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 15-213-2021 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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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外部作业净距控制值宜符合表4.3.1的规定,当外部作业处于净距控制值范围内 加强管理,编制安全保护专项方案
表4.3.1外部作业净距控制值(m)
作业与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外边线之间的水平投影
2外部作业采用爆破法实施时,应根据爆破专项安全评估成果确定净距控制值。 4.3.2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净距控制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 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的要求确定。 4.3.3汽车加油加气站的净距控制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范》GB50156的要求确定。 4.3.4对于穿越江河的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净距控制值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建筑标准规范范本,不宜小 于表4.3.1中相应数值的3倍
4.4.1重大影响外部作业应进行安全评估,包括外部作业前评估、外部作业后评估, 4.4.2外部作业前评估宜采用理论分析、模型试验、数值模拟等方法,预测外部作业影响 下桥梁隧道结构的抗变形能力和承载能力,确定相应的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评估外部作 业设计、施工、监测方案和桥梁隧道结构保护方案的可行性。 4.4.3在外部作业完成后应进行外部作业后评估。外部作业后评估工作应基于外部作业完 成后桥梁隧道结构的结构调查结果和作业过程中的监测数据开展,
5.1.1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专项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报告等制定专 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方案审批之后按照要求开展施工。 5.1.2在安全保护区域内进行外部作业时应防止火灾、积水、碰撞或其他物体坠入等事件 危及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
5.2.1当桩基和城市桥梁隧接近程度为非常接近时,不应采用挤土效应大或振动大的施工 作业方案。
5.2.2应根据外部作业影响等级选择桩基施工设备,采用冲击、振动小的作业方案,不宜 采用冲孔等对周围影响较大的施工方案,采用钻孔和人工挖孔等作业方案时,应采取有效 措施控制地层变形,确保孔壁稳定。
5.3.3应遵循“分层、分步、对称、平衡、限时、先撑后挖、随挖随撑”的原贝 基坑开挖面上围护结构的无支撑暴露时间及变形,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应及明 结构。
5.3.4施工设备选用应考虑城市桥梁的净空要求,施工期间做好安全警示工作,严禁施工 设备碰撞城市桥梁
对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影响。
5.3.6城币桥价架隧道与基坑(槽)之间涉及有堆载、人玺机搬设备等改受地面何载的活动, 作业前应验算此外部活动引起的附加荷载及变形对城市桥梁隧道的影响。 5.3.7应验算基坑(槽)开挖土方过程中基坑突涌稳定性和城市隧道的抗浮安全系数,在 不考虑侧壁摩阻力时,其抗浮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5;当计及侧壁摩阻力时,其抗浮安全 系数不得小于1.15。抗浮安全系数不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5.3.8基坑(槽)施工期间应保证地下水位稳定,必要时采取止水措施。当基坑进行降水 时,应符合5.6节规定。 5.3.9应加强对基坑(槽)稳定性及变形的监测,应符合第6章规定,防止出现其自身支 护结构破坏、土体失稳或变位过大等情况。
5.4.1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暗挖作业时,暗挖作业与桥梁、隧道距离应满足 安全距离需求。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时,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作业方案,细化施工控制参数,制 定安全保护控制措施。
5.4.3采用暗挖法作业下穿城市桥梁隧道时,当暗挖作业处于城市桥梁隧道强烈影响区范 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5.4.3采用暗挖法作业下穿城市桥梁隧道时,当暗挖作业处于城市桥梁隧道强裂
施工期间应保证地下水位稳定,必要时采取止水措施: 2暗挖作业前,不宜选择冷冻法加固围岩: 3暗挖作业时,在I~III级围岩地层中,应采用静力爆破; 4暗挖作业的任何结构物不得侵入城市桥梁隧道结构。
5.4.6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采用暗挖作业时,应制定完善的监测方案,宜扩大 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率,
5.4.6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采用暗挖作业时,应制定完善的监测方案,宜扩大
叫范围,提高监测频率
5.5.1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的地基处理作业,应选择对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影 响小的处理方式,不得采用强夯及振动较大的处理方式。 5.5.2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堆载预压处理前,应评估对桥梁隧道结构的影 响。 5.5.3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和一级时,采用旋喷桩处理地基,应严格控制注浆压力: 减少对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影响。 5.5.4采用注浆加固地基时,在隧道结构上产生的附加压力不得大于20kPa,如遇特殊情 况,应开展第三方专项评估。
5.6.1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地下水作业,应采取措施避免既有结构周边地层 发生流沙、管涌和渗流破坏。 5.6.2地下水作业前,应预测水位变化对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变形和沉降影响 5.6.3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地下水作业,应防止地下水位骤然变化过大,并 加强地下水位的监测。
5.6.5 当城市校 个边八你降小F业 5.6.6强透水性地层的地下水作业,当采用落底式竖向截水惟幕难以形成有效的封闭截水 系统时,可采用悬挂式竖向截水惟幕与水平封底隔渗相结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5.6.7当城市桥梁隧道结构下方地层存在承压水时,应验算外部作业基坑开挖土方过程中 基坑突涌稳定性和地下结构的抗浮安全系数,必要时可采用钻孔降水减压措施或水平封底 隔渗措施。
5.6.9岩溶、土洞较发育地区的地下水作业,应避免降水诱发地层塌对城市桥梁隧道结 构的使用和安全状态造成不利影响。
5.7爆破(振动)作业
5.7.5爆破(振动)作业前应进行试爆作业和爆破震动监测,且应根据试爆效果及监测信 息优化爆破作业。 5.7.6经爆破评估或试爆作业发现爆破有害效应超过安全允许振速时,应优化爆破技术措 施,将爆破有害效应控制在安全允许振速以内;对采取优化爆破措施后,爆破有害效应仍 不能满足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安全允许振速要求时,应采用静态破碎法或其他作业方法。 5.7.7爆破(振动)作业不应在城市桥梁隧道的运营高峰期进行,且不应影响城市桥梁隧 道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5.7.8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的爆破作业,应采取控制爆破作业,不得进行碱室 爆破、深孔爆破等药量较大的爆破作业。 5.7.9爆破用的炸药、膨胀剂管理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且存放点应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 保护区域之外。 5.7.10爆破作业时,应监测桥梁隧道结构的振动速度。爆破作业传到桥梁基础、隧道结 构的振速,不应超过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安全允许振速。
,将爆破有害效应控制在安全允许振速以内;对采取优化爆破措施后,爆破有害效 能满足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安全充许振速要求时,应采用静态破碎法或其他作业方 7.7爆破(振动)作业不应在城市桥梁隧道的运营高峰期进行,且不应影响城市桥 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5.7.8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的爆破作业,应采取控制爆破作业,不得进行碉室 爆破、深孔爆破等药量较大的爆破作业。 5.7.9爆破用的炸药、膨胀剂管理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且存放点应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 保护区域之外。 5.7.10爆破作业时,应监测桥梁隧道结构的振动速度。爆破作业传到桥梁基础、隧道结 构的振速,不应超过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安全允许振速。
5.8水中疏蔬浚、抛填作业
5.8.1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水中疏浚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浚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水下地形调查: 2疏浚作业期间应在周边水域设置明显的标识物: 3应避免采用爆破方式作业; 4疏浚作业应选择对既有桥梁隧道结构影响小的设备; 5蔬浚作业应分段进行,严格控制疏浚厚度。 5.8.2疏浚作业产生的余泥排放应远离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
5.8.3城市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疏浚作业,应确保疏浚后的隧道结构安全, 疏不得破坏城市隧道防护设施
成市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疏浚作业,应确保蔬浚后的隧道结构安全,不得超挖, 得破坏城市隧道防护设施。 成市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疏浚作业时,应按设计要求确保水下边坡的稳定。
1抛填块石不得对桥梁或隧道结构产生直接冲击: 2应控制抛填速度和抛填厚度,减小抛填对城市桥梁隧道的影响: 3水下抛填时应验算对桥梁隧道结构的受力、变形及位移的影响,应满足相应的结 构安全控制指标值。 5.8.6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水中疏浚作业和抛填作业,应加强施工过程的结 构安全监测
8.6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从事水中疏浚作业和抛填作业,应加强施工过程 安全监测
1一般地区的土层范围宜采用套管进行护壁钻探,避免塌孔; 2岩溶地区应参考桥梁隧道相关地质资料揭示的岩溶发育情况,制定保护桥梁隧道 安全的钻探方案: 3地质钻探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封孔处理。 5.9.2上跨城市桥梁的外部作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外部作业与桥梁的净空应满足安全要求,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外部作业前,应 制定交通疏解方案; 2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测方案,并进行安全评估: 3上跨城市桥梁的外部作业为新建桥梁或拆除既有桥梁时,应评估对桥梁结构安全 的影响程度,施工过程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城市隧道结构上方区域不得作为材料堆场,不宜设置基坑出土口或运输车道。 2软土地质的桥下区域不得作为材料堆场 3其余安全保护区域内的加载或卸载应满足相应的桥梁隧道结构安全和位移控制指 标值。。
6.1.1当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二级以及城市桥梁隧道为不合格状态时,应对 受影响的桥梁隧道结构进行监测。 6.1.2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监测方案,应依据结构特征、技术状态、设计要求、外部作业 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进行编制。 6.1.3监测方案中的监测布点和频率,应根据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及安全评估结果确定,结 合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变形动态调整。 6.1.4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监测方法,应采用仪器监测与人工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 大影响外部作业时宜进行自动化监测。 6.1.5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前,应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监测精度 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6.1.6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监测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建筑与桥梁结构监 测技术规范》GB50982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等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注:1外部作业基坑监测应按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要求执行:
自的重要变化过程及 其变化时刻。当监测数据接近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控制指标的预警值时,应提高监测频 率;当发现城市桥梁隧道结构有异常情况或外部作业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加密监测频率应 集合专家会议意见,采取针对性的应急监测方案。最低监测频率应符合表6.3.1规定
6.3.2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监测周期,应从测定监测项目初始值开始,至外部作业完成且 监测数据趋于稳定后结束。 6.3.3监测项目的初始值应在外部作业实施前测定,应取至少连续测量3次的稳定值的平 均数作为初始值。
表6.4.1监测预警等级划分及应对管理措施
注:监测比值G为监测项目实测值与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的比值
6.4.3 城市隧道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宜符合附录B表B.0.2的要求 6.4.4 当外部作业需进行爆破时,桥梁与隧道结构的振动速度控制值为2.5cm/s,预警值为 1.5cm/s。 现新增病害时应预警
4.3 城市隧道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宜符合附录B表B.0.2的要求 4.4当外部作业需进行爆破时,桥梁与隧道结构的振动速度控制值为2.5cm/s,预警 5cm/s。 4.5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原有病害出现较快发展或出现新增病害时应预警
7.0.1城市桥梁隧道管理单位宜配备信息管理系统。 7.0.2信息管理系统宜具备审批管理、项目管理、巡查管理、监测管理、预警管理、视频监 管、报表统计等功能。 7.0.3城市桥梁隧道外部作业单位应将外部作业信息、监测方案、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等 资料、图片传输至信息管理系统。 7.0.4重大影响外部作业实施前应由外部作业单位建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作业实施 全过程的视频信息传输至信息平台。 7.0.5现场视频应能够满足管理单位远程实时调阅任一路外部作业的实时监控视频和历 史录像视频,录像保存时间应至外部结构施工完毕且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的监测数据稳定六 个月后为止。
接近程度和外部作业的工程影响分
注:1L为城市桥梁结构与外部作业的最小水平相对净距,D为桩基的直径或扩大基础的长边长
2相对净距指外部作业的结构外边线与城市桥梁基础结构外边线的最小净距离。 3表中不含下穿外部作业,下穿时应进行专项结构影响分析
注:1L为城市隧道结构与外部作业的最小相对净距,H为明挖、盖挖法城市隧道的基坑开挖深
度以及沉管法城市隧道的埋置深度;W为矿山法城市隧道结构的隧道毛洞跨度;D为盾构 法城市隧道结构的隧道外径,圆形顶管结构的外径或矩形顶管结构的长边宽度; 相对净距指外部作业的结构外边线与城市隧道结构外边线的最小净距离,
封录B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控制
2上表为一般情况下的桥梁结构恒载裂缝宽度控制指标值,当有设计要求时应同时满足设计 标准。 3表中数值为未考虑城市桥梁既有结构发生变形或病害情况下的安全控制值,如既有结构已 发生变形或病害,则应根据现状评估取值。 4指标值不包括测量、施工等的误差。 5钢结构等其它类型桥梁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应进行安全评估确定。
2上表为一般情况下的桥梁结构恒载裂缝宽度控制指标值,当有设计要求时应同时满足设计 标准。 3表中数值为未考虑城市桥梁既有结构发生变形或病害情况下的安全控制值,如既有结构已 发生变形或病害,则应根据现状评估取值。 4指标值不包括测量、施工等的误差。 5钢结构等其它类型桥梁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应进行安全评估确定。
表B.0.2城市隧道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
2表中数值为未考虑城市隧道既有结构发生变形或病害情况下的安全控制值,如既有结构巨 发生变形或病害,则应根据现状评估取值, 3指标值不包括测量、施工等的误差。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 .执行”。
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目次1总则.303基本规定304控制保护要求..314.1一般规定314.2结构调查,314.3安全控制..324.4安全评估.325安全保护区域外部作业..335.2桩基作业..335.3基坑(槽)开挖..345.4暗挖作业345.5地基处理355.7爆破(振动)作业.365.9其他作业366安全监测..366.1一般规定.366.2监测项目,376.3监测频率37附录A接近程度和外部作业的工程影响分区.37附录B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3729
本规范适用于已运营及正在建设的城市桥梁隧道结构,主要为市政桥梁、隧道。其 的结构,例如铁路桥梁、地铁等轨道交通,应按照轨道交通的规范执行。
7水中疏浚包含河道挖掘作业; 8其他作业包括地质钻探作业、上跨城市桥梁的外部作业、堆载或卸载作业(含起 重吊装及安装拆卸作业、路堤填筑或其他增加地面或地基荷载的作业)等。 3.0.4对于特殊工程地质条件下的外部作业,如岩溶土洞发育地区、深厚砂层地区、欠固 结地域(河漫滩、新开发区)等,应根据监测结果和当地的工程经验适当提高安全保护等
4.1.1在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实施外部作业前,应根据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现状并 结合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开展方案设计、安全保护专项方案制定等工作。重大影响外部 作业设计方案中应落实安全评估成果中的结构保护措施和结构监测内容,包括设计监测范 围、监测断面、监测点布置、特殊监测项目等。安全保护专项方案在审查通过后,如果改 变设计、改变工法、改变施工临时结构、发现地质条件变差等,应重新论证变更方案的可 行性,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以便监督管理。 4.1.4外部作业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保护专项设计、施工方案,
4.1.4外部作业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保护专项设计、施工方案
4.2.1工前调查是对结构原始状态的观察和记录,过程管理监控是在外部作业过程中对结 构的跟踪监控,工后调查是在外部作业完成后对桥梁隧道结构现状的再次调查。在结构调 查中应采用技术先进、信息全面的检测手段,获取的调查信息应做到全面、直观、可量化, 同时做好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完善各类确认手续, 4.2.2工前调查是对结构进行安全评估的基础。工前调查应尽可能收集城市桥梁与隧道结 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各项资料,观察并记录结构的外观情况,尽可能反应其真实情况。
4.2.3当城市桥梁隧道结构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控制值的80%,原有病害较快发展或出现
增病害时,表明结构安全隐患增大或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此时应开展过程管理监 。过程管理监控能反映既有结构的现场动态,为进一步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4.3.1外部作业净距控制值主要参考《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 202—2013)第3.2.4条与《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DBJ/T15—120—2017) 第3.3.1条、第4.3.5条规定。 4.3.2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净距控制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 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和《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的要求确定,且不得小 于表4.3.1的规定。
范》GB50156的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表4.3.1的规定
4.4.1在外部作业方案设计前应对城市桥梁与隧道结构进行现状评估;在外部作业前,应 根据结构的现状调查结果、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测方案等资料,评估外部作业对结构 的影响;在外部作业施工过程中,当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控制值的80%、结构出现新病害 或者原有病害出现较快发展时,应进行过程管理监控;当施工完毕后,应对外部作业影响 进行后评估。评估贯穿于外部作业的设计、施工多个阶段全过程。 4.4.2作业前评估报告应包括作业前桥梁与隧道结构的调查情况,计算分析模型的参数选 取和分析结果,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测方案、保护方案合理性的评估意见,结构安 全控制指标值等方面内容。 对于城市桥梁结构计算分析宜考虑桩土相互作用的影响,对于城市隧道结构宜考虑地
5.2.1预应力管桩、钢筋混疑主打人桩等挤土类桩在沉桩过程中,由于桩自身的体积“占用 了土体原有的空间,使桩周土向四周挤压排开,土体受挤压产生很高的附加应力,使土体 可周围位移,并向上隆起,给邻近既有结构带来很大的影响,甚至使之破坏。当桩周土为 非饱和土层,挤土效应不明显,当桩周土为饱和土层,挤土效应十分显著,对桥隧结构造 成的负面影响较大。为减小挤土效应对桥隧结构的影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如优化挤土桩桩尖、设置防挤沟与消挤孔、较少桩的排土量、预钻孔排水、合理安排沉桩 顺序等。 在保护区域内,经论证必须采用挤土桩或者部分挤土桩方案时,应采取如合理安全顺 序、引孔、设置排水板等有效措施减小挤土效应对城市桥梁隧道的影响。
受力及变形产生影响管道标准规范范本,应结合周边环境、场地地质条件、工程桩设计参数、成桩速 多因素结合地区经验综合评估振动对城市桥梁隧道的影响
5.2.3高压旋喷桩以高压设备将水泥浆变成高压喷射流横向喷出,冲切、扰动、
压旋喷桩施工很容易使周边土体产生位移,进而对城市桥梁隧道产生挤压变形,产 使周边土体产生向上隆起,对桥隧结构产生较大影响,使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避 管隧道尤其是管段接头位置附近是不充许进行高压旋喷施工,损伤GINA止水带后
5.3.1城市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的基坑(槽)施工对城市桥梁隧道影响较大,应采用 整体刚度较大且止水效果好的支护结构体系,不宜采用放坡开挖方案;对于存在透水地层 的情况,基坑开挖前应采用封闭性强的止水惟幕。当城市桥梁隧道与基坑围护结构间存在 施工间隙时,应采用素混凝土回填密实,确保桥隧结构与围护结构间的刚性过渡,从而严 格控制城市桥隧结构的侧向位移,
遂道结构士层最薄弱处的渗透力超过土层有效重度,使得士层发生浮托破环,故需计算隧 道抗浮安全系数。目前地下结构抗浮安全系数尚无统一规定,宜参照类似工程阀门标准,根据各地 工程实践经验确定,上海采用的抗浮安全系数:不计侧壁摩阻力时采用1.05,计侧壁摩阻 力时采用1.10,广州、南京、深圳、北京采用的抗浮安全系数:不计侧壁摩阻力时采用1.05, 计侧壁摩阻力时采用1.15,当隧道抗浮安全系数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钻孔降水减压措施 或水平封底隔渗措施
5.4.1暗挖法作业包括盾构法、矿山法、钻爆法、顶管法等作业。从地下工程的开挖方式 可主要分为明挖法和暗挖法。从机械化程度方面暗挖法可分为全机械化(盾构法和顶管 法)、半机械化法(TBM和顶管法等)以及非机械化(矿山法)。其中TBM也叫掘进机 械法,矿山法也叫钻爆法,矿山法在城市地下隧道中又衍生了各种不同的工法(包括CD, CRD,柱洞法等等)。 暗挖作业与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和结构安全控制指标 确定。暗挖隧道作业的临时结构物和永久结构不得侵入桥梁、隧道,与桥梁、隧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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