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36-2017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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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62/T 3136-2017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4.1.3沥青材料进厂且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后,必须留样

    料,供货商必须提供加工所使用的各类原材料、添加剂样本及添加 量,且必须经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 构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其中,改性乳化沥青、SBS改性沥青、橡 胶沥青的检测机构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资质。 4.1.6集料的加工生产必须满足附录A的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备 案或备案验收不合格的料场生产的集料。 4.1.7沥青面层用集料必须设置0~2.36mm与2.36mm~4.75mm 两个规格。

    注:1.试验方法按照现行《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 规定的方法执行。 2.老化试验必须采用RTFOT老化试验。 3.每次试验必须进行检测食用油标准,其他指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3.1施工单位必须对乳化沥青蒸发残留物含量储存

    1施工单位必须对乳化沥青蒸发残留物含量储存稳定性等 按照规定频率进行检测,监理单位对取样及试验全过程监督。 2乳化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乳化沥青的技术要求

    1.破乳速度、与集料的黏附性及拌和试验,与所使用的集料资源特性有关。 工程上施工质量检验时应采用实际的集料试验,仅进行产品质量评定时 可不对这些指标提出要求。

    4.3.3乳化沥青生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乳化沥青宜采用工厂化生产。

    2乳化沥青生产线的沥青储罐、皂液储罐应具有加温、控温 和保温功能。 3生产乳化沥青时,各种材料添加装置应具有自动计量功能 4乳化沥青的成品储罐应配置有低速搅拌装置。

    4.4.1生产SBS改性沥青的道路石油沥青与SBS改性剂>外掺剂 等必须进行配伍性试验,

    4.4.2SBS改性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4.2的规

    表4.4.2SBS改性沥青技术要求

    实验必须进行检测,其他指标按照相关规

    4.4.3SBS改性沥青的生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SBS改性沥青宜采用工厂化生产,工厂与拌和站运输距离 宜超过400km。 2生产SBS改性沥青时,宜配备快速换热装置进行基质沥青

    升温,高低温储罐中的基质沥青不应反复整罐加热 3生产改性沥青时,各种材料添加装置应具有自动计量功 能,预混罐和发育罐应配置搅拌装置。 4SBS改性剂应采用胶体磨剪切研磨,剪切研磨后SBS的细 度和均匀度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表4.4.3SBS细度和均匀度

    4.5.1喷洒型改性乳化沥青(PCR),适用于下封层、粘层、桥面防 水粘结层使用 4.5.2喷洒型改性乳化沥青(PCR)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4.5.2喷洒型改性乳化沥青(PCR)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4.5.2喷洒型改性乳化沥青(PCR)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5.2

    表4.5.2喷洒型改性乳化沥青(PCR)的

    注:1.破乳速度、与集料的粘附性及拌和试验,与所使用的集料资源特性有关。

    工程上施工质量检验时应采用实际的集料试验,仅进行产品质量评定时 可不对这些指标提出要求。 2.每次实验必须进行检测,其他指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改性乳化沥青的生产应符合本规范4.3.3中的规定

    4.5.3改性乳化沥青的生产应符合本规范4.3.3中的规定

    4.6橡胶沥青(喷酒型

    4.6.1橡胶沥青(喷洒型)宜采用现场改性加工工艺生产

    4.6.2橡胶沥青(喷洒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6.2的规定

    表4.6.2橡胶沥青(喷洒型)的技术要

    1橡胶沥青宜按需生产,不宜长时间储存。 2生产橡胶沥青时,道路石油沥青温度应控制在190℃± 5℃,高温罐中基质沥青不应反复整罐加热。 3橡胶沥青生产线应配备专用胶粉添加装置,且胶粉添加装 置应具有破碎结块橡胶粉和计量功能,确保橡胶粉等添加剂与道 路石油沥青按比例匀速进入反应罐。 4橡胶沥青生产线的反应罐和成品罐均应配备搅拌装置.搅 拌叶片不应少于两组。

    4.7.1沥青面层用粗集料应洁净、十燥、表面粗糙,各项技术要求 应符合表4.7.1的规定。

    表4.7.1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技术要求

    注:每次实验必须进行检测,其他指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8.1沥青路面的细集料必须采用石灰岩等碱性碎石轧制的机 制砂,严禁使用石屑。选用的石灰岩碎石Ca0含量应不小于35%, 试验方法应符合《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GB/T3268.1的 规定,粘附性(与道路石油沥青)必须大于4级。 4.8.2机制砂宜采用立式冲击破碎设备生产,必须配置除尘装 置,堆放应搭棚遮盖,同时还需满足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技术要求。 4.8.3机制砂的规格应符合表4.8.3的规定。

    表4.8.3沥青混合料用机制砂规格

    4.8.4细集料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8.4的规定表4.8.4沥青混合料用细集料的技术要求项目单位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试验方法表观相对密度,不2.502.45T 0328小于坚固性(>0.3mm%12T 0340部分),不小于砂当量,不小于%6060T 0334亚甲蓝值,不大于g/kg2.5T 0349棱角性(流动时30T 0345间),不小于S4.9填料4.9.1热拌沥青混合料中填料不得使用回收粉和粉煤灰。4.9.2当使用水泥时,其用量不得超过混合料质量的1.5%4.9.3当使用消石灰时,其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9.3的规定,其用量不得超过混合料质量的2%表4.9.3/消石灰的技术要求指标单位钙质消石灰镁质消石灰试验方法有效氧化钙加氧化镁含%6560T0658量,不小于含水率,不大于%44T06530.60mm方孔筛%00T0622的筛余,不大于细度0.15mm方孔筛%1313T0621的筛余,不大于钙镁石灰的分类界限,%≤4>4T0654氧化镁含量4.9.4填料必须采用罐装存储。13

    4.10.1使用外掺剂时,其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必须由具有交通运 输部公路工程甲级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专项设计。

    4.10.1使用外掺剂时,其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必须由具有交通运 输部公路工程甲级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专项设计。

    5.2.1集料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料堆放场地及技术要求应符合甘肃省公路工程《建设标 准化管理指南》规定。 2集料加工及储存要求见附录A。 5.2.2机械设备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拌和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项目工程量、工期及合同要求选择拌和楼的型号

    注: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铺筑大桥、特大桥或通过村、镇等环境敏感路 段宜配置不少于2台的振荡压路机替代双钢轮压路机;二级公路 铺筑大桥、特大桥或通过村、镇等环境敏感路段宜配置不少于1的 振压路机替代双钢轮压路机。 2.仅当路面在半幅铺筑施工时,可根据工况环境、拌和楼产量等酌情 调整。 2)施工前应对双钢轮振动压路机振动频率、轮胎压路机 轮胎气压进行检查标定,确保钢轮振动频率、轮胎压 路机胎压符合额定要求。同一断面的压路机宜配置 同一型号,受热后轮胎压路机轮胎气压宜不低于 0.8MPa,且每只轮胎气压基本相等。 3)为保证施工期间作业人员安全,压路机必须安装倒车 影像或雷达,或能保证人员不被碾压的装置、设施。 4运输车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配置数量足够、车型一致且性能良好的自卸汽车。 2运输车辆必须采取保温措施。车辆体四周用保温 岩棉或加厚保温篷布处理,应紧贴厢体。混合料运输 时车厢顶部应采用防雨、保温篷布覆盖严密。 5应在沥青拌和楼、摊铺机、压路机等路面关键施工机械上 配置具有自动检测、记录、分析和智能报警的信息监控系统,并 可实现远程传输、监控。 6根据工程需要应配置清扫车、空压机、铣刨机、抛丸机、洒 水车等机械设备。

    5.2.3试验、检测仪器的配置必须满足工程要求,并应经过质量 技术监督机构的计量检定

    表5.3.2Superpave沥青混合料体积性质设计技术要求

    注:沥青混合料旋转压实次数N的初始压实次数为8次,设计压实次数 为100次,最大压实次数为160次。 3.3AC型沥青混合料的性能验证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5.4.1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以沥青均匀裹覆集料为准,具体时 间经试拌确定。每盘混合料的生产周期不宜少于45s(其中于拌时 间不少于5s),改性沥青和SMA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延长5s 5.4.2应设专职质检员对混合料表观质量及出料温度进行检测 确保混合料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粗细集料离析现 象。 5.4.3拌和楼每天逐盘打印混合料生产记录,并计算矿料级配 油石比、铺装层厚度的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等,对成型路段 的材料用量进行复核,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5.4.4每班开机前应对拌和楼振动筛进行检查,防止振动筛发生 堵塞或破损影响生产配合比。 5.4.5在施工过程中应每天对热料仓每档集料及合成级配进行 检验,确保生产配合比稳定。 5.4.6混合料出厂时应逐车检测沥青混合料的质量和温度,记录 出场时间,签发运料单。 5.4.7沥青混合料的温度应采用具有金属探测针的插人式数显 温度计或水银温度计测量。

    5.4.1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以沥青均匀裹覆集料为准,具体时 间经试拌确定。每盘混合料的生产周期不宜少于45s(其中于拌时 间不少于5s),改性沥青和SMA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延长5s 5.4.2应设专职质检员对混合料表观质量及出料温度进行检测 确保混合料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粗细集料离析现 象。

    5.4.3拌和楼每天逐盘打印混合料生产记录,并计算矿料级配

    5.5.1拌和楼向运料车放料时,运料车应前后移动,宜采用五次 装料法。

    5.5.2施工过程中摊铺机前方应有运料车等候卸料,开

    5.5.3沥青混合料运至摊铺现场后应凭运料单接收,检查混合料

    的外观及温度,不符合温度要求或已结块、遭雨淋湿的混合料严禁

    5.5.4运料车驶入摊铺现场时,轮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杂物。 5.5.5 运料车在卸料时篷布不得揭开。 5.5.6 严禁将车厢边角内剩余已冷却的混合料铺筑在面层中。

    5.6.1沥青路面摊铺前应做好放样工作,对路缘石和硬路肩未施 工的段落应设置纵向钢模板。 5.6.2当采用两台摊铺机并机摊铺时,纵缝搭接宽度宜为5cm~ 10cm,两台摊铺机前后之间的距离宜保持在5m~10m。 5.6.3沥青混合料摊铺时,应将摊铺机调试到最佳工作状态。摊 铺机熨平板必须拼接紧密,不允许出现缝隙和高低错台。摊铺机 螺旋布料器应匀速、缓慢的旋转,料位高度以高于叶片顶面为宜。 5.6.4摊铺机必须缓慢、匀速、连续不间断地摊铺,不得随意变换 速度或中途停顿,摊铺机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m/min~4m/min。铺 筑桥面铺装或SMA混合料时,摊铺机行走速度不宜超过3m/min。 5.6.5摊铺大粒径沥青混合料时,应保持卸料的连续性。料斗内 混合料高度始终保持在满斗的1/4以上,卸料时将车厢一次性顶升 到位,让混合料似“泄洪”状涌进摊铺机受料斗,不宜每车收拢料 斗。在收拢料斗时料斗的旋转角度宜不大于30人工及时清理料 斗边角处的余料,避免粗集料集中造成离析。

    5.6.1沥青路面摊铺前应做好放样工作,对路缘石和硬路肩未施 工的段落应设置纵向钢模板。 5.6.2当采用两台摊铺机并机摊铺时,纵缝搭接宽度宜为5cm~ 10cm,两台摊铺机前后之间的距离宜保持在5m~10m。 5.6.3沥青混合料摊铺时,应将摊铺机调试到最佳工作状态。摊 铺机熨平板必须拼接紧密,不允许出现缝隙和高低错台。摊铺机 螺旋布料器应匀速、缓慢的旋转,料位高度以高于叶片顶面为宜。

    混合料高度始终保持在满斗的1/4以上,卸料时将车厢一次性顶升 到位,让混合料似“泄洪"状涌进摊铺机受料斗,不宜每车收拢料 斗。在收拢料斗时料斗的旋转角度宜不大于30°人工及时清理料 斗边角处的余料,避免粗集料集中造成离析。 5.6.6长大纵坡路段摊铺应从坡底向坡顶方向进行

    5.7混合料压实及成型

    5.7.1碾压沥青混合料时振动压路机应遵循“紧跟、慢压、高频、 氏幅”的原则。压路机的碾压路线方向不应突然改变,压路机前进 方向应和摊铺机保持一致。振动压路机起步、加速或减速停止都 必须平稳进行,待发动机转速稳定后再起步并开启振动,减速停止

    5.7.2轮胎压路机轮胎外围宜加装“围裙”进行保温。碾压初始 阶段,可对轮胎喷涂少量防粘剂,并先到高温区碾压使轮胎尽快升 温。严禁涂刷柴油与机油作为防粘剂。 ? 5.7.3振动压路机碾压时应严格控制钢轮水箱的喷水量,以不粘 轮为宜,严禁大量喷水造成混合料表面温度下降过快。 5.7.4沥青混合料摊铺后,根据试验段确定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和 碾压工艺及时紧跟碾压。双钢轮振动压路机的碾压长度宜不小于 30m,碾压速度为3km/h~5km/h。 5.7.5当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温度降到110℃时振动压路机应完 成碾压,普通沥青混合料路面温度降到90℃时振动压路机应完成 碾压。 5.7.6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的路段上调头、停机加水或停

    5.8.1上一作业面施工完成后,对成型的沥青路面末端用三米直 尺检查平整度,找出接缝位置并划线标识,在路面未完全冷却前人 工垂直刨出接缝断面并清理多余的沥青混合料,横向接缝断面应 和路线方向垂直。 5.8.2清理后的接缝断面严禁工程机械和施工车辆碾压。如因 施工设备转场需要经过时,必须用木垫块或废旧混合料垫平接缝 5.8.3在下一作业面沥青路面摊铺前,用三米直尺对接缝处的路 面平整度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摊铺前应在接缝断面处 均匀喷洒粘层油。 5.8.4碾压横向接缝时,振动压路机应先平行于路线方向全断面

    碾压1遍~2遍,然后垂直于路线方向碾压接缝2遍~3遍,压路机 应从已成型的沥青路面向新铺筑的沥青路面逐渐过渡碾压。及时

    句挡板或在混合料尚未完全冷却前用镐刨齐边缘形成毛茬,不宜 用切割机切出纵缝断面。摊铺另外半幅时应在断面处喷洒粘层 油,碾压时振动压路机钢轮搭接到已成型的半幅中的宽度不宜小 于20cm。

    5.9开放交通及其他

    5.9.2沥青层铺筑后应严格组织交通管控,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9.3铺筑好的沥青层应保持整洁,不得污染,严禁在沥青路面

    6.1.1透层油进场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测,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 表4.3.2中的规定。 6.1.2喷洒透层油时应对路缘石及附属设施进行覆盖保护或对 酒布车喷酒管的两侧作适当的遮挡。 6.1.3透层油应采用专用洒布设备喷洒,洒布应均匀,不得出现 漏酒。

    6.2.1下封层宜采用SBS改性沥青或橡胶沥青作为胶结料,技术 要求应分别符合本规范表4.4.2或表4.6.2的规定。 6.2.2下封层用集料,路面宜采用9.5mm~13.2mm规格的单档粒 径集料;大桥/特大桥桥面宜采用4.75mm~9.5mm规格的单档粒径 集料,集料超粒径含量应小手10%,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7.1的 规定 6.2.3下封层的沥青与集料用量应符合表6.2.3的要求。沥青洒 布应均匀,洒布量最大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0.20kg/m。

    表6.2.3下封层材料用量技术要求

    注:1.本表的等效厚度是考虑下封层集料60%~80%的撒布量等因素后的 折减厚度 2.沥青洒布量由试验段确定,但不得低于表中数据。 6.2.4下封层宜采用同步封层施工设备。应确保沥青洒布均匀 不漏酒。 6.2.5在下封层施工前,应对已喷酒透层进行检查,对缺失地方 进行补洒;有污染或杂物时应进行冲洗或清扫,用水冲洗时,必须 等水分完全蒸发后才能进行封层施工。 6.2.6集料必须经过沥青拌和楼加热除尘,加热温度应不低于 140℃。 6.2.7在撒布集料过程中,不应出现重叠和漏撒现象。如造成局 部重叠,应在轮胎压路机碾压前,采用人工方式清除多余集料。 6.2.8应采用轮胎压路机稳压1遍~2遍,碾压速度5km/h~8km/ 1,使集料和沥青粘结牢固。 6.2.9下封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封层质量进行检查,要求外 观均匀一致、集料无堆积<重叠、漏撒、无油包和基层外露,且与基 层表面粘结牢固<无起皮等现象 6.3粘层 6.3.1 各沥青面层之间必须洒布粘层油,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 中4材料的相应规定。 6.3.2粘层油应采用专用洒布设备喷洒,洒布量宜为0.3L/m~ 0.6L/m。 6.3.3粘层油洒布结束后应对外观进行检查,喷洒不足的要补

    层表面粘结牢固、无起皮等现象 6.3粘层 6.3.1 各沥青面层之间必须洒布粘层油,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 中4材料的相应规定。 6.3.2粘层油应采用专用洒布设备喷洒,洒布量宜为0.3L/m 0.6L/m。 6.3.3粘层油洒布结束后应对外观进行检查,喷洒不足的要补

    7.1水泥混凝土桥面沥青铺装层 7.1.1水泥混凝土桥面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沥青铺装层的施 工。 7.1.2沥青混凝土铺筑前,水泥混凝土铺装层应采用精铣刨或喷 砂抛丸等处理,对铣刨、喷砂抛丸处置后所暴露出来的干缩裂缝等 缺陷,应采用有效措施及时处理,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7.1.3采用精铣刨工艺进行桥面处理,铣刨刀头间距不应大于 8mmo 7.1.4防水粘结层材料宜选用改性沥青或改性乳化沥青,其拉拔 试验粘结强度应不小于设计值,且不小于0.3MPa(气温15℃~ 35℃),或不小于0.2MPa(气温≥35℃)。防水粘结层施工完成后应 在24小时内进行桥面下面层的施工。 7.1.5防撞墙施工完成后,应在其根部路面厚度范围内用抗盐耐 腐蚀材料或热沥青进行封涂。 7.1.6泄水管(孔)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规定,泄水孔进口应低于桥 面沥青铺装层的底面5mm。 7.1.7沥青铺装层如非特殊设计,桥面沥青混合料结构类型应和 同一项目中的其他路段保持一致,特大桥桥面沥青铺装层应进行 专项设计。 7.1.8桥面沥青铺装层施工时,严禁运输车辆在桥面上掉头、紧

    急制动,避免破坏桥面防水粘结层,沥青铺装层宜不间断连续铺 筑。

    7.1.9压路机必须紧跟碾压,碾压长度保持在30m~50m,碾压时 压路机起停应平稳。

    7.2.1沥青路面铺筑应在基层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后进行,同 时确保排水设施施工完好,排水通畅 7.2.2隧道水泥混凝土基层(下承层)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沥 青路面铺筑。 7.2.3隧道水泥混凝土基层(下承层)应采用精铣刨或喷砂抛丸 等处理,须符合本规范7.1.2与7.1.3的规定。 7.2.4隧道沥青路面施工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隧道 内必须保持良好通风。 7.2.5长、大隧道沥青混合料铺装宜采用温拌技术施工,减少沥 青烟污染,改善施工条件。 7.2.6温拌沥青原材料、配合比、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应符合普通 热拌沥青的各项规定。 7.2.7温拌沥青混合料温度比热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温度宜降低 20℃~40℃,温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完全自然冷却后方可开放交 通。

    8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

    8.1一般规定 标准 8.1.1施工质量管理的基本目的是确保施工质量,保证路面的长 期使用寿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8.1.2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必须由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 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设计完成 8.1.3工地试验室必须经过备案,必须配有足够的相关资质的试 验人员,明确每个质量控制环节上的负责人。X 8.1.4各等级公路应有完整的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及“动态质 量控制”体系。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的频度取样、试验。 人木8.2材料 8.2.1沥青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沥青检测需符合本规范中4.1~4.6的相关规定。 ×2表4.2.2~表4.6.2所对应的检测内容中,黑体字作为关键 指标进行检测,按照“每车”的频率进行。 3沥青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留样。沥青取样应严格按 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20规定的方法进 行,样品不少于2kg,封存容器统一使用3kg白色金属油漆桶,样品 编号后移交项目建设单位保存至竣工验收结束。 8.2.2沥青面层各档粗集料的超粒径含量应不天于10%,关键筛 孔通过率的变异系数应不大于10%。应根据至少连续7批在料堆 不同位置取料的筛分结果确定其变异系数,样本量应不少于10

    个。每批集料必须进行检测,检测内容与方法应符合表4.7.1、表 4.8.3与表4.8.4的规定

    8.3.1沥青路面在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应在取得目标配合比设 计报告,由施工单位进行目标配合比验证、生产配合比设计后铺筑 试验段。试验段铺筑完成后,生产配合比由原目标配合比设计检 测机构进行生产配合比验证

    8.4.1沥青混合料拌和厂对沥青混合料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控 制,控制包括目测、每拌和一盘混合料的在线监测、混合料总量检 验,以及试验室进行的检测项目。沥青混合料在生产过程中必须 按表8.4.1规定的项目和频度检查质量。

    表8.4.1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质量检查频度与检查标准

    主:1.试验方法采用JTGE60的方法进行。 2.密级配沥青混合料必须用最大理论密度作为压实度检测的标准密 度。对于AM型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度检测,应满足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8%。

    附录A集料加工与质量管理

    A.1一般规定 标准 A.1.1全省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集料料场施行备案制度 A.1.2施工单位作为项目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在与集料生产 (碎石、机制砂等)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前,先向项目管理机构提出料 场备案申请。 A.1.3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设项目范围内路面集料市场备案的 审香、批准工作。 A.1.4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对市 场备案审查、批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A.1.5在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对集料质量进行认真检查, 若发现集料质量不合格,经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 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仍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供料,整改达到 要求后方可继续供料。 A.1.6>对于进场原材料应采用四级检验制度,即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单位和项目中心试验室抽检、第三方检测机构送检,第三方检 测机构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 构日链合甘仙相关规宝

    钢结构设计图纸A.1.3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设项目范围内路面集料市场备案的 审查、批准工作。 A.1.4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对市 场备案审查、批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

    A.1.5在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对集料质量进行认真检查。

    若发现集料质量不合格,经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 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仍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供料,整改达到 要求后方可继续供料。 A.1.6对于进场原材料应采用四级检验制度,即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单位和项目中心试验室抽检、第三方检测机构送检,第三方检 测机构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 构,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A.2.1对于开采母材的岩口,在爆破之前必须对表面风化层及土 层进行剥离,并通过监理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的检查确认,以获取 坚硬洁净且短轴大于10cm的片石进行集料加工。

    A.2.2面层集料应优先选用设计文件推荐的料源,施工单位应会

    A.2.2面层集料应优先选用设计文件推荐的料源,施工单位应会 同监理单位对料源进行取样,委托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 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满足设计要求后,上报项目 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使用。

    A.2.2面层集料应优先选用设计文件推荐的料源,施工单位应会 司监理单位对料源进行取样,委托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 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满足设计要求后,上报项目 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使用。 ? A.2.3面层集料优先选用中性及碱性石料加工。单一结构层次 宜采用一个固定料源,保证其规格、级配、岩性稳定,相关技术指标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若存在料源不唯一的情况,相同规格不同料 源的集料必须分开堆放,并根据应用层位分别进行配合比设计及 验证工作。

    宜采用一个固定料源,保证其规格、级配、岩性稳定,相关技术指标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若存在料源不唯一的情况,相同规格不同料 源的集料必须分开堆放特种设备标准规范范本,并根据应用层位分别进行配合比设计及 验证工作。

    A.3.1高速、一级公路沥青面层用成品料生产必须采用三级 破碎,二级公路必须采用级及以上破碎,喂料采用振动喂 料机(格栅筛下封板打开,间距需大于10cm以上)。初破采用 鄂式破碎,二破采用反击式破碎,三破采用冲击式破碎,筛分 采用反击筛分联合机;每条生产线需配置二级以上除尘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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