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507-2013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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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53/T 507-2013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技术规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生产设备技术性能要求 RAP处理与管理. RAP质量评价 生产要求 拌制质量及其它要求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生产设备技术性能要求 RAP处理与管理. RAP质量评价 生产要求 拌制质量及其它要求

    管道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标准由云南省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养护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长安大学、福建铁拓机械有限公司、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国锋、母其章、蒋鹤、刘洪海、马登成、冯义虎、严恒、沈盼、曹亚平、付 晓奋、黄江威、白玲、郭淳、幸建升、郭式君、马骏、杨俊杰、陈新轩、康敬东、丁智勇、王希仁、苏 原豊、高乐。

    DB53/T 5072013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设备技术性能要求、RAP的处理与管理、RAP质量评价、生 产要求、拌制质量及其它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广拌热再生汤青混合料的生产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 采用铣刨、开挖等方式从旧沥青路面上获得的沥青混合料,简称RAP。 3.2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 将运送到拌和厂(场、站)的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经过破碎、筛分,以一定的比例与新集 料、新沥青、再生剂(必要时)等拌制而成的沥青混合料。 3.3 RAP热料暂存仓

    4生产设备技术性能要求

    DB53/T5072013生产设备系统应主要由RAP破碎筛分系统,RAP供给系统,燃烧器,RAP烘干加热滚筒,废气处理系统,RAP热料暂存仓,再生剂储存装置,计量、配料和温控系统,搅拌器,计算机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4.2RAP破碎筛分系统4.2.1破碎设备应由反击式或锤式破碎机和筛分设备组成,筛分设备应为振动筛。4.2.2#破碎过程应使RAP充分分散,避免将集料压碎产生过多的细集科。4.2.3筛分设备应能将RAP筛分成不少于3种规格的材料,并可分离出粒径小于4.75mm的细料。4.2.4筛分设备筛出的超大规格料可循环送入破碎设备中进行再破碎。4.3RAP供给系统4.3.1RAP各配料斗的供料量应能按照需要无级调节,采用变频技术调节皮带机的运转速度,供料流4.3.2RAP供给系统中应安装缺料和断料报警装置,在配料斗中应安装有效的破拱装置。4.3.3带式输送机应符合GB/T10595的相关要求,并设有自洁装置和张紧度调整装置。4.3.4RAP供给系统应设置安全防护和紧急停车装置。4.3.5提升机出料口应设置断料与清科堵塞)检测、报警装置。4.3.6RAP供给系统的供料能力应能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要求。4.3.7配料装置、给料皮带机和提升机之间不得有漏料现象。4.4燃烧器支4. 4.1燃烧器应工作可靠、点火迅速、调节方便、燃充分稳定、火焰的大小连续可调,且应有安全点火、断火保护装置,出料温度座来现无级调控4. 4.2燃烧器供油管路中应设置过港器、压力表和安全阀,燃油管路不得有泄漏。4. 4. 3重油燃烧器应配置有重油脱水、加热,过滤和贮存装置。4.4.4燃烧器的供热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要求,4.4.5燃烧器应使用介质雾化技术对燃油进行充分雾化。4. 4.6燃烧器工作时燃油量与鼓风机风量的配合与控制应采用变频数控技术。4.4.7RAP不应直接与火焰接触,直在燃烧区配置足够大的燃烧室。4.5RAP烘干加热滚筒4.5.1RAP烘干加热滚筒内应设置避免RAP加热过程中黏附滚筒内壁及提料叶片的专用装置。4.5.2RAP烘干加热滚筒出料口应安装非接触测温装置,出料温度应实现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控制模式。4.5.3RAP烘干加热滚筒的生产能力应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要求。4.6RAP热料暂存仓4.6.1RAP热料暂存仓应设有可靠的料位实时动态监测装置。4.6.2RAP热料暂存仓应设置测温系统,并将信号送入控制室。4.6.3RAP热料暂存仓的仓壁外侧应设有保温装置。4.6.4RAP热料暂存仓下部和放料门应设有加热装置,加热装置可采用电加热或导热油加热方式。4.6.5RAP热料暂存仓的放料门应开、关灵活无冲击,关闭后无漏料现象。4.6.6RAP热料暂存仓放料门卸料过程应能进行两段式控制,实现配料系统的粗计量和精计量。2

    4. 7再生剂倍存装胃

    4.7.1再生剂储存装置应配有加热、保温装置及搅拌装置。 4.7.2再生剂储存装置应配有取样和卸料的排放装置。 4.7.3再生剂储存装置应设置液位显示器和温度显示装置。 4.7.4再牛剂储存装置的储存量应保证厂拌热再生设各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8h

    4.7.1再生剂储存装置应配有加热、保温装置及规择装置

    管件标准4. 8 计量、配料和温控系统

    4.8.1RAP冷料应采用称重传感器进行流量计量,RAP热料和再生剂均应采用称重式计量,计量准确度 和配料误差应满足表1要求。 4.8.2RAP烘干加热筒出料温度检测装置应采用非接触传感器,RAP暂存仓和除尘器温度检测装置采用 热电偶或热电阻传感器。温度计量准确度和RAP烘干加热滚筒出料温度控制误差应满足表1要求。

    表1计量准确度和配料、温控允许误差

    4.9.1RAP烘十加熟滚筒排出的爱气应进行二次然烧,防正油烟进人除尘室。 4.9.2RAP烘干加热滚筒排出废气的输送管道上应设置防止油烟黏结的引风装置。 4.9.3RAP烘干加热滚筒排出废气引风装置的风量和风压应能满足设备最大生产能力的要求,并具有 风量调节系统 4.9.4RAP烘干加热滚筒排出的废气进入除尘器之前的管道上应安装测温装置。 4.9.5除尘系统应设有废气高温报警和超高温保护装置,正常工作时废气温度不超过180℃C,最高瞬 时温度不得超过200℃。

    4.10计算机和电气控制系统

    4.10.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设各的电气控制系统由控制台、电力拖动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 实现供料系统的自动调节控制、第二烘干筒加热温度的检测与自动控制、RAP热料、再生剂的称量配料 和自动控制、搅拌时间自动控制、生产过程中异常情说的处理及有关数据的处理及储存与打印等功能。 4.10.2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抗电源波动、电磁、振动、温度波动等抗干扰性能,并配有对供电 电源的检测装置,日应具有保护和报警功能

    DB53/T507—20134.10.3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手动、自动运行功能,并具有联机和单机切换、故障报警、连锁保护、紧急停机功能。4.10.4电气控制系统中电气元件应质量可靠、工作稳定、连接牢靠,并配有专门的走线装置或措施,其绝缘性、安全性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并具有良好的接地和保护措施。5RAP处理与管理5.1RAP的回收5.1.1RAP回收的常用方法有两种:一是采用翻松设备对旧路面翻松:二是采用铣刨机进行冷铣刨。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宜采用冷铣刨的方式进行RAP的回收。5.1.2翻松路面可使用推土机、路面靶松器等设备:5.1.3翻松过程中应注意尽量减少沥青混合料上黏附道路基层材料。5.1.4翻松适用于沥青路面全厚度回收,对于两层以上的路面结构层,宜采用冷铣刨机进行分层铣刨。5.1.5采用铣刨机铣刨沥青路面时速度和铁刨转子的转速需匹配,避免铣刨后出现材料粉碎和大量增加细料的现象。5.2回收RAP处理经预处理的RAP。5.2.2破碎后的RAP应筛分成三种以上规格直分为04.75mm、4. 75mm~9.5mm、9.5m~13.2m13.2m以上。材料最大粒径应小手设计的沥青混合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应有超粒径材料。5.3RAP管理5.3.15.3.2不同来源、不同类型和不同结构层的RAP应进行分类储存,防上混杂。5.3.3RAP储存时,应搭盖大(不得用布直接夏盖料堆的方式代替大棚),并在大棚周边建立良好的防、排水系统,避免阳光直射导致RAP受热重新结块同时防止南淋使RAP中含水量过高。5.3.4经过处理的RAP应避免长时间堆放科仓中的RP应及时使用。若储存时间教长时,大棚中料堆的高度不直高于3m。RAP应根据居广拌热再生沥吉温合料的生产量进行现破现用。6RAP质量评价6.1RAP质量评价项目与要求厂拌热再生沥音混合料RAP市政管理,应满足表2要求表2热再生时RAP检测项目与要求材料检测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含水量(%)<3RAP级配(%)/本标准6.2~6.5规定RAP沥青含量(%)方法砂当量(%)>604

    DB53/T507—2013表3试验精度与允许误差检测项目允许误差备注针入度(0.1mm)M5重复性试验黏度(%)10对平均值的相对误差款化点()≤2.5针入度(0.1mm)《10复现性试验翡度 (%)≤15对平均值的相对误差款化点(芒)≤156.6RAP中的矿料级配和集料性质6.6.1将抽提试验后得到的矿料烘于,待降到室温后,用标准方孔筛进行筛分试验,确定RAP中的矿用燃烧法。6.6.2RAP中集料性质,按照JTGE42进行检7生产要求B7.1原材料RAP应满足表2要求,新集料和新沥声应满足足JTGF40中对来粗细集料和沥育的相关技术要求,当RAP掺配比例超过20%时,应使用再生剂或蚊高针入度标号的新沥青掺配调和。沥青再生剂应满足JTGF41中表4.5.1的要求。量7.2配合比设计计方法见JTGF41中附录B。7.3生产工艺7.3.1RAP的加热温度RAP的加热温度宜为120C~140为了保证再生混合料的出料温度,应适当提高新集料的加热温度,但最高不宜超过200C。7.3.2出料温度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出料温度不应低于相应的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RAP中的老化沥青未使用再生剂或较高针入度标号的新沥青掺配调和时,出料温度宣提高5℃~15℃。7.3.3拌和时间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时间电于拌时间、预拌时间与纯拌时间组成。干择时间为RAP卸入搅拌器至开始喷再生剂的时间,宜为3S5S:预拌时间为再生剂与RAP之间拌和、扩散、渗透所需时间,宜不低于15s:纯拌时间为所有材料加入搅拌器后的搅拌时间,宜比普通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延长5s~10s.6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拌制质量及其它要求,应符合JTGF40对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不 新拌沥青混合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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