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975-2021 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设置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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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柱式轮廓标识(II型)
图7三角形柱式轮廓标识(Ⅲ型)
图8智能三角形柱式轮廓标识(IV型)
如图9所示,附着式轮廓标识(I型),分图a)四边形自发光片轮廓标识幕墙标准规范范本,分图b)圆形自发光片 轮廓标识,分图c)梯型自发光轮廓标识。
b)圆形自发光轮廓标识
图9附着式轮廓标识(1型)
4. 3. 3. 2附着式轮廊标识 (II 型)
4.3.3.3附着式轮廓标识(Ⅲ型)
图10附着式轮廓标识(ⅡI型)
智能附着式轮廓标识(IV
如图12所示为带有LED灯的圆形附着式轮廓
4.4.1.1.1柱帽标识(II型)
图11附着式轮廓标(IⅢ型)
如图13所示为柱帽标识(II型),分图a)圆形柱帽标识,分图b)椭球柱帽标识,分图c)方台 标识
4. 4. 1. 1.2 柱帽标识(Ⅲ型)
图13柱帽标识(II型)
如图14所示为带有LED灯的柱帽标识(IⅢI型),分图a)圆形柱帽标识,分图b)椭球柱帽标识,分图 )三角形柱帽标识。
4.4.1.2智能柱帽标识(IV型)
图14柱帽标识(Ⅲ型)
15所示为带有太阳能智能系统的智能柱帽标识 (V型) 分图a)智能圆形柱帽标识,分图 形柱帽标识,分图c)智能方形柱帽标识 分图d)智能三角形柱帽标识
4. 4. 2. 1 警示柱标识(1 型、Ⅲ型)
1.1警示柱标识(I1型
如图16所示为警示柱(道口柱)标识(II型)。
4.4.2.1.2警示柱标识(Ⅲ型)
如图17所示为带有LED灯的警示柱标识(IⅢ型
图15智能柱帽标识(IV型)
图16 警示柱标识(II型)
4.4.2.2智能警示柱标识(IV型)
如图18为带有太阳能智能系统和LED灯的智能警示柱标识
4.4.3立面警示标识(II 型)
如图19所示为立面警示标识
4.4.4施工作业区警示标识(II型、Ⅲ型)
4.4.4.1施工作业区警示标识(I型)
如图20所示为施工作业区警示标识(I型)
4.4.4.2施工作业区警示标识(Ⅲ型)
如图21所示为带有LED灯的施工作业区警示标
图17警示柱标识(Ⅲ型)
图18智能警示柱标识(IV型)
图19 立面警示标识(II型)
图20施工作业区警示标识(II型)
图21施工作业区警示标识(ⅢI型)
4.5.1应急通行指引标识(I型、Ⅱ型、Ⅲ型)
4.5.1.1应急通行指引标识(I型)
如图22所示为应急通行指引标识(I型)。
b)箭头通行指引标识B
a)箭头通行指引标识A
4.5.1.2应急通行指引标识(Ⅱ型)
如图23所示为应急通行指引标识(II型)
a)箭头通行指引标识A
图22应急通行指引标识(I型)
b)箭头通行指引标识B 立急通行指引标识(Ⅱ型)
如图24所示为带有LED灯的应急通行指引标识(III型)。
a)箭头通行指引标识Ab)箭头通行指引标识B c)箭头通行指引标议 图24应急通行指引标识(川型
4.5.2设施应急指引标识
4.5.2.1消防设施应急指引标识(Ⅱ型、川型)
d)箭头通行指引标识 D
c)箭头通行指引标识(
如图25所示为消防设施应急指引标识(II型),分图a)手提灭火器标识、分图b)消防按钮与方向 组合标识
b)消防按钮与方向组合标识(左或右) 防设施应急指引标识(Ⅱ型)
图25消防设施应急指引标识(II型)
4. 5. 2. 1. 2 消防设施应急指引标识(血型)
如图26所示为带有LED灯的消防设施应急指引标识(III型),分图a)手提灭火器标识、分图 按钮与方向组合标识。
4.5.2.2其他设施应急指引标识(Ⅲ型)
b)消防按钮与方向组合标识(左或右)
图26消防设施应急指引标识(Ⅲ型
27所示带有LED灯的其他设施应急指引标识(IⅢI型),分图a)楼梯应急指引标识,分图b)公 为急指引标识。
a)楼梯应急指引标识
4.5.3地名应急指引标识(Ⅱ型、Ⅲ型)
如图28所示为地名应急指引标识(II型)
4.5.3.2地名应急指引标识(Ⅲ型)
如图29所示为带有LED灯的地名应急指引标识
4.5.4通用应急标识(I型)
b)公共厕所应急所指引标识
图27其他设施应急指引标识示例(IⅢ型)
图28地名应急指引标识(Il型)
图29地名应急指引标识(Ⅲ型)
如图30所示为通用应急标识,分图a)台阶应急标识、分图b)弧形标识、分图c)转角标识、 圆形通用应急标识、分图e)锅形通用应急标识
a)台阶应急标识b)弧形标识
4.6诱导照明标识(ⅢI型、V型)
4.6.1护栏诱导照明标识(Ⅲ型)
如图31所示为实体护栏或柱式护栏诱导照明标识(II型)。
4.6.2 护栏智能诱导照明标识(V型)
图30通用应急标识(1型)
31实体护栏或柱式护栏诱导照明标识(Ⅲ型)
如图32所示为护栏带有太阳能智能系统 ED灯的智能诱导照明标识,分图a)为实体护栏 能诱导照明标识
b)波形护栏智能诱导照明标识
图32护栏智能诱导照明标识(V型)
如图33所示,路面亮化标识是自发光粒子与胶粘剂拌合后在路面上整体铺设而成的特定儿何 花草、动物、文字等。分图a)路面整体亮化标识(I型),分图b)路面图案亮化标识(I型), 路面文字亮化标识(I型)。
6.1.1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环保和谐、经济实用”的理念,综合考虑道路条件、通行状况、 环境影响气候条件等因素,提升夜间路域环境,并与交通设施相协调。 6.1.2标识在无照明但有出行者夜间出行需求的道路上应作为最低诱导照明亮度设施,在有照明的道 路上宜作为改善和加强安全应急诱导照明应用。 6.1.3在公路或绿道上设置标识,设计前应调查现有交通设施、道路周边夜间光环境及夜间非机动车 行人情况,掌握标识设置有关基础资料。在新建公路设置标识应与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协同考虑。 6.1.4应根据道路周边光环境的实际情况确定设计标识的类型。道路光环境判定划分标准分三类:道 路内及周边未见照明灯光的为一类路段;道路无照明的穿村镇路段和从穿村镇路段起点和终点前后1 公里范围为二类路段;道路内有照明设施的为三类路段。 6.1.5带有太阳能智能系统的标识应使用在有日累计太阳光直射达1小时以上的路段应用
2.1在夜间有出行者的无照明或不持续照明的交通量较少公路或绿道边线应设置自然光蓄能自 通标识。
6.2.1在夜间有出行者的无照明或不持续照明
5.2.3在有照明设施的公路或绿道边线宜设置电光畜能自发光交通标识,保证路边缘线应急安全诱导。 6.2.4标识可利用路侧护栏、标志立柱等设施进行设置,但不应影响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效果。 6.2.5标识与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之间应互相协调,避免产生干扰。 6.2.6安装诱导标识时,反光面应面向交通流,自发光面应保证行人可见。 6.2.7典型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设置示例图见附录C
7.1.1标识施工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7.1.2标识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结合施工环境,制订施工组织方案,明确场地建设,标识装置储运, 施工流程,施工方法,质量安全目标及保障措施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7.1.3标识成品进场时,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核查出厂产品合格证及第三方有检测资质单位的产品 质检报告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对疑有质量问题的标识应按附录B要求送有检测资质的单位 进行检测。 7.1.4标识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除了应符合JTGF71中关于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外,应符合JTG F80/1、JTGF80/2、DB33/T22049以及附录B的规定。
7.2.1.1已通车运营道路施工标识,采用局部封闭或全封闭施工时须按JTGH10的规定编制交通组织 方案并经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路政部门批准发布的施工封道公告,宣布封闭时间、封道路段长度、 封路影响区域、车辆绕行方法、封道方法和恢复交通时间等信息,指派专人指挥和管理交通。 7.2.1.2落实好标识、自发光粒子和其他材料设备的采购、储存以及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和相关保障 措施
7.2.2.1已通车运营道路施工标识应符合7.2.1.1规定。 7.2.2.2诱导标识、警示标识、应急指引标识、诱导照明标识施工方法分在相关设施上直接安装和开 挖基础安装两种,其中在基础上安装的标识为柱式轮廓标识、警示柱标识、施工作业区警示标识和地名 应急指引标识
7.2.2.2标识在相关设施直接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按照有 b)对照设计图纸用色笔在实地进行划线示出标识安装的中心和边缘,并注明标识型号,供安装时 核对; C 根据色笔实地划线示出的标识安装中心和边缘进行定位和安装,安装误差符合本标准表4的要 求; d)标识在基础上安装按照ITGF71执行。
7.2.2.3路面亮化标识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标识施工要求路面干燥; b)按照设计配比,选用小型搅拌器拌合自发光粒子与粘结剂,拌合时间应符合粘结剂的技术票 并确保粘结剂在自发光粒子中分布均匀,自发光粒子无离析; c)搅拌完成后在已放样的路面上摊铺混合料,用平板震捣至平整密实,应在粘结料固化前摊 成
2.2.4路面亮化标识须自检合格, 应进行返工,直至符合要求。 2.2.5标识经自检符合要求后,应对标识表面进行擦拭,要求外观清洁无污染。标识自检不合 工直至符合要求,
标识施工质量检验项目见表4。表4未要求的按ITGF80/1、JTGF80/2、DB33/T2033的规定执行。
表4施工质量检验项目表
7.3.3.1诱导标识、警示标识、应急指引标识和诱导照明标识外观除应符合7.3.1.3规定 合以下要求
7.3.3.1.1标识表面应平整完好 压力容器标准,涂料喷涂均匀,不应存在以下缺陷:
a)开裂、缺损、凹凸变形、起皱、起泡、表面粉化、边缘剥离; b)划痕以及各种损伤。 7.3.3.1.2标识所有钢构件防腐层厚度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应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 立无漏镀等缺陷。 7.3.3.1.3标识控制器出线管与箱体连接密封良好,箱体内无积水、尘土、霉变。 7.3.3.1.4电力线、信号线、元器件等布线平直、整齐、固定可靠,插头牢固。 7.3.3.1.5标识装配安装后,线形与道路线形在横向、纵向、高度协调一致,线形顺适。
7.3.3.2路面亮化标识
3.3.2.1路面发光标识边线顺适,表面平整密实,无松散脱落、无明显凹凸不平, 3.3.2.2路面图案标识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标识表面高度不低于路面面层、表面平整密实 脱落、无明显凹凸不平。
表A.1诱导标识(续)
表A.1诱导标识(续)
路桥管理及其他表A2警示标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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