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5014-2022 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垫)层施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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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筑材料的松铺厚度与达到规定压实度的压实厚度
3.1.1施工单位应了解施工现场及施工区域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条件,以及建设工程相 关的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现状,熟悉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3.1.2施工单位应收集并复核施工现场的各种建(构)筑物、地下管网及相关设施的位置、走向、 埋设深度等情况。对于拟保留的原有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通信、供电、供水、供暖、供气、 供油等各种管网,应设置醒目标志,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保护,保护方案应取得有关权属单位 同意。 3.1.3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编制施工组织
3.1.3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编制施工组织 设计,发现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时,应及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 单位。
3.2.1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测绘单位布设施工平面及高程控制点(网)并组织移交。施工单 位应对移交的控制点(网)进行复测,形成书面复测资料,复测结果超出规定的允许偏差时特种设备标准,应 提请建设单位组织复核。 3.2.2施工平面控制点(网)的测量精度应符合《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中一级导线测量 或同精度等级的规定;施工加密平面控制点(网)的测量精度应符合《工程测量标准》 GB50026)中二级导线测量或同精度等级的规定;施工放样定位的测量精度应符合《工程测量标 准》(GB50026)中三级导线测量或同精度等级的规定。
3.2.3施工高程控制点(网)的测量精度应符合《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中二等水
3.2.4施工控制点及施工加密控制点的埋设及保护应符合《工程测量标准》(GB50
3.2.4施工控制点及施工加密控制点的埋设及保护应符 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的规定
3.3.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施工工期和现场环 境,制定临时排水方案。
3.3.2施工期间临时排水系统应与飞行区其他排水系统相协调,有条件时,应结合机场的永久排 水系统设置并提前实施。
3.5.1土石方与道面基(垫)层正式施工前,应在工程施工试验段进行试验性施工。工程施工 式验段不宜选在关键部位,其规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5.2工程施工试验段应验证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确定各项施工工艺参数等内容
3.5.3振动碾压试验性施工应确定压路机的型号及激振力、行进速度、碾压遍数、松铺系数 等,试验段面积宜不小于5000m。 3.5.4冲击碾压试验性施工应确定冲击式压路机的型号、行进速度、冲碾遍数、松铺系数等, 试验段面积宜不小于10000m。 3.5.5强夯试验性施工应确定夯击能量、夯点布置、夯击次数、收锤标准、夯击遍数、间歇时 间等;不同夯击能级分为不同的试验段,每个试验段面积宜不小于20m×20m。 3.5.6基(垫)层碾压试验性施工应确定碾压遍数、机械组合及行进速度、松铺系数等,试验 段面积宜不小于2000m。 3.5.7工程施工试验段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施工试验段总结报告,经批准后方可 进行大面积施工
3.5.3振动碾压试验性施工应确定压路机的型号及激振力、行进速度、碾压遍数、松铺系数 等,试验段面积宜不小于5000m。 3.5.4冲击碾压试验性施工应确定冲击式压路机的型号、行进速度、冲碾遍数、松铺系数等, 试验段面积宜不小于10000m。 3.5.5强夯试验性施工应确定夯击能量、夯点布置、夯击次数、收锤标准、夯击遍数、间歇时 间等;不同夯击能级分为不同的试验段,每个试验段面积宜不小于20m×20m。 3.5.6基(垫)层碾压试验性施工应确定碾压遍数、机械组合及行进速度、松铺系数等,试验 段面积宜不小于2000m。 3.5.7工程施工试验段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施工试验段总结报告,经批准后方可 进行大面积施工
4.1.1土石方工程的填料分类应符合《民用机场高填方工程技术规范》(MH/T5035)的规定。 【条文说明】在《民用机场高填方工程技术规范》(MH/T5035一2017)附录A中,填料分为石 料、土石混合料、土料和特殊土料,其中土石混合料又可分为石质混合料、砾质混合料及土质 混合料。 4.1.2土石方填筑施工应在原地基处理合格后进行,本层填筑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的 填筑。 4.1.3填方区相邻区段施工进度不一致时,先填区段应按不陡于1:2的坡度分层预留台阶;施 工进度一致时,不同区段间应分层相互搭接,搭接段宽度不得小于2m。 4.1.4土石方开挖方式宜按土石开挖难易程度确定,开挖难易程度划分应按《民航专业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MH5028)的规定执行。 4.1.5挖填结合部应采取适当的补强施工措施。原地面自然坡度陡于1:5时,应将原地面按图
图4.1.5台阶开挖示意图
4.1.6填方边坡应分层填筑并预留一定的刷坡宽度,严禁贴坡填筑。 【条文说明】碾压作业边界预留剧坡宽度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保证填方边坡的压实质量,二 是便于边坡防护工程整修时进行刷坡处理,
4.1.7土石方施工时,应注意与排水沟、涵、井、管等其他相关工程协同施工。 4.1.8土石方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低于表4.1.8的规定;高填方工程的土石方压实度应 符合《民用机场高填方工程技术规范》(MH/T5035)的规定
表4.1.8压实度要求
注:1表中深度、道面影响区自道基顶面起算,其他区域自地势设计标高起算,括号内的深度适用于水泥混凝土道面及
飞行区指标II为A、B、C、D的沥青道面; 2表中压实度是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3430)重型击实试验法求得;在多雨潮湿地区或土质为高液限的黏土 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将表中的压实度降低1%~2%; 3挖方区及零填部位,如设计要求碾压后或者处理后的道床项面回弹模量达到30MPa以上,则下道床压实度可不作 要求; 4石方填筑压实指标宜采用固体体积率,具体指标根据试验或填料性质确定; 5建(构)筑物的地基压实指标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2.1土石方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应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掏挖,使开挖形成的边坡稳定; 2开挖完成面应有一定坡度,便于排水; 3开挖至接近设计高程时,应加强高程测量,并根据土质情况预留压实或地基处理下沉 量,避免超挖; 4开挖至道床顶面时,宜尽快进行后续施工;不能及时进行后续施工时,宜在设计道床标 高以上预留厚度不小于300mm的保护层。 4.2.2严禁操作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线路一侧作业时,机械与线路的垂 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4.2.1土石方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土石方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2.2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条文说明】本条参考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1一2008)中表6.3.10。 4.2.3开挖遇流沙、淤泥、泥炭等劣质土,或含水率较大土层,或暗坑、暗穴、暗沟、暗井等 不良地质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4.2.4石方开挖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岩层产状、断裂构造、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开 挖方式。对于软质岩石和全风化岩石,可采用机械开挖;对于坚硬岩石,宜采取爆破法开挖。 4.2.5石方爆破施工应进行爆破试验,并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以及国家和地方的 规定
4.3.4碾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料的含水率宜控制在最佳含水率的±2%范围内; 2压实机械应根据场地大小、填料类别及含水率、压实机械效率、压实度要求、填筑厚度 等因素综合确定; 3分层填筑厚度应根据选用的压实机械、填料种类和压实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4碾压应按从低到高、从边到中、先轻后重的作业顺序进行;碾压主轮重叠1/3~1/2轮 宽;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5碾压时应避免出现翻浆或弹簧土现象; 6填筑体中间层可采用推土机或平地机进行粗平:填筑体顶层应进行精平,顶面高程及项 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7填筑中断时,应对已填土方的表面土层及时压实,或采取保护措施; 8道面影响区填筑接近道床底面高程时,应加强对高程的测量;土面区石方填筑接近设计 高程时,应设置一定厚度的绿化土层。 【条文说明】本条第1款中,填料在最佳含水率时,易于压实。在碾压施工中,通常通过洒水或 晾晒的措施控制填料的含水率。在自然含水率合适的条件下,尽量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 平和随压,可以避免风吹日晒过干成块或遇雨过湿,给压实作业带来困难。 4.3.5冲击碾压施工应先四周、后中间,覆盖整个场地表面为一遍:施工场地宽度小于冲击压
路机转弯直径时,应在施工场地两端设置必要的转弯场地;顶层冲击碾压完成后应进行整平 并用振动压路机压实
4.3.6强夯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强夯前应测量场地高程,进行夯点放线定位,夯点位置偏差不得大于50mm; 2应监测和记录每一夯实点的夯击能量、夯击次数和夯沉量; 3每一遍强夯完成后,应推平夯坑或按设计要求整平,测量夯后场地高程,按确定的间歇 时间进行下一遍强夯,直至完成要求的强夯遍数; 4强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测
4.3.7新旧填筑体结合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边坡防护及排水沟等设施;日 有护脚挡土墙及抗滑桩需要拆除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其稳定; 2已有填筑体边坡的排水口及盲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顺接,防止渗漏,并将其引入场外排 水系统; 3新旧填筑体结合部宜采用台阶搭接: 4结合部一定范围内宜进行补强处理。
表4.3.8填土施工质量要求
注:沟、糖区域道基压实度的检测频率应加密为表中频率的2倍
中石混填有上授主层的,上我 土层的压实度、平整度及高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3.8的规定
土层的压实度、平整度及高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3.8的规定
表4.3.9填石及土石混填施工质量要求
4.3.10盲沟的设置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民用机场飞行区排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MH/T 5005) 的规定
4.3.10盲沟的设置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民用机场飞行区排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MH/T 5005) 的规定
(MH/T5005)的规定。
4.4.1道床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4.1道床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大粒径应不大于200mm; 2高液限黏土、含有机质细粒土、高液限粉土以及塑性指数大于16或膨胀率大于3%的低 夜限黏土不得用作上道床填料,也不得用作飞行区指标Ⅱ为C、D、E、F时的下道床填料 3粉土不宜用作冰冻地区道床填料
4.4.2挖方及零填区道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飞行区指标Ⅱ为C、D、E、F时,若道床为崩解性岩石或强风化软岩,宜进行换填处 理,换填厚度宜不小于300mm; 2石质道床超挖部分宜采用道床同种填料进行回填压实,不适合碾压作业时,可采用贫混 凝土等材料回填密实; 3挖方道床的褥垫层可采用级配良好、粒径不大于150mm的粗颗粒材料,厚度宜不小于 500mm
4.5.1加筋土的填料严禁有尖锐凸出物,
4.5.2土工格栅等筋材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标志牌应注明商标、 产品名称、代号、等级、规格、执行标准、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毛重、净重等。 4.5.3筋材进场应检查其外观和标志,并根据设计要求按筋材型号、规格及进场批次进行性能 检验,检验频率为1次/10000m,单批次不足10000m时按1批次计。 4.5.4筋材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摔,避免与尖锐物品混装,并采取遮篷等防雨、防晒措施;存放 料仓(库)应无腐蚀气体、无粉尘、通风良好目干燥、不得露天存放
4.5.5筋材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土层表面应平整、密实; 2铺设筋材时,将强度高的方向置于填筑体主要受力方向; 3筋材的连接应牢固,受力方向连接强度不低于设计要求; 4筋材应与填土表面紧密贴合,拉紧展平,插钉固定,不得有褶皱; 5横向相邻两幅筋材搭接时,搭接宽度宜不小于150mm;多层铺设时,上下层接缝应交替 错开。
4.5.6加筋士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进占法填筑填料,并应通过试验确定碾压施工参数,不得采用羊足碾; 2严禁施工机械直接在筋材上行走作业; 3加筋土边坡施工应与边坡防护同步进行: 4施工期间的稳定性监测发现变形(或速率)过大时,应采取控制填筑速率、变更设计方 案等有效措施,确保填筑体稳定。 【条文说明】本条第1款中,采用进占法填筑填料时,车辆卸料后,在刚铺好的填料上行走,可 避免车辆碾压损坏已铺设好的筋材
4.5.7加筋土施工质量应符合表4.5.7的规定
表4.5.7加筋土施工质量要求
5.1.1边坡防护的主要形式有植草防护、浆砌防护、混凝土框架防护等。 5.1.2填方边坡应在填筑体稳定后进行防护,挖方边坡应随开挖施工及时防护。 5.1.3边坡防护施工前,填方边坡应进行刷坡,清除边坡上的杂物、危石及松土;挖方边坡应 填补超挖形成或原生的坑洞和空腔,使坡面平顺。 5.1.4边坡防护原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混凝土或砂浆的技术性 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5.2.1植草防护应在边坡坡面整修完成后及时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土宜采用土、肥料及腐殖质土的混合物; 2植草时,草籽应撒布均匀; 3喷播植草时,应先将生长液与草籽混合并搅拌均匀,自下而上均匀喷酒在已经清理好的 坡面上,不流尚; 4铺草皮时,宜选用带状或块状的草皮,厚度宜为100mm,由坡脚自下向上铺设, 5.2.2客土喷播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质边坡坡面宜粗糙,超、欠挖处应修凿顺接或修补; 2植草混合料(客土)及喷播液的配比应根据边坡坡度、地质情况和当地气候条件等 确定; 3客土喷播挂网应通过锚杆、锚钉固定; 4应从正面均勾喷播,凹凸部位及死角处应补喷,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喷播厚度。 5.2.3植生袋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植草防护应在边坡坡面整修完成后及时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土宜采用土、肥料及腐殖质土的混合物; 2植草时,草籽应撒布均匀; 3喷播植草时,应先将生长液与草籽混合并搅拌均勾,自下而上均匀喷酒在已经清理好的 坡面上,不流尚; 4铺草皮时,宜选用带状或块状的草皮,厚度宜为100mm,由坡脚自下向上铺设 5.2.2客土喷播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质边坡坡面宜粗糙,超、欠挖处应修凿顺接或修补; 2植草混合料(客土)及喷播液的配比应根据边坡坡度、地质情况和当地气候条件等 确定; 3客土喷播挂网应通过锚杆、锚钉固定; 4应从正面均勾喷播,凹凸部位及死角处应补喷,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喷播厚度。 5.2.3植生袋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植生袋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植生袋应保证种子附着完好,袋内土不得含才
2植生袋应平铺在坪床上,边缘交接处重叠10mm~20mm。袋上应均匀覆土,厚度宜为 10mm,不得露出植生袋。
5.2.4三维网植草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维网应自上而下平铺,并向坡顶、坡脚各延伸500mm; 2三维网应用锚钉等锚固于坡面,紧贴坡面且无褶皱和悬空现象,四周以U形钉固定,间 距宜不大于1.5m,网间搭接长度宜不小于100mm。 5.2.5框架植草防护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下列规定: 1应选取环境适应性好、根系发达、耐干旱贫、耐破坏、再生能力强的草种; 2草皮下种植土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草皮与坡面和框架应密贴。 5.2.6植草防护完成后应及时养护。
5.2.4三维网植草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2.7植草防护施工质量应符合表5.2.7的规
表5.2.7植草防护施工质量要求
注:每延米为各级边坡累积长度
5.3.1浆砌片(块)石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浆砌片(块)石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边坡填料为受冻胀影响的土质时,应保证垫层厚度不小于100mm; 2宜采用坐浆法砌筑,由坡底向坡顶分层砌筑,砌筑完成后及时养生; 3伸缩缝间距宜为10m~15m,缝宽宜为20mm~30mm;坡面设有沉降缝时,可与伸缩缝 合并设置; 4泄水孔和反滤层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5.3.2水泥混凝士预制块防护施工应符合下
垫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宜不小于100mm; 2预制块应由坡底向坡顶错缝砌筑,砌筑坡面平顺并与相邻坡面顺接; 3伸缩缝间距宜为10m~15m,缝宽宜为20mm~30mm,坡面设有沉降缝时,可与伸缩缝 合并设置; 4泄水孔和反滤层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5.3.3浆砌防护施工质量应符合表5.3.3的知
表5.3.3浆砌防护施工质量要求
注:每延米为各级边坡累积长度
5.4.1现浇混凝土框架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面开槽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钢筋尺寸、规格、布筋间距、焊接强度、保护层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 规定; 3模板及支架应设置稳定,混凝土浇筑应从护脚开始,由下而上浇筑混凝土框架,采用插 人式振捣器振捣;振捣后应保证混凝土密实,无滑移流消现象,表面抹平压光; 4框架宜嵌入坡面,框架表面与坡面顺接,防止产生变形或破坏; 5框架格及锁边格宜每间隔20m~25m设置变形缝,变形缝应竖向布置,宽度宜为
5.4.1现浇混凝土框架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
20 mm~30 mm; 6浇捣完应及时养生,养生时间不少于14d
表5.4.2现浇混凝士框架防护施工质量要求
5.4.3预制混凝土框架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知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运输线路、吊装场地及存放场地; 2预制混凝土框架构件质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预制混凝土框架吊运时应达到设计要求的安装强度,吊运过程中应有专人指挥,保证吊 运平稳,不得有偏斜和大幅度摆动; 4连接处应冲洗干净,连接处材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4.4预制混凝土框架安装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预制混凝土框架安装质量票
5.5.1截水沟、排水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截水沟应先行施工; 2截水沟及排水沟的平面位置、横断面尺寸、沟底标高及纵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3排水沟的开挖、沟体修筑及回填可参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排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MH/T5005)
5.5.2截水沟、排水沟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场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MH 5007)的规定
5.5.3急流槽、跌水、消力池施工应符合下列
1平面位置及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宜按构筑物基础宽度两侧各增宽300mm~500mm; 3采用浆砌砌体或混凝土结构时,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排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MH/T5005)的规定; 4施工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应与进水口构筑物衔接平顺。
5.5.4急流槽、跌水、消力池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表5.5.4的规定
表5.5.4急流槽、跌水、消力池施工质量要求
6.1.1道面基(垫)层施工应在道基和相关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沉降稳定情况符合设计 进行
6.1.2道面基(垫)层材料选择应因地制宜,在满足实际工程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应优 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当地材料
6.1.3进场原材料应按以下频率进行检验
1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 号、连续进场1500t为一检验批次,不足1500t按1批次计; 2粗集料、细集料按同产地、同规格、连续进场数量2000m为一检验批次,不足2000m 按1批次计
6.1.4集料备料时,宜按不小于3档进行
6.1.5基层材料宜采用集中厂拌,摊铺机摊铺,异形或边角部位可用平地机或人工摊铺;垫层 材料可采用路拌,推土机摊铺,平地机整平。
信息技术标准规范范本6.2无机结合料稳定类基(垫)层
6.2.1无机结合料稳定类基(垫)层包括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水 泥/石灰/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或垫层。 6.2.2水泥宜为强度等级不高于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 泥及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宜大于3h,终凝时间宜大于6h且小于10h。 6.2.3无机结合料稳定类基(垫)层材料中掺加的外加剂,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 规定。
注:"测定0.075mm以下材料的塑性指数
注:水泥稳定碎右基层强度要求较高时,宜采取控制原材料指标和优化级配设计等措施,不宣单纯通过增加水泥剂量来提 高基层强度,水泥剂量宜不大于6%
高基层强度、水泥剂量宜不大于6%
6.2.11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Z. 标准正态分布表中随保证率或置信度α而变的系数工程计价标准规范范本,取保证率95%, Z.=1.645; C. 组试验的强度变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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