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47-2009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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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1. 2.1 概述

    4. 1. 2. 2 通行卡选择

    4. 1. 2. 3付费方式

    钢结构设计图纸DB33/T7472009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应由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等部门统一制定,并报经省人 民政府批准

    4.1.4车型分类及识另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系统采用统一的车型分类标准,见表1。

    表1联网运行收费车型分类标准

    注:对于实行计重收费的,按照国家或本省的有关规定,对载货机动车(以下简称“货车”),以实地测量的车 货总重量为依据,按照轴重与总重量相结合的方式,判断其是否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而进行分类收取 车辆通行费

    注:对于实行计重收费的 以下简称“货车” 以实地测量的车 货总重量为依据,按照轴重与总重量相结合的方式,判断其是否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而进行分类收取 车辆通行费

    .1.5收费站点的布设

    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布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路网内路段(桥)之间不应设置主线收费站; 省(市)高速公路之间确需设置主线收费站的,可设置省界主线收费站或合建省界主线收费站: 与普通道路连接的互通立交处宜设匝道收费站; 高速公路分期修建时可设置临时收费站。

    段收费标准逐段叠加,确定路网内所有站点之间不同车型应收取的通行费标准。当出现二义性路径时, 安照最短路径路段的计费标准计算车辆通行费 实行计重收费后,按照省政付批准的计重收费标准,对货车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算车 辆通行费。

    4.1.7收费结算模式

    DB33/T747—2009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采用“各站收费、统一解缴、统一清分、按时结算”的集中式拆分结算模式:各收费站按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省收费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全省路网收费数据,实施收费资金拆分结算;结算银行统一解缴全路网收取的通行费资金,按省收费结算中心系统指令划账。4.1.8二义性路径通行费拆分当车辆在路网内的行驶路径存在二义性路径时,如果不能确定车辆的实际行驶路径,所收取的通行费资金,应由省交通厅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中心等相关机构研究确定拆分办法,实施统一结算。在实施二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后,车辆通行费可按照车辆的实际行驶路径进行精确拆分结算。4.1.9系统软硬件的确定省收费结算中心、路段收费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等系统的的硬件配置应满足统一的基本技术指标要求,各级收费系统应用软件应采用全省统一开发的收费系统软件,数据传输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接口规范,路段系统应经过省中心并网测试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涉及联网收费运行的关键设备和系统应经过省中心的测试:包括通行卡、电子标签、读写器、读写天线、路径识别设备、收费应用软件和其他需要测试的关键设备等。4.1.10收费操作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采用统一的收费操作流程,对各种特殊事件(如冲卡车、免费车、无卡车、纸券车、“U”型车、超时车等)应采取统一的处理方法。4.2系统总体框架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系统由省收费中心、路段收费中心、收费站三级组成,其中,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可设置路段收费分中心,也可以选择大站带小站的管理模式,一个大站管理的小站数量一般不宜超过3个。如图2所示。省收费中心路段收费中心路段收费中心收费站收费站(大站)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小站)(小站)图2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系统总体框架省收费中心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系统的统一管理,实施路网收费资金拆分清算,在约定时间向结算银行发送通行费划账指令文件,通过结算银行划账至各业主单位;路段收费中心负责对所辖收费站具体实施运行监督和调配管理;收费站按照联网收费的统一要求,完成对出入口车辆的收费操作,数据直接实时传送到省收费中心;并将每日收取的通行费统一解缴至结算银行。4.3系统构成与功能4.3.1省收费中心系统构成与功能4.3.1.1省收费中心系统的基本构成省收费中心系统应选用千兆以太网等技术组网,采用开放式网络构架,可适时根据功能需求和收费处理业务量的增加,方便地进行升级与扩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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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数据传输:应建立与上级、下级系统的通信连接,传输收费站系统所需的一切数据,如接受上 级发送系统参数并下发至下级系统同时建立系统参数操作日志,接收下级系统上传的联网收费 数据及查询请求等,能够利用网络拨号或移动介质接收或上传联网收费数据/系统参数数据。 数据的处理:应建立收费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可靠性、真实性、不可抵赖性和安全性的技 术体系和技术机制,并将收费数据等存储于收费站数据库系统 d 交接班管理:对收费员交接班所涉及到的通行卡、票证、款项按照班次统一进行管理,完成收 费站日常交接班业务登记、清账,打印基本业务报表等。 数据备份和恢复:数据备份应按照所制定的备份策略(完全备份/增量备份/日志备份/时间段 备份等),对收费数据和部分重要的系统文件进行备份;数据恢复应在系统出现故障,对收费 数据或系统文件进行恢复。 通行卡管理和票证管理:应对收费站的通行卡进行管理,将收费站的通行卡的使用情况及时上 报路段收费中心:可以完成联网收费票证(缴费凭证、定额发票)的入库、出库、核销等。 报表管理:应根据车道上传的数据进行处理,生成所需的各种报表。 收费监控:应实时监控车道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系统维护管理:应维护收费站数据库系统、硬件设备等,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 3.3.3收费站系统的扩展功解

    4.3.4收费车道系统构成与功能

    4. 3. 4. 1总则

    收费车道系统是联网收费系统最基础的一个环节,应具备很好的可靠性、强壮性、适应性和安全性。 4.3.4.2收费车道系统构成

    3.4.2收费车道系统

    4. 3. 4. 2. 1入口车道

    4. 3. 4. 2.1.1基本构成

    封闭式入口车道系统由车道控制器(工控机)、收费员终端(显示器、专用键盘)、非接触式IC 卡读写器、车辆检测器、车道通行信号灯、车道摄像机、雨棚信号灯、雾灯、对讲分机、自动栏杆和手 动栏杆等组成。车道外围设备布设、接口要求参见表2

    式入口车道设备布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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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续)封闭式入口车道设备布设及接口要求

    4. 3. 4. 2. 1. 2 可选外围设备

    自动收发卡机、语音监听系统、称重处理机、秤重平台(承载器)、主车辆分离器、轮胎识别器, 铺助车辆分离器等。

    4.3. 4.2.1.3可选电子收费专用车道设备

    .4.2.1.3可选电子收费专用车道设备 路侧设备RSE(路侧读写天线)、高速自动栏杆、车牌自动识别设备,以及设置相应的电子不 费车道等标志、标线等。

    4. 3.4. 2. 2出口车道

    4. 3. 4. 2. 2. 1基本构成

    封闭式出口车道系统由车道控制器(工控机)、收费员终端(显示器、专用键盘)、非接触式IC 卡读写器、车辆检测器(双通道)及车检线圈、车道通行信号灯、车道摄像机、雨棚信号灯、雾灯、对 讲分机、自动栏杆、费额显示器、收据打印机、语音报价器、亭内摄像机和手动栏杆等组成。车道外围 设备布设、接口要求参见表3。

    3. 4. 2. 2. 2可选外围

    车牌自动识别设备、语音监听系统、称重处理机、秤重平台(承载器)、主车辆分离器、轮胎 、辅助车辆分离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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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封闭式出口车道设备布设及接口要求

    4.3.4.2.2.3可选电子收费专用车道设备

    路侧设备RSE(路侧读写天线)、高速自动栏杆,以及设置相应的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等标志、标 线等。 4.3.4.3收费车道系统的基本功能 4.3.4.3.1系统参数:应接收收费站下传的系统运行参数(同步时钟、费额表、白名单、黑名单和系 统设置参数等)并建立系统参数操作日志。 4.3.4.3.2流程控制:应按车道操作流程正确对车道外围设备的控制,实现车道发卡、收卡、收费等 正常收费功能,将收费数据存本地数据库的同时实时上传至收费站、路段收费中心和省收费结算中心。 4.3.4.3.3设备状态检测:应完成车道设备的管理与控制,并具有设备状态自检功能。

    DB33/T747—2009 4.3.4.3.4数据存储:车道系统至少能保存100000车道流水记录,并应具备独立作业能力。当网络 出现故障时,收费数据不丢失,不影响其正常工作,网络正常后,积压未上传的收费数据可自动上传至 收费站、路段收费中心和省收费中心。 4.3.4.3.5特殊事件处理:应能准确实现对车道各种特殊事件的处理,并向收费站上传实时的报警信

    4.3.4.4收费车道系统的扩展功能

    4.3.4.4.7称重功能:称重系统能够准确、及时、平滑传输完整的称重数据。

    车道操作分为入口操作、出口操作以及特殊事件处理流程,见附录A:联网运行收费系统业务操作 流程。

    4. 3.5闭路电视系统

    4.3.5.1系统功能及基本组成

    及操作过程均能直接观察和记录,进行有效的监督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应由收费站广场摄像机、入口/出口车道摄像机、入口/出 口亭内摄像机、字符叠加器、传输、视频切换、图像记录和图像显示设备等组成。 收费站应设置视频控制系统(视频切换控制矩阵)可实现对广场摄像机控制,并且能够实现对重点 视频图像的选择监视与实时数字录像;视频监视墙可实现对视频信号的显示。视频数字录像系统实现对 所有视频信号的长延时/准实时/实时数字录像,图像的保存时间应≥30天,

    4.3.5.2闭路电视监视模式及选用

    联网收费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分布式监视模式应以收费站监控室监视为主,外场摄像机图像信号均上 传至收费站CCTV视频控制系统(视频切换控制矩阵)。收费站应设置监视墙可实现一对一显示或多画 面显示。收费站视频控制系统(视频切换控制矩阵)输出4路图像信号,可通过视频传输系统传输至上 级视频控制系统(视频切换控制矩阵)。收费站视频控制系统(视频切换控制矩阵)应能接收站级和 上级视频控制系统(视频切换控制矩阵)的控制信号,以实现对视频信号的输出控制和广场摄像机等 PT控制。 收费系统可以根据实际交通流量情况,对于一些车流量比较小的收费站,选择采取“大站带小站” 的模式进行分布式控制,即小站的视频信号均传输至就近的大站,大站实现对小站视频信号的控制,大 站将所辖小站的视频信号集中之后,再上传4路视频信号至上级视频控制系统(视频切换控制矩阵), 并接受上级视频控制系统(视频切换控制矩阵)的控制信号,完成上级系统的控制要求。

    4.3.5.2.2集中式监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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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网收费闭路电视监视系统集中式监视模式以路段中心为主进行监控,即采用路段中心集中监 收费站不设置收费电视监视墙,收费站所有视频信号均上传至路段中心,路段中心集中所管辖 视频信号进行集中显示、数字录像,并能实现对远程各个收费站视频切换矩阵的控制。各收费站 台视频控制系统(视频切换控制矩阵)和监视器,用于收费站监控人员对收费工作的图像监社

    4.3.5.2.3模式选择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收费系统可根据实际具体条件状况,因地制宜地选用闭路电视监视模式 采用分布式的监视模式。不论路段机电系统选用何种监视模式,均要确保省收费结算中心、路段 路电视监控系统能够实现联网运行。参见表4

    表4联网收费闭路电视监视模式

    4. 3.5.2.4学符誉加要求

    4. 3. 6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

    省收费结算中心、路段收费中心、收费站、收费车道等各级系统的主要设备技术指标见附录日 运行收费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其中非接触IC卡读写器见附录D:非接触式IC卡读写器技术要 4联网收费系统软件

    4.4.1.1操作系统

    4.4.1.1.1车道操作系统:可选用Windows2000Professional以上。 4.4.1.1.2收费站操作系统:工作站可选用Windows2000Professional以上;服务器可选用Windows 2000Server以上。 4.4.1.1.3路段收费中心操作系统:工作站可选用Windows2000Professional以上;服务器可选用 Windows2000Server以上或者UNIX。 4.4.1.1.4省收费结算中心操作系统:工作站可选用Windows2000Professional以上;服务器可选用 UNIX。

    4. 4. 1. 2 数据库系统

    4.4.1.2.1车道数据库系统:宜选用SQLSERVER。 4.4.1.2.2收费站数据库系统:宜选用SQLSERVER或者ORACLE。 4.4.1.2.3路段收费中心数据库系统:宜选用SQLSERVER或者ORACLE。 4.4.1.2.4省收费结算中心数据库系统:宜选用ORACLE。

    4.4.1.3网络管理软件

    4.4.2中间件及其基础构件

    DB33/T747—2009 中间件及其构件是指支撑层,主要包括中间件和基础构件,为建立其上的联网收费业务层提供基本 的支撑。随着路网的扩充、发展,宜采用中间件及其构件作为联网运行系统的支撑层。中间件及其构件 应全省统一

    4.4.3软件开发的一般规定

    联网收费软件应用开发工具宜选用:商用中间件、Java、C++、.Net、Delphi等通用开发工具。

    联网收费软件应用开发工具宜选用:商用中间件、Java、C++、.Net、Delphi等通用开发工具 收费资金拆分结算流程

    4.5.1拆分结算原则

    高速公路通行费资金的拆分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a 高速公路网每日收取的通行费资金应全额汇缴至汇缴帐户,按照规定的结算周期集中进行拆分 结算; b 对每一笔收费进行按实拆分,即:按该次通行途径路段批准的通行费标准分配到相应高速公路 经营管理单位,最终通过结算银行划拨至路段收益账户: 通行费结算以省收费结算中心系统统计的应缴款为清分依据;应缴款是指从各收费车道采集的 原始收费数据经收费站清帐处理后形成的通行费金额数据。

    4.5.2拆分结算处理流程

    4.5.2.1帐户开立

    省中心应在结算银行开设汇缴帐人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在结算银行开立一个资金结算收益帐户,用于存放通行费收益,收益帐户 由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自行管理

    4.5.2.2结算日确定

    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系统以每天早班开始到晚班结束为一个结算日,通行费资金的拆分、结 于结算日进行。

    4. 5. 2. 3处理流程

    4. 5. 2. 3. 1概述

    省收费中心按照既定的拆分原则和 收费站的收费数据按照规定全 部上传至省收费中心,结算银行将各收费站收取的通行费资金全额解缴,清点后按照规定向省收费结算 中心系统报送缴款明细:省收费中心根据清分结果及资金上缴情况生成划拨指令,结算银行据此将收益 资金划拨至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收益帐户。具体流程如图6所示

    4. 5. 2. 3.2上传收费数据

    4.5.2.3.3上门收款

    收费站与结算银行签订银行上门收款协议,结算银行的分支机构于每日9时之前到收费站上门收款。

    4.5.2.3.4资金核对

    4. 5. 2. 3. 5 结算划拨

    DB33/T747—2009资金信息划帐指令结算级省结算中心结算报表清原帐始数流据水结算银行分支机构结算银行分支机构各联网单位日收款额日收款额警费站收费站收费站+交易数据交易数据交易数据JRRRRRRR收费车道收费车道收费车道图6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结算流程4.6联网收费数据传输4.6.1数据传输方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数据传输分为实时传输和批量文件的方式传输。随着路网规模的扩大、数据量的增加及业务需求的发展,在数据传输系统中采用成熟的中间件技术是发展趋势。4.6.2数据传输流程数据传输流程见图7。17

    DB33/T747—2009省收费中心综合费率信息结算报表路段公务卡客户信息代收费报表路段公务卡白名单综合费率信息跨路段公务卡白名单跨路段公务卡白名单文件列表黑名单黑名单疑难车型路段收费中心清帐数据疑难车型分员报表时钟同步原始交易数据时钟同步收费软件程序清卡数据清帐数据原始交易数据反清帐回复信息.路段公务卡白名单流量报表反清帐请求收费软件程序通行卡数据车道抓拍图像路段公务卡客户信息票据报表综合费率信息收费站工班信息公务卡白名单原始交易数据黑名单疑难车型车道抓拍图像时钟同步**,收费车道图7数据传输流程图4.6.3数据传输内容4.6.3.1省收费中心省收费中心接受的数据和文件见表5。表5接受的数据和文件接受的数据和文件数据来源原始交易数据(实时)收费车道原始交易数据文件收费车道文件列表收费站清帐数据收费站分员报表收费站清卡数据收费站反清帐请求收费站车道抓拍图像收费站路段公务卡客户信息路段收费中心路段公务卡白名单路段收费中心入口寻踪请求收费车道、收费站省收费中心下传的数据和文件见表6。表6下传的数据和文件下传的数据和文件数据去向综合费率信息(含费额表和收费站对照表)收费站、路段收费中心结算报表路段收费中心代收费报表路段收费中心OD报表路段收费中心断面流量报表路段收费中心车型改判报表路段收费中心跨路段公务卡白名单收费站、路段收费中心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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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6(续)下传的数据和文件

    4.6.3.2路段收费中心

    路段收费中心接受的数据和文件见表7。

    表7接受的数据和文件

    路段收费中心上传的数据和文件见表8。

    路段收费中心上传的数据和文件见表8。

    表8上传的数据和文件

    收费站接受的数据和文件见表9

    表9接受的数据和文件

    表10下传的数据和文件

    4.6.3.4收费车道

    收费车道接受的数据和文件见表11

    11接受的数据和文件

    收费车道上传的数据和文件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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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2上传的数据和文件

    4. 7. 1兼容性测试

    收费系统中使用到的部分关键设备(包括读写器、读写天线、路径识别设备、视频联网设备、 软件、车道专用键盘等)在网内初次使用的,应送省中心进行兼容性测试,测试合格的产品才 网系统中使用。该项测试要求在机电系统施工图补充设计阶段完成。

    4. 7.2适应性测试

    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收费系统选用的车道系统设备应与应用软件进行适应性测试,高速公路经营 管理单位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收费车道设备实验环境与应用软件进行适应性测试。该项测试要求在设备安 装前完成。

    4.7.3技术基础检测

    路段收费系统在完成安装调试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技术基础检测。 在测试前应根据项目设计方案或合同要求等制定测试方案,在测试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测试结果,并形成 测试报告。该项测试要求在并网测试前完成。

    在完成路段收费系统调试和技术基础检测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向省中心提交并网测试书面 申请,经省中心并网测试合格后方可并网运行。改扩建的收费系统也应经并网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以省中心提交开网测试书 申请,经省中心并网测试合格后方可并网运行。改扩建的收费系统也应经并网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8其他 4.8.1在联网收费系统开通前,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组织完成收费员、监控员、卡票员等相关人 员的培训工作,相关人员应熟悉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等知识。 4.8.2收费系统的PSAM卡由省中心统一制作发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实际需要向省中心申 请和备案,并由专人负责PSAM卡和读写器的管理。 4.8.3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新建路段开通运行前应根据交通流量的需要向省收费结算中心申领通 行卡并接受省中心对通行卡的调配管理。 4.8.4收费应用软件应由专业软件的维护单位进行维护,软件维护单位应经省中心备案

    钢管标准5.1.1监控系统联网原则

    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实行联网运行,并遵循统一调度、分级负责、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原则。 速公路开通运行时,其监控系统应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监控系统。

    5.1.2系统实施方式

    5.1.3系统软件及接口

    路段监控系统软件应按照省中心统 一的数据通信接口协议开发,保证监控数据和图像等数据的 数据格式的一致性,保证与省监控中心系统的互联互通

    .1.4系统硬件的确定

    DB33/T747—2009路段监控监控中心和基层单元等系统设备和设施应满足统一的基本技术指标和要求,其中涉及联网运行的关键设备(如视频传输及控制系统相关设备等)应经过省中心兼容性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1.5运行信息采集和报送各高速公路应当通过系统设施和人工手段及时、准确、客观、连续地采集所辖路段中的运行信息(包括交通流量信息、道路封闭(开启)信息、事件信息、图像信息、系统运行状况信息等)采集工作,并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向省监控中心报送。省监控中心应及时、连续、全面接收或下达全路网的运行信息,并根据有关要求上报上级管理部门。5.1.6监控图像的控制路段监控图像(主要包括各道路主线、互通枢纽、特大桥、长大隧道、收费站及广场、服务区等位置的视频图像信息等)应统一通过路段监控中心上传至省监控中心。省监控中心应具备对视频图像进行切换和控制的功能,路段监控中心负责对所辖路段的监控图像进行实时监控。5.2系统总体框架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监控系统框架由省监控中心、路段监控中心、基层监控单元组成。其中 压力容器标准,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可设置路段监控分中心。具体结构如图8所示。省监控中心路段监控中心路段监控中心路段监控一分中心图8联网运行监控系统总体框架省监控中心: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监控系统进行行业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工作,全面掌握路网运行状况,统一实施路网系统的调控管理,发布全省路网运行信息等。路段监控中心:负责所辖路段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省监控中心,接受省监控中心的统一调度,执行联动操作;路段监控分中心为:作为路段监控中心与基层监控单元连接的桥梁,接受路段监控中心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并接收和下发与基层监控单元的相关信息与数据;基层监控单元:包含收费站、隧道管理站、服务区、特大桥梁监控站、监控外场设备等,接受路段监控(分)中心的统一调度和指挥。5.3系统构成与功能5.3.1省监控中心系统构成与功能5.3.1.1省监控中心系统构成5.3.1.1.1概述22

    DB33/T747—2009路段监控中心系统功能应包括:信息采集功能,信息分析、处理功能,信息显示功能,报表处理功能,视频监控功能,服务功能,系统自诊断,应急响应与处置功能等,具体如图12所示。路段监控中心功能信信应息息急信显报视自分表响息频动析示应采处监诊与集处发理控断处理布置图122路段监控中心系统功能5.3.2.2.2信息采集采集车辆检测器、气象检测器、能见度仪等外场设备数据信息,接收摄像机通过传输系统传输过来视频图像系统和隧道系统传输过来的数据信息。接收并记录逻车或其他信息渠道上报的实时交通信息,以及省监控中心下发的各种指令信息。5.3.2.2.3信息分析、处理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确定交通状态,生成控制方案。控制方案分为自动和手动两种:自动控制通过计算机系统内部定义的操作程式,根据数据处理结果,选择控制模式,自动发布指令对交通进行控制;手动控制通过计算机系统提出控制方案后,由值班人员进行确认,发布指令对交通进行控制。如在发生车祸、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系统提供整套救援方案,包括参与救援的部门、车辆、人员以及封闭哪些道路、采取何种措施等。5.3.2.2.4信息显示、发布监控中心显示外场监控设备、监控分中心、隧道管理站等传输来的各类数据信息、事件信息,以及经过系统加工、分析后的各类报表和图示信息等。视频图像信息显示监视器或大屏幕投影系统上。地图板显示沿线重要设施及外场监控设备位置和图例,显示所辖路段内交通、环境状态和设备的工作状况。5.3.2.2.5报表处理统计、查询和打印各类报表。例如:各种外场设备数据报表、事故事件报表、发布命令记录报表、设备工作状态报表等。5.3.2.2.6视频监控收费站、隧道、外场摄像机的视频图像需上传路段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能对上传视频图像进行切换、控制,并对上传的视频图像进行录像,录像存储的时间不小于一个月。5.3.2.2.7系统自诊断对路段监控中心关键设备(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和外场设备)进行循回自检,判断系统硬件设备的运行状况和进行异常报警和处理,系统应用软件应具有自诊断和自愈功能。5.3.2.2.8应急响应与处置及时响应省监控中心的应急处置指令,根据所辖区域或路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救援人员、车辆、设备等的派遣与调度。5.3.3监控分中心的构成与功能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可设置路段监控分中心。监控分中心系统由计算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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