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3273-2011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立杆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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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操纵室应视野良好,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时密封良好。 3.8.2操纵室四周均应采用钢化玻璃窗,顶部设开启式开窗,通风应良好。安装遮阳板、雨刮器、可调 座椅、电子力矩限制器等,操作装置包括起升、回转、变幅、伸缩臂操纵手柄、油门控制脚踏阀、电气控 制台
3.8.3操纵室如有管道或线缆等通过墙壁、地板,其通过处应加以密封。 3.8.4操纵室座椅应为上下前后可以调节的固定软座,座椅舒适,应有良好的减振性能。 3.8.5仪表和显示屏在日光下和晚上关闭照明灯时,应能在500mm处清楚看见显示值。司机应能根 据指示灯和仪表灯正常观察和操作。
3.10.1警示灯、作业照明灯、室内照明灯、标志灯等均应完好,安装牢固,工作正常。 3.10.2作业操纵室工作台面的照度值不应小于601x,吊钩处的照度值不应小于101x
3.12.1起重作业装置的设计应满足立杆作业各工况的作业需要,最大起升高度不应小于19m,最大 工作幅度不应小于18m。 3.12.2应设置作业区域选择功能,能选择左侧作业、右侧作业、中位作业或无限制作业。 3.12.3起升机构应符合TB/T2187的规定。卷扬机应有变速功能,能根据起吊重量选择起升速度 满载最大起升速度不应小于10m/min。 3.12.4回转机构应符合TB/T2187的规定,最大回转速度为2r/min。 3.12.5吊臂伸缩机构应具有带载伸缩功能,带载伸缩最大起重量不应小于3.67t电气标准规范范本,其余应符合GB/T 3811的规定,伸缩动作应平稳,无爬行等异常现象,空载全程伸臂时间不应大于90B。 3.12.6变幅机构应保证在任何状态下均能变幅,其余应符合GB/T3811的规定,变幅动作应平稳,无 爬行等异常现象,空载全程起臂时间不应大于50S。 3.12.7起重臂、支腿设计、操纵机构应符合TB/T2187的规定。 3.12.8应设自由滑转功能,以实现吊臂自动对中。
3.12.9锁定油缸应伸缩自如,无爬行等现
3.13安全设备与事故预防装置
3.13.1系统应设置应急泵等应急装置,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泵应在15min内将作业装置回收到位, 整车恢复到区间运行状态。 3.13.2整车所有部分均应接地良好,车体与每个转向架、转向架与轴箱间应设有接地装置,车体与钢 轨间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3.13.3具有自走行功能的立杆车的走行齿轮箱应设挂上或脱开的显示灯,摘挂挡机构应能手动摘 挂挡。 3.13.4旋转部件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3.13.5制动梁和各种拉杆等铰接件应设置防止其折损或脱落时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装置。 3.13.6 防火装置应安装牢固、可靠,灭火器型号、数量应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3.13.7 立杆车应配备有效的起复设备。 3.13.8立杆车应配备4只止轮器。 3.13.9 卷扬、伸缩、变幅机构均应设置平衡阀。 3.13.10 立杆车应设悬挂锁定油缸,保证不打支腿作业时整车的稳定性。 3.13.11 立杆车应设置起升高度限位装置,其性能应能可靠的报警或停止有关运动。 3.13.12 回转台前方应设置作业联络用喇叭,其声音应区别于报警信号,按钮位置便于司机 操作。 3.13.13 立杆车应装置读数清楚的幅度指示器或角度指示器,并便于观察。 3.13.14立杆车应设置起重力矩限制器,应符合GB/T12602的规定;力矩限制器应工作可靠,综合误 差不应大于8%,其超载报警点的设定值应在任何情况下,发生报警信号时的立杆车实际载荷力矩不大 于对应工况下额定载荷力矩的108%,并应能缓慢可靠地吊起立杆车的最大额定起重量。 3.13.15滑轮处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跳槽的装置。 3.13.16 卷扬机构应设置过放保护装置,当卷扬机构钢丝绳放出还剩三圈时,应能自动停止动作,只 能起升。 3.13.17 立杆车应设置支腿机械锁定装置。 3.13.18 3设有起重臂未伸出指示灯或上车旋转联锁装置:设有支腿伸出指示灯
3.13.1系统应设置应急泵等应急装置,在紧急情况下,应急泵应在15min内将作业装置回收到位, 整车恢复到区间运行状态。 3.13.2整车所有部分均应接地良好,车体与每个转向架、转向架与轴箱间应设有接地装置,车体与钢 轨间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3.13.3具有自走行功能的立杆车的走行齿轮箱应设挂上或脱开的显示灯,摘挂挡机构应能手动摘 挂挡。 3.13.4旋转部件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安装正确、牢固。 3.13.5制动梁和各种拉杆等铰接件应设置防止其折损或脱落时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装置。 3.13.6 防火装置应安装牢固、可靠,灭火器型号、数量应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3.13.7 立杆车应配备有效的起复设备。 3.13.8立杆车应配备4只止轮器。 3.13.9卷扬、伸缩、变幅机构均应设置平衡阀。 3.13.10 立杆车应设悬挂锁定油缸,保证不打支腿作业时整车的稳定性。 3.13.11 立杆车应设置起升高度限位装置,其性能应能可靠的报警或停止有关运动。 3.13.12 回转台前方应设置作业联络用喇叭,其声音应区别于报警信号,按钮位置便于司机 操作。 3.13.13 立杆车应装置读数清楚的幅度指示器或角度指示器,并便于观察。 3.13.14立杆车应设置起重力矩限制器,应符合GB/T12602的规定;力矩限制器应工作可靠,综合误 差不应大于8%,其超载报警点的设定值应在任何情况下,发生报警信号时的立杆车实际载荷力矩不大 于对应工况下额定载荷力矩的108%,并应能缓慢可靠地吊起立杆车的最大额定起重量。 3.13.15滑轮处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跳槽的装置。 3.13.16 卷扬机构应设置过放保护装置,当卷扬机构钢丝绳放出还剩三圈时,应能自动停止动作,只 能起升。 3.13.17 立杆车应设置支腿机械锁定装置。 3.13.18 设有起重臂未伸出指示灯或上车旋转联锁装置;设有支腿伸出指示灯。
4.1整车性能检查与试验
4.1.1轴重检查按GB/T25336—2010中6.5的规定进行。 4.1.2车 轮径检查按GB/T25336—2010中6.8的规定进行。 4.1.3车钩中心线高度用车钩高度尺进行测量。 4.1.4E 曲线通过检查按GB/T25336一2010中6.7的规定进行。 4.1.5 尾挂速度按GB/T1742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评定。 4.1.6 整车整备状态下,立杆车在平直线路上以最大低速走行速度运行时,用测速仪测量双向自行 速度。 4.1.7 紧急制动距离试验按TB/T2033—2003中5.13的规定进行。 4.1.8 支腿全伸行程采用通用量具测量。 4.1.9起重性能试验按TB/T2187的规定进行。
4.2.1限界检查按GB/T16904.1的规定进行。
4.2.1限界检查按GB/T16904.1的规定进行。 4.2.2所有焊接件焊缝的检查按TB/T1580的规定进行。 4.2.3铆接质量检查按TB/T2911的规定进行。
4.2.1限界检查按GB/T16904.1的规定进行。 4.2.2所有焊接件焊缝的检查按TB/T1580的规定进行。 4.2.3铆接质量检查按TB/T2911的规定进行。
TB/T 32732011
4.2.4管路(油管、风管、电缆)安装、涂色、排石器尺寸、排障器高度的检查,采用目测和手工检查方 法进行,
a)试验在不大于250m的曲线上进行; b)立杆车连挂其他车辆进人曲线停车后,进行摘钩作业,能顺利摘钩; c)立杆车再次与其他车辆进行连挂作业,能成功连挂。
4.3主要部件检查与试验
,3,1油机及拥 架、操纵室及操纵室内布置、电气系统、照明装置 液压系统、安全设备与事故预防 与试验按照GB/T25336一2010的规定进行。 4.3.2车架静强度试验按TB/T1335的规定进行
4.4起重作业装置性能试验
起重作业装置性能试验包括空载试验、起重性能参数测定、额定载荷试验、动载试验、静载试 试验、结构试验,按照TB/T2187的规定进行
封头标准4.5整车运行性能试验
a)柴油机是否存在有自动熄火、过热或转速不稳现象; b) 车轴齿轮箱是否有异常声响; 柴油机各部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说明书规定; d) 检查各仪表是否工作正常,各种开关使用是否可靠; e) 所有部件和总成有无漏油、漏气现象; f) 刮雨器工作是否正常; g) 车门不应自行开启,整车不应有共振现象; h) 走行部各部温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a)新产品试制时; b)结构、材料、工艺的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c)转厂生产时; d)每生产满五年时。
表1立杆车的检查与试验项目表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立杆车应在明显的位置上设置产品铭牌,铭牌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 a)产品名称、型号; b)主要技术参数; c)出厂编号、且期、制造厂名。
6.2包装 6.2.1立杆车外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并用油布或油纸包好。 6.2.2随车备件、附件和工具应装箱,装箱应牢固可靠,箱外标志应明显清楚。 6.2.3随车技术文件应用防潮材料包装。
6.3.1立杆车在发运时所有油、水、气均应按规定保护在正常工作状态。 6.3.2发运前各操纵手柄和开关应置于非工作位置。 6.3.3立杆车整车运输按无动力附挂运输办理时农业标准,应挂于列车尾部,连挂速度应符合3.2.6的规定。 6.3.4立杆车应贮存在空气流通、干燥、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的场所。并按照说明书对 贮存的立杆车进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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