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G:V21-01-2020 自动驾驶汽车试验道路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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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G:V21-01-2020 自动驾驶汽车试验道路技术标准
条文说明 随着技术的发展,自动驾驶汽车试验项目也会随之变化。 3.1.3试验道路根据道路特点可分为高速工况道路、城市工况道路、普通公路工况道 路、特殊工况道路四个类别。 3.1.4高速工况道路具有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特点的试验环境,应至少具有下列 特点: 1进出口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2主线主要用于自动驾驶汽车进行60km/h及以上车速的相关试验。 3未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试验环境指试验涉及的道路环境、网络通信环境、气象环境和其他与自动驾驶相关 境。 城市快速路的主要特点基本与高速公路一致,本标准将城市快速路划分至高速工
道路。 进出口全控制或部分控制主要指路段进出口与其他相邻路段完全隔离或部分隔离工程施工数据, 通过完全隔离或部分隔离的方式,确保主要路段的试验车速
3.1.5城市工况道路具有城市道路特点的试验环境.应至少具有下列特点
1 道路要素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信号灯、公交停靠站、平面交叉 口等。 2主要用于自动驾驶汽车进行跟车、加减速、行人与机动车避让、公交停靠等城市道 路相关场景的试验
3.1.6普通公路工况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具有普通公路特点的 环境,应包括单车道或双车道
3.1.7特殊工况道路应具有特殊形态路面或特殊试验要求的特性,包括道路和环境 桥梁、隧道、能源补充、停车、光照强度、信号强度、气象要素等。
3.2.1试验场景可由道路、交通参与对象、交通安全设施、建筑、气象条件、试验辅助设 施、定位基站及路侧单元等组成
3.2.1试验场景可由道路、交通参与对象、交通安全设施、建筑、气象条件
3.2.5试验场景的设置宜具有连续性,可满足多种不同场景的连
条文说明 单条自动驾驶汽车试验道路上,根据试验辅助设施、路侧单元等的设置,宜连续设置 多个试验场景,便于自动驾驶汽车对多种不同场景的连续试验。
式验场景应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
3.3.1试验道路服务对象为具有自动驾驶功能或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
3.3.1试验道路服务对象为具有自动驾驶功能或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
条文说明 试验道路服务对象为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服务对象至少需满足辅助驾驶的需 求,主要对汽车的自动驾驶或辅助驾驶能力进行试验或测试
3.3.2试验汽车应具备试验驾驶员能在自动驾驶系统出现故障或发出警告提醒时, 以物理方式接管汽车的功能。试验汽车所安装的自动驾驶系统应包括运行自动驾驶 和脱离自动驾驶功能。
3.3.3试验汽车试验前,应安装必要的监管、视觉提醒及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等装置,并 进行登记备案
试验汽车试验前,需要安装下列装置: (1)监管装置,监管装置具备监测车内驾驶员驾驶行为、采集汽车位置以及汽车是否 处于自动驾驶状态等功能,并具备实时回传相关监管数据的功能。 (2)视觉提醒装置,试验驾驶员能通过视觉提醒装置了解自动驾驶系统运行状况。 在试验汽车遇到自动驾驶系统失效时,立即提醒试验驾驶员接管汽车。在自动驾驶系统 发出警告提醒后,当试验驾驶员不能接管汽车执行物理驾驶时,试验汽车需具备紧急制动 功能,以防事故发生。 (3)自动驾驶数据记录装置,能全过程实时持续记录试验时的传感相关数据。记录 的相关数据包括周边环境信息、汽车运行信息、汽车操作信息等。数据记录装置在试验汽 车发送碰撞、失控、脱离自动驾驶状态等信息时,能够记录事件发生前至少60s至停车时 间段内的相关数据。
试验汽车试验前,需要安装下列装置: (1)监管装置,监管装置具备监测车内驾驶员驾驶行为、采集汽车位置以及汽车是否 处于自动驾驶状态等功能,并具备实时回传相关监管数据的功能。 (2)视觉提醒装置,试验驾驶员能通过视觉提醒装置了解自动驾驶系统运行状况。 在试验汽车遇到自动驾驶系统失效时,立即提醒试验驾驶员接管汽车。在自动驾驶系统 发出警告提醒后,当试验驾驶员不能接管汽车执行物理驾驶时,试验汽车需具备紧急制动 功能,以防事故发生。 (3)自动驾驶数据记录装置,能全过程实时持续记录试验时的传感相关数据。记录 的相关数据包括周边环境信息、汽车运行信息、汽车操作信息等。数据记录装置在试验汽 车发送碰撞、失控、脱离自动驾驶状态等信息时,能够记录事件发生前至少60s至停车时 间段内的相关数据
3.4.2试验管理应开发适合的试验管理系统,包括软件和硬件。软件应具备良好的试 维护功能、网络安全模块和系统升级功能。硬件应包括用于试验管理的路侧设施、传感 定位及通信基站等,可根据管理需求进行布置。
3.4.3试验管理应确保整个试验过程的监控数据留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确保试验数 据的提取或突发事件的分析
条文说明 考虑到试验数据需要反复提取进行研究分析,因此监控数据留存时间需不少于6个 月,根据试验项目的不同,可以适当延长数据留存时间。
条文说明 考虑到试验数据需要反复提取进行研究分析,因此监控数据留存时间需不少于6个 月,根据试验项目的不同,可以适当延长数据留存时间。
3.5.1试验道路应根据试验强度 条文说明 根据不同的试验强度及试验速度选择适宜的试验安全设施。试验安全设施包括防火 设施、防撞设施、应急救援装备等。
3.5.2试验道路网络或通信应根据传输介质、用途等条件设置相应的数据加密技术和 网络安全防护技术。
试验道路中的路侧单元及模拟建筑应进行
各中的路侧单元及模拟建筑应进行防雷接地
表4.2.23左侧路缘带宽度
表4.2.2.4竖曲线最小半径与竖曲线长度
4.2.3匝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高速进、出口试验时,匝道应与高速工况道路主线连接;对单个匝道进行相关 试验时,匝道可单独设置。 2匝道出口位置应明显,易于识别。匝道出口前150m除相关出口指路标志外,不 宜有其他标志或遮挡物
3设置多个匝道时,各匝道宜设置为不同类型,用于不同的试验项目。 4车道宽度宜为3.5m,路缘带宽度宜为0.5m。 5互通式立交的匝道设计除应满足公路及城市道路相关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试 验场景所需的条件确定。 6匝道圆曲线最小半径的设置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匝道圆曲线最小半径
多个匝道设置成不同的样式可以进行不同的自动驾驶功能试验。 自动驾驶汽车在匝道上行驶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变速,因此匝道设计速度实际上是 道线形受限制路段所能保证的最大安全速度,其余路段上以与匝道中必然存在的变速 行驶相适应的速度作为设计的控制值。 匝道圆曲线最小半径推荐值为40m和60m
4.2.4连接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部应能满足试验的需求,并应满足设计的一致性、车道连续和车道平衡等 要求。 2连接部应设置变速车道。变速车道的组成应包括渐变段、变速段和鼻端等,当车 道不平衡时,应设置辅助车道 3变速车道的车道宽度宜采用匝道车道宽度,与主线直行车道之间宜设置路缘带 宽度可采用0.5m。变速车道右侧硬路肩宽度宜采用主线与匝道硬路肩中较宽者的宽度。 当条件受限时,可适当减窄,但宽度应不小于1.5m。 4辅助车道宽度宜采用与主线直行车道相同的宽度,与主线直行车道间可不设路缘 带。辅助车道右侧硬路肩宽度宜与主线基本路段的右侧硬路肩相同,当条件受限时,可适 当减窄,但宽度应不小于1.5m。
4.2.5收费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费站宜采用耐磨耗的水泥混凝土路面。 2收费站可设置不同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范围,增加试验项目的多样性,可选用50~ 50m或30~100m两种范围。 3收费通道应不少于2条,并具有一定的长度。 4人工收费通道宽度宜为3.2m,ETC收费通道宽度宜为3.5m,按试验需求可适当 增加宽度.最宽应不超过4m。
5收费通道范围内的路面宜采用 费通道内安装环形线圈车辆 检测器等设备。
收费站四周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可以进行自动驾驶汽车对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 路面结构变化后的识别。 收费车道路面增加铁板可以模拟真实收费站,铁板对传感器的识别能力存在较大 扰.有必要进行设置
4.2.6服务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址选择应符合场区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设置真实加油设施时)的要求。 2 服务区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进、出口的道路坡度应不大于6%。 服务区停车场的单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5m,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6.5m。 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2m,宽度应不小于1.2m。 服务区必须有防火、防雷、防电相关设计。 服务区加油、加气站的平面布置和技术要求可参考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 范工规范》(GB50156)的相关规定
充电站大小的选择受场地限制、试验需求等影响,充电站大小应符合表4.2.7
表4.2.7充电站大小
2停车位路缘石的外露高度宜为12~20cm。 3充电站应便于供电电源的取得,宜接近供电电源端,并便于供电电源线路的进出。 4充电站应满足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 距可参考现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要求。 5充电站的总体布置应便于电动汽车的出入及停放,保障站内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6充电区单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5m,双车道宽度应不小于6m。转弯半径应按电动 汽车大小确定,宜不小于9m;道路坡度应不大于6%,且横坡向站外。
7充电区的入口和出口应至少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 或缓冲地带,附设电动汽车等候充电的停车道,便于电动汽车进出。 8充电区应考虑安装防雨、雪的设施,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方便进站充电的电动汽 车驾乘人员
4.2.8硬路肩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硬路肩的宽度应为3m,有效长度可满足试验汽车应急停车的需要,有效长度宜 10~15m,条件允许时可参考高速公路硬路肩的布置。 2硬路肩的布置应根据试验需要和试验道路长度综合确定
4.2.9立体交叉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9立体交义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体交叉在设计时应根据场地条件综合考虑,立交边缘应与场内建筑物相隔50m 以上。 2立交范围内主路基本车道数应与路段基本车道数连续一致 3立交范围内主路平面线形标准应不低于路段标准,在进出立交的主路路段,其行 车视距宜大于或等于1.25倍的停车视距。 4立体交叉两端宜不设置平交口。
4.3.1城市工况道路应包括下列典型道路要素: 1城市主干路; 2城市次干路; 3城市支路; 4平面交叉路口和环岛; 5公交停靠站; 6 公交专用车道; 7 潮汐车道; 8林荫路。
4.3.2城市主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干路应根据试验需要采用三幅路或四幅路形式,单向机动车车道数宜不少于 2条。 2 应根据试验需要确定是否设置公交专用车道。 3当有公交停靠试验需求时,应根据试验要求设置直线式停靠站或港湾式停靠站, 4道路长度应能满足试验所需的最小长度要求,应包括有效试验段长度、加速到试 验速度的加速段长度和试验完成后安全停止的长度。试验车速为60km/h时.加减速距
4.3.3城市次干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次干路应采用单幅路或两幅路形式,单向机动车车道数宜为2条。 2道路长度应能满足试验所需的最小长度要求,包括有效试验段长度、加速到试 度的加速段长度和试验完成后安全停止的长度。试验车速为50km/h时,加、减速距 各取50m
4.3.4城市支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支路宜采用单幅路形式,宜不少于1条机动车道和1条非机动车道。 2道路长度应能满足试验所需的最小长度要求,包括有效试验段长度、加速到试 度的加速段长度和试验完成后安全停止的长度。试验车速为40km/h时,加、减速距 各取40m。 3设置模拟建筑物时,模拟建筑物距离道路边缘可紧挨相应的人行道或行车道 拟城市狭窄建筑街区的道路场景
.3.5平面交叉路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交叉路口可分为多个种类,包括信号控制交叉口、无信号控制交叉口、环形交 叉口,交叉路口的设置应根据试验项目和场地条件等综合确定。 2平面交叉路口的设置应根据场内路网规划、试验需要以及交叉区域地形、地貌条 牛等合理设置。 3平面交叉路口位置宜选在地形平坦、视野开阔处。 4平面交叉可根据试验需要设置人行横道、导流岛等设施。 5平面交叉路口范围内道路的设计速度应根据道路的主次及道路指标高低确定。 6平面交叉角宜为直角,斜交时,其锐角宜不小于45°
4.3.6环岛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心岛的形状宜采用圆形或椭圆形。中心岛曲线半径宜为15~20m,也可根据试 检需求增大。 2环岛宜不多于2条车道。 3环岛上每条车道的宽度应注意增加曲线车道加宽宽度。 4 中心岛内交通与绿化设施应符合行车安全的要求。 5 进人环岛的交叉道路宜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6环岛交叉口路段可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
.3.7公交停靠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路段上设置停靠站时,上、下行对称的站点可在道路平面上错开,即叉位设站
其错开距离可根据场地条件选择,场地条件允许时可不小于50m。 2可根据公交停靠试验需求,设置港湾式停靠站或直线式停靠站,条件允许时两种 形式可都设置。 3设多个公交停靠站时,停靠站间距应满足试验汽车加速出站、平稳行驶和减速进 站所需的距离,宜为100~300m。 4站台长度宜满足两辆试验汽车停靠的要求。 5可根据试验需要选择是否设置相应站棚设施,条件允许时宜设置。 6港湾式停靠站可占用相应的人行道宽度,被占地段人行道宽度宜不小于1m。 7其他应符合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相应部分的有关规定
3.8公交专用车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交专用车道单独布置时,设计速度可采用40~60km/h;当与其他车道同断面布 置时,应与道路的设计速度协调统一。 2公交专用车道单车道宽度应不小于3.5m。 3设置公共汽(电)车专用车道时,其宽度应不小于3m。 4公交专用车道根据试验需要可设置公交引导设施,包括光线引导、信号引导、感应 受施引导等。
4.3.9潮汐车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潮汐车道应采用两幅路形式,机动车车道数宜不少于3条。 2潮汐车道应设置指示行车方向的可变标志。 3潮汐车道应设置相应的行车方向信号控制设施,同时可配合使用相应的物理隔离 设施
4.3.10林荫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10林荫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林荫路宜采用单幅路,宜不少于2条车道 2林荫路路段与相邻路段地面应有明显的光照明暗变化
3.10林荫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4普通公路工况道路
4.4.1普通公路工况道路应包括下列典型道路要素: 1普通公路; 2平面交叉路口; 3坡道,
4.4.2普通公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公路的规划应根据试验需求,充分利用场地内现有条件规划道路和相关设施 的布设区位,使道路的规划布局科学合理。 2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宜小于4m。采用单车道 时,应根据试验需要考虑是否设置错车道,设置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不应小于 6.5m。 3双向四车道根据需要可设置紧急停车带,其间距宜按实际情况确定。 4路面铺装应根据试验需要采用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块石路面等形式,也可 在一个路段上间隔修建,以便在不同的路面结构上进行行驶试验。 5道路平面线形应与场地地形、地质、水文等相结合,并符合普通公路的技术指标 道路平面设计应处理好直曲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设置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同时合 理设置相关试验场景。 6道路横坡宜采用双面坡的形式,宽度小于4m的窄路面可采用单面坡。坡度应控 制在1%~3%,纵坡度大时取低值,纵坡度小时取高值;干旱地区取低值,严寒积雪地区 取低值,多雨地区取高值。 7普通公路纵坡宜控制在0.3%~3.5%,纵坡较大的特殊路段宜采取相应的防滑 措施。
4.4.3平面交叉路口设置宜包含T字路口和十字路口,并设置动态交通参与对象准 域。
4.4.4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道按平面形式可分为直线坡道、曲线坡道、弯坡组合坡道等。自动驾驶试验道 路宜采用直线坡道。 2用于单车道试验的路面宽度应不小于4m,宜为4~5m。 3坡道长度宜不小于20m。 4坡道的坡度宜为10%~20%,特殊坡道的坡度可超过20%。 5坡道的布置形式宜采用并列式或阴阳坡两面布置的形式。 6坡顶和坡底宜设置回转平台。 7当进行自动驾驶制动、驱动控制技术的试验研究时,可在坡道上贴瓷砖和设置喷 水设施等,以形成低附着系数路面。 8坡道上下端应作竖曲线过渡处理。常用坡道的过渡段水平长度应不小于2.5m, 曲线半径应不小于20m。过渡段的中点为坡道起点或止点,如图4.4.4所示。
4.5.1特殊工况道路应包括下列典型道
道路组成要素,隧道、桥梁等
隧道可以采用真实隧道或模拟隧道,根据试验场规划、试验需要,结合实际情 选择
4.5.3桥梁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5.3桥梁设置应付合下列规定: 1桥梁的布设形式可分为立体交叉桥、跨线桥、高架桥等形式。 2应根据所跨越道路的宽度确定桥梁跨径、桥梁高度、桥梁形式等内容。可参照城市 道路的常见形式进行布置,桥梁跨径在30m及以下时,宜采用标准化跨径和装配式结构。 3跨线桥桥下净空,除应符合建筑限界的规定外,尚应满足桥下道路的视距和前方 信息识别的要求, 4桥梁及其引道的平、纵、横技术指标应与路线总体布置相协调,桥上纵坡宜不大于 4%,桥头引道纵坡宜不大于5%。 5桥面宽度应根据试验确定,宜采用双车道形式,可根据试验需要修建多车道形式。 6桥梁较高及设置有金属防抛网时,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防雷设计,设置避 雷设施。 7桥梁在跨越道路部分宜设置防抛网 8桥面应设排水设施,跨路桥梁的桥面排水宜通过设在桥梁墩台处的竖向排水管排 人地面排水设施中
自动驾驶汽车进行下穿桥梁的路径保持、信号误触发报警等驾驶功能试验时,桥梁可 以采用模拟桥梁。 当条件不允许或进行经过桥梁时的跟车、加减速、车道保持等常规驾驶功能试验时, 乔梁可以由普通道路替代
4.5.4无线充电车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5.4无线充电车位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车位尺寸可根据试验汽车大小,参照现行停车位的相关规范确定。 2 路面设计和施工时应综合考虑无线充电设备的安装要求。 3 无线充电车位应满足车位的标志、标线要求,宜设置醒目的识别设施。 4 无线充电设施的位置应根据试验汽车接收端的要求确定。 5 无线充电设施应满足相应的质量安全标准。 无线充电车位可同时设置充电桩以满足与充电桩相关的试验。 无线充电车位可与智能停车场统筹考虑,合并设置。
4.5.5停车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停车位应包含多种形式,如平行式、垂直式和多角度式等。 3平行式和垂直式可根据试验需求设置,每组宜不少于3个车位,停车位的宽度长 度可按试验需求进行设置,标准规格宜为6m×2.5m和5m×2.5m。 4多角度停车位可设置为25°、35°和45°三种,左右偏停各一组,中间间隔至少两个 停车位的长度,多角度停车位斜长应保证标准规格要求的长度。 5停车场的标线种类应包括两类,一类是基准标线,一类是尺度标线。 6基准标线线宽应为15~20cm,线型为白实线;尺度标线线宽宜为3cm,线型为白 实线,长1m,两实线间距1m。标线组合是一条基准标线,四根尺度标线,每条线中心间距 为0.5m,也可根据试验需要自行调整间距。 7停车场可设置部分依靠地面参照物进行泊车的试验场地,地面参照物是汽车在泊 车时用于传感器或车载设备准确识别停车的参照物体,有矮墙、立缘石和平缘石等。 8停车场设置地面参照物时,矮墙应高出地面至少1m,立缘石应高出地面 10~20cm 9室外停车场可设置差分定位装置,进行高精度定位下的泊车试验,差分定位装置 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 10室内停车场可设置车位诱导系统,诱导系统包括车位器、诱导路径显示器、车位 测余情况收集与发布装置、查询系统等。 11停车场入口处应设置出入口的导向箭头。 12停车场出入口位置应设置停车场或允许停车的标志牌。 13室内停车场信号可根据需要加设信号屏蔽装置
基准标线是自动驾驶试验时传感器或人眼用于识别的标线,具有辨别、校正到测量、 平价等一系列作用;尺度标线是反映汽车停车时量度与基准标线距离、判断汽车到达某个 立置的参考性标线,具有信息反馈作用。
量、雪量、雾浓度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拟降雨装置的布置长度宜不小于100m,应能模拟小时降雨量:小雨小于9mm, 中雨为10~25mm,大雨为26~40mm,有条件可模拟暴雨,暴雨为50~100mm。 2模拟雾装置的布置长度宜不小于100m,应能模拟能见距离:小雾小于14m,大雾 为15~80m
4.5.7光照环境模拟装置应具有可调节的功能,包括调节光的颜色、强度等;宜能模拟
4.5.7光照环境模拟装置应具有可调节的功能,包括调节光的颜色、强度等;宜能模拟
25~30kLx范围的阳光
25~30kLx范围的阳光
5.1.1试验环境应与试验道路组合,满足自动驾驶功能试验的要求。 5.1.2 试验配套设施应包括通信网络系统、定位系统、道路感知设施、道路交互设 施等。
5.2.1通信网络系统应具备自动驾驶汽车与其他交通参与对象之间的信息传输、协同 和处理等功能。 5.2.2通信设备应支持多种通信技术。 5.2.3试验道路与试验汽车之间的通信网络,应采用无线方式组网,支持一定通信范 围内车路间的网络联通 5.2.4采用平面或分级的网络结构,组网或入网时,应保证网络节点的时间同步,并支 节点的快速切换。 5.2.5通信网络信号应覆盖全部的试验道路且能满足试验需求。 5.2.6对通信网络安全要求较高的试验项目,车载终端可采用专用标识,增加安全性 和保密性。
5.2.1通信网络系统应具备自动驾驶汽车与其他交通参与对象之间的信息传 和处理等功能。 5.2.2通信设备应支持多种通信技术。 5.2.3试验道路与试验汽车之间的通信网络,应采用无线方式组网,支持一定 围内车路间的网络联通
5.2.6对通信网络安全要求较高的试验项目,车载终端可采用专用标识,增加 和保密性。
5.3.2差分信号应至少满足北斗和GPS两种制式
5.3.2差分信号应至少满足北斗和GPS
5.4.1道路感知设施应包括路面积水检测、路面结冰检测、气象信息采集等设施。 5.4.21 道路感知设施数据采集能力应包括道路积水深度、道路结冰情况、气象信息等 5.4.3道路感知设施应根据试验需求合理布设,不得影响试验。 5.4.4 道路感知设施宜采用埋设式或非侵入式等方式安装。 5.4.5道路感知设施宜实现鉴别消息和重要数据的安全传输
5.5.1道路交互设施应包括路侧单元、视频监控装置、可变情报板、气象采集装置 控制装置、交通量调查装置等
5.5.2道路交互设施可同时支持多种短、中、长距离通信方式,并可根据不同的应用 据优先权选择不同的通信方式
5.5.3道路交互设施应具有符合试验项目需求的通信、安全、管理、信息发布 集等功能。
5.5.4道路交互设施应具备与其他设施交互的功能。
山东标准规范范本5.5.4道路交互设施应具备与其他设施交互的功能
5.5.5道路交互设施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道路交互设施布置数量及位置应合理,满足与试验车辆连续通信的要求。 2道路交互设施应安装牢固、可靠
条文说明 道路交互设施要具备联网通信功能,能发送和接收数据信息。例如可变情报板能发 送实时交通、气象等信息:信号灯能发送信号灯状态等信息。
道路交互设施要具备联网通信功能,能发送和接收数据信息。例如可变情报板能 送实时交通、气象等信息:信号灯能发送信号灯状态等信息。
电梯标准规范范本5.5.6交通安全设施宜具备与其他设施交互的功能。
5.5.6交通安全设施宜具备与其他设施交互的功能
条文说明 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进行自动驾驶测试时,可不具备交互的功 能;进行智能网联测试时,宜具备联网通信的功能。例如标志牌能发送标志牌所示交通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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