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70-2009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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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砂浆试件的成型面磨平,备用。
10.0.4砂浆料浆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0.0.4砂浆料浆的倒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混砂浆料浆的制备 1)待检样品应在试验条件下放置24h以上; 2)应称取不少于10kg的待检样品,并按产品制造商提 供比例进行水的称量;当产品制造商提供比例是一 个值域范围时,应采用平均值; 3)应先将待检样品放人砂浆搅拌机中,再启动机器, 然后徐徐加人规定量的水,搅拌3~5min。搅拌好 的料应在2h内用完。 2现拌砂浆料浆的制备 1)待检样品应在试验条件下放置24h以上; 2)应按设计要求的配合比进行物料的称量,且干物料 总量不得少于10kg 3)应先将称好的物料放人砂浆搅拌机中,再启动机器, 然后徐徐加入规定量的水,搅拌3~5min。搅拌好 的料应在2h内用完。 10.0.5拉伸粘结强度试件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制备好的基底水泥砂浆块在水中浸泡24h,并提前5~ 10min取出,用湿布擦拭其表面: 2将成型框放在基底水泥砂浆块的成型面上,再将按照本 标准第10.0.4条的规定制备好的砂浆料浆或直接从现场取来的 砂浆试样倒人成型框中,用抹灰刀均匀插捣15次,人工颠实5 次,转90°,再颠实5次,然后用刮刀以45°方向抹平砂浆表面, 24h内脱模,在温度20士2℃、相对湿度60%~80%的环境中养 护至规定龄期; 3每组砂浆试样应制备10个试件。 10.0.6拉伸粘结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13d,再在试件表面 以及上夹具表面涂上环氧树脂等高强度胶粘剂设计图纸,然后将上夹具对
正位置放在胶粘剂上,并确保上夹具不歪斜,除去周围溢出的胶 粘剂,继续养护24h; 2测定拉伸粘结强度时,应先将钢制垫板套人基底砂浆块 上,再将拉伸粘结强度夹具安装到试验机上,然后将试件置于拉 伸夹具中,夹具与试验机的连接宜采用球铰活动连接,以5士 1mm/min速度加荷至试件破坏; 3当破坏形式为拉伸夹具与胶粘剂破坏时,试验结果应 无效。 10. 0. 7 拉伸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0. 0. 7)
式中fa一—砂浆拉伸粘结强度(MPa); F一试件破坏时的荷载(N); A,一粘结面积(mm)。 10.0.8拉伸粘结强度试验结果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应以10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拉伸粘结强度的试 验结果; 2当单个试件的强度值与平均值之差大于20%时,应逐次 舍弃偏差最大的试验值,直至各试验值与平均值之差不超过 20%,当10个试件中有效数据不少于6个时,取有效数据的平 均值为试验结果,结果精确至0.01MPa; 3当10个试件中有效数据不足6个时,此组试验结果应为 无效,并应重新制备试件进行试验。 10.0.9对于有特殊条件要求的拉伸粘结强度,应先按照特殊要 求条件处理后,再进行试验
试压; 2冻或融时,篮框与容器底面或地面应架高20mm,篮框 内各试件之间应至少保持50mm的间隙: 3冷冻箱(室)内的温度均应以其中心温度为准。试件冻 结温度应控制在一20~一15℃。当冷冻箱(室)内温度低于 一15℃时,试件方可放人。当试件放入之后,温度高于一15℃ 时,应以温度重新降至一15℃时计算试件的冻结时间。从装完试 件至温度重新降至一15℃的时间不应超过2h; 4每次冻结时间应为4h,冻结完成后应立即取出试件,并 应立即放入能使水温保持在15~20℃的水槽中进行融化。槽中 水面应至少高出试件表面20mm,试件在水中融化的时间不应小 于4h。融化完毕即为一次冻融循环。取出试件,并应用干的 湿毛巾轻轻擦去表面水分,送人冷冻箱(室)进行下一次循环试 验,依此连续进行直至设计规定次数或试件破坏为止; 5每五次循环,应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并记录试件的破坏 情况;当该组试件中有2块出现明显分层、裂开、贯通缝等破坏 时,该组试件的抗冻性能试验应终止; 6冻融试验结束后,将冻融试件从水槽取出,用干的湿 布轻轻擦去试件表面水分,然后称其质量。对比试件应提前两天 浸水; 7应将冻融试件与对比试件同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11.0.5砂浆冻融试验后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其强度损失率和 质量损失率。 1砂浆试件冻融后的强度损失率应按下式计算
6按下按钮,刻度盘读数稳定后读数; 7 开启通气阀,压力仪示值回零; 8 应重复本条的5~7的步骤,对容器内试样再测一次压 力值。 13.2.3试验结果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当两次测值的绝对误差不大于0.2%时,应取两次试验 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砂浆的含气量;当两次测值的绝对误差大 于0.2%时,试验结果应为无效; 2当所测含气量数值小于5%时,测试结果应精确到 0.1%;当所测含气量数值大于或等于5%时,测试结果应精确 到0.5%
13.3.1本方法可用于根据一定组成的砂浆的理论表观密度与实 标表观密度的差值确定砂浆中的含气量。 13.3.2砂浆理论表观密度应通过砂浆中各组成材料的表观密度 与配比计算得到。 13.3.3砂浆实际表观密度应按本标准第5章的规定进行测定 13.3.4砂浆含气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X100 1+r+y+w, 1++%+w。 2
Pe 水泥实测表观密度(g/cm); P 砂的实测表观密度(g/cm); W. 砂浆达到指定稠度时的水灰比; Pp 外加剂的实测表观密度(g/cm); 砂子与水泥的重量比; y 外加剂与水泥用量之比,当y小于1%时,可忽 略不计。
14.0.1吸水率试验应使用下列仪器
1天平:称量应为1000g,感量应为1g; 2烘箱:0~150℃,精度±2℃; 3水槽:装人试件后,水温应能保持在20士2℃的范围内。 14.0.2吸水率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应按本标准第9章的规定成型及养护试件,并应在第 28d取出试件,然后在105士5℃温度下烘干48士0.5h,称其质 量mo; 2应将试件成型面朝下放人水槽,用两根10的钢筋垫起。 试件应完全浸人水中,且上表面距离水面的高度应不小于 20mm。浸水48士0.5h取出,用拧干的湿布擦去表面水,称其 质量m1。 14.0.3砂浆吸水率应按下式计算:
15.0.1抗渗性能试验应使用下列仪器!
1金属试模:应采用截头圆锥形带底金属试模,上口直径 应为70mm,下口直径应为80mm,高度应为30mm; 2砂浆渗透仪。 15.0.2抗渗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应将拌合好的砂浆一次装入试模中,并用抹灰刀均勾插 搞15次,再颠实5次,当填充砂浆略高于试模边缘时,应用抹 刀以45角一次性将试模表面多余的砂浆刮去,然后再用抹刀以 较平的角度在试模表面反方向将砂浆刮平。应成型6个试件; 2试件成型后,应在室温20士5℃的环境下,静置24士2h 后再脱模。试件脱模后,应放人温度20土2℃、湿度90%以上的 养护室养护至规定龄期。试件取出待表面干燥后,应采用密封材 料密封装人砂浆渗透仪中进行抗渗试验: 3抗渗试验时,应从0.2MPa开始加压,恒压2h后增至 0.3MPa,以后每隔1h增加0.1MPa。当6个试件中有3个试件 表面出现渗水现象时,应停止试验,记下当时水压。在试验过程 中,当发现水从试件周边渗出时,应停止试验,重新密封后再继 续试验。 15.0.3砂浆抗渗压力值应以每组6个试件中4个试件未出现渗 水时的最大压力计,并应按下式计算:
(14. 0. 3)
(15. 0. 3)
式中P砂浆抗渗压力值(MPa),精确至0.1MPa;
16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
16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
16.0.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各类砂浆静力受压时的弹性模量(简 称弹性模量)。本方法测定的砂浆弹性模量是指应力为40%轴心 抗压强度时的加荷割线模量, 16.0.2砂浆弹性模量的标准试件应为棱柱体,其截面尺寸应为 70.7mm×70.7mm,高宜为210~230mm,底模采用钢底模。每 次试验应制备6个试件。 16.0.3砂浆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所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机:精度应为1%,试件破坏荷载应不小于压力机 量程的20%,且不应大于全量程的80%; 2变形测量仪表:精度不应低于0.001mm;镜式引伸仪精 度不应低于0.002mm。 16.0.4试件制作及养护应按本标准第9.0.2条的规定进行。试 模的不平整度应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相邻面的不垂直 度不应超过士1°
16.0.5砂浆弹性模量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试件从养护地点取出后,应及时进行试验。试验前,应 先将试件擦拭干净,测量尺寸,并检查外观。试件尺寸测量应精 确至1mm,并计算试件的承压面积。当实测尺寸与公称尺寸之 差不超过1mm时,可按公称尺寸计算。 2取3个试件,按下列步骤测定砂浆的轴心抗压强度: 1)应将试件直立放置于试验机的下压板上,且试件中 心应与压力机下压板中心对准。开动试验机,当上 压板与试件接近时,应调整球座,使接触均衡: 轴心抗压试验应连续、均匀地加荷,其加荷速度应为0.25~ 1.5kN/s。当试件破坏且开始迅速变形时,应停止调整试验机油
门,直至试件破坏,然后记录破坏荷载; 2)砂浆轴心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T 70 2009 条文说明
前言目次《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一2009经住房1总则..42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3月4日以第233号公告批准、发布。2术语、符号,43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科研、院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2.1术语43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的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标准修订组按章、2.2符号43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3取样及试样制备.44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1取样*44《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修订组(地址:陕西省西安3.2试样的制备44市环城西路北段272号,邮政编码:710082)。3.3试验记录454稠度试验46表观密度试验476分层度试验.48保水性试验498凝结时间试验509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5110拉伸粘结强度试验5411抗冻性能试验5712收缩试验5813含气量试验5913. 1一般规定5913. 2仪器法13. 3密度法14 吸水率试验6115抗渗性能试验6216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634041
1.0.1随着建筑材料日新月异的发展,各类新型砂浆如预拌砂 浆、干粉砂浆、特种砂浆不断涌现。砂浆试验方法的标准也不尽 统一,为规范建筑砂浆基本性能的试验方法,做到可靠适用、经 济合理,制定本标准。本次修订中将适用范围增大,即由原标准 的适用于现场拌制砂浆改为适用于建筑砂浆,即:包括现场拌制 和预拌砂浆。 1.0.2目前各种新型砂浆中的添加物种类繁多,胶凝材料也不 尽相同,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泥基胶凝材料、细骨料、掺合料为主 要材料的,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 工程及其他用途的建筑砂浆的基本性能试验。其他砂浆可参照 执行。 1.0.3进行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时,可能会涉及到国家其他 相关标准,这些标准也需执行
本节按照英文字母的顺序列出了本标准中涉及的符号
3.1.1砂浆的拌制是以同一盘或同一车砂浆为基本单位的,只 有在同一盘或同一车砂浆拌合物中取样才能代表该基本单位砂 浆。规定取样量不少于试验所需量的4倍,是为了保证试验用料 的代表性及足够的样品数量。 3.1.2本条规定了施工中进行砂浆试验时的取样方法。为使取 样具有代表性,需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取样。对于现场取得的试 样,试验前进行人工搅拌,是为了保证样品的均匀性。 3.1.3该试验方法标准主要针对以水泥为主的胶凝材料,其拌 合物的性能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样品试验前放置时间过长会 影响其结果,
控制。为使砂浆拌合物能搅拌均匀,对不同品种砂浆规定了最小 搅拌时间,
3.3.1根据使用实际,列出了取样及制备砂浆试样时需记录的 主要内容。
4.0.1说明了本方法适用于以稠度来控制用水量,保证砂浆拌 合物的施工性。
4.0.2说明了试验需要采用的仪器, 4.0.3规定了稠度试验的试验步骤。 1涂刷润滑油是为尽可能地减少滑杆的摩擦力,使滑杆下 落时接近自由落体运动。 2用湿布擦净盛浆容器和试锥表面,是为在试验过程中感 浆容器和试锥不会吸取砂浆拌合物的水分。自中心向边缘插捣是 为使砂浆拌合物均匀向外扩散,如自边缘向中心插捣最后容易在 中心试验点上形成孔洞,影响试验结果。轻轻敲击是为消除插捣 可能留下的孔洞,使砂浆拌合物更加均匀
4.0.2说明了试验需要采用的仪器
4.0.4规定了超度试验结果的处理方法
原标准中规定当两次稠度试验值之差大于20mm,应重新取 样测定,修订后的新试验方法规定当两次稠度试验值之差大于 10mm时,应重新取样测试。在本次修订过程中大量试验表明两 次测值偏差20mm有些太大,大量试验的偏差都不大于10mm, 故本次修订将两次试验值的偏差规定为不大于10mm
5.0.1说明了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浆拌合物揭实后的单位体积 质量。 5.0.2说明了试验需要采用的仪器及其要求。 5将原标准的水泥胶砂振动台改为振动台。 5.0.3规定了表观密度的试验步骤。 3对于稠度不大于50mm的砂浆拌合物,如用人工插捣容 易留下孔洞,故采用机械振动。 5.0.4规定了表观密度的计算方法。 5.0.5 规定了容量筒容积的校正方法
5.0.5规定了容量简容积的校正方法
3规力层度试理购试力法 法和快速法。当发生争议时,应来用标准法, 6.0.4规定了标准法测定分层度试验的试验步骤。 6.0.5规定了快速法测定分层度试验的试验步骤。 6.0.6规定了分层度试验结果的处理方法。 2原标准中规定当两次分层度试验值之差大于20mm,应 重新取样测定,修订后的新试验方法规定当两次分层度试验之差 大于10mm时,应重新取样测定。根据调研的情况,该标准使 用十几年来所测分层度差值很少有大于10mm的情况,同一盘砂 浆两次分层度测定值相差大于20mm要求太低,故作此修改
2原标准中规定当两次分层度试验值之差大于20mm,应 重新取样测定,修订后的新试验方法规定当两次分层度试验之差 大于10mm时,应重新取样测定。根据调研的情况,该标准使 用十几年来所测分层度差值很少有大于10mm的情况,同一盘砂 浆两次分层度测定值相差大于20mm要求太低,故作此修改
该章是参考国外标准,并考到我国目前砂浆品种日益增 多,有些新品种砂浆用分层度试验来衡量砂浆各组分的稳定性或 保持水分的能力已不太适宜,故新增加了保水性测定方法。该方 法适宜于测定大部分预拌砂浆的保水性能。 7.0.1说明了试验需要采用的仪器及其要求: 1规定圆形试模需为金属或硬塑料制成,需要有一定刚度 不易变形,尽管未明确规定是否带底,但其密封性必须得到 保证
7.0.2本条规定了保水性试验的步骤!
1中速定性滤纸的数量根据砂浆的保水性能好坏可进行适 当调整,对于保水性较好的预拌砂浆或有一定经验时该数量可以 适当减少,但要以最上面一张滤纸不被水浸湿为原则。 6接照砂浆的配比及加水量以计算出砂浆的含水率。当 无配合比数据时,可按照本标准第7.0.4条规定的方法进行 测定。 7.0.3规定了砂浆保水率的计算方法。 7.0.+规定了砂浆含水率的实际测试方法
7.0.+规定了砂浆含水率的实际测试方法
8.0.1说明了本试验方法适用于采用贯入阻力法确定砂浆拌合 物的凝结时间。 8.0.2说明了试验需要采用的仪器及其要求。 8.0.3规定了凝结时间试验的试验步骤。 1修改后新标准中的压力表及压力表座即为原标准中的台 称,修改后的名称更符合实际。 2修订后新标准在砂浆凝结时间测定仪的调节步骤上细化 使其更易于理解、易于操作。 8.0.4这次修订时考虑到有些预拌砂浆的特殊性,当其凝结时 间过长,如果半小时测一次,试验工作量太大,因此增加了时间 间隔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8.0.5规定了砂浆贯人阻力值的计算方法。
1原标准未明确开始计时的时间,修订后规定从加水搅拌 时间开始计时,另外由于在实际操作中图示法比较麻烦,所以增 加了试验人员可根据实际经验采用内插法确定凝结时间。这样更 方便快捷、更切合实际。但当有争议时以图示法为准
性大,复现性差,采用钢底模所得强度最低,实验数据的离散性 小,复现性好。为此本次修订使用钢底模,试块数量三块。 2成型时的振捣方式改为两种: 当稠度大于50mm时,宜采用人工插捣成型;当稠度小于 等于50mm时,宜采用振动台振实成型,这是由于当稠度小于 等于50mm时人工插捣较难密实且人工插捣宜留下插孔影响强 度结果。成型方式的选择以充分密实,避免离析为原则。 1)对人工插捣的方式进行叙述,为避免人工插捣留下 插孔影响强度结果,增加了用手将试模一边抬高5~ 10mm各振动5次的规定; 2)新增加了机械振动成型方法。强调将砂浆一次装满 试模,在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跳动,振动5~ 10s或持续到表面泛浆为止,不得过振以免砂浆 离析。 3规定了用抹刀抹平砂浆试块表面的时间。采用钢底模后 因底模材料不吸水,表面出现麻斑状态的时间会较长,为避免砂 浆沉缩,试件表面低于试模,一定要在出现麻斑状态再将高出试 模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刮去并抹平。 4规定了试件制作后拆模前放置的温度、时间。 水泥砂浆、混合砂浆的养护条件统一改用20士2℃,相对湿 度90%以上,而且混合砂浆、湿拌砂浆养护时不能将水滴在试 块上,用塑料布盖在试块上。经大量试验验证统一养护条件是可 行的,这样既减少了试验室控制条件,也易于大家操作。 5规定标准养护时间应从加水搅拌开始。标准养护龄期为 28d,非标准养护龄期一般为7d或14d。 9.0.3规定了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步骤:
9.0.3规定了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步骤
1试件从养护地点取出后尽快进行试验,可以避免试件内 部的温度发生显著变化。 2因抗压强度试验底模改为钢底模后同样的配合比砂浆强 度会降低50%左右,因此对原标准的加荷速度进行了相应的调
整,加荷速度从原来的每秒钟0.5~1.5kN(砂浆强度5MPa及 5MPa以下时,取下限为宜,砂浆强度5MPa以上时,取上限为 宜),改为每秒钟0.25~1.5kN。砂浆强度不大于2.5MPa时, 取下限为宜。 9.0.4经大量试验由砖底模改为钢底模后,强度降低幅度在 50%~70%,为与《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98相匹配, 应将钢底模测出的强度乘以1.35,作为强度值。这样就解决了 各种材料吸水率、吸水速度的不同引起砂浆强度值不一致、离散 性大的问题。本次验证试验是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由于原材料 性能差异大,砂浆强度降低幅度在一个较大范围内,考虑到结构 安全性,K值取1.35是最保守情况,因此各地在原材料相对稳 定的情况下,经试验验证有充分数据支持下可调整K值。 目前,考虑与砌体结构设计、施工规范的衔接,需要时可采 用墙体同类块体为砂浆试块底模,进行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试 验。此时,每组试件应为6个,试件其他制作、养护及试验同本 条规定。试验结果以6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抗 压强度值,平均值计算精确至0.1MPa;当6个试件的最大值或 最小值与平均值的差超过20%时,以中间4个试件的平均值作 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9.0.5由于试验数量的改变即由6个变为3个,这就使得原标 准中数据处理的方法不适用。另外,试验数据表明在采用钢底模 或塑料底模后,数据的均匀性好,一组试验中3个试验值的中间 值接近或等于中值的比例占54%,故对数据处理做了改动。
10拉伸粘结强度试验
大的试验值直至各试验值与平均值之差不超过20%。但有效数 据不能少于6个。 10.0.9如需要测试砂浆耐水、耐热、耐碱、耐冻融等的拉伸粘 结强度时,需将试件先在相应的条件下进行处理,然后再按本方 法进行拉伸粘结强度试验
11.0.1说明了本方法适用于检验强度等级大于M2.5的砂浆的 抗冻性能。 11.0.2说明了测定抗冻性试验的立方体试件制作及养护方法及 其应符合的规定。原标准规定抗冻对比试件各6块,修订后与抗 压强度试验对应,冻融及对比试件个数改为各3块,底模改为有 底模。 11.0.3对抗冻试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等提出要求。 11.0.4规定了抗冻性试验的试验步骤: 原标准中规定,冻融试件结束后冻融试件与对比试件同时在 105士5℃的条件下烘干,然后进行称量试压,这里烘干后称量与 冻前质量不对应,无可比性,修订后新标准中规定冻融试件从水 槽取出用拧干的湿布轻轻擦去试件表面水分然后称量。 新标准还规定,冻融试验结束后,冻融试件和对比试件不需 要再进行烘干处理,而是将对比试件提前两天浸水后,再按本标 准第9章的规定将冻融试件与对比试件同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11.0.5规定了冻融试验后,砂浆强度损失率和质量损失率的计 算方法及砂浆抗冻性能是否合格的确定方法,
12.0.1说明了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浆的自然干燥收缩值。
原标准中规定的龄期为7d、14d、21d、28d、42d、56d,修 订后改为7d、14d、21d、28d、56d、90d,即取消了42d增加了 90d,这是由于试验证明砂浆收缩基本上在90d才结束。 12.0.4规定了自然收缩值的计算方法。 12.0.5规定了自然收缩值试验结果的取值方法
13.1.1近年来,砂浆中增塑型剂等外加剂的使用日益增多,这些 外加剂主要是在砂浆中引人气体,而含气量过大会对砂浆的耐久 性能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含气量试验,砂浆 含气量的测定可采用仪器法和密度法。当发生争议时,应以仪器 法的测定结果为准。
13.2.1当采用砂浆含气量测定仪测定砂浆含气量时采用本 方法。 13.2.2规定了含气量试验的步骤: 试验应重复进行两次测绘标准,第二次试验应在同盘拌合物中重新取 样测定。 13.2.3规定了砂浆含气量试验结果的处理方法。
方法。 13.2.2规定了含气量试验的步骤: 试验应重复进行两次,第二次试验应在同盘拌合物中重新取 样测定。 13.2.3规定了砂浆含气量试验结果的处理方法。
13.3.1砂浆配合比采用的是假定密度法,即假定一立方米的砂 子体积即构成一立方米砂浆的体积,水泥基胶凝材料、细骨料、 合料等均填充到砂子空隙中。本方法即根据一定组成的砂浆的 理论表观密度与实际表观密度的差值来确定砂浆中的含气量。该 方法与《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2004的附录A基本 一致。 13.3.2因采用的是假定密度法,砂浆理论表观密度可通过砂浆 中各组成材料的表观密度与配比计算得到。 13.3.3砂浆实际表观密度按本标准第5章表观密度试验方法进
13.3.1砂浆配合比采用的是假定密度法,即假定一立方米的砂 子体积即构成一立方米砂浆的体积,水泥基胶凝材料、细骨料、 合料等均填充到砂子空隙中。本方法即根据一定组成的砂浆的 理论表观密度与实际表观密度的差值来确定砂浆中的含气量。该 方法与《砌筑砂浆增塑剂》JG/T164-2004的附录A基本 一致。 13.3.2因采用的是假定密度法,砂浆理论表观密度可通过砂浆 中各组成材料的表观密度与配比计算得到。 13.3.3砂浆实际表观密度按本标准第5章表观密度试验方法进
地铁标准规范范本16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
16.0.1说明了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浆静力受压时的弹性模量。 16.0.2说明了测定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的试件尺寸和个数应 符合的规定。 16.0.3说明了试验需要采用的仪器及其要求。 16.0.4说明了测定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的试件的制作、养护 及应其符合的规定。 16.0.5规定了砂浆弹性模量试验的试验步骤。 16.0.6规定了砂浆弹性模量值的计算方法和如何确定砂浆弹性 模量值。另外原标准中规定当其中一个试件在测完弹性模量后的 棱柱体抗压强度值与决定试验控制荷载的轴心抗压强度值 f的差值超过后者的25%时,则弹性模量值按另外两个试件的 算术平均值计算。如两个试件超过上述规定,则试验结果无效。 这里考虑到现今仪器精密度越来越高以及参照混凝土的相关标 准,新标准规定当其中一个试件在测完弹性模量后的校柱体抗压 强度值f与决定试验控制荷载的轴心抗压强度值f的差值超 过后者的20%时,弹性模量值应按另外两个试件的算术平益值 计算。当两个试件在测完弹性模量后的柱体抗压强度值与 决定试验控制荷载的轴心抗压强度值f.的差值超过后者的23% 时,试验结果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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