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1069-2018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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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一1类:快速路、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和与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干 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一2类:次干路。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道 路网,广泛连接城市各区与集散主干路交通; 一3类:支路、街坊路。是居民区及工业区或其他类地区的交通路线,为连接次干路的道路,以 服久山能头

    2.2根据各类城市道路的重要性、交通流量和人流量,宜将城市道路划分为三个养护等级: 一一I等:快速路、主干路以及交通和人流量大的广场、商业繁华地段、重要生产区、党政机 在地的次干路和支路; 一一I等:次干路以及交通和人流较大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 所在地的支路,

    其中矫正性养护可按工程规模、工程量等划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四类: 一一保养小修:为保持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保养。对路面每一处不大于10m的轻微 损坏进行零星修补,并定义1km的一个单元范围内的维修点不宜超过40处,其工程量不宜大于400m; 中修工程:对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维修工程。以恢复道路原有技术状况,一个单 元内工程量宜大于400m,且不宜超过4000m; 一一大修工程:对道路的较大损坏进行的全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 善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工程,其工程数量宜大于4000m或含基础施工的工程宜大于2000m,或不宜 超过一个单元道路总面积的30%; 一一改扩建工程: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重要求而需要提高技术等级和提高通行能力的 工程,

    4.3.1道路养护单位应对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和砌块路面等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以及沥青类、 水泥类和石材类等铺装类型的人行道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参照附录A填写巡查表。 4.3.2城市道路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设备安装规范,其中定期检测可分为常规检测和结构强度 检测,道路检查内容应符合CJJ36的规定。

    日常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 一一日常巡查应对路面外观变化、结构变化,附属设施状况及施工作业情况等进行检查; 一日常巡查应按道路养护等级分别制定巡查周期。I等养护的道路宜每日一巡,II等养护的道路 宜二日一巡,IⅢ等养护的道路宜三日一巡,并根据巡查结果,提出养护维修意见。遇台风、汛期和梅雨 天气应适当增大巡查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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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巡查过程中发现设施损坏,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的,应及时采取维护措施,并参照附录A填写 设施损坏通知单。严重影响车辆或行人安全的病害,在发现或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采取临时处置措施, 般宜在当日修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当日修复的,宜在2日内修复; 一在日常巡查中,当发现道路异常沉陷、空洞或大于100mm的错台以及井盖、雨水口算子丢失等 影响道路安全运营情况时,巡视人员应设置警示防护标志并上报养护管理单位,启动应急养护。

    常规检测应由专职道路养护技术人员负责; 一一常规检测应每年一次; 一常规检测时,应对照城市道路资料卡,现场校核城市道路基本数据,资料卡格式应符合附录B 的规定; 一常规检测中,应检测城市道路的损坏情况,判断损坏原因,确定养护范围和方案;对难以判断 损坏程度和原因的道路,提出进行特殊检测的建议; 一一常规检测中,平整度的检测宜采用激光平整度仪等检测设备,次干路、支路可采用平整度仪或 3m直尺等; 路面损坏的检测宜采用路况摄像仪等检测设备,次干路、支路可采用常规方法量测,

    结构强度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承担,并应由具有城市道路养护、管理、设计、 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参加,检测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城镇道路专业工作经验; 一结构强度检测按照道路等级进行,快速路、主干路宜2年~3年一次,次干路、支路宜3年~ 4年一次; 一结构强度检测宜以路表回弹弯沉值表示,检测设备宜采用落锤式弯沉仪、贝克曼梁、自动弯沉 检测仪等检测设备

    4.3.6城市道路的特殊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特殊检测单位、参加人员和检测负责人应符合本规范第4.3.5条的要求;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特殊检测: 1 道路大修、进行改扩建前; 2) 道路发生不明原因的沉陷、开裂、冒水: 3) 在道路下进行管涵顶进、降水作业、隧道开挖等工程施工完成后; 4)存在影响道路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施工。 4.3.7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和人行道路面的损坏类型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并应 分别参照本规范附录D和附录E填写损坏单项扣分表和路面损坏调查表。 4.3.8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进行路面抗滑性能检测,次干路、支路宜进行路面抗滑性能检测。 4.3.9不 根据定期检测结果,应按CJJ36的相关规定将城市道路评定应分为四级:A一一优级、B一一良 好、C一一合格、D一一不合格,并制定养护对策。

    1.4特殊气候条件养护

    4.1养护单位应在汛期、梅雨季节前完成巡查发现的路基、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等的病害的养护 4.2台风、汛期和梅雨期间,城市道路路基、路面养护可采用临时性处理措施,待天气条件允 规范进行修复。

    5.1对于面积大于100m的路基、路面病害宜进行专项设计或参照原路面结构进行养护。路面 、改扩建,大型城市道路掘路修复工程等应进行专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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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3城市道路养护应以机械化作业为主,提高养护质量和工效。 4.5.4道路养护单位应按所养护道路等级、范围、工程量、工作难度及养护要求和养护特点配备相应 的机械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4.5.5道路养护单位应按每30km区域配备一综合养护场地,面积不宜小于2000m;每5km区域配备 一养护作业场地,面积不宜小于300m。 4.5.6道路养护单位必须建立应对设施病害、设施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4.5.7道路养护场地应备有相应的人员、设备、物资,以保证特殊气候、突发事件等的应急性养护的 要求。

    4.6.1道路设施养护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资料与检查评定结果应随同其他施工和竣工资料整理造 册,归入养护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4.6.2新建、改建、大修的道路设施,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峻工技术资料。峻工技术资料应包括 工程建设文件、设计及施工技术资料、竣工验收与质量评定资料及接管单位的接管证明等。 4.6.3在各类突发事故或设施严重损坏的处理过程中,必须及时记录、摄影或录像,尽可能多地掌握 原始资料,为日后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4.6.4道路养护单位应建立道路养护技术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养护技术档案资料应按“一路一档”建立;

    4.6.4道路养护单位应建立道路养护技术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养护技术档案应包括道路的基本技术数据,各类施工技术文件,巡查、定期检测资料和图片资 料等; 小修应建立台账,大、中修、改扩建及掘路工程应建立技术档案; 档案资料应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宜建立道路养护管理系统

    5.1.1路基养护应包括路基结构、路肩、边坡、挡土墙等。 5.1.2路基应保持稳定、密实、排水性能良好,发生堵塞、损坏和冲刷,应及时疏通、修复或加固。 5.1.3路基结构、路肩、边坡、挡土墙等的养护应加强日常巡查,分析判定病害类型,及时采取处治 措施。 5.1.4基层养护应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及广场、停车场下的基层养护、维修。 5.1.5如果基层已经损坏,应先处理基层,再进行路面修复。 5.1.6 交通量较大的路段上维修面积较小的半刚性基层时,可使用快干、快硬、强度较高的材料进行 修补。

    5.2.1路基翻浆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强路基翻浆预防性养护,雨季前应检查整修路肩、边沟,补修路面碎裂和坑槽;雨季后应疏 掏排水设施,修理边沟水毁;冬季应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填灌修补裂缝; 一翻浆路段应查明原因,调查病害范围、一般发生时间、气候变化、病害表面特征、路面结构、 平时养护情况等,做出记录,并应按表1确定翻浆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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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3对于更换路基填料受到限制,且填筑料数量不大时,可采用固态或液态固化剂进行处治。 5.3.4对于黏土、粉土、砂土、碎石土等路基的沉陷,可采用压浆法处治。注浆压力和快凝材料浆液 应由试验确定,或参考附录F执行。 5.3.5对于软黏土、杂填土及有机质含量高的黏性土等路基的沉陷,可采用干拌混凝土桩法。路基土 的含水量不宜小于20%。 5.3.6对于软黏土、杂填土、粉土等路基的沉陷,可采用碎石桩法。碎石桩法处治路基沉陷宜进行专 项设计。

    5.4.1路基边坡应表面平顺、坚实。日常巡查应经常观察路堑边坡的稳定情况,及时处理危岩,清除 浮石

    边坡养护应采取排水、减重、支挡、改善土体物理力学性质等措施; 边坡出现冲沟、缺口、沉陷、裂缝及塌落时应及时整修。 5.4.3边坡防护与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土质边坡可采用植被防护和坡面治理,亦可混合使用; 一对植物易生长的边坡,可采用种草、铺草皮及植树等植被防护措施; 采用片石、混凝土预制块等材料铺砌护坡,在坡面径流流速小于1.5m/s的地段可采用干砌, 其厚度宜大于250mm;坡面径流流速大于1.5m/s或有风浪地段应采用浆砌,其厚度宜大于350mm; 对路堑或路堤边坡高差大,且受条件限制,坡度达不到稳定要求时,可采用挡主墙、锚杆或错 索框架梁等防护措施,且应进行专项设计。 5.4.4加固后的边坡应加强养护与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整修。滑坡地段应加强观测。 5.4.5挡土墙应保持坚固、耐用、整齐和美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 546挡土墙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5.4.4加固后的边坡应加强养护与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整修。滑坡地段应加强观测,

    挡土墙的泄水孔应保持畅通。挡土墙出现严重渗水,应增设泄水孔或墙后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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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挡土墙发生倾斜、凹凸、滑动及下沉时,应先消除侧压因素,再选择锚固法、套墙加固法或增 建支撑墙等加固措施;

    5.5.1基层的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对于面积不大于3m的基层,可将破损部分挖除,挖除面积应满足夯实要求,且沿破损边缘外 扩宽度且不宜小于150mm 一对于面积大于3m的破损基层,应将破损部分基层挖出,再按CJ1进行基层施工,挖除范围 宜沿破损边缘外扩宽度不小于250mm; 一一基底清理干净后,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新旧基层交界处宜成阶梯形,宽度不小于200mm 一基层修复材料强度应不低于原基层材料强度; 一一基层修复后,表面应平整、坚实。 5.5.2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和填隙碎石基层修复所 用材料应满足CJJ1的要求。 5.5.3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和填隙碎石基层养护维 修施工可参照JTG/TF20的相关规定进行。 5.5.4沥青碎石混合料和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养护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GB50092 的规定。 5.5.5素混凝土、碾压式混凝土基层养护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GBJ97的规定。 5.5.6石灰稳定类和水泥稳定类基层修复后,应采用碎石封层或乳化沥青封层防水。 5.5.7基层快速修复可采用沥青碎石、级配碎石及在半刚性基层上先铺筑柔性过渡基层法

    1.1在不增加路面结构承载力的前提下,可对沥青路面结构尚好时有计划地采取预防性养护。 1.2沥青路面在出现小于本规程附录D中裂缝、松散、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界定时,可按 表3规定采用裂缝填封、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微表处、沥青表面处治、碎石封层、雾封层、沥青 方法进行预防性养护。

    表2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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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城市道路次王路、支路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措施

    6.1.3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宜用于城市次干路、支路工程。稀浆封层不得作为路面补强层使用。稀浆封 层施工、养生期内气温应不低于10℃,不得在雨天施工。施工方法应符合CJJ/T66的相关规定。 6.1.4微表处宜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上封层。稀浆封层摊铺机施工前应对原路面整平处理,施 工方法和质量要求应符合CJJ/T66的相关规定。 3.1.5沥青表面处治宜用于支路、郊区道路,单层沥青表面处治厚度不应超过15mm,网裂病害的多层 式表面处治厚度不应超过30mm。 6.1.6雾状封层宜用于城镇快速路、主干路的上封层。雾封层施工后,应检测路面抗滑性能,确保施 用雾封层后路面抗滑性能。

    6.2.1裂缝填封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活动性裂缝,可采用裂缝填封法控制路面裂缝发展、扩大; 缝宽在10mm以内,应采用热沥青灌缝,缝内潮湿时应采用乳化沥青灌缝; 缝宽在10mm以上,应采用细粒式热拌沥青混合料或乳化沥青混合料填缝: 裂缝的宽度和密度界定按表4执行,当路面裂缝宽度超过20mm,不得使用封缝措施: 一大面积裂缝,如基层强度较好,可采用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封层厚度3mm~6mm)或加铺沥青上 封层; 填缝料可采用加热施工式填缝料和常温施工式填缝料。填缝料应富有弹性,在交通作用下能被 揉压成形并作用于修补位置,且在 定温度范围内持久地保持柔韧性

    表4裂缝宽度和密度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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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裂缝宽度和密度界定(续)

    6.2.2封缝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裂缝填封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1贴封与无贴封结构尺寸示意图

    6.3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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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1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矿料中掺入的矿粉、水泥、消石灰等填料应干燥、疏松、无结团。填料及混合料技术指标应符 合CJJ1的规定; 一粗集料、细集料应符合CJJ1的规定。细集料宜采用碱性石料生产的机制砂或洁净的石屑。矿 料中超规格粒径的矿料颗粒要彻底清除; 一稀浆封层宜用改性乳化沥青,可采用无机盐类添加剂、有机类添加剂等,未经试验验证的添加 剂不得使用; 稀浆封层应采用专用机械施工,且机械上应有精确计量装置; 稀浆封层施工前,原路面应有足够的结构强度。原路面整体结构强度不足的,应按本规程7.2~ 7.4节要求补强后再进行稀浆封层; 一一原路面为非沥青路面时应预先喷洒粘层油,沥青路面可不喷洒粘层油。稀浆封层用于半刚性基 层沥青路面的下封层,应在半刚性基层上喷洒透层油; 一稀浆封层正式施工前,应进行摊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试验段长度不宜小于200m。当工程 量较小或工期较短时,可将第一天的施工段作为试验段

    6.3.2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路幅宽度调整摊铺箱宽度,从路缘开始放样,宜从左边开始画出走向控制线; 矿料、乳化沥青、填料、水、添加剂等应分别装入摊铺机料箱,矿料的湿度应均匀一致,稀浆 调度宜适中; 一摊铺箱厚度与拱度宜调整为摊铺箱周边与原路面紧贴状态; 一摊铺机速度宜控制在1.5km/h~3.0km/h,保持稀浆摊铺量与生产量基本一致; 一快开放交通型稀浆封层施工时,宜保持摊铺箱中稀浆混合料的体积为摊铺箱容积的1/2左右。 慢开放交通型稀浆封层施工时,宜控制在摊铺箱容积的1/2~2/3; 混合料摊铺后,应立即进行人工找平,重点是起点、终点、纵向接缝、过厚、过薄或不平处 对超大粒径集料产生的纵向刮痕,应尽快清除并填平; 一摊铺机上任何一种材料用完时,应立即关闭所有材料输送控制开关; 一摊铺完成后,摊铺车停止前进,提起摊铺槽,移出摊铺点,清洗摊铺槽; 摊铺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废弃物。

    6.4.1微表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微表处厚度不宜大于10mm; 微表处应仅为表面保护层和磨耗层,起防水、防滑、耐磨和改善路面平整度的作用,不得起承 重作用; 微表处施工的原路面应表面平整、密实、清洁,整体稳定,强度指数(SSI)评价不应低于良, 路面状况指数(PCI)评价宜为优,不应低于良; 一原路面的病害应按本规程7.2~7.5节预先修复,对于大于3mm的纵、横向裂缝应开槽灌缝, 使路面满足微表处施工条件。对于大于10mm的连续车辙、大的拥包应先铣刨和填补,再进行微表处施 工; 一一改性乳化沥青宜采用阳离子快凝型,改性剂剂量(固胶占沥青的质量百分比)不宜小于3%: 一矿料可采用不同规格的粗细集料掺配,也可用大粒径的块石、卵石等经多级破碎而成; 一矿料中入的矿粉应干燥、疏松、无结团。矿粉掺量应由混合料设计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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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添加剂可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消石灰等无机结合料类,硫酸铝、氯化钙等无机盐类,聚乙烯 醇、羧甲基纤维素等有机类增稠剂,乳化剂水溶液类; 一微表处混合料应通过配合比设计,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用于施工; 一微表处应采用专用机械施工,施工、养生期内的气温应高于10℃,不得在雨天施工,严禁在 过湿或积水的路面上进行微表处施工。渗水严重的路面,应在雨季到来前完成微表处摊铺。

    6.4.2微表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前应将原路面上松散材科、泥、各种东物等请除: 一铺筑厚度应均匀,施工时应控制铺筑机匀速前进。对于摊铺后路面的局部缺陷,应及时进行人 工找平; 一摊铺过程中应保证混合料浆状均匀,不得出现乳液、细集料与粗集料离析的现象。摊铺槽中的 混合料全部摊出到路面上后,摊铺车停止前进; 一微表处施工纵、横向接缝应进行处理,接缝处质量不宜低于其他部位; 一摊铺后,超大粒径矿料产生的纵向刮痕等局部缺陷应及时人工找平。

    沥青材料应符合CJJ1的规定,并经检验评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一沥青标号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施工季节气温选用。沥青罐或贮油池中贮存的温度宜控制在 130℃~180℃,且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 一粗集料可采用碎石、破碎碎石、筛选砾石、破碎砾石和符合要求的矿渣等,应洁净、干燥、无 风化、无杂质。粒径规格可按“沥青表面层用粗集料规格”的规定选用。

    沥青材料应符合CJJ1的规定,并经检验评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一沥青标号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施工季节气温选用。沥青罐或贮油池中贮存的温度宜控制在 130℃~180℃,且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 一一粗集料可采用碎石、破碎碎石、筛选砾石、破碎砾石和符合要求的矿渣等,应洁净、干燥、无 风化、无杂质。粒径规格可按“沥青表面层用粗集料规格”的规定选用。 6.5.2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路况调查结果,应对破坏程度不同的路面采用相应的处理,坑槽、车辙、沉陷等病害严重 路段应先修补达到良好的平整度; 一一作业前应先将路面尘土、砂、石粉等杂物清扫干净,且下承层应保持干燥、平整、无杂质; 一沥青喷洒车车速应稳定,喷洒量应均匀,小规模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可采用手工沥青洒布车洒布 酒布温度宜控制在130℃~170℃; 一一集料酒布应全面覆盖、厚度一致、集料不重叠、不露出沥青。局部有缺料时适当找补,积料过 多应将集料扫出; 一一洒布集料后,压路机应从路两侧向中心碾压3~4遍,轮迹重叠宜为30cm,碾压速度不宜大于 2km/h

    6.5.2沥青表面处治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6.1碎石封层应用专用设备将单一粒径的石料及沥青胶结料同时洒布在路面上,碾压后胶结料与石 料应充分接触,形成沥青碎石磨耗层。 6.6.2碎石封层可修复原路面的裂缝、松散、老化等病害,单层碎石封层不宜修复原路面的车辙病害 6.6.3碎石封层的沥青应具有足够的黏结性。 6.6.4碎石封层的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且应具有良好 的颗粒形状和凹凸不平的表面。

    6.6.4碎石封层的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耗性,且应具有良好 的颗粒形状和凹凸不平的表面。 6.6.5碎石封层时可采用碎石预裹覆技术提高碎石的黏结性能,也可与稀浆封层配合使用。

    6.6.5碎石封层时可采用碎石预裹覆技术提高碎石的黏结性能, 也可与稀浆封层配合使用

    6.7.1雾状封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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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状封层的施工应在温暖或炎热干燥的天气进行,一般要求气温高于10℃,下雨天严禁施工; 雾状封层的乳化沥青可为阳离子型或阴离子型,其质量标准应符合CJJ42的有关规定; 雾状封层使用的水应选择饮用水; 一雾状封层施工应采用喷酒车按设计用量均匀地喷酒、稀释乳化沥青。 6.7.2沥青雾状封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雾封层施工前,应采用扫路机、机械刷或高压水冲洗路面; 一雾封层用的乳化沥青稀释液应稀释均匀,可在工厂或现场进行。出现不相容情况,可在水中加 入0.5%~1.0%的乳化添加剂,再进行乳化沥青稀释,且应重做一遍水溶性试验; 雾封层的乳化沥青必须在稀释后24小时内使用完; 一雾封层施工前应进行试验,确定材料用量; 一洒布前,应调试、校准洒布车,喷洒杆的喷嘴大小宜为4mm~5mm; 一雾封层施工后,应进行抗滑试验、构造深度试验、渗水试验,检测结果不达标,应采取补救措 施; 一 乳化沥青破乳后即可开放交通,初期应限制车速在40km/h以内。如需早开放交通,可在雾封 层上撒布细砂罩面,用量宜为1kg/m~1.2kg/m。

    6.8.1沥青再生剂应充满活性,且能渗透沥青表层激活沥青分子结构。 6.8.2沥青路面有轻微不规则裂缝、麻面和轻微松散,结构强度足够、表面状况尚好时可进行沥青再 生。 6.8.3沥青再生剂不宜用于裂缝宽度大于5mm的路面, 6.8.4沥青再生剂的使用量应根据沥青再生剂的类型和路面的老化程度确定。 6.8.5沥青再生施工时气温不应低于10°℃C,下雨天严禁施工。 6.8.6路面干燥后即可开放交通,初期车速应限制在40km/h以内

    6.9.1沥青路面功能性损坏相对较为严重,但不存在结构性损坏时,可采用厂拌热再生预防性养护技 术,再生厚度宜为2cm~5cm。 6.9.2回收的沥青混合料应按一定比例的掺配。再生混合料应满足现行CJJ1中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 定。

    6.10.1就地热再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就地热再生可采用复拌再生或加铺再生,厚度宜控制在2cm~5cm; 一复拌再生应就地掺加一定数量的再生剂、新沥青、新沥青混合料,新沥青混合料比例一般控制 在30%以内; 加铺再生应就地掺加一定数量的新沥青混合料、再生剂,拌和形成再生混合料。利用再生复拌 机第一熨平板摊铺再生混合料,第二熨平板将新沥青混合料摊铺于再生混合料之上,两层一起压实成型; 就地热再生宜用于功能性损坏相对较为严重,但无结构性损坏的路面,再生时原路面应满足如 下条件: 1 原路面整体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原路面病害主要集中在表面层,通过再生施工可得到有效修复; 3)原路面沥青的20℃针入度不低于20(0.1mm)

    6.10.1就地热再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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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路面上有稀浆封层、微表处、碎石封层、超薄磨耗层等养护措施时,应经充分试验论证,判 断是否可直接使用。改性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宜进行专门论证; 就地热再生不宜用于小型维修工程。 6.10.2就地热再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就地热再生的施工机械应包括再生机、加热机、压路机、再生剂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可按 JTGF41相关规定执行; 一一就地热再生前应清扫路面,在路面再生宽度以外画导向线; 一原路面加热宽度比铣刨宽度每侧不应小于200mm。不得因加热温度不足造成铣刨时集料破损及 加热温度过高造成沥青老化; 一一路面铣刨宜均匀,铣刨面温度应高于70℃; 一再生剂喷酒按设计剂量加热、喷酒入旧沥青混合料中; 一再生沥青混合料应拌和均匀; 一摊铺应匀速,速度宜为1.5m/min~5m/min。摊铺温度宜为120℃~150℃; 就地热再生混合料的碾压应使用压实机具。压路机无法压实部位,应选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或振 动夯板配合碾压; 就地热再生完成后,再生层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6.11.1就地冷再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应使用乳化沥青、泡沫沥青。全深式就地冷再生可使用乳化沥青、泡沫沥 青、水泥、石灰等作再生结合料。水泥、石灰等无机结合料可作基层的再生结合料; 一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时,再生层的下承层应完好,满足强度要求; 一采用乳化沥青、泡沫沥青作再生结合料时,就地冷再生层压实厚度宜为80mm160mm。采用水 泥、石灰时,宜为150mm~220mm; 一采用水泥、石灰等无机结合料的全深式就地冷再生,沥青厚度占再生厚度的比例宜小于50%; 一再生施工前,应由试验确定现有路面的材料特性、再生材料的级配、转子的速度以及再生机的 行走速度、压实度、膨胀。试验段长度不宜小于200m。 6.11.2就地冷再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再生厚度、宽度、干密度等计算每平方新集料、水泥用量; 一冷再生就地拌和列车应缓慢、均匀、连续地进行再生作,铣刨速度宜为4m/min~10m/min; 就地冷雨生纵向接缝 量不宜小i00mm

    6.11.2就地冷再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再生厚度、宽度、干密度等计算每平方新集料、水泥用量; 冷再生就地拌和列车应缓慢、均匀、连续地进行再生作,铣刨速度宜为4m/min~10m/min; 就地冷再生纵向接缝处相邻两幅作业面间的重叠量不宜小于100mm; 就地冷再生的摊铺机、再生机、平地机应根据再生层厚度、压实度等配备,且应符合JTGF4 的规定; 初压含水量应比最佳含水量大1%~2%,压实工序可按JTGF41的相关规定执行; 碾压完成后即进行养生,时间不少于7d。养生期内再生面层应保持潮湿状态,禁止除洒水车 辆以处的其他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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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2沥青路面维修面积应大于病害实际面积,修补范围的轮廓线应与路面中心线平行或垂直,且在 实际病害面积范围以外100mm~150mm。 7.1.3沥青路面维修边线、纵横缝接茬宜使用机械切割。 7.1.4沥青路面铣刨、挖除的旧料宜再生利用,再生混合料中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的比例可参考 JTGF41规定的不宜大于40%。 7.1.5沥青路面面层的永久性修补不得采用水泥混凝土。 7.1.6粘层油可采用快裂型改性或非改性的阳离子乳化沥青或阴离子乳化沥青,用量宜为0.4kg/m~ 0.6kg/m。 7.1.7沥青混合料出厂时应有合格证明,混合料外观应拌和均匀、色泽一致,无明显油团、花白或烧 焦。 7.1.8沥青路面摊铺宜采用摊铺机铺筑,铺筑时气温宜在10℃以上。低温施工时应有保证质量的技术 借施,雨天时不得施工。

    7.2.1裂纹和轻微的碎裂,可采用刷油处理、喷油封面及局部表面处理,防止渗水扩大破损。 7.2.2常规裂缝养护可按6.2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7.2.3当路面的裂缝密度严重(裂缝率20≤CR≤50),单独的预防性养护措施不足以防止路面反射裂 缝时,应对路面裂缝进行处理并加铺应力吸收层,再进行预防性养护措施。 7.2.4因基层及土基强度不足引起的裂缝应先处理基层和土基后,再修复面层。 7.2.5破裂应采用挖补方法维修,若基层和土基破坏,应一并处理

    7.3.1坑槽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坑槽深度达基层时,应按本规程5.5节规定对基层进行处治后,再修复面层。若因基层排水不 良造成路面病害,应先整治基层排水系统,再修整压实基层; 一坑槽维修可采用填料式、挖补式、热烘式等方法; 一临时性应急处理可采用沥青冷补材料填料式修复法。在对坑槽内散料、杂物简单清理后(紧急 时也不清理)填放沥青混合料碾压成型; 一一坑槽较大时应采用挖补式修复法。将不规则坑槽切割成矩形,下挖到底部完好部分或将底面病 害处理彻底后,再用热料修补: 一一面层病害处理宜采用热烘式修复法。在对出现坑槽的沥青混凝土面层加热后再视情况添加再生 剂、新料后碾压成型; 一一坑槽修补时应顺路方向划定维修界面,切缝机开槽范围应在路面病害区外扩不小于100mm。按 “圆洞方补”的原则矩形成槽; 一一坑槽开挖时应从中间向四边开挖,防止损坏切边。坑槽壁面应垂直稳定,四壁应涂刷粘层油; 一坑槽开挖深度超过150mm时,应逐层填筑压实。各层凿除面应形成台阶,宽度不小于100mm。 坑槽四周接缝应碾压密实,不得形成垂直通缝; 一一采用热修补方法时,应先沿加热边线退回100mm,翻松被加热面层,喷洒乳化沥青,加入新的 沥青混合料,整平压实。 7.3.2挖补式施工工艺应包括坑槽成型、清理和干燥、界面处治、材料准备和摊铺、压实、封边修整、 开放交通,可按附录G规定执行。

    清扫热烘范围内的杂物、松散粒料、灰尘等,积水必须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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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加热路面5min~10min,温度不小于140℃,热烘范围宜沿坑槽边缘向四周扩大300mm以 上; 耙松范围宜内缩约50mm~100mm,粑松面应成矩形,接缝应为热接缝。耙松过程应剔除松料中 大粒径集料以及明显烧焦老化的沥青混合料; 一施工中,应根据粑松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和数量喷洒沥青再生剂、添加新料、合理控制松铺系数, 潢黄坡度应满足原路面标准; 一沥青混合料碾压可采用振动压路机。修补面与周边原路面的色差不宜过大,碾压后可在修补表 面均匀撒布一层石粉; 开放交通应在坑槽表面修补材料温度低于50℃后。

    7.4.1拥包峰谷高差不大于15mm时,可采用机械铣刨平整;拥包峰谷高差大于15mm,且面积大于2m 时,应采用铣刨机将拥包全部除去,并低于路表面至少30mm,清扫干净后,喷洒粘层油,用热沥青混 合料重铺面层 7.4.2基层稳定,面层连续多处出现拥包,且面积较大,应将有拥包的面层挖除,再重铺面层。 7.4.3基础变形形成的拥包,应更换已变形的基层,再重铺面层。

    5.1当土基和基层已经密实稳定,可只修补面层。 5.2路面略有下沉,无破损或仅有少量轻微裂缝,可在沉陷处喷洒或涂刷粘层沥青,再用沥青 将沉陷部分填补到与原路面齐平并压实。 5.3因路基沉陷导致路面破损严重,矿料已松动、脱落形成坑槽的,可按本规程7.3节执行

    7.6.1车辙在15mm以上时,应挖除。 7.6.2当联结层损坏,应将损坏部位全部挖除,重新修补。 7.6.3因基层局部下沉而造成的车辙,应先修补基层。

    7.6.1车辙在15mm以上时,应挖除。

    7.7.1轻微泛油的路段,可撒3mm5mm粒径的石屑或粗砂处治, 7.7.2较重泛油的路段,可先撒5mm~10mm粒径的石屑采用压路机碾压,待稳定后,再撒3mm5mm 粒径的石屑或粗砂处治。 7.7.3严重泛油路段,应将含油量过高的软层铣创清除后,重铺面层。

    7.8.1封层的脱皮,应清除已脱落和松动的部分,再重新上封层;沥青面层层间产生脱皮,应将脱落 及松动部分清除,在下层沥青面上涂刷粘层油,并重铺沥青层。 7.8.2啃边维修应将破损沥青面层挖除,补砌路缘石,在接茬处涂刷黏结沥青,再恢复面层。 7.8.3当井座基础底板强度不足或井顶砖块碎裂散失造成的路框差时,宜更换安装改良型卸载大盖板。 当井座周边路面下陷造成的路框差时,应修补周边路面,

    7.9.1基本要求应按照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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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面破损严重,采用路面补强等养护维修方法不能使路面恢复良好的工作状态,应进行路面翻 修; 一沥青路面补强与翻修设计应提出使用年限,设计线型符合CJJ37的要求,与两边构筑物及道 路排水协调,补强结构层与原路面结构联结牢固; 一补强和翻修工程中,沥青面层宜采用比原路面更好材质的沥青,可采用透水沥青、新型橡胶沥 青、新型SBS沥青等,技术指标应符合CJJ1的规定。基层可采用柔性基层; 一一采用新材料(如土工格栅、土工织物、玻璃纤维格栅、聚酯玻纤布等)、新工艺进行补强时,在 大面积补强施工前应在试验路段进行试铺,确定合理施工工艺和参数。

    7.9.2路面补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路面补强应对原有路面作全面的技术调查,包括:旧路破损及病害的程度和旧路的设计、旧路 的设计、施工养护技术资料、年平均双向日交通量、交通增长率、旧路回弹变沉值等; 一一快速路或主干路的补强可采用柔性基层加沥青混合料面层结构:次干路或支路若不提高道路等 级,可用单层或多层补强结构,若需要提高道路等级,宜采用半刚性基层加沥青混合料面层结构;面层 选用SMA改性沥青混凝土时,其压实厚度不宜小于40mm; 一路面补强层施工时应处理原有路面病害损坏部位,当采用单层补强时,旧路应铣刨拉毛处理, 并喷洒乳化沥青粘层油,待破乳后方可摊铺; 一一检查井、雨水口、缘石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被乳化沥青污染。沥青贯入式路面的整平、高程 调整,不得扰动碎石结构层。

    7.9.3面层翻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调查分析和设计要求,应采用铣刨机进行铣刨作业。若翻修面积较小,可采用人工或小型 机械翻挖,旧料宜再生利用: 一面层翻修前,应清扫碎屑、灰尘。粘层沥青浇洒量宜0.3kg/m~0.6kg/m,侧壁涂刷量宜为 0.3kg/m~0.4kg/m; 一沥青混合料应碾压密实,烫边密封

    燃气标准规范范本7.9.4基层翻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沥青铣刨后,翻挖基层,面层的翻挖范围应超出基层翻修范围30cm; 一整平路基表面并经碾压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层铺筑,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20cm; 一在基层稳定并达到要求强度后,浇洒0.7kg/m~1.1kg/m透层沥青,混合料铺筑可参照CJJ 实施; 做好初期养护,开放交通

    8.1.1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包括日常巡查、日常养护、路面病害及时维修及按周期有计划地安排中修、 大修、改扩建项目。 8.1.2I、II等养护的道路宜采用专用机械及快速维修方法施工,大修、改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 工程设计。 8.1.3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维修的常规和专用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耐久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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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水泥混凝土路面有化学制剂或油污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一填缝料凸出板面时应及时处理,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出板面,对次干路和支路超过 3mm时应铲平 杂物嵌入接缝时应予清除,填缝料外溢流涧到面板应予清除。填缝料更换周期宜为2年~3年; 一填缝料局部脱落时应灌缝填补,脱落缺失大于1/3缝长应立即进行整条接缝的更换; 一一接缝处因传力杆设置不当所引起的损坏,应将原传力杆纠正到正确位置; 一在伸缩缝修理时,应先将热沥青涂刷缝壁,再将接缝板压入缝内。对接缝板接头及接缝板与传 力杆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沥青或其他接缝料填实抹平,上部采用嵌缝条的接缝板应及时嵌入嵌缝条; 一在低温季节或缝内潮湿时应将接缝烘干,当纵向接缝张开宽度在10mm及以下时,宜采用加热 式填缝料;当纵向接缝张开宽度在10mm以上时,宜采用聚氨酯类填缝料常温施工:当纵向接缝张开宽 度超过15mm时,可采用沥青砂填缝; 当接缝出现碎裂时,应先扩缝补块,再接缝处理

    8.3.1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出现小于3mm的轻微裂缝,可采用直接灌浆方法处治,灌缝材料可选用环氧 树脂类或聚氨酯类材料。 8.3.2对大于或等于3mm且小于15mm贯穿板厚的中等裂缝,可采取扩缝补块的方法处治。对大于或等 于15mm的严重裂缝可全深度补块

    8.4.1当水泥混凝土路面板边轻度剥落时,快速路、主干路的养护不得采用沥青混合料修补。 8.4.2板角断裂应按破裂面确定切割范围。宜采用早强补偿收缩混凝土,并按原路面设置纵缝、横向 宿缝、胀缝。 3.4.3凿除破损部分时,应保留原有钢筋20cm~30cm,没有钢筋时应植入钢筋,新旧板面间应涂刷界 面剂。 8.4.4与原有路面板的接缝面,应涂刷沥青,如为胀缝,应设置胀缝板。

    风电场标准规范范本8.5.1板块脱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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