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0T 120-2020 威海市城市道路综合整治技术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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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查并和雨水口应表观平整无噪响,功能完好易检修,安全措施有保障。

    1检查井、雨水口整治提升前应对原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调查论证,充分利用其工 程效能。

    雨水口的使用功能、运营寿命较整治前应有所提高。 3提倡井盖的数字化管理,将井盖安全管理和档案资料纳入到数字化城管工作中。 4检查井、雨水口整治施工宜采用快速处置技术,以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宜 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推行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作业。 5整治后的检查井应设置可靠的防坠落装置。 6整治所采用的检查井井盖和雨水算子其承载能力、外观要求、装配间隙等均应 满足《铸铁检查井盖》CJ/T511及相关规范要求。 7检查井、雨水口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均应满足《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II36等现行相关规范、导则要求

    施工标准规范范本,标识内容人性,设置规范标准,逐步

    1路名牌的设置应根据周边环境,结合道路结构、交通状况、周边绿化及设施等, 没置在行人、车辆最易看见的位置,牌头应不被遮挡。 2主干道和次干道路名牌宜设置在道路交叉口人行道转角圆弧的顶点处,路口四 个象限转角均要设置路名牌;其他道路路名牌宜设置在道路交叉口人行道转角圆弧与直 线的切点处,应在进口道设置路名牌。 3路名牌应设置牢固,构件完好无缺损、表面无污渍、锈渍及小广告等,不得挂 载其他未经批准的附着物。 4路名牌牌底距离地面净高应不小于2.1m,立杆安装垂直度应不大于4mm/m。 5具备合杆条件的路名牌宜进行合杆。特色景区、街区可结合所处区域的特点进 行针对性设计

    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给各种车辆的驾驶 (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保障 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 满足治安防范需求和美化城市环境

    1各类道路应具备完善的照明设施,路灯的新设、改造宜与道路综合整治同步穿

    施。 2道路照明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的有关规定;施工及验收应 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的要求执行。 3路灯设备应有专人定期巡视和记录,定期进行灯具清扫、光源更换及其他设施 的维护。 4路灯灯杆应定期清洁或粉刷,未经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严禁悬挂广告等无 关设施。2.5米以下区域灯杆涂料宜具有防粘贴、防涂鸦性能。

    满足各类管线工程配套要求,应同步规划和同步设计。

    1应统筹道路新建、翻建、大修和管线年度建设计划,确定管线年度掘路建设计 划,确保同一路段道路和管线同步建设,避免重复开挖。 2管线类别、管线走向、规模容量、预留接口和敷设方式应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和 管线工程专业规划的要求,并为远期发展适当留有余地。 3应统筹安排各类管线,合理分配管道走廊,合理处理管线交叉,满足相关专业 技术规范的要求。 4地上杆线宜设置在道路设施带内。架空管线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距离地面 高度应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的规定。地下管线除支管接口外,其余部分不应超出道路 红线范围。 5地下管线宜优先考虑布置在非车行道下,不得沿快速路主路车行道下纵向平行 敷设。当其他等级道路车行道下敷设管线时,并盖不应影响行车安全性和舒适性,且宜 布置在车辆轮迹范围之外。 6主干路和重要的次干路上各类管线应按规划或设计要求预理埋过街管道,其他道 路条件容许情况下宜按规划或设计要求预埋过街管道,过街管道规模宜适当并留有发展 余地。 7刚性管管线顶面以上250mm至路床顶面,柔性管管线顶面以上500mm(且不小于

    一倍管径)至路床顶面沟槽回填最低压实度应满足道路设计压实度要求 8管顶距离路床顶面不足500mm时必须对管道结构进行加固。管顶距离路床顶面 覆土厚度在500~800mm时,应在路基压实过程中对管道结构采取可靠的保护或加固措 施。 9管道加固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混凝土包管、外包套管或外砌管涵等外部保护措 施。管内径大于800mm的柔性管道其内部需加竖向支撑。 10对道路范围内输送流体的管渠系统,应采取防止渗漏措施。对输送腐蚀性流体 的管渠系统还应采取耐腐蚀措施。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线与市政公用管线(道)及其他 管线严禁敷设在同一条具有密封空间的管道沟或线缆沟内,当存在彼此交叉重叠的情 况,应组织专项安全评估并采取可靠隔离和保护措施, 11管线开挖、沟槽回填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均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12管线掘路应满足《威海市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13宜建立全市地下管线数据库,新建、改建各类管线的坐标、高程数据宜及时建 档入库

    应确保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低公害”。各项设施应统筹规划、总体设计, 合城市路网的建设情况等逐步补充、完善,

    市道路交通设施技术指南》要求。 5对破损、磨损的交通标线应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相关要求, 重新施划,鲜明清晰。快速路及重要道路宜采用双组份涂料,其它道路宜采用热熔型涂 料,具体技术要求及施工工序等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道路交通标线质 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的规定。 6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使用规范的灯具,合理安装信号灯,避免视距不足及与其他交通设施相互遮挡现象,并 合理设置交通信号控制方案。 7在冰、雪、风、沙、坠石、有雾路段等危及运行安全处,应设置警告、禁令标 志、视线诱导标柱、反光突起路标等交通安全设施。 8对窄路、急弯、陡坡、视线不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应设置视线诱导、 警告、禁令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9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公众服务机构门前附近的道路过街设施应设置 提示标志,并设置人行过街设施,必要时应设置交通信号灯。 10道路综合整治后导致交通噪声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的规定时,应有消减噪声措施。 11道路两侧和隔离带上的绿化、广告牌、管线等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 通标志

    结构安全、设施完善、通行舒适。

    1人行天桥地道整治应满足防火、防电、防雷击、防腐、抗震等安全要求,按适 用、经济、美观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装饰标准。 2导向标志、护栏、风雨棚、栏杆、扶手等无障碍设施等应完好整洁,符合相关 规范要求,有缺失处应补全。 3梯道、通道等铺砌和装饰应完整、清洁和美观,满足防滑要求,应采用阻燃材 料。

    4地道主通道应通风良好,排水通畅;电气设备必须安全可靠,照明系统应满足 昼夜照度使用要求。 5地下通道的治安设施、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 6除保养、小修外,人行天桥地道整治均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确保结 构安全。

    运行安全、功能完好、外观整洁。

    1应依据检测评定结果及坏境影响评估确定综合整治方案。 2除保养、小修外,桥梁整治均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3桥梁应完善限高、限速、限载、防抛、防撞、护栏等各类安全设施。 4桥梁上的声屏障、防眩、防撞、隔离、诱导等设施出现破损、缺失应立即维修 补齐。 5对桥面系的处理不得破坏防水层,若有损坏应及时修补,修补后的防水层,其 防水性能、整体强度、与下层粘结强度和耐久性等指标,应满足原设计要求。 6桥梁上各种指示标志应齐全、清晰。桥下应设限高交通标志,严禁装载高度超 过桥梁限高标志所示数值的车辆通行。 7不得擅自在桥梁结构上钻孔或设置其他设施,在既有桥梁上增加构筑物、风雨 棚、声屏障、盆栽绿化、广告牌、管线或交通标志牌等时,应经过设计单位计算,桥梁 养护管理部门评审,依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必须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 8桥区内绿化不得腐蚀桥梁结构和影响桥梁安全,不得影响桥梁养护、检查和行 车安全。桥区内绿化支架、花盆、外饰面板和绿化排水系统应完好、牢固、整洁,应每 李度检查一次,当遇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巡视。支架不得锈蚀、变形、脱落,花盆 不得锈蚀、开裂、失稳、坠落,外饰面板不得松动、脱落、破损。绿化排水系统应完整、 排水顺畅,应无漏水现象。 9当改变城市桥梁设计车道划分时,应经设计单位验算,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 后方可实施。 10当桥下搭建构筑物时,与桥梁底面、桥墩、桥台的距离不应少于1.5m,且不得

    1对声屏障、挡车柱、挡土墙、围墙和护栏等随道路配套建设的功能保障附属设 施的整治应做到:以人为本,设施完善、外观整洁、环境协调。 2对休息座椅、健身娱乐设施等随道路配套建设的公共休闲设施的整治应做到: 风格上与周围环境协调融洽,使用上功能完好和便捷耐用

    3对公交站点、自行车停放设施等随道路配套建设的交通服务设施的整治应做到: 服务设施齐全完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市政绿地应符合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美化等要求,量力而行,并应与沿线城 市风貌协调一致。宜优先选用具有较强的抗逆性、除尘及吸污特性及高碳汇的植物树种。 不宜采用单一树种。

    中间分车绿带的绿化应能同时满足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眩光、不妨碍道路行车视距 止行人无序穿行、美化城市环境及增添道路绿量的要求,

    以改善生态环境、增添城市绿量为主,注重植物元素搭配,并能与周围的坊 有机融为一体,

    1可视范围内具备绿化条件的道路两侧绿地宜进行增绿补绿,现状长势不好的植 物应进行更换,提升景观效果。 2现状已有植物的绿地,根据乔灌草、季相搭配的原则进行景观提升,应与周围 环境相辅相成。 3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 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根据景观要求可适当配置景石、造型植物、花卉类等。 4道路两侧绿地宽度大于8米时,可建设为开放式绿地,因地制宜建设绿道 5道路两侧绿地应按生态和景观的要求,结合周边环境进行种植设计,植物配置 应以乔木、灌木、草坪、花卉合理搭配。 6道路两侧的绿地为沿海、临河、水库周边等情况,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 为景观滨水绿带。 7绿地内可适当配置雕塑、景石等小品。 8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9应定期检查路侧绿带的行车视距。

    岛绿地应营造以造型植物、地被植物为主

    1交通岛绿地可选择特选(盆景)类景观树栽植,适当配置景石、地被植物、花 卉类等,丰富其景观。 2行车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交通岛绿地宜采用通透式配置并定期检查交通岛内行车 视距。 3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4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 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 5立体交叉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6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道路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工程需要,统筹分工整治内容。实现各责任部门协调联动, 共同确定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方案、同步推进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整治工作,确保 市政全元素同步提升到位

    6.0.2建立考核、竞争机制。

    实施目标责任制,实施奖惩和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积

    6.0.3加大宣传和公示力度。

    施工前积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方式发布信息,临街住宅及商铺应保证通知 尽可能减小对附近居民造成的影响

    6.0.4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场地一般处于市区,施工期间易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和周围环境, 应切实依据威海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管理。建筑立面整治工程应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6.0.5加强质量控制。

    综合整治工程涉及多个管理、产权单位,需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 范的要求,实行“一项一验收、一路一评定”工作制度,形成书面验收资料,综合验收 后随竣工文件一并移交产权单位。

    6.0.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专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联动,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产权单位和道路维护企业 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道路设施的完好率和维修及时率,切实实现道路市政设施运行、 维护、管理的常态化与规范化目标,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允许或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定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允许或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定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应按….执行”。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 《铸铁检查井盖》CJ/T511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 《威海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技术指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路面标线涂料》JT/T280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 《威海市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规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 《铸铁检查井盖》CJ/T511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 《威海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技术指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路面标线涂料》JT/T280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 《威海市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规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

    威海市城市道路综合整治技术导则

    目次1总则..254市政道路...264.1机动车道.4.2人行道....264.3检查井和雨水口.274.4路名牌..4.5道路照明....294.6管线.......294.7交通安全设施304.9桥梁与隧道...314.10附属设施..315市政绿地5.1行道树绿带..31

    1本条为创新条款,划分了精细化整治提升或综合整治提升两类不同的整治对策, 体现了“一路一评价”这一要求。 2本条为创新条款,明确了精细化整治提升的定义和侧重。 3本条为创新条款,明确了综合整治提升的定义和侧重。 7本条为提升条款,强调了路面结构基层的重要性,体现了基层结构强度一票否决 制这一原则。 11本条为提升条款,道路综合整治应包括道路设施的前期检查评价、中期设计施工 和后期建立技术档案三部分工作,该条体现了一路一设计这一原则。 12本条为提升条款,明确了中修及以下的沥青路面精细化整治提升工程的检测与验 收标准。 13本条为提升条款,明确了大修及以上的沥青路面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检测与验收 标准。

    2本条为创新条款,划分了精细化整治提升或综合整治提升两类不同的整治对策, 体现了“一路一评价”这一要求。 3本条为创新条款,主要针对人行道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板块碎裂等病害,而在 后期养护过程常出现难以采购到外观一致的板块导致出现明显花斑,整体美观度难以保 障的问题,提出了整治原则,同时在人行道铺装导则中建议新建人行道时根据道路等级 和重要性预留一定比例面层道板材料,用于后期养护维修时使用。 4本条为提升条款,强调了人行道整治应通盘考虑和统筹处理。 5本条为提升条款,强调了路面结构基层的重要性,体现了基层结构强度一票否决 制这一原则。 6本条为创新条款,主要针对公共设施基础外露导致人行道美观性不足甚至存在纠 倒行人隐惠的情况,提出了特别要求。 9本条为创新条款,针对不同使用环境,本着以人为本,从用户角度出发的理念

    1本条为提升条款,道路综合整治应包括道路设施的前期检查评价、中期设计施工 和后期建立技术档案三部分工作,该条体现了一路一评价这一原则。 2本条为提升条款,明确了整治提升具体内容和标准:使用功能、运营寿命较整治 前应有所提高。应避免整治后造成检查井、雨水口使用功能受损或原有使用工况改变。 比如原工况为非承重的工况,不考虑承受车辆荷载。但整治后检查井和雨水口位置移动 或改变,直接承受车辆荷载,降低了其使用寿命或造成局部功能受损。 3本条为提升条款,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城[2013]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窖 并盖安全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导则旗帜鲜明地提倡结合新技术应用,条件具备情况 下结合道路整治,将井盖安全管理和档案资料纳入到数字化城管工作中

    道路路名牌作为城市道路综合整治的主要元素之一,同时作为体现精致城市建设的 载体之一,应逐步向功能化、人性化、规范化、国际化的方向提升。 《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第四十二条【外语标识】规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 影剧院、商场、医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展览馆、机场、车站、码头、风景旅

    5本条为提升条款,体现了多杆合一理念,提出在具备合杆条件的宜进行合杆,同 时还特别指出特色景区、街区可结合所处区域的特点进行针对性设计,进一步凸显地域 特色。

    3本条为提升条款,清扫和维护灯具等照明设备对节能有看重要的现实意义。对灯 具来说,若能按半年或一年周期进行一次彻底擦拭的话,保持0.65以上的维护系数应 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若长期不进行擦拭或擦拭不彻底,同时灯具的防护等级又较低 的话,其维护系数甚至有可能减低到0.3~0.4。即可以通过擦拭灯具来提高光源光通 量利用率,这样就有可能在满足照明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通过选用功率较小的光 源,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4本条为提升条款,结合先进城市应用经验,提出灯杆涂料宜具有防粘贴、防涂鸦 性能。

    6本条为提升条款,过街管数量不足将影响管线的服务效率,道路建成使用后二次 开挖再施工的难度较大且对交通影响较大,故根据道路等级不同建议提前预留。 7本条为创新条款,管线覆土过深或过浅、交叉净距不足可能对管线安全构成隐患, 可能导致管线之间相互干扰,必须采取加固和保护措施。管线及其构筑物侵入道路结构 时对路基路面的强度有所削弱,应根据削弱程度采取适当的加固和补强措施。 出现该问题本质是不同专业间规范考虑的侧重点不一致导致,一般管线施工参照《给水 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为避免重型压实破坏管道,对于管顶压 实度要求均低于道路工程相关要求。本次导则修编进行了统一。 8本条为创新条款,管线覆土过深或过浅、交叉净距不足可能对管线安全构成隐患, 可能导致管线之间相互干扰,必须采取加固和保护措施。管线及其构筑物侵入道路结构 时对路基路面的强度有所削弱,应根据削弱程度采取适当的加固和补强措施。 出现该问题本质是不同专业间规范考虑的侧重点不一致导致,一般管线施工参照《给水 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为避免重型压实破坏管道装饰装修标准规范范本,对于管顶压

    实度要求均低于道路工程相关要求。本次导则修编进行了统一。 9本条为创新条款,管线覆土过深或过浅、交叉净距不足可能对管线安全构成隐惠, 可能导致管线之间相互干扰,必须采取加固和保护措施。管线及其构筑物侵入道路结构 时对路基路面的强度有所削弱,应根据削弱程度采取适当的加固和补强措施。 出现该问题本质是不同专业间规范考虑的侧重点不一致导致,一般管线施工参照《给水 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为避免重型压实破坏管道,对于管顶压 实度要求均低于道路工程相关要求。本次导则修编进行了统一。 10本条为创新条款,专业规范从管道工程安全的角度都对此有严格规定,本条从道 路和交通安全的角度提出基本要求。特别是针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 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提出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管线与市政公用管线(道) 及其他管线严禁敷设在同一条具有密封空间的管道沟或线缆沟内,当存在彼此交叉重叠 的情况,应组织专项安全评估并采取可靠隔离和保护措施,

    1本条为创新条款,一方面强调科学决策,应根据检测评定结果确定具体整治方案, 另一方面强调对于环境影响评估的重视程度,考虑是否补设隔音设施等。 7本条为提升条款,围绕须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这一底线,强调在城市桥梁上增 加任何静荷载都必须通过以下明确的程序:应经过设计单位计算,桥梁养护管理部门评 审,依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最终要求是必须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 9本条为提升条款,对于单车道匝道,其宽度一般均满足双车道小客车通行,随着 城市交通量的增加,常通过标线划分将其调整为双车道通行,但这一改动与原设计指标 出入较大,必须应经设计单位验算,满足桥梁安全技术要求后方可实施,不能轻易改动。

    1本条为创新条款,明确提出尽可能避免设置单一功能性挡车柱,突出挡车柱设 安全性、舒适性为首要原则。 5本条为提升条款,强调人行道上设置公交候车站、亭后必须保证行人通行空间

    从威海市文明城市的特殊定位及精致城市的建设要求出发验货标准,要求树种宜具有抗逆 生、吸污及除尘特性、高碳汇特性。同时树种宜具有多样性,防止大面积病虫害的发生, 另外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路侧绿带及交通岛绿地等均要求重视对行车视距的检查,

    8本条为创新条款,明确提出行道树绿带修剪后的最高和最低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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