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935-2021 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图1四级公路(I类)、四级公路(II类)建筑限界(尺寸单位:m) 图中:行车道宽度:
DB23/T2935202
侧向宽度,四级公路(I类)、四级公路(II类)侧向宽度为路肩宽度减去 置护栏时,应根据护栏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 L左 隧道内左侧侧向宽度; L右 隧道内右侧侧向宽度; C 余宽; J 检修道宽度; R 人行道宽度; d 检修道或人行道高度; E左一—一建筑限界左顶角宽度,当L左≤1m时,E左=L左;当L左>1m时,E左=1m; E右——建筑限界左顶角宽度,当L右≤1m时,E右=L右;当L右>1m时,E看=1m; 净空高度。
4.7.1四级公路(1类),四级公路
4.7.1四级公路(1类)槽钢标准,四级公路(ⅡI类)灾害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4.7.2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小于或等于0.05地区的公路工程,除有特殊要求外,可简易设防;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大于0.05,小于0.4地区的公路工程,应进行抗震设计;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大于或等于0.4地区的公路工程,应进行专项的抗震设计; 做过地震小区划的地区,公路工程建设应按主管部门审批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进行抗震设 计。
4.8.1公路用地范围的确定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以外,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 边缘以外,无截水沟时为坡顶以外不小于1m范围内的土地; 在雪害、滑坡、多年冻土等不良地质地带需设置防护整治设施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用地范 围; 桥梁、路线交叉、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绿化以及其他线外工程等,应根据实际需 要确定用地范围。
5.1路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选线应结合区域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合理利用地形,尽量绕避冻土或其它地质灾害路 段; 路线线位应考虑同农由、水利建设的配合,避让不可移动文物,并尽量绕避水源地与自然保护 区; 路线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平、纵、横要素,整体均衡并注重与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协调
DB23/T29352021
对于在公路网起重要作用或有升级改造规划,不受地形条件限制的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宜采用较 高的线形指标; 当旧路基较宽时,四级公路(ⅡI类)应充分考虑远期改造为双车道的布线需求; 大桥应为路线走向控制点,中小桥及一般构造物的设置可服从路线走向; 圆曲线半径较小或纵坡较大的路段,应设置安全设施: 路线设计应对旧路平、纵面线形进行实测并拟合,对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急弯、连续长陡下 坡、视距不良等路段应进行详细调查; 交通量调查应在收集现有交通量资料的基础上,对路段交通量及交通组成进行实地观测和调查 预测分析远景交通量。
2路面宽度和路肩宽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对需要设置安全设施的路段,路肩宽度尚应满足安 设置所需的宽度。
表3路面宽度及路肩宽度
1.对于村屯路段,为保证行车安全及通行能力,结合村屯规划,横断面可按实际需求布置。 2.对于连续长陡坡路段,宜采用四级公路(I类)横断面。 3.对于农业区、林区内的小交通量农村公路,结合实际交通量需求,横断面可按实际需求布置。
于不能满足会车要求的路段宜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宜保持通视。错车道路段尺寸宜符合表4的 面布置如图2所示。
DB23/T2935202
图2四级公路(II类)错车道典型横断面
图2四级公路(II类)错车道典型横断面
表5错车道尺寸计算表
当受地形地势条件等特殊情况限制的路段,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分段采用不同的 度,但应合理控制段落长度,避免频繁变换路基宽度给行车安全带来不利影响。不同路基宽度之 好渐变设计,渐变段长度应能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典型横断面如图3所示。
3四级公路典型横断面
5.6视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停车视距、会车视距与超车视距不应小于表6的
DB23/T29352021
表6停车视距、会车视距与超车视距
四级公路(I类)应间隔设置满足超车视距的路段。
表7停车视距、会车视距与超车视距计算表
5.7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8的规定。
注:1.当交通组成中无中型载 受限时可采用的值
5.8圆曲线半径小于表9“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应设置圆曲线超高。圆曲线最大超高应采用4%。
5.8圆曲线半径小于表9“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应设置圆曲线超高。圆曲线最大超高应采用4%。 5.9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平曲线内侧加宽,加宽值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平曲线加宽值(m)
5.10最大纵坡应符合下列规定:
最大纵坡应符合下列规
纵坡设计应尽量平顺,最大纵坡宜按7%控制,条件受限路段不应天于8%; 回头曲线纵坡不应大于6%; 村镇路段纵坡不宜大于4%; 应避免小半径圆曲线与大纵坡相重合的线形
5.11纵坡的最小坡长不应小于45m
5.12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应符合表10的规定
DB23/T2935202
表10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
5.13连续上下坡路段
连续上下坡路段在不大于表14规定的最大坡长之间应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长度不应小于45 皮段纵坡不宜大于3%,特殊困难路段经论证后不大于4%
越岭路线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一般情况下,相对高差为200~500m时平均纵坡不宜天于5.5%; 相对高差大于500m时平均纵坡不宜大于5%,且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不宜大于5.5%。不能满足 上述要求时,应进行安全分析论证,并采取增设安全设施等措施
5.15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应符合表11
表11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
6.1路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一路基应设置排水设施与防护设施; 路基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安全、环境、土地、经济等因 素,选择合理的断面形式和边坡坡度; 路基通过特殊地质和水文条件的路段,应结合当地实践经验,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提高路基的 防灾、抗灾能力;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参考当地水文要素,结合村镇发展规划、排洪、泄洪等情况综合确定,不 宜低于1/15。过水路面设计洪水频率应根据容许阻断交通的时间长短和对上下游农田、乡镇、 村庄的影响确定。
6.2土路肩宜硬化,压实度不应小于90%。有错平需求的土路肩,压实度不应小
6.2土路肩宜硬化,压实度不应小于90%。有错平需求的土路肩,压实度不应小于92%
6.3路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DB23/T29352021
路基设计高度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度,同时考虑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的作 用,不使其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填土高度受限时,应做好排水设计,并采取换填、设置隔离层等处治措施; 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边缘高程,应满足设计洪水频率的计算水位加雍水高、波浪侵装高和 0.5m的安全高度
6.4原地面处理要求和路基技术要求应符合下
路堤基底应清理和压实。在一般土质地段,基底压实度不应小于85%(重型击实)。基底 稳定性不足时,应进行处理,以保证路基稳定,减少工后沉降; 路基填料最小承载比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路基填料最小承载比要求
一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路基压实度要求
路基填筑填料的选择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优先采用粗颗粒土、砂类土等水稳定 性较好的材料。细粒土填料强度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无机结合料进行综合处治; 应高度重视废旧混凝土、废旧砖石及其它废旧工砌体的有效利用,宜在上路床填筑中优先使 用; 路基挖方设计应在地质勘探报告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边坡开挖分台阶高度、边坡坡率、平台宽 度等; 填石路基应通过试验路段确定合适的填筑层厚、压实工艺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宜采用孔隙率法: 水田、湿地、冻土、季节性冻主、涎流冰等不良地质地段,应结合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具体情 况和实际条件确定相适宜的处理措施; 一一路基宜按“零弃方”原则进行设计。取、弃土场的设计应综合考虑沿线地形、地质情况,并进 行详细的防护、绿化设计,减少水土流失。取土场表层腐植土应予以剥离,用于取土坑的复垦 或绿化用土。
DB23/T2935202
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边坡坡率。边坡防护要与公路沿线自然景观 相协调; 利用既有公路路基边坡时,边坡的形式、坡率及防护可综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有条件时宜采用缓边坡,与原地形相协调。
6.6路基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基防护类型应根据当地气候环境、工程地质和材料等情况确定,宜采用植物防护,并与适当 的工防护相结合; 路基防护应针对不稳定边坡、易冲刷的沿河路段等,采取设置挡土墙、护坡、护岸、石笼、抛 石等工程措施; 土质填方或挖方边坡坡面宜采取草(灌)绿化防护。填方高度大于6.0m和挖方高度大于4.0m 的土质边坡宜采用生物与工程相结合防护。
6.7路基拓宽改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特点、既有路基现状,综合比较确定既有路基的利用与拓宽拼接 方案,采取合理的工程措施,控制新老路基之间的差异沉降,保证拓宽改建路基的强度和稳定 性; 旧路加宽时,宜采用单侧加宽,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纵向沉降差异变形的发生
7.1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面层应满足平整度要求; 应综合考虑材料、经济、养护、环境等因素合理选用路面结构形式; 路面设计应充分利用旧路强度; 路基中潮湿路段,应设置功能层,宜满足防冻要求,
7.2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表14的规定
表14路面设计使用年限
7.3路面结构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7.3路面结构与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路面结构应由面层、基层组成,根据需要可选择设置底基层或功能层。石质路基路段的水泥 凝土路面可由调平层和面层组成; 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可参照表15选用:
表15基层和底基层材料
DB23/T29352021
下同材料基层和底基层厚度宜符合表16的规定:
表16基层和底基层厚度
一面层材料类型可参照表17选用:
一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宜符合表18的规定,其他类型路面面层厚度宜符合表19的规定:
表19其他类型路面面层适宜厚度
DB23/T2935202
DB23/T2935202
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设计强度应采用28d龄期的弯拉强度,设计强度不应低于4.0MPa; 预期工后沉降较大的路基,宜采用块体过渡性路面,稳定后再铺设相应路面结构; 急弯、陡坡及易积雪结冰路段,应采取措施提高抗滑性能; 急弯、长大下坡、村镇路段及视距不佳的交叉口等位置前,应设置块体路面等速度控制设施; 过水路面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7.4路面结构宜优先选用当地路面典型结构,
7.5改扩建工程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对现有路面状况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开展设计: 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时,应充分利用旧路面结构材料。
8.1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综合设计、合理布局,与沿线构造物通畅衔接,注重与自然水系和农田水利设施相结合,注 重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 一应注重与村镇排水设施衔接; 应根据沿线气象、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进行设计,宜结合当地材料及经济情况选择合 理形式; 一排水设施尺寸应考虑降水量、汇水面积、地形特点等计算确定,村镇路段排水设施尺寸确定时 应充分考虑清淤和通畅的需求。 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路段应加强排水设计: 有条件时,在满足排水功能前提下,宜采用宽、浅形式的排水设施;
B.2边沟、排水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置硬化边沟:年降水量小于250mm或无集 边沟、排水沟可采用图7.0.2所示的浅碟形、 三角形、矩形等横断面形式。地形平缓的低填浅 挖路段宜采用浅碟形、三角形等形式:土质边沟可 可采用天然弧形横断面:
DB23/T29352021
图4典型边沟或排水沟形式
村镇路段宜选择盖板边沟、暗理式边沟等形式; 边沟砌筑宜充分利用当地材料,可采用浆砌卵石、现浇混凝土或混凝土预制块等方式。浅碟形 土质边沟可选用砂砾、石渣、卵石等当地材料加固; 边沟纵坡应结合路线纵坡、地形、地质、出水口位置等情况选定,宜与路线纵坡一致且不宜小 于0.3%; 汇水面和较大纵向边沟连续长度超过500m的路段、应设置排水设施将水引流到路基之外
B.3截水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结合地形条件及汇水面积等设置; 截水沟断面形式及尺寸应结合设置位置、排水量、地形及边坡情况确定; 冲刷严重段落应进行加固; 受地下水影响的路堑路段可设置盲沟、渗沟等地下排水设施; 设置过水路面时,路面下宜设置涵洞,两侧应设置防护设施: 桥面排水应符合本文件第8.1条的规定,涵洞排水应符合本文件第8.11条的规定,并做好结 构物和路基的排水衔接,
9.1桥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桥位宜选择河道顺直、水流稳定、河床地质良好的河段; 桥涵结构形式应根据公路功能、通行能力和防灾减灾等需要,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便于 施工和养护的原则,合理选用; 桥梁应采用标准跨径、技术成熟的桥型; 桥面应有完善的防排水系统; 桥涵设置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等条件,合理确定桥梁规模、基础形式及理置深度,加强桥涵 结构及桥头引道路基的防护,提高抗冲刷、抗水毁能力; 改扩建工程应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合理利用既有桥梁与涵洞; 改扩建工程应对旧桥建设年代、设计荷载、桥梁结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使用状况进行调 查。旧桥现状良好,当需提高荷载等级,应进行桥梁特殊检测及结构验算,以确定旧桥承载能 力; 对涵洞、排水设施调查时,应遂一核查沿线既有排水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不应低于公路一ⅡI级
设置人行道的桥梁应计入人群荷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桥梁计算跨径小于或等于50m时,人群荷载标准值为3.0KN/m;桥梁计算跨径大于或等于150m 时,人群荷载标准值为2.5KN/m;桥梁计算跨径大于50m、小于150m时,可由线性内插得到 人群荷载标准值:
DB23/T2935202
一非机动车、行人密集的桥梁,人群荷载标准值应为上述标准值的1.15倍。
涵洞标准化跨径:0.75m、1.0m、1.25m、 1.50m、2.Om、2.5m、3.0 m、4.0m 桥梁标准化跨径:5.0m、6.0m、8. 0m、10m、13m、16m、20m、25m、30m、35m、40m
村镇路段桥梁宜在两侧设置人行道,人行道宽度宜为1m,大于1m时,按0.5m的级差增加。 设置人行道的桥梁,可通过路缘石等分隔设施将人行道与行车道进行分离,路侧应设置护栏 路缘石高度介于25~30cm。 桥梁护栏的防护等级应不小于二(B)级。
桥涵的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按1/50; 小桥设计洪水频率按1/25; 涵洞及小型排水构造物设计洪水频率应参考当地水文要素,结合村镇发展规划、排洪、泄洪等 情况综合确定,不宜低于1/15。
应符合《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关于公路建筑界限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设置人行道的四级公路(ⅡI类)桥面净宽不应小于4.5m,有条件的地区根据情况可选择修 建双车道桥梁一桥面净宽6m; 桥、路不同宽度时应顺适过渡: 桥上设有管线、安全设施等不得侵入公路建筑界限
乔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被交叉的公路、铁路、其他道路等建筑界限的规定; 桥下净空应考虑排洪、流水、漂流物、冰塞以及河床冲淤等情况
9.9桥梁及其引道的平、纵、横技术指标
桥梁及其引道的平、纵、横技术指标应与路线总体布设相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中桥桥上纵坡不宜大于3%,桥头引道纵坡不宜大于5%;小桥处纵坡应随路线纵坡设计,且 不宜大于6%; 位于村镇混合交通繁忙处的桥梁,桥上纵坡和桥头引道纵坡均不得大于3%; 桥头两端引道的线型应与桥梁的线型相匹配。
桥涵改扩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DB23/T29352021
对直接利用或拼接加宽利用的原有桥涵, 应进行检测评估并满足原设计荷载标准要求,其极限 承载能力应满足或采取加固措施后应满足现行标准要求。对于不满足荷载标准要求,但使用状 况良好,因经济、技术和其他因素暂不加固时,应限载通行; 桥梁加宽宜采用与原有桥梁相同或相近的结构形式和跨径,
涵洞设置应满足路基排水及泄洪要求,充分考虑农田水利及自然水系排灌与周围灌溉系统衔接,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涵洞宜根据当地材料采用经济适用、方便施工与养护的圆管涵、盖板涵、箱涵、波纹管涵等结 构型式;在流速较大、夹杂粗颗粒料较多的地区应谨慎使用波纹管涵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 应考虑涵顶填土的压实厚度; 涵洞进出水口工程应完善,暗涵顶填土高度应不小于50cm; 排水不畅路段,应通过增设涵洞等排水设施进行疏导; 涵洞应设计为无压力式
桥涵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大桥100年,中桥50年ppp,小桥、涵洞30年。 可更换部件(栏杆、伸缩装置、支座等):15年。
10.1路线交叉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级公路(I类)、四级公路(I类)与公路相交时,应根据地形条件、被交公路的技术等级、 交叉设计原则,选择合理的交叉方式; 四级公路(I类)、四级公路(IⅡI类)与铁路、管线相交时,应执行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O1)关于四级公路与铁路、管线交叉的规定: 有条件时,四级公路(I类)、四级公路(IⅡI类)及机耕路等宜适当归并后再与公路交叉。被 交道上交叉口设置间距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0.2与高速公路相交应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 0.3与一级公路相交应采用立体交叉。 0.4与二、三、四级公路相交时,宜采用平面交叉;地形条件有利时,可采用立体交叉。 0.5无铺装路面公路与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交叉时,距被交路边缘线10~20m范围内应 装相应路面。
平面交叉宜正交,需要斜交时,交叉角宜大于4
10.7平面交叉范围路线平、纵面技术指
交叉口范围内的路线宜采用直线。需采用曲线时,其曲线半径不宜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圆 半径。
教育标准DB23/T2935202
交叉口范围内的四级公路(I类)、四级公路(II类)纵坡不宜大于3%,困难路段不宜大于 6%。
....- 工程技术 交通标准
- 相关专题: 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