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849-2012 公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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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中、下面层、沥青类基层; b)二级公路及以下等级公路路面的各个层次。 4.2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采用道路石油沥青作为再生结合料,必要时可掺加再生剂 4.3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用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时,宜在10℃以上气温条件下进行施工,用 在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时,宜在5℃以上气温条件下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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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沥青路面照度标准,拌热再生技术应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 范》(JTGF40)和《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及国家、行业颁布的其他有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
5.1.1沥青路面实施厂拌热再生前,应对原路面历史信息、原路面技术状况、交通量、工程经济等方 面的内容进行调查和综合分析,为厂拌热再生提供依据。 5.1.2原路面调查的内容应完整,并进行系统分析和准确评价
5.2原路面历史信息调查与分析
5.2.1收集原路面设计资料、竣工资料等,一般包括原路面的结构、材料等方面的资料。 5.2.2收集原路面通车营运期间的养护资料和路面检测资料,并结合施工资料、竣工资料,分析病害 成因。
5.3原路面材料的分析与评价
6.1.2不同RAP应根据应用目的分开堆放,不得混杂,保证材料均匀一致;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 新集料不得混杂堆放。 6.1.3RAP、新集料应堆放在预先经过硬化处理且排水通畅的地面上,应采用防雨棚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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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再生混合料的配合设计确定,新沥青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 的规定; 6.2.2沥青应按照品种、标号分开存放,在储运、使用和存放过程中应采取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 水或者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中
6.2.2沥青应按照品种、标号分开存放,在储运、使用和存放过程中应采取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 水或者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中。
6.3.1再生剂应该满足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a)再生剂应具有溶解和分散沥青质的能力,应含有一定比例的芳香分或凝集沥青质的氮盐基 b)再生剂本身应有合适的黏度,有相当好的渗透性,便于雾化喷洒后被RAP吸收; c)再生剂本身有良好的耐热性和耐候性等抗老化能力; d)再生剂应有较高的闪点,且不含有害物质。 3.3.2热拌沥青混合料再生剂应满足表1的规定。
6.3.2热拌沥青混合料再生剂应满足表1的
表1热拌沥青混合料再生剂质量要求
6.3.3应根据RAP中沥青老化程度、沥青含量、RAP掺配比例、再生剂与沥青的配伍性以及新沥青类 型综合选择再生剂品种。
型综合选择再生剂品种
6.4.1新集料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要求。若单一粗细集料质量 不能满足要求,但集料混合料性能能满足要求的,仍可使用。 6.4.2再生混合料中新旧集料混合后的集料混合料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要求。
6.5.1热再生填料应采用憎水性的矿粉,矿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C F40)的要求。 6.5.2当再生混合料冻融强度残留比小于80%时,应采取抗剥离措施,宜采用添加普通硅酸盐水泥作 为填料,但水泥的比例不宜超过2%,
6.6.1RAP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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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1,拌热再生沥青路面使用的RAP,宜采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沥青面层铣刨料。 6.6.1.2RAP中原样沥青的针入度应不低于10(0.1mm),RAP中矿料的技术指标应达到应用层次同等 级新集料的技术标准。 6.6.1.3再生前应对RAP进行预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RAP的变异性,保证再生料质量的稳定,
6.6.2RAP的回收
6.2.1RAP回收可选用冷铣刨、机械开挖等方式。如采用冷铣刨方式,铣刨时应分层铣刨、分另 、分开堆放、不得混杂,并尽可能调整铣刨参数,减小铣刨对级配的影响。 6.2.2RAP在回收和存放时应无污染,不得混入基层废料、水泥混凝土废料、杂物、土等杂质
6.6.3RAP的预处理与堆放
6.6.3.1RAP应经过破碎及筛分的预处理方可用于厂拌热再生,不充许直接使用未经预处理的RAP。 6.6.3.2RAP宜采用反击式破碎设备加工,然后通过振动筛分装置将RAP筛分成31.5mm~13mm、13mm omm及5mm以下三种规格;经破碎筛分后的RAP最大粒径宜小于再生沥青混合料最大粒径,超粒径的 材料需重复破碎或舍弃。 6.6.3.3RAP颗粒筛分过程中应检查筛网完好及洁净状况,发现筛网破损或变形应及时更换,每次筛 分前应清理筛网粘结料,避免出现筛孔堵塞的现象。 6.6.3.4经过预处理的RAP应均匀堆放,转运和堆放过程中应避免RAP离析。 6.6.3.5经过预处理的RAP应及时使用,避免长时间堆放引起再度结块;使用RAP时应从料堆的一端 开始在全高范围内铲料。
6.6.4RAP检测项目与质量要求
过预处理的RAP检测应按表2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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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拌热再生设备包括试验检测设备和施工设备,试验检测设备包括沥青抽提回收设备、马歇 设备、沥青检测设备等,施工设备包括RAP预处理、拌和、摊铺、碾压设备等。
测结果。 2.2马歇尔试验设备及沥青检测设备应满足《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 要求。
7.3.1RAP预处理设备
7.3.1.1RAP预处理设备包含RAP破碎设备和筛分设备。 7.3.1.2RAP破碎设备应调整集料飞散速度,同时跟踪检测破碎后RAP的级配,确定既能破碎RAP团 快又减少破坏原有粗集料的最佳速度,
7.3.2厂拌热再生拌和设备
3.2.1RAP再生混合料拌和设备包括RAP加热设备及沥青混合料拌和楼。间歇式拌和楼宜采用 干筒加热法对RAP加热,连续式拌和楼宜采用双滚筒加热法。高速公路或级配要求较高的工程 第二烘干筒加热法,以提高精度控制好级配
7.3.2.2第二烘于筒加热法如下
a)RAP掺量大于30%时宜采用第二烘干筒加热法实施厂拌热再生,拌和设备应具有新旧料同 联机协调控制及自洁功能。 b)RAP加热烘干筒应采用循环热风加热方式,不能用火焰直接加热。 c)5mm以下规格RAP宜采用新料过热加热法加热,不宜进入烘于筒加热
a)RAP掺量大于30%时宜采用第二烘干筒加热法实施厂拌热再生,拌和设备应具有新旧料同 联机协调控制及自洁功能。 b)RAP加热烘干筒应采用循环热风加热方式,不能用火焰直接加热。 c)5mm以下规格RAP宜采用新料过热加热法加热,不宜进入烘干筒加热。 3.2.3双滚筒加热法如下: a)双滚筒同步加热新料和RAP,新料通过内筒加热,RAP通过夹层加热,可有效防止RAP过 但是由于热量有限,因此RAP掺量较低,适宜掺量为20%~30% b)各种物料均为动态计量后进入拌缸
7.3.2.3双滚筒加热法如下
a)双滚筒同步加热新料和RAP,新料通过内筒加热,RAP通过夹层加热,可有效防止 化,但是由于热量有限,因此RAP掺量较低,适宜掺量为20%~30% b)各种物料均为动态计量后进入拌缸
8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8.1.1厂拌热再生混合料的分类,按照集料公称最大粒径、矿料级配、空隙率等划分,可参照《公路 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热拌沥青混合料分类。 3.1.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与热拌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要求相同,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 设计规范》(JTGD50)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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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本规范规定 进行马歇尔试验及各项配合比设计 宏按附录A执行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技术标准应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中热拌沥青混 合料的技术指标要求。
厂拌热再生混合料应用于实体工程时,根据应用的项目等级、类型、层次,对其施工工艺相 通热拌沥青混合料进行调整
9.3.1再生混合料摊铺前应调整摊铺机状态,尽可能提高松铺压实度。 9.3.2再生沥青混合料摊铺后,压路机应紧跟摊铺机尽量在较高温度下碾压。 9.3.3再生混合料碾压宜采用钢轮压路机进行振动碾压,碾压过程尽量减少中途停顿时间。 9.3.4再生混合料摊铺和压实,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对热拌沥青 混合料摊铺和压实的规定。
拌热再生混合料路表温度低于50℃时开放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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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再生混合料路面的施工质量管理,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对热 合料路面的规定,施工过程中应对经过预处理的RAP按表3项目进行检查。
表3施工过程中RAP质量检查
厂拌热再生混合料路面的检查验收,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对热 混合料路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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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A.1.1本方法适用于厂拌热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及沥青稳定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A.1.2厂拌热再生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通过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三个 阶段,确定RAP的掺配比例、新材料的品种及配合比、矿料级配、最佳沥青用量。 A.1.3厂拌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RAP应从处理后的RAP料堆取样。使用其他取样方法进行的混合 料设计,还应用料堆取样的RAP按照本方法进行设计检验。 A.1.4厂拌热再生混合料一般采用马歇尔设计方法进行配合比设计。如果采用其他设计方法设计,应按 照本方法进行设计检验,满足要求时方可使用。 A.1.5生产配合比设计可参照本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
A. 2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根据公路等级、气候条件、交通特点,充分借鉴成功经验,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工程 范围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规定的相应热拌沥青混合料级配范
A.3确定RAP掺配比例
A.4选择新沥青标号和再生剂用量
A.4.1确定再生沥青目标标号
厂拌热再生混合料沥青自标标号根据公路等级、混合料使用的层位、工程的气候条件、交通量、设 十车速等条件,选取本地同条件道路的一致沥青标号作为再生沥青目标标号。RAP掺配比例较大时,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沥青且标标号一个等级。
A.4.2确定新沥青标号
A.4.2.1根据RAP的性质、掺配比例,按照表A.
居RAP的性质、掺配比例,按照表A.1选择新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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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再生混合料新沥青选择一RAP含量
式中: nmix一一混和后沥青的60℃黏度(Pa.s); 7 mew一一混合前新沥青的 60℃黏度(Pa.s); α一一新沥青的比例,α=Pnb/Pb。 2.3根据黏度确定新沥青标号。一般应首先选择合适标号的新沥青,如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使用再 a)计算得到所需的新沥青标号过高,市场供应存在问题; b)RAP掺配比较大或者RAP中旧沥青含量较高。 c)掺再生剂调和前提下,建议新沥青采用的标号与类型与RAP原样沥青的设计标号一致。
A.4.2.3根据黏度确定新沥青标号。一般应首先选择合适标号的新沥青,如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使用再
a)计算得到所需的新沥青标号过高,市场供应存在问题; b)RAP掺配比较大或者RAP中旧沥青含量较高。 c)掺再生剂调和前提下,建议新沥青采用的标号与类型与RAP原样沥青的设计标号一致。 .4.2.4如需新沥青和再生剂配合使用的,可先采用再生剂调整旧沥青的黏度至设计新沥青的范围,旧 历青黏度与再生剂掺配比例可按照式(A.2)计算
式中: ,一一旧沥青的60℃黏度(Pa.s); X一一再生剂的比例 A.4.2.5根据计算得到的新旧沥青掺配比例和再生剂掺量,进行新旧沥青掺配试验,试验验证再生沥青 标号。 A.4.2.6测试60℃黏度有困难的,可采用针入度指标,
式中: n,一一旧沥青的60℃黏度(Pa.s); X一一再生剂的比例 2.5根据计算得到的新旧沥青掺配比例和再生剂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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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标准第6.6.4条确定RAP特性。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确定其他材 料的特性
A.6估算新沥青用量Pnb及其占总沥青用量的日
A.6.1估计再生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RAP掺量不超过20%时,热再生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与没掺加RAF 的沥青混合料基本一致,可以根据工程材料特性、气候特点、交通量等条件,结合当地的工程经验进行 古计。 A.6.2估算总沥青用量Pb。按照式(A.2)计算再生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Pb:
4R+7S+12F P ×1.1 100
P...P...0.......................................
能源标准式中: P一一热再生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 P品一一RAP中的沥青含量(%); n一一RAP掺配比例(%)。
A.6.4不同档的RAP,其沥青含量需要分别计算再相加。
A.7.1根据RAP的老化程度、含水率、RAP矿料的级配变异情况以及工程的实际情况、沥青混合料类型、 拌和设备的类型与加热干燥能力、新集料的性质等,确定新集料与RAP的掺配比例。RAP掺配比例一般为2 0%50%。 A.7.2将粗、细RAP中的矿料分别作为再生混合料中的一种矿料进行矿料配合比设计
A.8确定最佳新沥青用
A.8.1以估算的新沥青用量Pnb为中值,用Pnb、Pnb土0.5、Pnb土1.0这5个沥青用量水平,按照《公路 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马歇尔方法确定最佳新沥青用量OAC。 A.8.2马歇尔试件制备方法如下: a)将RAP置于烘箱中加热至110℃,加热时间不宜超过2h,避免RAP进一步老化。 b)据新沥青的黏温曲线确定混合料的拌和与成型温度,新集料加热温度宜高出拌和温度10℃~ 15。 c)再生混合料拌和时的投料顺序是将RAP、粗细集料倒入预热的拌和机预拌,然和加入再生剂和新 历青,最后加入单独加热的矿粉,继续拌和至均匀为止,总拌和时间一般为3min。 d)将一个试样所需的混合料倒入预热的试模中,成型方法与热拌沥青混合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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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标准按照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的有 行配合比设计检验。
A.10配合比设计报告
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应包括:RAP试验结果、RAP掺量确定、混合沥青的试验结 设计级配范围选择说明、材料品种选择与新材料试验结果、矿料级配、最佳沥青用量,以及名 标、配合比设计检验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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