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G:Q75-01-2020 公路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联网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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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G:Q75-01-2020 公路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联网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部署在公路沿线及桥隧、服务区、收费广场、治超站点、ETC门架等,可与CMS集成实 现传感器接入、数据采集处理、发布策略制定等功能的智能设备。可兼容公路运行状态感 知、车路协同通信等设备。
一种轻量级的数据交换格式。
公路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联网技术标准(T/CECSG.Q
3.1.4片区(路段)CMS联网网关应支持通过行业专网或无线网实现所辖CMS或智 能路侧终端的接入地下室标准规范范本,可支持通过行业专网或互联网VPN与部级云平台联网
3.1.5CMS及智能路侧终端宜支持通过无线网络备份方式接人片区(路段)CMS联网
CMS及智能路侧终端宜支持通过无线网络备份方式接入片区(路段)CMS联网
协议,满足设备运行、状态告警、显示内容、发布数据、控制指令、设置参数、校时 程升级等数据传输需求。
言息联网发布云平台应通过CMS联网网关与CMS、智能路侧终端间交互图文 指令、状态信息等数据
3.2.3信息联网发布云平台应通过CMS联网网关与CMS、智能路侧终端间
3.2.4CMS联网网关应兼容不同CMS
3.3.1部、省两级云平台间的延时应小于1s。 3.3.2CMS、智能路侧终端与信息联网发布云平台间的延时宜小于3s。
3.4.1应对接入信息联网发布云平台的CMS、智能路侧终端、CMS联网网关等设备进 行技术检测
3.4.2部、省两级云平台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检测。
3.4.2部、省两级云平台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检
4.1.1CMS、智能路侧终端、CMS联网网关的设备编码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1.2部、省两级云平台间,以及与CMS联网网关的数据交互协议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 的规定。 4.1.3部、省两级云平台与其他相关系统间的数据交互宜采用JSON数据格式编码 并可扩展格式定义。
4.2.1部、省两级云平台的数据存储应不少于5年。
4.3.1数据库应采用最小权限原则分
4.3.3数据库应具备自动备份功能。
路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联网技术标准(T/CECSG:Q
5.1.1应具备手工编辑、目动推送、人工审核等功能,可通过定时、批量、预置、联动等 式发布或撤除,可实现优先级控制。 5.1.2应支持发布图文、视频及特效等功能。 5.1.3应具备通过CMS截屏或视频监控等方式查看发布内容的功能,内容不一致时 具备调整功能。 5.1.4J 应具备发布内容的统计分析功能,可支持可视化展示及GIS人机交互界面。 5.1.5 应具备北斗系统校时功能 5.1.6 应具备自动检测云平台运行的功能。 5.1.7 应具备获取外部相关系统数据的功能。 5.1.8宜具备监测CMS、智能路侧终端及CMS联网网关等设备状态的功能,可查看设 运行、状态告警、发布情况。 5.1.9 可支持通过智能路侧终端实现车路协同功能。 5.1.10 外部相关系统可通过云平台查询发布内容。
5.1.10外部相关系统可通过云平台查询发布内容
.2.2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
5.2.2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0000h
5.2.4部、省两级云平台应支持1s内100套CMS联网发布。
公路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联网技术标准(T/CECSG.I
6.0.1应按照调度类、提示类、宣传类等优先级顺序联网发布信息。 6.0.2部、省两级可发布调度类信息,部级发布的信息应具有最高优先级。 6.0.3调度类信息应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域、跨片区(路段)的重大突发事件应 急信息,以及路网管控、诱导、疏导等信息。 6.0.4提示类信息应包括公路设施状况(含桥隧、服务区、收费站等)、交通运行状态 寺殊气象、沿途服务等服务于公路出行的信息。 6.0.5宣传类信息应包括安全警示、宣传标语等信息 6.0.6发布信息宜采用图文融合格式,内容应具备连续性且通俗易懂、无歧义、无错 别字。 6.0.7CMS、智能路侧终端与部、省两级云平台的功能应支持联网发布信息技术要求
7.0.1信息联网发布云平台应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 支术要求》(GB/T25070一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 019)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应满足国家有关信息及网络安全的要求。 7.0.2安全设备应使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的国产密码算法。 7.0.3信息联网发布云平台应具备鉴权控制和数据校验安全功能。 7.0.41 信息联网发布云平台应具备安全权限控制功能。
附录 B 平台交互协议
1.2消息头定义及内
公路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联网技术标准(T/CECSG.
3.1.5交互过程中的信息交互应采用另
交互过程中的信息交互应采用异步方式
B.2.1 基本数据类型应满足表 B.2. 1
表B.2.1基本数据类型
B.2.2消息结构应满足表B.2.2的
表B.2.2消息结构
B.2.3消息头格式(MessageHeader)应满足表B.2.3的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范本表B.2.4.3下发指令请求消息定义表
务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联网技术标准(T/CECSG.075
向应消息(JXQUERYRESP)定义见表
各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联网技术标准(T/CECSC.075
1本规程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 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写法: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工程施工数据,表述为“应符 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为“应符合本规程第×章的有关规定”、“应符 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或“应按本 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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