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HTS 20004-2018 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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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总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设置,不应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通信标准,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便于管理利 护。 2高速公路广告设施应设置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 3 高速公路广告设施滴水线应位于高速公路硬路肩外侧,其任何部分不得进人高速公路路面以内, 4.1.2在以下路段和位置,不得设置广告设施: 1交通安全设施上。 2公路两侧照明灯杆。 3高速公路禁令、指示、警告、指路标志纵向间距前100m范围内。 4相关规定中不得设置附属物的公路结构物。 4.1.3在以下路段和位置,不得设置高立柱结构广告设施: 1以高立柱结构广告设施总高度的1.5倍为半径的区域内有35kV以上高压导线的地方。 2基础施工造成边坡不稳的路段

    4.2普通柱式结构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4.2.1普通柱式结构广告设施其结构任何部分的滴水线不超过硬路肩外边缘。 4.2.2普通柱式结构广告设施设置于前后两块交通标志之间时,沿行车方向与第一块标志的距离 大于100m,且不遮挡第二块标志。

    4.3高立柱结构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4.3.1高立柱结构广告设施任何部分的滴水线不应超过硬路肩外边缘, 4.3.2高立柱结构广告设施设置于高速公路主线时,单侧纵向间距不宜小于500m,在丘陵地区和 对木严重遮挡路段不得小于300m。在互通区立交、服务区、收费广场等区域不采用单侧纵间距限制, 采取总量控制原则,服务区、主线收费站不宜超过4块,收费站互通区不超过6块,一般普通立交不宜 超过8块,枢纽立交区不宜超过12块,省会城市周边可增加2块

    4.4跨路式结构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4.4.2跨路式结构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高速公路沿线公路标志的视认

    4.4.2跨路式结构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高速公路沿线公路标志的视

    T/CHTS 200042018

    4.4.3跨路式结构广告设施的基础应位于路肩外侧或中央分隔带内,其基础不得进入公路路面以内。 4.4.4跨路式结构广告设施周围应设置混凝土包封等安全防护。 4.4.5跨路式结构广告设施的净高不应低于设置位置的通行路段的设计净高。 4.4.6应适当控制跨路式结构广告设施的版面尺寸

    4.5收费顶棚式结构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4.5.1收费项棚式结构广告设施的基础和架体结构应符合相应地区的风载等安全设置规范。 4.5.2收费顶棚式结构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信号灯、可变信息标志、ETC车道指示标志的正 常使用。 4.5.3收费顶棚式结构广告设施的版面尺寸应根据收费大棚的规模大小确定,也可根据需要,与收 费大棚建成一体式结构。

    4.6落地式结构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4.6.1落地式结构广告设施一般设置于服务区、收费广场。 4.6.2落地式结构广告设施设置时,其结构任何部分的滴水线不应超过硬路肩外边缘

    4.7附着式结构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4.7.1附着式结构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附着物的主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广告设施与附着物 之间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4.7.2附着式结构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低于通行路段的设计净高。 4.7.3附着式结构广告设施的设置应遵循协调、美观的原则,应适当控制附着式结构广告设施的版 尺寸,不应大于附着物的宽度

    4.8LED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4.8.1LED广告设施宜设置于收费站、服务区等区域。 4.8.2LED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灯具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和维修 便的要求。 4.8.3LED灯具宜根据灯具性能及使用条件进行经济技术分析。 4.8.41 使用LED灯具的道路照明评价指标应符合CJJ45一2015的规定。 4.8.5LED灯具的控制装置应便于现场变更和维修,光源宜便于更换。 4.8.6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国家3C认证的规定。 4.8.7LED灯具应能在一40℃~50C环境温度内正常工作,特殊场所应满足具体使用场所的环境 温度、湿度及腐蚀性等其他要求

    4.8.1LED广告设施宜设置于收费站、服务区等区域。 4.8.2LED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灯具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和维修 便的要求。 4.8.3LED灯具宜根据灯具性能及使用条件进行经济技术分析。 4.8.41 使用LED灯具的道路照明评价指标应符合CJJ45一2015的规定。 4.8.5LED灯具的控制装置应便于现场变更和维修,光源宜便于更换。 4.8.6 5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应符合国家3C认证的规定。 4.8.7LED灯具应能在一40℃~50C环境温度内正常工作,特殊场所应满足具体使用场所的环境 温度、湿度及腐蚀性等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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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5.2.5广告设施的制作安装应满足以下条件: 1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2按照GB50661一2011的相关规定进行焊接作业。 3'广告设施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件及钢构件加工工程应符合GB50205的规定。 4高速公路广告设施构件的装卸、运输、安装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5广告设施安装作业时,安全措施及交通标志应按JTGH30一2015布置。 5.2.6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照明和用电设施应符合JTGF80/2的规定,灯具、电线、电器应符合露 天安装工程的技术规范。

    T/CHTS20004—2018

    6.1.1高速公路广告设施权属单位应当对广告

    6.1.2日常维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1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全面巡查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应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应保持广告设施板面的整洁、完好,及时更新、维护和保养。 3照明灯具、供电、电器控制设备应每季度维护1次

    6.1.3特殊季节维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大风频发季节前,应对钢结构进行检查和维护,重点是结构强度和刚度、结构节点、连接焊 缝、螺栓和地脚螺栓。 2大风季节应对广告设施板面连接牢固程度进行检修和加固处理,尤其是广告设施板的螺钉(包 括铆钉)及材料的风化、锈蚀程度。对薄膜结构的画布应对其牢固度、风化、老化程度进行检修和加固, 钢绳的绑扎要牢固可靠。 3大风雷雨季节和梅雨季节,应检查避雷设施和电器安全保险设置,保证正常安全使用。 6.1.4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钢结构防腐处理,采用热镀锌作为基本防腐处理,表面处理可采用油 东100

    6.1.4高速公路广告设施的钢结构防腐处理,采用热镀锌作为基本防腐处理,表面处理可采用油 漆、喷塑等工艺技术,应符合JTGF71和GB/T18226中的相关规定

    6.2.1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设置6年以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后应出具相应 的检测报告,合格后可继续使用;以后每2年检测一次,检测合格后应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对检测不 合格的广告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应立即维修、加固或拆除。

    6.2.3检测内容应包括下列项且:

    钢结构防腐和节点连接外观检测。 2 地脚螺栓和基础安全检测。 3电器和避雷接地系统的安全。 4 钢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 5基础沉降。 6基础与立柱连接地脚螺栓。 / 立柱竖直度公差标准,立柱与箱体、箱体与箱体拼接螺栓 8板面锚固。

    ? 基础、立柱、箱体外观质量。 10 混凝土强度及碳化深度。 11 结构锈蚀程度及防腐涂层厚度。 12焊缝缺陷。 13周围环境变化。

    基础、立柱、箱体外观质量。 10 混凝土强度及碳化深度。 11 结构锈蚀程度及防腐涂层厚度。 12焊缝缺陷。 13周围环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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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油标准T/CHTS20004—2018

    1本标准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3)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写法: 1)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应表述为“应符合 X××XX的有关规定”。(X××X×为标准编号) 2)当引用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应表述为“应符合本标准第×章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 ×,×节的有关规定”“应按本标准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郭红蕊韩亚楠 文字编辑:闫吉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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