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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平面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线形应直捷、连续、均衡,并与地形相适应,与周围环 竞相协调。 2不论转角大小均应敷设曲线,并宜选用较大的圆曲线半径。 3在高填方路段设置平曲线时,宜采用较大半径的圆曲线,并 设置具有诱导功能的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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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两相邻反向圆曲线无超高时可径相衔接,无超高有加宽时应 没置长度不小于10m的加宽过渡段;两相邻反向圆曲线设有超高时: 地形条件特殊困难路段的直线长度不得小于15m。 5平面应避免连续急弯的线形。存在连续急弯的路段,应设置 必要的警示、警告标志。 4.2.2圆曲线的运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受地形地物限制需采用小半径曲线时,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 设施。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4.2.1规定。
水库标准规范范本表4.2.1圆曲线最小半径
2圆曲线半径应尽量采用大于或等于表4.2.1所列的一般最小 半径。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可采用极限最小半径,并应设置必要的 交通安全设施。 3当圆曲线半径小于表4.2.1所列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时,应 在圆曲线上设置超高。圆曲线最大超高宜采用2%。 4.2.3圆曲线加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设置加宽。加宽值应符合 表 4. 2. 2 的规定
表4.2.2单车道路面加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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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线与小于表4.2.1不设超高的圆曲线最小半径相连接处, 应设超高加宽过渡段,其渐变率应小于1:15,且渐变段最小长度不 小10m
4.3.1纵面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面线形应平顺、圆滑、视觉连续,并与地形相适应,与周 围环境相协调。 2纵坡设计应考虑填挖平衡,并利用挖方就近作为填方,以减 轻对自然地面横坡与环境的影响。 3相邻纵坡之代数差小时,应采用大的竖曲线半径。 4路线交义处前后的纵坡应平缓。 4. 3.2 最大纵坡应不大于表 4.3.1 的规定。
1.3.2最大纵坡应不大于表4.3.1
表 4.3.1最大纵坡
注:1、特殊困难地段,经分析、论证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纵坡可适当增加。
4.3.3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不宜采用最大纵坡值和不同纵坡 大坡长值,只有在为争取高度利用有利地形,或避开工程艰巨地 没等不得已时,方可采用。 4.3.4纵坡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坡的最小坡长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 4.3. 2最小坡长
2不同纵坡最大坡长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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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3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
4.3.5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应在不大于最大坡长之间设 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长度应符合最小纵坡长度的要求。缓和坡段 的纵坡不宜大于3%,特殊困难路段经论证后不应大于4%。 4.3.6越岭路线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一般情况下,相对 高差为200~500m时平均纵坡不宜大于5.5%;相对高差大于500m 时平均纵坡不宜天于5%,且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不宜天于 5.5%。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分析论证,并采取 增设安全设施等措施, 4.3.7竖曲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坡变化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与最小长度应符 合表 4. 3. 4 的规定。
2竖曲线应选用较大的半径。当条件受限制时,宜采用大于或 妾近于竖曲线最小半径的“一般值”。地形条件特殊困难而不得已 时,方可采用竖曲线最小半径的“极限值”。 3同向竖曲线间,特别是同向凹形竖曲线之间,直线坡段接近
或达到最小坡长时,宜合并设置为单曲线或复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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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曲线和竖曲线上的停车、会车视距,应不小于表4.4.1的规
4.5 平纵线形组合设计
4.5.1线形组合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平纵面设计应在安全、经济的条件下,注意线形设计,力求 故到平、纵线形要素合理组合,避免或减少不利组合,提高线形质 量,确保行车安全。 2线形组合设计中,各技术指标除应分别符合平面、纵断面规 定值外,还应考虑横断面对线形组合与行驶安全的影响。应避免平 面、纵断面、横断面的最不利值相互组合设计。 3在确定平面、纵断面的各相对独立技术指标时,各自除应相 对均衡、连续外,还应考虑与之相邻路段的各技术指标值的均衡、 连续。 4.5.2线形组合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相邻平曲线半径变化要尽量连续均衡,避免突变。 2长直线不宜与坡陡或半径小长度短的竖曲线组合。 3应避免在长下坡路段、长直线路段或天半径圆曲线路段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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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接小半径圆曲线的组合。 4应避免凸型竖曲线顶点与小半径反向平曲线拐点相重合。 5应尽量避免急弯与陡坡相重合。 6受条件限制出现上述不利情况时,应采取保证行车安全的其 他措施,如改善路面结构、调整超高横坡度、加强安全防护设施 加宽路基、设置限速标志、设置视线诱导标志、增设减速设施等
5.1.1路基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包括气候、地质、水文、路 用材料情况等)和施工方法进行综合设计,保证其具有足够的强度 急定性、耐久性与经济合理性。 5.1.2应结合路面排水,做好排水设计。 5.1.3路基取(弃)土应进行专门设计,并符合环保要求。 5.1.4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参考当地水文要素,结合乡村振兴 发展规划、排洪、泄洪等情况综合确定,不宜低于1/15。 5.1.5路基设计应考虑水和泳冻对路基性能的影响,设置完善 的防排水系统或防冻害设施,以及必要的路基防护工程
5.2.1路基宽度为行车道宽度与路肩宽度之和。自然村(组) 道路、村内主干道路基宽度采用4.5m及以上,原有路基宽度大于设 计采用值时,应维持原路基宽度不变。 5.2.2路基宽度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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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2. 1 路基宽度表
路基宽度要求时,可维持原路基宽度不变,并不应低于3.5m。
5.2.3路基横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
1横断面设计应注重路侧安全,做好路肩及各组成部分的细节 设计。在有条件的地区或路段,积极采用低路基、缓边坡、宽浅边 勾等断面形式。 2横断面范围内的排水设计应自成体系、满足功能要求。设置 在紧靠车道的边沟,其断面宜采用浅碟形或漫流等方式。当采用矩 形或梯形边沟时,应加设盖板。 3冬季积雪路段、工程地质病害严重路段等可适当加宽路基, 改善行车条件。
5.3.1自然村(组)道路宜在不大于300m的距离内选择有利地 点设置错车道,并使驾驶者能看到相邻两错车道之间的车辆,临崖、 走坡路段可根据地形条件适当加密。 5.3.2设置错车道路段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得 小于10m,渐变段不小于5m。错车道纵坡不宜大于5%。错车道平面
布置如图5.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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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1错车道平面布置图
5.4.1路基设计高度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 度,同时考虑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的作用。 5.4.2路基设计标高为路基边缘高度。在设置超高加宽路段, 为设置超高加宽前的路基边缘高度。 5.4.3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设计标高,应高出设计洪水频率 的计算水位 0. 5m 以上。
5.5.1路基填料最小承载比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表5.5.1路基填料最小承载比要求
5.5.2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土及易溶盐超过允 午含量的土等,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堤。季节冻土地区路床及浸水 部分的路堤不应直接采用粉质土填筑。 5.5.3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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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路堤基底应清理和压实。在一般土质地段,基底压实度不 应小于85%(重型击实)。基底强度、稳定性不足时,应进行处理, 以保证路基稳定,减少工后沉降。路基应有足够的压实度,压实度 应符合表 5. 6. 1 的要求。
表5.6.1路基压实度
注:1、表列数值均为重型击实标准。
2、当采用砂石或砖块、片(块)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等路面结构、特殊干旱或特殊 朝湿地区的路基压实度可适当降低。 5.6.2路床顶面回弹模量值不应低于30MPa,采用沥青混凝土路 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时不应低于40MPa。
2、当采用砂石或砖块、片(块)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等路面结构、特殊干旱或特殊 潮湿地区的路基压实度可适当降低。
路基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实际地形、地质与水文条件、 边坡高度、排水措施及施工方法,并参考当地同类条件下稳定的路 基边坡设计和施工经验综合确定。 5.7.1路堤边坡坡率 1路堤边坡坡率应根据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质、边坡高度和工程 地质条件确定。 2地质条件良好,边坡高度不大于20m时,其边坡坡率不宜陡 于表5.7.1的规定值。边坡高度大于20m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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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7.1路堤边坡坡度
5.7.2路堑边坡坡率
1路堑边坡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 施工方法等,并结合自然稳定山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及力学分析综 合确定。 2边坡高度不大于20m的土质路堑边坡坡率不宜陡于表3.7.2 所列规定值,边坡高度大于20m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表 5.7.2土质路堑边坡坡率
3边坡高度不大于30m的岩质路堑边坡坡率可采用表5.7.3所 规定值。边坡高度大于30m时,应进行专项设计,
表5.7.3岩质路堑边坡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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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边坡高度不天于20m的红粘土、高液限土、膨胀土、黄土等 特殊土质路堑边坡坡率可参照附录A所列规定值。
4边坡高度不大于20m的红粘土、高液限土、膨胀土、黄土等 特殊土质路堑边坡坡率可参照附录A所列规定值。 5.7.3路基填挖交界处理 1路基纵向填挖交界结合部宜设置过渡段,过渡段应进行增强 补压。 2填方区地表横坡天于1:5时,应在原地面开挖台阶,台阶宽 度不应小于2m。当路基稳定性不足时,应采取改善基底条件或设置 支挡工程等措施。
5.8.1路基防护类型应根据当地气候、工程地质及材料等情况 确定,宜采用植物防护与工程防护相结合的防护形式,适宜于植物 生长的边坡上,应优先采用植物防护措施。 5.8.2不稳定边坡、易受洪水浸淹和冲刷的沿河路段,应设置 挡土墙、内护墙、护面墙等工程措施
5.9.1路基排水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条 件进行设计,防、排、疏相结合,与沿线路基防护、桥涵及农由排 灌系统相协调,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 5.9.2自然村(组)路段排水系统应与村镇现有或规划的排水 系统和排水设施做好衔接。 5.9.3边沟宜优先采用三角形、浅碟形断面形式,常用边沟形 式如图 5. 9.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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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9.1常用边沟形式
5.9.4穿越自然村(组)或有灌溉需求的路段,可选用盖板边 勾、暗理式边沟或管式边沟等形式。 5.9.5横向排水不畅的路段或长路堑路段,采用小于0.3%的纵 坡时,其边沟应进行纵向排水设计。 5.9.6排水沟一般采用梯形、U型断面,纵坡宜大于0.3%。 5.9.7填方路基边坡高度较高、地面纵坡较陡路段,应设置急 流槽与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衔接,将水引排至桥涵或自然沟谷中 急流槽一般采用混凝土现浇,在冲沟或陡坎路段宜采用HDPE、PE等 地理管式急流槽,急流槽端头需设消力池。 5.9.8低填浅挖路基、寒冷泳冻地区、地表水和地下水较丰富 的路段,应采取防、拦、引、排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地面水进行疏导 和治理,并适当提高路基高度,填筑水稳性较好的材料,或采用路 基纵、横向盲沟等措施,防止路基路面发生冻胀和翻浆病害。
5. 10 弃土、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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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选择荒地或小山包等地貌易恢复的位置,且完工后应及时进行地 貌恢复。取(弃)土场应设置必要的防护及排水设施。 5.10.2应重视腐殖土的保护和利用,道路建设时应将取(弃) 土场范围内的地表草皮和腐殖土铲除集中堆放,以便地表恢复、回 填和植被恢复时利用
6.1.1路面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耐久适用、便 于养护”的原则。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6.1.2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面层应满足 平整度和抗滑性能的要求。
自然村(组)道路、村内主干道路面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6.2.1 规定。
表 6. 2. 1 路面设计使用年限
6.3.1路面结构应由面层、基层组成,根据需要可选择设置功 能层。路床为石质的路段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可由调平层和 面层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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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向接缝处应设置传力杆,传力应采用光圆钢筋。胀缝、施工缝和自 由边的角隅以及缩缝的角隅,宜配置角隅钢筋。 2水泥混凝土面层基础薄弱的自由边缘、接缝为未设传力杆的平缝 或与其他类型路面相接处,可在面层边缘下部配置钢筋。 3相交道路弯道加宽部分的接缝布置,应不出现或少出现错缝和锐 角板;当出现错缝、锐角板时,宜加设防裂钢筋和角隅补强钢筋。 4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设计强度应采用28d龄期的弯拉强度,设计 强度不应低于4. 0MPa。 6.3.7采用混凝土预制块路面时,混凝土预制块应采用工厂化 预制,其抗压强度不得低于25Mpa。 6.3.8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有利用价值时,可采用沥青混凝土加 浦方案。水泥混凝土路面铺筑沥青面层时,沥青混合料厚度不宜小 于4cm。 6.3.9水泥或石灰稳定类基层压实度应不小于95%,级配碎(砾 石材料基层压实度应不小于97%。
6.4.1应根据当地降水与路面的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排水设 施,及时将降水排出路面,保证行车安全。路面排水一般由路面横 坡、边沟等组成。 6.4.2路肩可采用土路肩、碎(砾)石、浆砌片石及现浇混凝 土加固。 6.4.3路面路拱坡度一般采用1.0%~2.0%,
7.1漫水桥、过水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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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自然村(组)道路容许有限度的中断交通时,李节性的宽 线河流路段可采用漫水桥或过水路面。有常流水的过水路面宜设置 单孔或多孔涵洞。过水路面及漫水桥路段应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 施。 7.1.2过水路段位置的选择应根据其用途和近、远期交通流向 和流量的需要,结合路线平、纵面和水文、地形、地质等条件,以 及对邻近构筑物和公用设施的影响大小等要求综合考虑,合理确定 结构形式、规模,并加强引道路基防护,提高抗冲刷、抗水毁能力, 7.1.3漫水桥、过水路面的两侧应设置水深导向标柱,间距宜 为4m,高出行车道顶面60cm。 7.1.4过水路面应对上、下游边坡进行浆砌片石或混凝土铺础 并设置相应的消力和防冲设施。路面面层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水泥 混凝土,基层宜采用水泥稳定粒料或浆砌片石。 7.1.5为防止桥梁上部结构在洪水浮力和冲击力作用下发生松 动或移位,漫水桥应尽量减少桥面和桥墩的阻水面积,并加强上部 结构与墩台的连接,增强整体性和横向稳定性
7.2.1桥梁、涵洞应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2111)规定的四级公路(I类)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并满足 见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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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桥位宜选择河道顺直、水流稳定、河床地质良好的河段。 7.2.3新建桥涵应采用技术成熟、方便施工、经济适用的标准 中小跨径结构型式, 7.2.4桥梁及桥头引道的平、纵、横指标,应与路线总体布设 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桥纵坡不宜大于4%,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6%。小桥纵坡 宜与路线纵坡一致,且不得天于9%。位于村镇混合交通繁忙处的桥 梁,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2对于易结冰、积雪的桥梁,桥上纵坡宜适当减小。 7.2.5涵洞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涵洞设置应满足路基排水及泄洪要求,灌溉涵应充分考虑农 日水利及自然水系排灌与周围灌溉的系统衔接 2涵洞宜根据当地材料采用经济适用、方便施工与养护的圆管 涵、盖板涵、波纹钢管涵等结构形式,跨径不宜小于0.75m。 3涵洞进出口工程应完善,涵顶填土应满足最小厚度要求。 4排水不畅路段,应通过增设涵洞等排水设施进行疏导
8.0.1自然村(组)道路平面交义应优先保证主要交通流顺畅, 尽量减少冲突点,且视距良好,确保行车和行人安全。 8.0.2平面交叉范围内相交的路线线形的技术指标应满足视距 和转弯半径的要求。 8.0.3自然村(组)道路与公路相交时,应根据地形条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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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路的技术等级,选择合理的交义方式。 8.0.4当自然村(组)道路穿越高速、一级公路时,应充分利 用现有通道、桥梁和车行天桥。下穿通道、桥梁时,净高应满足建 筑限界要求,并应做好防排水设计。 8.0.5自然村(组)道路相互交义时,宜采用平面交义。平面 交叉口宜正交,需斜交时,交叉角宜大于45°。 8.0.6平面交叉口范围内的平面线形宜采用直线。纵坡应尽可 能平缓,纵坡不宜天于3%。平面交义加铺转角时,半径应不小于5m 8.0.7在每条岔路的转弯车道上都应满足与行驶速度相适应的 亭车视距。两相交道路间,由各自停车视距所组成的三角区内不得 存在任何有障通视的物体,如图8.0.1所示。
图8.0.1通视三角区
8.0.8条件受限制不能保证由停车视距所构成的通视三角区 时,应保证主要道路的安全交义停车视距和次要道路至主要道路车 道中心线5~7m所组成的通视三角区,如图8.0.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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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又停车视距值应符合表8.0.1的规定,
图8.0.2安全交叉停车视距通视三角区
表8.0.1安全交叉停车视距
注:交叉口不得设置在受限路段。
9.1.1自然村(组)道路应结合路线线形、路面类型、地形、地 貌等条件地铁标准规范范本,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9.1.2急弯、陡坡、临河临崖、交叉路口、学校等路段应通过 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警示警告等交通安全设施,增强道路的使 用安全性能。 9.1.3自然村(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参照《甘肃省建 制村通沥青(水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指南(试行)》执行 安全保护措施形式可按附录C参考选用
9.2.1自然村(组)道路的安全设施中采用的标志主要包括警 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辅助标志 等, 如图 9. 2.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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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2.1标志示意图
9.2.2自然村(组)道路沿线经过村庄时,应设置村庄标志, 对庄标志可与地名标志联合使用。经过学校时,应提前设置注意儿 童标志并设置人行横道线,及时提醒驾驶者减速慢行。 9.2.3设置一般最小半径的弯道之前应设置急弯标志。道路宽 度变化的路段,傍山、落石、沿河、横风、积雪、过水路面、漫水 济等危险路段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根据实际情况配以禁令标 志或辅助标志,
9.3.1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可根据需要设置交通标线。 9.3.2在人口密集、急弯陡坡路段,应提前设置减速带、人行 潢道提示线等,以提示驾驶员减速慢行、安全驾驶。 9.3.3在平交路口处宜设置停车让行线、减速带等设施,提示 驾驶员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9.3.4跨线桥墩柱立面、限高限宽设施及其他障碍物立面上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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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自然村(组)道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用波形梁、混凝 土、缆索、木纹和具有当地自然风情相适宜的护栏,技术指标参照 《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BO5)及现行规范要求执行。 9.4.2自然村(组)道路宜选用C级、B级护栏,桥梁段应设置 B级及以上防护等级的护栏。 9.4.3急弯、陡坡、沿河、临崖、高路堤等路段必须设置防撞 护栏。
9.5视线诱导设施和警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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