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421-2021 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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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421-2021 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规程
5.3.1预拌砂浆生产配料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配料系统,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配合比计量、配料。 5.3.2计量设备应能满足不同配合比、不同品种砂浆连续生产的要求,并应具有实际计量结果逐盘记 录和储存的功能。 5.3.3应采取质量法进行计量,湿拌砂浆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干混砂浆计量允许偏差应 符合表6和表7的规定。计量设备应委 校准有效期内应定期进行校核
表5湿拌砂浆原材料计量充许偏差
表6干混砂浆外加剂和添加剂计量允许偏差
金融标准DB45/T 2421202
6.1.2运输车辆在装料前,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筒体内不应有积水、积浆及杂物。 6.1.3运输车辆在装料、运送过程中应该保证砂浆拌合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 6.1.4不应向运输车辆内的砂浆加水。 6.1.5运输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应避免遗酒。
6.2.1散装于混砂浆的运输方式有:
在工厂以散装方式将干混砂浆装入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然后由背罐车将装载干混砂浆的 筒仓背到工地,直接立于工地指定位置: 在工厂以散装方式将干混砂浆装入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并运到工地后,通过散装干混砂浆运 输车自身携带的压缩空气系统,将车内散装干混砂浆气力输送到预先立于工地的移动筒仓内。 6.2.2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辆应符合SB/T10546的规定。 6.2.3应对运输车辆经过的施工现场路面进行硬化。 6.2.4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位置应便于移动筒仓的安装、进料、出料; 钢筋混凝土基础规格不小于3000mm×3000mm×250mm,混凝土为C25以上,面层平整度误 差不大于4mm 钢筋混凝土基础下的基层应坚实,且离边坡1.5m以上。 6.2.5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向移动筒仓内气送干混砂浆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移动筒仓的出气管应与收尘设施相连; 一吹气压力宜为0.12MPa~0.15MPa。 6.2.6散装干混砂浆在移动简仓内的储存时间应符合GB/T25181的规定。 6.2.7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符合SB/T10461的规定; 一应具有防离析构造; 一应有破拱装置;么 配置的连续混浆机的混浆效果应满足使用要求。 6.2.8袋装材料可由车运往工地。袋装干混砂浆的装卸及储存应符合GB/T25181的规定。 6.2.9各种运输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CB18285和GB3847的规定。
7施工应用技术和质量控制
7.1.1预拌砂浆的品种、分类、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和本规程的要求,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以及产品合格证,供方应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7.1.2散装干混普通砌筑砂浆、普通抹灰砂浆、普通地面砂浆应采用第6章中规定的散装物 行储存、运输,
7.1.3预拌砂浆进场,需方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应进行预拌砂浆外观检验,内容包括湿拌砂浆外观是否均匀,有无离析、泌水现象;袋装于 混砂浆包装是否完整,有无受潮现象;散装干混砂浆外观是否均匀,有无受潮、结块现象; 湿拌砂浆应进行稠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且允许偏差不超过表8的规定
表8湿拌砂浆稠度充许偏差
一砂浆拌合物出现少量泌水时,应拌合均匀后使用; 一砂浆拌合物应在可操作时间内用完。 7.1.7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对应工程技术标准或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对砂浆指定性能进行现场检验,检 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 7.1.8预拌砂浆所附着的基层应坚固、洁净,并根据产品使用说明决定是否对基层进行处理。 7.1.9干混砂浆拌合用水量应符合JGJ63的规定;干混砂浆施工时,应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中规定的用 水量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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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完成后应按产品使用说明要求进行必要养护
7.2.1普通砌筑砂浆适用于砌筑灰缝厚度不小于5mm的砌筑,薄层砌筑砂浆适用于灰缝厚度不大于 5mm的切筑。 7.2.2烧结砖、轻集料空心砌块、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等的普通砌筑时宜选用普通砌筑砂浆,薄层础 筑时宜选用薄层砌筑砂浆。 7.2.3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7.2.4室内地坪以下及潮湿环境,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用于基础墙防潮层的砌筑砂浆, 应满足设计的抗渗要求,
7.2.5砌筑砂浆施工技术要点如下
砌筑砂浆施工时,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砌块、普通混凝土空心块的产品龄期均应超过 28d; 砌筑时,砌块表面不应有明水; 常温下的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竖向灰缝应采用加浆法或挤浆法使其饱满,不应先干砌后灌缝; 一当砌体上的砖或砌块被撞动或需移动时,应将原有砂浆清除再铺浆砌筑。 7.2.6砌筑砂浆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一进行砌筑施工时,砌块应达到规定的陈化时间; 一灰缝不应出现明缝、瞎缝和假缝,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向灰缝砂浆饱满 度不应低于80%。 7.2.7砌筑砂浆质量验收应符合JGI/T223的规定,
7.2.6砌筑砂浆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7.3.1普通抹灰砂浆适用于一次性抹灰厚度在5mm~10mm内的混凝土和砌体的抹灰工程;薄层抹灰矿 浆宜适用于砂浆厚度不大于5mm的抹灰。 7.3.2普通混凝土、烧结砖、轻集料空心砌块、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等基层的普通抹灰宜选用普通抹 灰砂浆,薄层抹灰时宜选用薄层抹灰砂浆。
7.3.3抹灰砂浆施工技术要点如下:
休伙 抹灰砂浆抹灰前,应根据基层情况进行界面处理; 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抹灰厚度不宜超过10mm,后道抹灰应在前道抹灰施工完毕24h后进行; 如抹灰层总厚度大于35mm,或在不同材质的基层交接处,应采用增强网做加强处理; 当抹灰层有防水、防潮要求时,应采用防水砂浆进行抹灰。
7.3.5抹灰砂浆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抹灰层应密实,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起砂、爆灰和裂缝; 室外抹灰砂浆层应在28d龄期时,应按照JGJ/T220的要求进行实体拉伸粘结强度检验; 抹灰砂浆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在符合GB50210的规定时,可适当 减小厚度:
一抹灰砂浆质量验收应符合JGT/T223的规定。
7.4.1地面砂浆适用于地面工租
7.6.1界面处理砂浆适用于混凝土、加气混凝土、XPS板、PF板、PU板、岩棉板的表面处 沙浆层与基底的粘结性能。界面处理砂浆与待处理材料是配套使用的,没有适用于各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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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界面处理砂浆施工技术要点如下:
基底表面不应有明水; 界面处理砂浆的配制、搅拌和使用应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混凝土界面处理砂浆宜采用滚刷法,厚度不宜小于1mm,滚刷完成后宜在24h内完成后续施 工; 加气混凝土界面处理砂浆应分两次滚刷;后续施工宜在界面处理后0.5h~2h内完成; XPS板、PF板、PU板、岩棉板界面处理砂浆宜采用滚刷法或喷涂法施工。后续施工宜在界面 处理完成24h后进行。
7.6.3界面处理砂浆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现场施工时应按产品说明书控制加水量; 一应按规定进行拉伸粘结强度见证试验。 7.6.4界面处理砂浆的质量验收应符合IGT/T223的规定。
7.7.1墙体饰面砂浆适用于建筑墙体内外表面
7.7.2墙体饰面砂浆施工技术要点如下
基层含水率不应大于10%,平整度不应大于3mm;施工前应修补裂缝,修补后至少24h方可 进行下一步施工; 一在没有屋檐或者其他遮盖物的墙面施工时,女儿墙顶部应做好滴水线后方可进行饰面砂浆施 工; 一夏季施工时,施工面应避免阳光直射,必要时应搭设防晒布遮挡墙面; 不应在环境相对湿度大于85%情况下施工; 一饰面砂浆施工前基层宜做封闭处理; 一饰面砂浆加水搅拌时间不应低于3min,宜分两次搅拌; 饰面砂浆搅拌后应在1h内使用完毕; 施工顺序应由上在下、水平分段、竖向分层: 造型应在浆料潮湿的情况下连续进行,可以根据不同花纹选用相应工具成型。 7.3墙体饰面砂浆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一单位工程所需材料宜一次性购入; 一浆料搅拌时应严格控制加水量; 一封闭底漆必须有良好封闭效果,质量应符合JG/T210的规定; 罩面漆施工必须不漏、不花、不流挂,宜选择哑光型罩面; 施工完后48h内,应避免受雨淋或水淋,如遇到雨水天气或者可能溅到水的情况,应采取必 要的遮挡措施; 不应出现漏涂、透底、掉粉、起皮、流坠、疙瘩,不应出现明显泛碱现象。 7.4墙体饰面砂浆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
7. 7.3 墙体饰面砂浆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单位工程所需材料宜一次性购入; 浆料搅拌时应严格控制加水量; 封闭底漆必须有良好封闭效果,质量应符合JG/T210的规定; 罩面漆施工必须不漏、不花、不流挂,宜选择哑光型罩面; 施工完后48h内,应避免受雨淋或水淋,如遇到雨水天气或者可能溅到水的情况,应采取必 要的遮挡措施; 不应出现漏涂、透底、掉粉、起皮、流坠、疙瘩,不应出现明显泛碱现象。 7.4墙体饰面砂浆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
8.1.2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进度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施工程序,编制施工方案,明确分配 员的任务,按设计要求确定喷涂作业面,编制作业计划。 8.1.3机械化施工技术要求应符合JGT/T105的相关规定,喷涂工艺流程如下:
DB45/T 2421—2021附录A(规范性附录)现场复验项目A.1现场复验A.1.1预拌砂浆进场时,应按照表A.1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表A.1现场复验项目序号材料名称现场复验项目批量1湿拌砌筑砂浆保水率、抗压强度、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2湿拌抹灰砂浆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3湿拌地面砂浆保水率、抗压强度进场的湿拌砂浆,每250m保水率、抗压强度、抗渗压力、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50m4湿拌防水砂浆拉伸粘结强度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5普通保水率、抗压强度干混砌筑砂浆6薄层保水率、抗压强度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7普通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干混抹灰砂浆8薄层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进场的干混砂浆,每500t9干混地面砂浆保水率、抗压强度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t保水率、抗压强度、抗渗压力、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10干混普通防水砂浆拉伸粘结强度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11界面处理砂浆14d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进场的砂浆,每3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唯信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12墙体饰面砂浆可操作时间、拉伸粘结原强度进场的砂浆,每50t为一个C服检验批,不足5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A.1.2当预拌砂浆进场检验项目全部符合GB/T25181的规定时,该批产品可判定为合格;当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该批产品应判定为不合格。12
水泥标准规范范本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散装于混砂浆的均匀度试验方法
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简称移动罐)下的出料蝶阀保持止常开度,拆除连续混浆机的水管。从连 续混浆机的出料口放出干料,放出(50土1)kg干料后取样1次;每次取样不应少于10kg;取样2次以上, 每二次取样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t砂浆放出的时间。将所取样品分别存入带编码的样品袋内,记录 取样时间等。
按照GB/T14684的要求对样品进行筛分。称取试样(250土0.1)g,倒入附有筛底的标准试验筛 (4.75mm、2.36mm、1.18mm、0.6mm、0.3mm、0.15mm、0.075mm)中筛分。每个样品检测两次,按 式(B.1)计算0.075mm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两次检测结果的平均值,记为A,,其中,i为B.1中的取样 顺序号。
中: A,—第i次取样的0.075mm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两次检测结果的平均值,%; a一一第k次检测第j号筛上的筛余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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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标准[1]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2] 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 GB 5041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 JC/T 907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7]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8] JGJ/T 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9] JGJ/T 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10] JGJ/T105 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 [11] JGJ 126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12] JGJ 146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13] JGJ/T 220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 [14] JGT/T 223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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