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隧道运营技术规范意见稿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5.3.4交通阻滞工况时隧道照明设施应采用按需调光控制策略。 5.3.5重大灾害工况或进行交通管制时隧道照明设施应开启到最大程度 5.3.6养护工况时隧道照明设施应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地点前后开启到 度。
1夜间应关闭隧道入口段、过渡段和出口段的加强照明灯具; 2当公路设有照明时,其路段上的隧道夜间照明亮度应与道路亮度水平一致; 当公路未设置照明时,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隧道夜间照明亮度可取1.0cd/m, 级公路隧道夜间照明亮度可取0.5cd/m; 3当单向交通隧道夜间交通量不大于350veh/(h·In)、双向交通隧道夜间 交通量不大于180veh/(h·In)时,可只开启应急照明灯具。
5.4.1隧道路面要求无坑洞、无鼓包、无开裂、无跳车。运营机构应及时清除隧 道内外路面及边沟、中心排水沟上的塌(散)落物和堆积物,及时修复、更换损 坏的窖井盖或其它设施盖板。 5.4.2隧道路面出现渗漏水时,应及时处理,防止路面积水或结冰。 5.4.3隧道内外排水设施、排水沟沟盖板和沟墙应完好,不应有水渍在路面漫流, 寒冷地区应及时清除排水沟内结冰堵塞。 5.4.4隧道人行道或检修道应平整、完好和畅通,人行道或检修道不得积水,道 板如有破损、翘曲或缺失,应及时进行修复和补充。 5.4.5人行道或检修道栏杆和护栏应保持完好、清洁、坚固,立柱正直无摇动现 象,横杆联接牢固。
5.5土建结构技术要求
5.5.1有衬砌隧道出现的衬砌起层、剥离或错台,应及时加以清除或加固;对衬 砌裂缝,应及时加以修补,并设立观测标记进行跟踪观测。无衬砌隧道出现的碎 裂、松动岩石和危石,应本着“少清除,多稳固”的原则,加以处理。 5.5.2对衬砌的渗漏水,应及时采取封堵或引排的方法进行处治粮油标准,防止路面积水, 寒区隧道冬季时应及时清除洞顶挂冰。
5.5.3横洞内严禁存放任何非救援用物品, 及时清除散落杂物,修复轻微破损结 构,确保横洞清洁、畅通。横洞门和洞内照明设备亮度应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5.5.4及时清除斜(竖)井内可能损伤通风设施或影响通风效果的异物;维护井 内排水设施的完好,保持水沟(管)的畅通;对井内的检查通道或设施进行保养, 防止其锈蚀或损坏。 5.5.5应保证送(排)风口的网罩无堵塞网眼的杂物,风道板吊杆完好无锈蚀或 损坏,风口或风道无破损,
5.6其他设施技术要求
5.6.1吊顶和内装饰应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如有破损、缺失应及时修补恢复, 不能修复的应及时更换。各种预埋件和桥架应保持完好、坚固、无锈蚀,如有缺 损,应及时更换或加固。 5.6.2隧道的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保持位置、高度和角度适 当,确保交通信息传递无误。
5.6.3隧道的交通标线应保持完整、清洁
6.交通阻塞工况技术要求
6.0.1隧道及隧道所在路段区域的交通流已达到相应等级公路五级服务水平, 并逐步向六级服务水平过渡发展的状态,视为交通阻塞。一定时间内经常出现的 而不是随机的或意外事故造成的阻塞可视为周期性交通阻塞。 6.0.2隧道运营管理单位应结合隧道所在路段公路等级、隧道规模、隧道运营 管理模式等,制定适宜的交通阻塞工况运营策略,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诱导条件的可提前进行交通疏散诱导或洞口联络道疏散诱导。 2应根据隧道所在路段设计速度、基本通行能力、实际交通组成、隧道机电 设施可提供设备容量、路侧干扰与环境因素、洞内外自然条件等计算隧道最大可 通行交通量;隧道所在路段实际通行交通量大于隧道最大可通行交通量时,应采 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进入隧道内交通量。 3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长、特长隧道内及中、短隧道路段,各车行道 车辆受阻排队长度超过1000m,应采取现场管理、提前分流、分段放行等交通控 制方案,控制隧道内排队车队长度。 4对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长、特长隧道内及中、短隧道路段,各车行道 车辆受阻排队长度超过2000m,应采取现场管理、提前分流、分段放行等交通控 制方案,控制隧道内排队车队长度。 6.0.3当隧道发生交通阻塞,采用区段限速控制方案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根据隧道实际最大可通行交通量计算值、当前实际交通量等参数,计算 确定隧道后方路段限速值。 2隧道前方2~3km处应设置可变信息标志,显示“前方×km区间测速,限 速xXkm/h”字样。 6.0.4当隧道发生周期性交通阻塞时,宜根据隧道所在路段基本通行能力、实 际交通量、阻塞时长等,综合确定交通疏导控制方案,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交通流诱导疏散条件的,应优先采用区域分流控制进入隧道车辆数。 2不具备交通流诱导疏散条件的,对于长、特长隧道,宜采用区段限速控制 进入隧道车辆数,隧道内服务水平达到相应等级公路设计服务水平;必要时,宜 采取暂时关闭单车道或单洞交通控制方案,限制车辆进入隧道。
3可变限速标志限制进入隧道车辆速度。 4洞外可变信息板可提示动态信息显示最新的预计交通阻塞等待时间。 5洞内可变信息板可显示“洞内拥挤,请按诱导方向行驶”信息。
可变限速标志限制进入隧道车辆速度。 4洞外可变信息板可提示动态信息显示最新的预计交通阻塞等待时间。 5洞内可变信息板可显示“洞内拥挤,请按诱导方向行驶”信息。
7.1.1应按火灾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
中大型火灾和小型火灾2个类别。 1中大型火灾:2辆小型车或1辆货车或1辆客车起火及以上; 3小型火灾:1辆小型车起火: 7.1.2隧道内发生火灾事故后,值班人员应迅速作初步确认,初步判断事故类别,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在处理过程中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及事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 事故类别及应对措施。
7.2火灾工况运营策略
7.2.1初步确认隧道内发生火灾后,应迅速通知路政、 文 、消防、救援人员到 现场处理事故。 22外黑 显到现场E N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7.2.3火灾工况下,应采用以下运营策略: 1应利用沿线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广播、声光警报器、栏杆、车道 指示器等设施,或人员现场指挥,禁止车辆进入火灾发生的隧道及对向隧道。 3引导火灾点下游车辆快速有序地驶离隧道。 4禁止已进入隧道并处于火灾点上游车辆继续前进。 5组织隧道内司乘人员快速逃离危险区。 7.2.4火灾发生区域的照明设施尚未接触火源时,应开启火灾发生区域全部照明, 7.2.5应将监控图像切换至相应的位置,确认火灾情况,从事故发生到处理完毕 应作全程录像。 7.2.6隧道内风速控制策略应符合本规范5.2.5的规定 7.2.7应根据现场火灾发展情况判断是否开启对向隧道交通。 7.2.8事故处理完毕,在查看及取证隧道、路面及设施的损失情况并确定不影响 隧道通行后,应恢复正堂通车,并应做好事故记录
7.2.3火灾工况下,应采用以下运营策略:
8.危化品运输事故工况运营要求
8.1.1应根据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需要救援力量等因素,将隧道危化品运输事 故划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危化品运输事故三个类别: 1大型危化品运输事故:危化品运输事故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为大型危化 品运输事故:有3人及以上人员伤亡;泄漏大;燃烧、爆炸可能性大或已经燃烧 爆炸;货物有泄漏且毒性大。 2中型危化品运输事故:危化品运输事故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为中型危化 品运输事故:有1~2人伤亡:有较大泄漏:有一定燃烧、爆炸可能:货物有泄漏 且有一定毒性。 3小型危化品运输事故:危化品运输事故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即为小型危化 品运输事故:无人伤亡;无泄漏或泄漏较少;燃烧、爆炸可能性低;货物毒性较 低。 8.1.2隧道内发生危化品运输事故后,值班人员应迅速作初步确认,初步判断事 故类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在处理过程中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及事故发展情况 及时调整事故类别及应对措施
8.1.1应根据发生情况的严重程度、需要救援力量等因素,将隧道危化
8.2危化品事故工况运营策略
8.2.1初步确认隧道内发生危化品事故后,应迅速通知路政、交警、消防、救援 人员到现场处理事故,同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卫 生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8.2.2处置人员到现场后,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了解以下情况,进一步确 认事故类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1遇险和被困人员情况: 2对泄漏事件,应了解危化品种类、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 形式、扩散范围,对毗邻威胁程度等; 3对爆炸燃烧事件,应了解货物种类、容器储量、燃烧时间、部位、形式、 火势范围。 823倍化点运输重数工源下应平用付下偿营餐略
8.2.1初步确认隧道内发生危化品事故后,应迅速通知路政、交警、消防、救援 人员到现场处理事故,同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工
2.3危化品运输事故工况下,应采用以下运
1应利用沿线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广播、声光警报器、栏杆、车道 指示器等设施或人员现场指挥,禁止车辆进入事故发生隧道及对向隧道。 2引导事故点下游车辆快速有序地驶离隧道。 3禁止已进入隧道并处于事故点上游车辆继续前进。 4组织司乘人员尽快逃离危险区。 5划分事故警戒区。 8.2.4若非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则开启事故路段的全部照明,若是易燃、易爆物 品事故则现场禁止一切电气开关操作。 8.2.5应将监控图像切换至相应的位置,确认事故情况,从事故发生到处理完毕 应作全程录像。 8.2.6隧道内风速控制策略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8.2.7应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 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8.2.8事故处理完毕,在查看及取证隧道、路面及设施的损失情况并确定不影响 遂道通行后,应恢复正常通车,并应做好事故记录。 8.2.9应对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状况进行检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 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
9.结构灾害工况运营技术要求
9.1.1隧道结构灾害主要包括隧道洞出现落石、洞口边仰坡滑瑜、洞内出现浦 水、衬砌混凝土出现掉块、塌、衬砌结构或隧道内路面短时间内变形发展迅速 风机、电缆桥架脱落、消防管道破裂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灾害。 9.1.2隧道结构灾害一旦发生,隧道管理单位宜立即对灾害潜在的运营安全风险 进行评价,并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必要的交通管制,立即组织灾害治理。 9.1.3结构灾害工况下的交通组织应遵循安全、便捷的原则。 9.1.4结构灾害的处理不宜降低隧道原有的技术标准,并遵循安全、经济、快速 合理的原则,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9.2结构灾害工况的运营策略
9.2.1对隧道洞顶出现落石的灾害,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偶发性的小块落石,应立即对路面落石进行清理,保持正常的交通运营 适时进行落石治理 2对经常性的小块落石,应立即对路面落石进行清理,根据落石发生的规律 有针对性地进行交通管制,并宜及时开展落石治理。 3对大块落石或大量落石,应立即关闭隧道,即刻开展落石治理。 4落石治理可采用主动或被动防护网、棚架、明洞等工程措施。 9.2.2对洞口的滑坡、崩塌等灾害,可采取以下措施: 1隧道洞口出现小量滑塌,没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对交通进行临时管制 对灾害现场进行清理和修复后恢复通车。 2隧道洞口出现小量的滑塌,存在进一步扩大的风险时,宜进行交通管制,对 炭害现场进行清理后,采取实时监测预警等安全防护措施后恢复通行。有条件时 可对洞口边仰坡的稳定性进行进一步的评估或处治。 3隧道洞口出现较大或大型滑塌时,宜立即进行交通管制,对灾害现场进行清 理,采取临时补强和实时监测预警等安全防护措施后,恢复交通通行,并开始进 行洞口稳定性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论进行灾害治理。
4洞口的滑坡、朋塌等灾害可采取清方、放玻、卸载、封闭坡面及地表裂缝 曾设抗滑桩、微型桩加固、坡面防护等工程措施。 9.2.3对洞内出现涌水灾害,可采取以下措施: 1隧道小量渗涌水,可通过隧道内排水设施及时的疏导排出洞外,对行车安全 影响较小时,可对隧道内交通进行临时管制,对灾害现场进行清理后恢复正常通 行。 2隧道渗涌水较大,导致路面湿滑,对行车安全有一定的影响时,可进行交通 管制,对灾害现场进行清理后,采取涌水引排、实时监测预警等安全防护措施后 恢复通行。 3隧道渗涌水较大,水流已漫至一侧行车道,对行车安全影响较大,应加强交 通管制,对灾害现场进行清理,采取临时补强、涌水引排、实时监测预警等安全 防护措施后,恢复部分交通通行,并开始准备灾害的整治。 4隧道渗涌水较大,水流已漫至全部行车道,且有突水的风险时,宜立即关闭 隧道,对灾害现场进行清理,采取临时涌水引排、实时监测预警等安全防护措施 后,恢复部分交通通行,并开始准备灾害的整治。 5隧道渗涌水灾害应收集最大小时涌水量,洞内涌水与地表降雨量的关系,隧 道周边取水情况,地表地形条件及地表环境等资料,按以下原则拟定隧道渗涌水 处治措施: 1)如地表水资源比较敏感,隧道洞内采用排水措施可能导致大量居民或工厂 王移,或导致地面环境大面积破坏等情况,隧道内的渗涌水处治应采取适量排放 的原则进行处治,通过围岩注浆、衬砌结构加强等措施后,有限地排出隧道周边 积水。 2)如地下水排放对地表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可采取排放为主的措施进行隧 道渗涌水处治,主要措施有理顺排水管沟、增大排水断面尺寸、增设泄水洞等措 施。
2.4对衬砌混凝土出现掉块灾害,可采取以
1隧道表面防火涂料、后补混凝土、沉降缝填筑材料等出现剥脱,但不会影响 对砌结构安全时,可对交通进行临时管制,及时对全路段该类型的病害进行排查 请除不稳定体后,进行可靠的恢复处理后,恢复通车
2衬砌结构局部掉块,影响衬砌结构整体稳定性时,可进行交通管制,对灾害 场进行清理后,采取临时补强、实时监测预警等安全防护措施后恢复通行。 3衬砌结构出现较大掉块,采取一定的补强措施后,可基本保证衬砌结构的安 全时,宜立即关闭隧道,对灾害现场进行清理,采取临时补强、实时监测预警等 安全防护措施后,恢复部分交通通行,并开始准备灾害的彻底整治。 4衬砌结构出现较大掉块,采取一定的补强措施难以保证衬砌结构的安全时 宜立即关闭隧道,并开始对灾害进行彻底整治,治理完毕后恢复通车。 5衬砌混凝土局部掉块可采用贴钢板带、增设内套型钢、换拱、裂缝封闭等结 构补强措施
2.5对衬砌混凝土出现塌灾害,可采取以
1宜立即进行交通管制,清除塌体后,开展隧道的全面专项检查和评估,如 无进一步塌的风险,可采取临时加固处理后恢复通车,同时开始准备结构的永 久处理。 2如衬砌结构有进一步塌的风险,宜对衬砌结构进行永久处理后,再开放交 通。 3衬砌混凝土塌灾害可采取局部换拱、全断面换拱等处治措施。 9.2.6对衬砌结构或隧道内路面短时间内变形发展迅,影响行车安全的灾害,可 采取以下措施: 1隧道结构或路面变形快速发展,但还不足以影响行车安全时,隧道管理单位 宜对变形段开展运营监测,掌握变形发展规律,制定安全预案。 2隧道内路面变形快速发展,车辆通行能明显感受到路面不平整,对行车安全 有一定的影响,或隧道衬砌变形发展较快,裂缝形态、宽度、深度均在可控范围 以内时,隧道管理单位宜加强运营监测,采取降低车速、设置警示牌、封闭一侧 车道等措施进行交通管制。 3隧道内路面变形快速发展,车辆正常通行有轻微的跳跃感,对行车安全影响 校大,或隧道衬砌变形发展较快,裂缝形态、宽度、深度达到预警指标时,隧道 管理单位应加强运营监测和交通管制后,进行专项检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隧道 灾害整治
9.2.8对于消防管破裂灾害,可采取以下措施
1消防管道破裂后,首先宜对隧道进行通行管制,关闭消防水源,对破裂处及 其影响段处理完毕后,或在预备消防水车的情况下,可恢复交通通行。 2对消防管破裂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破裂影响段范围和处治措施。 3由于外力作用导致的消防管道破裂,对破裂处及其影响段处理完毕后,即可 灰复通行。 4由于底座脱落导致的管道变形破裂,应对管道的底座进行承载力检查,对承 我力不足的底座进行处理后,再对管道破裂处及其影响段进行处理。 5由于管道锈蚀、冻胀等原因引起的消防管道破裂,宜对管道锈蚀、冻伤情况 进行全面清查后,拟定更换措施和防冻保温措施。
1灾害类型及其规模、位置,发生时的环境条件等; 2灾害原因分析: 3灾害处理过程; 4灾害处理方案:
5灾害处治实施记录,包括处治所用材料、工艺、施工时间节点、施工期的交 通组织等。 6重新核定隧道的净空断面,严禁新增的标志或警示标识、新增结构倾入隧道 的设计建筑限界。
10.1.1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应根据单位组织管理体系、运营隧道规模、危 验源的性质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应急体系。 10.1.2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应按照属地政府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 定本单位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预案构成,其中专项应急预案可根据运营隧道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 10.1.3公路隧道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急预案 步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在制定过程中应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 10.1.4公路隧道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公路隧道突发 事件的性质、特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公路 遂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的组织机构、应急保障、应急处置、善后与恢复、培训与 演练、预案管理等具体内容。 10.1.5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应按照“切合实际、提升能力、确保安全”的原 则,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0.2.1 公路隧道应急预案编制应按下列步骤实施: 1 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2 资料收集; 3 风险评估; 4 应急能力评估; 5 编制应急预案; 6应急预案评审。 10.2.2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应从总体上阐述应急工作原则 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 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6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10.2.7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应急预案应向所在地交通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并抄 送同级安全监管部门。
10.3.5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10.5.3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的类型、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 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10.6应急善后与恢复
10.6.1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 善后处置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0.6.2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应对参加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和调集、征用的有 关物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对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 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司法援助。 10.6.3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应按照上级应急管理机构的要求上报总结评估材 料,包括突发事件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议等。 10.6.4对于须恢复或重建的,恢复重建计划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由公路隧道运 营管理企业组织实施。
10.7应急培训与演练
10.7.1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应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 寸等方式,对与应急救援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培训。 10.7.2应急培训应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应急人员宜每1年接受培训不小于1次,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 施动态管理,提高应急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10.7.3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应根据管辖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制 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7.4公路隧道运营管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 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10.7.5根据公路等级与隧道长度,应急演练频率不宜小于表10.6.1的规定。对 于同一路段包含多座隧道的,可按最高演练频率隧道的频率组织演练
表10.7.5应急演练频率表
分析、对完善预案的建议等。演练总结的内容主要包括:演练目的、时间和地点、 参演单位和人员、演练方案概要、发现的问题与原因、经验和教训、改进有关工 乍的建议等。 10.7.11演练组织单位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 等资料归档保存,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布置或参与组织的演练,或者法律、法规 规章要求备案的演练,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将相应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
11.1.1公路隧道土建结构运营监测是为了掌握隧道结构的安全状态,预防结构 突发灾害的发生。 11.1.2对位于不良地质条件中的隧道,或不能立即进行处治的结构总体技术状 况评定为3类及以上类别的隧道,宜进行运营安全监测。 11.1.3对运营隧道开展运营安全监测前,宜编制安全监测方案 11.1.4隧道运营监测宜结合交通量、结构受力状况灵活布点和监测,并根据实 际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 11.1.5宜根据监测结果,合理确定运营监测的频率、报告形式及提交周期等。 11.1.6监测仪器应根据监测目的,合理确定仪器精度要求。宜选择简单实用、 稳定可靠、操作方便、量程合理、经济耐久、便于进行结果处理和分析的监测设 备。
11.2 土建结构监测作业
测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的主要原因、目的和工作内容; 2监测的主要手段和实施方案: 3监测数据分析方法; 4结果分析评判标准; 5监测报告的提交形式及周期。 11.2.2隧道土建结构运营监测应根据设计要求、隧道断面形状、围岩条件、埋 深、周边环境条件、支护衬砌结构形式、限界要求、运营条件、病害特征等综合 选取运营监测项目。运营监测项目见表11.2.2。
表11.2.2运营隧道土建结构运营监测项
11.2.3应按表11.2.3检查监测频率,并与表11.2.2的监测频率比较取大值 11.2.3运营隧道土建结构运营监测频率
11.2.3运营隧道土建结构运营监测频率
11.2.4同一监测项目宜按断面进 个断面布设的测点不宜少于2个:
当开展的监测项目有多项时,不同的监测项目宜布设在相邻断面的同一位置。其
监测断面间距及测点数量应根据隧道的结构形式、应力分布规律、病害分布规律 等因素综合确定 11.2.5监测手段可根据现场条件,合理选用人工监测或无线实时监测。 11.2.6监测过程中,监测仪器设备应按产品要求进行保养和校验 11.2.7埋设的测点应牢固可靠,并不得进入隧道建筑限界,不得任意撤换和破 环。
11.3监测数据处理与应用
11.3.1每次监测后应及时进行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 并绘制量测数据时态曲线 和变化速率曲线;对初期的时态曲线应进行回归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最大值和 变化速度,掌握位移变化的规律。 11.3.2监测数据异常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 关单位。 11.3.3监测数据正常时,宜按季度提交监测成果报告,并对本季度和全部监测 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结合现场情况,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12公路隧道运营状态评价
12.1.1隧道运营状态评价周期应符合以下规定:
12.1.1隧道运营状态评价周期应符合以下规定:
表12.1.1各等级隧道运营要求
12.1.2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宜启动评价程序: (1)运营隧道范围内发生1起或以上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时; (2)运营隧道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率(百万车事故率)有异常时; (3)特长隧道通车运营一年后; (4)隧道运营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开展评价工作时; (5)距前次隧道运营安全评价时间超过5年或以上的隧道。 12.1.3隧道运营安全状态评价方法可采用综合评价方法或风险分析方法。 (1)综合评价法 全面考察影响隧道安全的关键因素,通过土建结构评价、交通环境评价、交 通工程与附属设施配置合理性评价、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技术状态评价、交通状 态评价综合评价隧道运营整体安全状态和水平。 (2)风险分析方法 通过运用系统的方法,对隧道整个完整系统的风险进行估计。因此,所有在 系统中影响人员伤亡的事件或场景都需要被考虑进来。在基于整个系统的风险值 调查的基础上,对整个隧道系统进行风险评价
12.2 王建结构评价
12.2.1土建结构的状态评价内容应包括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排 水系统、吊顶、内装饰。
注:内外路面滑动摩擦系数比m:
m=min(Mc1/Mc2. Mc2/Mcl)
Mcl:隧道入口内50米范围内滑动摩擦系数平均值: Mc2:隧道入口外50米范围内滑动摩擦系数平均值:
Mcl:隧道入口内50米范围内滑动摩擦系数平 Mc2:隧道入口外50米范围内滑动摩擦系数平均
12.4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状态评价
12.4.1运营隧道应依据现行《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 采用设施配置得分加权平均的方法对隧道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配置进行评价,具 本各设施分部、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权重及评分计算方法详见附录A.1中“交 通工程与附属设施配置合理性评价” 12.4.2设施技术状态评价应分为分项、分部和综合评价,均应采用各设施检测项 目得分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评价。具体各设施分部、分项的参数、评分标准、权 重及评分计算方法详见附录A.2中“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技术状态评价”
12.5隧道交通状态评价
12.5.1隧道交通状态评价应采用各参数分类加权求和平均的方法进行,交通状态 评价参数分类赋值可参照表12.5.1取值。参数属于某个分类得相应分值,否则得 0分。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交通状态得分= Z参数分类得分 ×100 》各参数分类中最大分值
表12.5.1交通状态评价参数分值表
12.6总体运营状态评价
12.6.1隧道总体运营状态评价宜根据“土建结构评价、交通环境评价、交通工程 与附属设施配置合理性评价、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技术状态评价、交通状态评价” 等综合确定。 M= Z Mi/5 式中: M:隧道总体运营安全评价指数
2.6.1隧道息体运营状态评价宜根据 与附属设施配置合理性评价、交通工 等综合确定。 M= ≥ Mi/5 式中: M:隧道总体运营安全评价指数
12.6.2总体运营状态评价结果可用总体隧道运营安全等级表示,分为五个等级: 高、较高、中等、较低、低。
13.2.2隧道基本参数
水质标准13.3土建结构设施状况数据
注:表名称定义为设备名称(VD)+年(4位)+月(2位),以下各表名定义 类同。
....- 相关专题: 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