮辋表面有危害性疲劳裂纹为不合格,但滚动圆区域充许存在制动产生的细小热裂纹。 7.2斜探头(多晶或单晶片)检测时,内部缺陷大于或等于Φ3mm横孔当量时为不合格。 7.3直探头及双晶直探头检测时,内部缺陷大于Φ2mm平底孔为不合格。 7.4处理按以下规定: a)每个车轮或轮箍探测完毕后,发现缺陷时,应做出标记,注明缺陷位置; b 缺陷当量小于人工缺陷直径时,作好实物标记和记录,便于日后跟踪探测; C)判定车轮不合格时按报废处理,
7.1轮箍及轮辋表面有危害性疲劳裂纹为不合格,但滚动圆区域充许存在制动产生的细小热裂纹。
3.1每个车轮或轮箍超声波检测后,检测保温标准规范范本, 录A表A.3),发现裂损时应填写《车轮及轮箍超声波检测裂损报告表》(参见附录A表A.4)。 8.2填写上述超声波检测记录及表格时,应做到字迹清晰、干净整齐、不错不漏。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超声波检测记录表格 超声波探伤仪日常性能校验记录表格式参见表A.1,月度性能检查记录表格式参见表A.2;车轮及 轮箍超声波检测记录表格式参见表A.3,超声波检测裂损报告表格式参见表A.4。 注:在使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记录表格式作出适当的调整,
表A.1超声波探伤仪日常性能校验记录表
表A.4车轮及轮箍超声波检测裂损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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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钢管标准机车在役零部件无损检测
前 范 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设备、工具及器材 磁化规范 性能校验 磁粉检测操作 质量评定 磁粉检测记录 附录A(资料性附录)轮对磁粉检测记录表
前 范 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设备、工具及器材 磁化规范 性能校验 磁粉检测操作 质量评定 磁粉检测记录 附录A(资料性附录)车 轮对磁粉检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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