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及验收规程DB32∕T 4069-2021.pdf

  • 江苏省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及验收规程DB32∕T 4069-2021.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0.3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1-09-04
  • 发 布 人: wqh6085061
  • 原始文件下载:
  • 立即下载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表2原路面基础数据资料收集

    6.0.3路面病害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标准》CJJ36对路面的病害进行现场调查。 b)详细记录路面病害的类型、数量(范围)、破损程度及所在位置。 6.0.4路面强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路面结构强度指标应作为判定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技术适用性的首要指标,路面结构强度指标 应采用弯沉值评价。 b 弯沉值的检测设备,宜采用落锤式弯沉仪、贝克曼梁或自动弯沉检测仪等。 6.0.5路面平整度、破损和抗滑等其他性能检测和评价应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标准》CJJ36的有 关规定。 6.0.6可采用取芯法对原路面面层结构进行评价,使用取芯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路面取芯可采用直径100mm或150mm的钻头。 b 取芯点应位于典型病害处,对于纵裂、横裂等裂缝病害,骑缝取芯;对于坑槽、网裂等块状病 害,在病害范围内取芯。 C 车辙路段,应在同一横断面的波谷、波峰和无变形处分别取芯。 d 取芯过程中,应详细记录芯样的完整性、厚度、层间黏结情况、下承层整体性等土建标准规范范本,必要时应对 基层进行取芯。 6.0.7原路面材料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6.0.4路面强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6.0.7原路面材料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6.0.10就地热再生适用性评估

    图1就地热再生工程施工流程

    a)选择适合就地热再生的养护路段时,应综合考虑路面病害类型及成因、旧沥青混合料室内再生 性能验证及其他相关试验检测结果、养护目标及道路的长期养护规划等因素。 b)路面结构强度整体符合要求,但局部路面结构强度不足,经补强预处理后可将该路段纳入就地 热再生范围,

    就地热再生施工所用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前应对原沥青路面材料进行取样,按6.0.8要求检测其相关指标,并进行就地热再生混 合比设计(参见本标准附录A)。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

    昆凝土路面就地热再生施工采用的设备种类及数

    DB32/T4069202

    表4就地热再生施工设备要求

    7.2.2就地热再生施工前,必须对路面局部深层病害进行彻底处理。路面局部深层病害的预处理应符 合下列规定: 8 深层病害预处理的深度和范围应根据路面破损程度、层位确定。 6 深层病害预处理后的路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C 深层病害预处理应避免污染沥青路面。 7.2.3 施工前应对破损、沉陷的检查井进行调整或修复。 7.2.4 就地热再生施工前应进行下列准备: a 若路面存在热熔型标线等影响施工质量的杂物或路面辅助设施与材料,施工前应进行清理(或 施工中加热后清除)。 6 若路面存在对热再生施工有影响的市政设施或其它障碍物,如护栏、标线、混凝土基础、外露 或浅层管线等,施工前应将其移除或重新布设。 C 若路面设置有天然气等可燃、易爆气体检查井,施工前必须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 收标准》CJJ33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密闭性检测,确保施工安全。 d 施工前应采用隔热板、防火布或其它隔热、密封措施保护施工路段内的桥涵伸缩缝、绿化带、 树木、燃气井等。

    .5施工前应完成现场交通组织和机械设备的调

    7.3.1为确定就地热再生各施工参数,正式施工前应铺筑试验路段。对再生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施 工管理及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检验。试铺路段面积不宜小于2000m2,试验段施工检验合格后再正式施

    7.3.2通过铺筑试铺路段应完成以下工作:

    a 检验再生设备的性能能否满足就地热再生施工需要: b 确定再生设备组合、加热时间、加热温度及施工速度等工艺参数: C 确定施工过程中沥青再生剂、新沥青添加量及新沥青混合料的级配、油石比和掺量,验证再生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确定压实度、松铺系数等施工参数; e 检验施工组织及交通方案的可行性。

    7.4.1整形就地热再生施工工艺流程如图2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整形就地热再生施工工艺流程如图2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7.4.1.1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2整形再生施工工艺流程

    7.4.1.2原路面加热应符合下列规定

    DB32/T4069202

    b)应使用再生设备自带熨平装置整形翻松后的路面,消除原路面变形 7.4.1.5摊铺新沥青混合料前,应对路面再生混合料再次进行加热,以实现层间热黏结。 7.4.1.6根据路面情况摊铺新沥青混合料,新添加沥青混合料与下层再生沥青层同时碾压,从而达到 层间热黏结的效果。 7.4.1.7纵向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纵向接缝应采用热接缝,不得采用封水性差的冷接缝方式。 b) 施工时设备的加热宽度应大于翻松宽度,使施工缝两侧的沥青混合料相互嵌挤,实现热黏结, 7.4.1.8碾压工序结束后,应待路表温度自然降至50℃以下后,方可开放交通。 7.4.2 复拌就地热再生施工工艺流程如图3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施工准备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1款执行。 b 原路面加热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2款执行。 原路面翻松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4款第1项执行。 沥青再生剂、新沥青喷洒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3款执行。 e 应将翻松、喷酒再生剂、新沥青后的原路面沥青混合料收集成一个梯形截面的料带。 应将新沥青混合料添加到原路面收集而成的料带上,并对料带进行提升,提升过程中混合料应 处于封闭的空间,以保证混合料温度符合拌和要求。待原路面沥青混合料与新添加混合料充分 拌和后,形成复拌再生沥青混合料。 摊铺前宜对路面全断面宽度的下承层进行再加热,顶面温度不低于100℃,确保实现层间热黏 结。 h 应将复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输送到摊铺机进行摊铺,并完成碾压作业。再生沥青混合料摊铺温度 对普通沥青混合料,应不小于120℃;对改性沥青混合料,应不小于130℃;对SMA沥青马蹄 脂混合料,应不小于135℃。 1 纵向接缝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7款执行。 碾压工序结束后,应待路表温度降至50℃以下后,方可开放交通

    b)应使用再生设备自带熨平装置整形翻松后的路面,消除原路面变形。 1.5摊铺新沥青混合料前,应对路面再生混合料再次进行加热,以实现层间热黏结。 1.6根据路面情况摊铺新沥青混合料,新添加沥青混合料与下层再生沥青层同时碾压,从而达到 热黏结的效果。 1.7纵向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纵向接缝应采用热接缝,不得采用封水性差的冷接缝方式。 b)施工时设备的加热宽度应大于翻松宽度,使施工缝两侧的沥青混合料相互嵌挤,实现热黏结, 1.8碾压工序结束后,应待路表温度自然降至50℃以下后,方可开放交通。 复拌就地热再生施工工艺流程如图3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准备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1款执行。 b)原路面加热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2款执行。 原路面翻松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4款第1项执行。 沥青再生剂、新沥青喷洒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3款执行。 应将翻松、 喷酒再生剂、新沥青后的原路面沥青混合料收集成一个梯形截面的料带。 应将新沥青混合料添加到原路面收集而成的料带上,并对料带进行提升,提升过程中混合料应 处于封闭的空间,以保证混合料温度符合拌和要求。待原路面沥青混合料与新添加混合料充分 拌和后,形成复拌再生沥青混合料。 摊铺前宜对路面全断面宽度的下承层进行再加热,顶面温度不低于100℃,确保实现层间热黏 结。 h 应将复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输送到摊铺机进行摊铺,并完成碾压作业。再生沥青混合料摊铺温度: 对普通沥青混合料,应不小于120℃;对改性沥青混合料,应不小于130℃;对SMA沥青马蹄 脂混合料,应不小于135℃。 纵向接缝应按本标准第7.4.1条第7款执行。 1 碾压工序结束后,应待路表温度降至50℃以下后,方可开放交通。

    7.4.3补强就地热再生工艺流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3复拌再生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方案要求进行。 b 复拌补强就地热再生工艺流程分为两种不同工况: 工况1:原路面面层材料与新添加的特定级配的沥青混合料拌合均匀后铺筑在原路面层位,直 接作为路面上面层使用。 本工况工艺流程与复拌就地热再生相同,添加新沥青混合料的比例按维修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 进行。 工况2:原路面面层材料复拌再生摊铺后,在热的再生路面上再铺筑全新的标准级配沥青混合 料,作为路面新的上面层,并一次碾压成型。 本工况工艺流程是在复拌就地热再生工艺流程基础上增加摊铺标准级配的新沥青混合料工序 添加的特定级配的新沥青混合料与标准级配的新沥青混合料的比例按维修设计或施工方案要 求执行。

    DB32/T4069202

    3.1.1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就地热 规地热再生层、 附属设施进行 分项工程的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城镇道路沥 子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见表5。

    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工程子分部、分

    1.2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的分项工程,每条路或路段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3路面病害预处理分项工程中,局部深层病害预处理应按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深层病害处理范围、深度及层位(路基、基层或沥青中下面层)、处理工艺及技术指标。 1.4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完整的峻工资料和自检结果报监理单 验收。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负责人审核竣工资料并进行预检, 1.5建设单位负责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就地热再生单位工 工验收。 1.6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形成完整的施工资料档案,以备核查

    8.2.1路面局部深层病害预处理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预处理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每批次抽检1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验报告。 b 局部深层病害预处理应彻底消除其质量隐患,处理深度、范围和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2.2破损、沉陷的检查井修复质量应符合

    3病害预处理后的路面,修复区域表面应平整、密实、洁净,与周边路面和附属设施的衔接应 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1再生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再生剂应符合本标准5.0.3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次抽检1次(每10t为1批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验报告。

    b)新沥青应符合本标准5.0.4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次抽检1次(每50t为1批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验报告。 新沥青混合料的拌合温度、出厂温度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5.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每日、每品种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新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记录。 外加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验报告。 e) 再生沥青混合料应符合配合比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每日、每品种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抽提筛分和马歇尔试验记录 .3.2京 就地热再生后路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平整度,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标准差α值应小于1.8mm或IRI应小于3.0m/km,最大间隙不 超过5mm;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标准差α值应小于2.4mm或IRI应小于4.0m/km,最大间隙不 超过7mm。 检查数量:标准差α值或IRI为全线连续测量,最大间隙每100m计算一个测值。 检验方法:连续式平整度仪或激光平整度仪,3m直尺,检查检测记录。 b 压实度,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不小于96%;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得小于95%。 检测数量:每1000m2测1处。 检测方法:钻芯,检查检测报告(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试验室标准密度)。 C 渗水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m2测1处,每处3点,取平均值。 检验方法:路面渗水仪,检查检测记录。

    b)新沥青应符合本标准5.0.4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每批次抽检1次(每50t为1批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验报告。 新沥青混合料的拌合温度、出厂温度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5.0.5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每日、每品种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新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记录。 外加剂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验报告。 e) 再生沥青混合料应符合配合比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每日、每品种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抽提筛分和马歇尔试验记录 8.2就地热再生后路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平整度,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标准差α值应小于1.8mm或IRI应小于3.0m/km,最大间隙不 超过5mm;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标准差α值应小于2.4mm或IRI应小于4.0m/km,最大间隙不 超过7mm。 检查数量:标准差α值或IRI为全线连续测量,最大间隙每100m计算一个测值。 检验方法:连续式平整度仪或激光平整度仪,3m直尺,检查检测记录。 b)压实度,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不小于96%;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得小于95%。 检测数量:每1000m2测1处。 检测方法:钻芯,检查检测报告(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试验室标准密度)。 C 渗水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0m2测1处,每处3点,取平均值。 检验方法:路面渗水仪,检查检测记录。

    7.4.1和7.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每日施工质检记录。 8.3.4再生剂、新沥青、外加剂、新沥青混合料的添加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每日施工记录。 8.3.5再生宽度应不小于设计宽度

    检查数量:每20m测一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DB32/T4069202

    8.4.1完工后,路面标志标线质量应符合《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的规定和设 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4.2完工后,路面路缘石、隔离栏、绿化、雨水麓子等附属设施应全部恢复,并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5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子分部工程

    8.5.1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a)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b)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隐蔽验收文件(参见本 标准附录B)。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参见本标准附录B)。 C 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形成 验收记录(参见本标准附录B)。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 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参见本标准附录B)。 d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 检测并确认合格。 f 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8.5.2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检验批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b) 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C)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 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具有完整的质量检查记录, 8.5.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 b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8.5.4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1 竣工图和设计变更证明文件。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的出厂合格证明和检验资料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记录和检验资料。 c)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就地热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A.1.1本方法适用于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A.1.2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通过试验段进行检验。 A.1.3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分为两个部分,即整形就地热再生工艺的再生沥青混合料配 合比设计和复拌就地热再生工艺的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A.2整形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过程

    A.2.1原路面沥青混合料抽提、筛分试验:按试验标准要求进行原路面沥青混合料的抽提、筛分试验, 了解混合料级配情况、沥青含量等, A.2.2回收沥青的性能试验:对原路面沥青混合料进行沥青回收,并对回收沥青的针入度、软化点和 延度进行试验,初步评价回收沥青的性能和老化程度。 A.2.3原路面沥青混合料性能评价:实测原路面沥青混合料的最大理论密度和空隙率,并进行沥青混 合料马歇尔击实试验,评价原路面沥青混合料的性能。 A.2.4再生剂类型及用量对回收沥青性能的影响评价:根据经验按一定的间隔,取3~5个再生剂用量 直,分别进行再生沥青的针入度、软化点和延度等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初步确定再生剂用量。当一种再 生剂对老化沥青恢复效果不明显时,应更换再生剂类型,重新进行评价。 A.2.5再生剂类型及用量对混合料性能的影响评价:根据初步确定的再生剂用量,在其附近至少取3 个再生剂用量值,进行再生混合料的马款尔试验,根据空隙率、稳定度、流值等确定设计再生剂用量, 即完成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A.2.6新添加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对于整形再生工艺,因不需要调整原路面的级配,因此新添加 沥青混合料为标准级配混合料,其配合比可与原路面相同,也可根据路面实际情况选择其它级配的混合 料,其配合比设计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标准》JTGF40进行。 新添加沥青混合料的添加比例需要根据路面病害情况,如车辙深度、沉陷面积、深度及再生后路面标高 的要求、路面排水的要求等进行确定。 A27整形重生沥青 合上图 所

    A.3复拌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过程

    DB32/T40692021

    DB32/T4069202

    图A.1整形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流程

    A.3.1与整形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相比,复拌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需要通过设计调整原 面级配。复拌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中再生剂可按本标准A.2.1A.2.5的规定选用。 A.3.2对于复拌再生工艺,施工中要通过添加新沥青混合料对原路面的级配进行调整,在进行新添加 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先根据路面情况及设计要求确定再生沥青混合料理论目标配合比,然后根据 理论目标配合比和原路面状况,确定新添加沥青混合料的理论目标配合比和添加比例。应将原路面再生 沥青混合料和新添加沥青混合料按设计比例拌和,进行性能试验验证,通过试验最终确定新添加沥青混 合料的配合比和添加比例。 A.3.3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生产配合比验证应根据新添加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和添加比例,通过试拌, 对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生产配合比进行验证,验证试验包括级配、马歇尔试验、浸水马歇尔试验等,必要 A

    金路检验再生沥青混合料

    图A.2复拌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流程

    A.4.1旧沥青混合料的室内再生试验与就地热再生现场施工有很大的区别,不同的路况、不同的再生 设备以及不同的再生工艺又加剧了再生的差异。因此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必须经试验路检验。 A.4.2试验路检验再生沥青混合料性能的项目主要有:沥青混合料的级配、再生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 验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现场检测项目包括:平整度、渗水系数、压实度等。如果试验路检测结果存在问 和标准要求为止

    DB32/T4069202

    B.1隐蔽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宜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并应按表B.1和表B.2记录。 B.2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 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B.3记录。 B.3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有关设 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表B.4记录。

    DB32/T4069—2021表B.2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分项系统、部位检验日期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测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果12主控3项目4512一般3项目45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检查结论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年月日19

    表B.3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地质灾害标准规范范本DB32/T40692021

    表B.4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相关专题: 沥青路面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