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543-2022 城市轨道交通计轴设备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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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T543-2022 城市轨道交通计轴设备技术条件
5.4.2非钢轮钢轨制式
设备喷涂件外观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影响防护性能的瑕疵。
计轴设备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对轮轴检测器采集的轴脉冲信息准确计数并识别列车运行方向; b) 当轨道区段计入轴数和计出轴数相等时,应输出被检测轨道区段空闲信息,否则输出占用信息: C) 应具备直接复零和预复零功能,并有操作执行成功的状态指示; d)在设备初始上电或停电恢复后,未进行人工复零操作前,应保持轨道区段占用状态; e)应对车辆折返运行进行正确检测,包括对同一车轮传感器上前进和后退车轮的检测,
bs标准计轴设备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a)轨道区段由占用到空闲输出条件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2s; b)轨道区段由空闲到占用输出条件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s。
计轴设备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a)车轮传感器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b)轨旁电子检测器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c)计轴主机的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0
计轴设备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a)引线端子对机壳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5Mα; b)轮轴检测器各引线端子对机壳的潮湿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α。
计轴设备的绝缘耐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大气压力不低于89.9kPa、海拔不超过1000m时,计轴主机和轮轴检测器信号输人或
计轴设备的绝缘耐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大气压力不低于89.9kPa、海拔不超过1000m时,计轴主机和轮轴检测器信号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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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子对机壳间应能承受交流正弦波50Hz1kV有效值电压,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且在试验时泄漏电流不应大于20mA; 在大气压力不低于89.9kPa、海拔不超过1000m时,电源输人或输出端子对机壳间应能承受 交流正弦波50Hz2kV有效值电压,历时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且在试验时泄漏电流不 应大于20mA
计轴设备在下列空气温度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a)室内设备为一5℃~45℃; b)室外车轮传感器为一40℃80℃; c)室外轨旁电子检测器为一40℃~70℃
计轴设备在下列空气温度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a)室内设备为一5℃~45℃; b)室外车轮传感器为一40℃80℃; c)室外轨旁电子检测器为一40℃~70℃。
在对轮轴检测器进行交变湿热试验时,初始检测应符合6.1、6.2的规定;试验后,各引线端子对 机壳的潮湿绝缘电阻应符合6.5b)的规定
备的振动应符合GB/T32347.3—2015中4.12.
[6. 11 高温运行
计轴设备在出厂检验前应进行高温运行试验,在环境温度45℃士3℃条件下通电运行 结束后恢复标准大气条件,并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测试线 6. 1、6. 2 的规定。
压力:不低于70.1kPa,海拔高度不超过3000m
雷电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计轴设备应具备雷电防护能力,雷电电磁脉冲防护水平应符合TB/T3498一2018的规定,雷 电防护试验性能应符合TB/T3498一2018中判定条件A类的规定。 b)对于露天铺设线路,计轴主机设备与轮轴检测器之间的传输电缆应采取防雷措施,
7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要求
7.1 可靠性、可用性要求
计轴设备可靠性、可用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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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1×10°h; b)平均无差错计轴数不应小于5×10°轴; c)可用性不应小于99.999%。
a)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1X10°h; b)平均无差错计轴数不应小于5×10°轴; c)可用性不应小于99.999%,
计轴设备可维修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具备自诊断与辅助维护功能; b)可维护性不应大于0.5h。
计轴设备可维修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具备自诊断与辅助维护功能; b)可维护性不应大于0.5h。
计轴设备安全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计轴设备的设计应符合GB/T21562、GB/T24339.1、GB/T28808、GB/T28809的规定, 安全完整性水平应满足SIL4级要求; b)计轴设备宜采用2取2安全计算机结构,可采用2乘2取2安全计算机结构; c)应满足TB/T2615铁路信号故障一安全原则
计轴设备应使用不间断交流或直流电源。交流电源宜采用AC220V士22V,频率50Hz 流电源宜采用DC24V±2.4V
8.2.1计轴设备之间的信息传输应采用封闭型传输通道。 8.2.2计轴主机设备之间的远程传输通道宜采用光缆、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8.2.3连接计轴主机设备与轮轴检测器之间的传输通道宜采用内屏蔽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8.2.4计轴主机设备与轮轴检测器之间的传输距离不应小于6km。 8.2.5计轴设备不应因传输线路受到感应电流干扰而产生错误导向危险输出
8.2.1计轴设备之间的信息传输应采用封闭型传输通道。
计轴设备的地线应符合GB50157的规定,当计轴室外设备需接地时,宜采用单独的接地线接地; 当采用综合接地系统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Q;当采用单独接地线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Q,困难 条件下不应大于102
8.4.1计轴设备与联锁系统应可靠接口,输出轨道区段空闲或占用信息可采用继电、串口或网口方式 接口,接口应符合故障一安全原则。 8.4.2计轴设备复零条件输入可采用继电、串口或网口方式接口,接口应符合故障一安全原则。 8.4.3对计轴设备进行预复零、直接复零应符合行车安全相关操作,预复零、直接复零指令产生、传 输和执行过程应符合故障一安全原则。 8.4.4复零操作过程应有操作执行成功的状态指示,
计轴设备应将工作状态及故障报警信息传送给监测设备,与监测设备接口宜采用审口或网口方
通过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
9.2.1列车运行方向、轨道区段空闲与占用检测功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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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采用如下方法对列车运行方向、轨道区段空闲与占用检测功能进行测试: 计轴设备正常工作,轨道区段空闲时,在轨道区段计入轴数,计轴设备输出轨道区段占用,在 区段计出相同轴数,计轴设备输出轨道区段空闲
9. 2. 2 复零功能测试
宜采用如下方法对复位功能进行测试: 预复零功能测试:计轴设备处于占用状态时,执行预复零操作后,轨道区段保持占用,计轴 设备输出预复零成功状态指示。在轨道区段一端计人轴数,另一端计出相同轴数,计轴设备 输出该轨道区段空闲。 b)直接复零功能测试:轨道区段处于占用状态时,执行直接复零操作后,计轴设备输出该轨道区段 空闲
9.2.3初始上电与停电恢复功能测试
设备初始上电,计轴设备输出轨道区段占用; b)设备停电恢复后,计轴设备输出轨道区段占用
9.2.4车辆折返运行检测功能测试
宜采用如下方法对车辆折返运行检测功能进行测试: a)计轴设备正常工作,轨道区段空闲时,在轨道区段计入轴数,计轴设备输出轨道区段占用 在该轨道区段同一端反向计出相同轴数,计轴设备输出轨道区段空闲; b)计轴设备正常工作,轨道区段空闲时,在轨道区段未完全计人轴数,计轴设备输出轨道区段 占用,在该轨道区段同一端反向计出未完全计入的轴数,计轴设备输出轨道区段空闲
9.3.1轨道区段由占用到空闲输出条件的响应时间测试
宜采用如下方法对轨道区段由占用到空闲输出条件的响应时间进行测试: 计轴设备正常工作,轨道区段空闲时,在轨道区段计入1轴,计轴设备输出轨道区段占用。测试时 区段计出1轴,测试轨道区段完整计出1 偷出轨道区段空闲条件的时间差。
9.3.2轨道区段由空闲到占用输出条件的响应时间测运
宜采用如下方法对轨道区段由空闲到占用输出条件的响应时间进行测试: 计轴设备正常工作,轨道区段空闲时,在轨道区段计入轴数,测试该轨道区段开始计人时刻与 备输出轨道区段占用条件的时间差。
9.4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设备外壳防护等级试验应按GB/T4208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 条件试验:设备在试验过程中不带电; C 严酷等级:车轮传感器外壳防护等级应为IP67,轨旁电子检测器外壳防护等级应为IP65 计轴主机外壳防护等级应为IP20; d)最后检测:试验后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计轴设备绝缘电阻的测试应按TB/T1447的规定进行,用500V兆欧表测得设备各引线端子 内绝缘电阻应符合6.5a)的规定。
计轴设备绝缘耐压试验应按TB/T1448的规定执行,计轴主机和轮轴检测器输人或输出端子 之间的绝缘耐压应符合6.6a)的规定;电源输入或输出端子与机壳之间的绝缘耐压应符合6.6 见定。
低温试验应按GB/T2423.1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 条件试验: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放置2h后,再按正常工作位置放人试验箱内; C 严酷等级:室内设备试验温度一5℃、室外设备试验温度一40℃,且持续时间2h; d) 中间检测:试验过程中设备通电并保持工作,保温2h后,继续保持温度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 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 最后检测:试验后,试验箱恢复标准大气条件,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然后进行外 观检查和功能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9. 7. 2 高温试验
高温试验应按GB/T2423.2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 条件试验: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放置2h后,再按正常工作位置放人试验箱内; c 严酷等级:室内设备试验温度45℃、室外轨旁电子检测器试验温度70℃、室外车轮传感器试 验温度80℃,且持续时间2h,在高原地区应用时,可延长至6h; d)中间检测:试验过程中设备通电并保持工作,保温2h后,继续保持温度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 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最后检测:试验后,试验箱恢复标准大气条件,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然后进行外 观检查和功能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高温试验应按GB/T2423.2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 条件试验: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放置2h后,再按正常工作位置放人试验箱内; 严酷等级:室内设备试验温度45℃、室外轨旁电子检测器试验温度70℃、室外车轮传感器试 验温度80℃,且持续时间2h,在高原地区应用时,可延长至6h; d)中间检测:试验过程中设备通电并保持工作,保温2h后,继续保持温度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 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最后检测:试验后,试验箱恢复标准大气条件,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然后进行外 观检查和功能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室外设备交变湿热试验应按GB/T2423.4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然后 进行各引线端子对机壳绝缘电阻特性的测试; 6) 条件试验: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放置2h后,按正常工作位置放人试验箱内; c)严酷等级:试验温度+十40℃,且循环次数为2次; d)恢复条件:试验后,试验箱恢复标准大气条件,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 最后检测:用500V兆欧表,按TB/T1447规定的方法测得各引线端子对机壳的潮湿绝缘电 阻应符合6.5h)的规定
室外设备振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条件试验:室外设备按正常使用状态固定在振动台上,其中车轮传感器应安装在钢轨上规定 的位置,然后固定在振动台上; 严酷等级:车轮传感器振动试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2347.3一2015中4.12.2钢轨上设备 的规定;轨旁电子检测器振动试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2347.3一2015中4.12.2轨旁上设 备的规定;车轮传感器和轨旁电子检测器试验时间均为每个方向1h; d)最后检测: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应符合6.1、6.2的规定
9. 10冲击性能试验
室外设备冲击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 条件试验:室外设备按正常使用状态固定在振动台上,其中车轮传感器应安装在钢轨上规定 的位置,然后按正常使用状态固定在振动台上; 严酷等级:车轮传感器冲击试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2347.3一2015中4.12.1钢轨上设备的 规定,垂向、横向、纵向三个相互垂直方向各冲击3次;轨旁电子检测器振动试验严酷等级应 符合GB/T32347.3一2015中4.12.1轨旁上设备的规定,垂向、横向、纵向三个相互垂直方向 各冲击3次; d)最后检测: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应符合6.1、6.2的规定。
室外设备冲击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 条件试验:室外设备按正常使用状态固定在振动台上,其中车轮传感器应安装在钢轨上规定 的位置,然后按正常使用状态固定在振动台上; 严酷等级:车轮传感器冲击试验严酷等级应符合GB/T32347.3一2015中4.12.1钢轨上设备的 规定,垂向、横向、纵向三个相互垂直方向各冲击3次;轨旁电子检测器振动试验严酷等级应 符合GB/T32347.3一2015中4.12.1轨旁上设备的规定,垂向、横向、纵向三个相互垂直方向 各冲击3次; d)最后检测: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应符合6.1、6.2的规定
高温运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 条件试验: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放置2h后通电运行; 严酷等级:试验温度45℃士3℃,且持续时间72h; 最后检测:试验后,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然后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测试结 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高温运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 条件试验: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放置2h后通电运行; 严酷等级:试验温度45℃士3℃,且持续时间72h; 最后检测:试验后,设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然后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测试结 果应符合 6. 1、6. 2 的规定。
低气压试验应按GB/T2423.21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条件试验:设备在试验过程中通电运行; c)严酷等级:试验气压70kPa、持续时间1h; d)最后检测:恢复到常压1h后进行外观检测和功能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低气压试验应按GB/T2423.21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初始检测:应按6.1、6.2的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 b)条件试验:设备在试验过程中通电运行; c)严酷等级:试验气压70kPa、持续时间1h; d)最后检测:恢复到常压1h后进行外观检测和功能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6.1、6.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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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10.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生产或老产品转场生产前的试制; b) 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设备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轮轴检测器每3年检验一次,其他设备每5年检验一次; d) 设备停产3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10.3.2 经过型式检验的受试计轴设备不应作为产品出厂
10.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生产或老产品转场生产前的试制; 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设备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轮轴检测器每3年检验一次,其他设备每5年检验一次; d) 设备停产3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10.3.2 经过型式检验的受试计轴设备不应作为产品出厂
10.4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项目表
表1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项目
表1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项目(续)
11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灌注桩标准规范范本标志、包装、运输和贴在
每台设备应在明显位置装有产品标牌,标牌上应包含下列内容: a)产品型号和名称; b) 出厂编号; c 制造日期; d)制造厂名及标识。
11.1.2包装箱标志志
包装箱标志应按GB/T191的规定执行
设备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设备包装应符合TB1498的规定; b)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
设备应贮存在通风良好、温度为一25℃~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无腐蚀性介质的库房 存期超过半年应开箱通风过滤器标准,超过一年应通电进行6.1、6.2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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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TB/T3189—2007铁路信号计轴应用系统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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