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2247-2022 公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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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具有溶解和分散沥青质的能力; d)具有一定的耐热性和耐候性。 6.3.3再生剂选用时,除对再生剂本身性能进行必要的检验外,还应对再生沥青胶结料和再生沥青混 合料的性能进行检验,以确定再生剂的使用效果。 6.3.4再生剂应存在密封的容器中,防止水、灰尘等混入

    6.4.1对于加铺再生工艺加铺层的新沥青混合料,其矿料级配、技术指标等应满足JTGF40一2004的 规定。 6.4.2对于复拌再生工艺的新沥青混合料,应根据RAP矿料级配,以及再生路面的级配要求,确定其 级配组成,并检验再生混合料的性能;新沥青混合料性能不符合JTGF40一2004的有关规定时,若再 生沥青混合料质量符合JTGF40一2004的规定,也可使用。 6.4.3用于复拌再生工艺的新沥青混合料级配、油石比等的确定,除应考虑再生混合料的性能要求外 还应考虑施工的可操作性、运输、储存等因素。

    6.5.1新沥青的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JTGF40一2004的规定。 6.5.2矿料的岩性宜与原路面相同。 6.5.3根据工程特点,如需添加纤维、抗剥落剂、抗车辙剂等添加剂,应符合JTGF40一2004的有关 规定 安全阀标准,添加剂材料的选择应综合施工可操作性、性能、工程成本以及运输、储存等因素进行技术论证。

    6.5.1新沥青的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JTGF40一2004的规定。

    7.1.1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宜采用马歇尔设计方法,配合比设计流程见附录A。采用其他 设计方法时,应采用马歇尔设计方法进行检验,满足要求时方可使用。 7.1.2就地热再生应经过试验路铺筑对目标配合比设计进行验证,并确定最终的生产配合比

    7.2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在JTGF40一2004规定的级配范围内,根据公路等级、工程性质、交通特点、材料品种等因素 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特殊情况下,对相似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后,允许超出规范要 范围。经确定的工程设计级配范围是配合比设计的依据,不应随意变更,

    3.1宜根据RAP的矿料级配和拟定的工程设计级配范围,确定掺加的新矿料级配。 3.2对于复拌再生工艺,为改善原路面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宜在再生沥青混合料中掺加一定 新沥青混合料。

    7.4.1应考虑再生路面的气候、交通特点、层位、纵横坡、超高等因素,确定再生沥青的目标标号。 7.4.2应根据再生沥青的目标标号,向回收旧沥青中按一定间隔的等差数列比例掺加再生剂,测定再 生沥青的三大指标,绘制变化曲线,用内插法初步确定再生剂用量。

    表6再生SMA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指标技术指标

    7.5.2马歇尔试验的温度控制应符合表7的规定

    7.5.2马歇尔试验的温度控制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再生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温度控制

    6.1再生沥青混合料最佳沥青用量按附录B的方法确定。 6.2对于复拌再生工艺,添加的新沥青混合料应避免出现沥青流涧和离析等现象,新沥青混合 青用量低于新沥青目标添加量时,可将多出部分单独添加。

    7.7再生沥青混合料路用性能检验

    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确定后,应进行再生混合料路用性能检验。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表8 规定。

    表8再生密级配沥青混合料路用性能技术指标

    表9再生SMA混合料路用性能技术指标

    1.2就地热再生施工可采用明火加热以外的其他各种加热原理的加热机组,或由不同加热原理 机组进行组合施工。 1.3当路面结构强度不足时,不宜进行就地热再生,或进行必要的补强后实施就地热再生

    3.2.1当原路面的病害类型或再生层的材料、性能等明显变化,或再生路面的设计要求、施工条件、 施工设备等明显不同时,应划分不同的施工段落, 3.2.2施工段落的划分还应充分考虑施工组织、交通管制、工期等因素,尽可能延长施工段落长度 减少施工段落数量,以利于施工组织, 8.2.3同一施工段落可不连续,但距离和工期间隔不宜过长;各施工段落长度不宜小于500m。 8.2.4同一施工段落宜采用相同的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和施工工艺。

    8.3.1根据路面病害的情况对沥青面层材料进行调查,必要时可拓展到基层或路基。 8.3.2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周边环境调查,对可能受到影响的植物隔离带、树木、加油站等提前采取隔 离措施。 8.3.3施工前,应对就地热再生无法修复的路面病害进行预处理,清除原路面突起的标志、标线、灌 缝胶以及原路面的稀浆封层、微表处、超薄罩面、碎石封层等功能层。 8.3.4正式施工前应铺筑试验路,长度不宜小于200m。试验段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施工,通过 试验段铺筑应完成以下工作: a 检验再生设备性能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b) 确定加热设备组合、加热时间以及加热温度等工艺参数; c) 确定再生设备合理的施工速度以及摊铺、碾压等工序参数; d) 检验配合比设计,确定再生剂、新沥青、添加剂以及新沥青混合料的合理用量及掺加工艺; e) 检验施工组织及交通组织方案的可行性

    8.4.1清扫路面,画导向线

    清扫路面,保持施工区域内路面整洁。根据路面再生宽度画导向线,保证再生施工边缘平顺美观。

    8. 4. 2路面加热

    8.4.2.1再生机组各相邻设备应保持合理间距。 8.4.2.2原路面应充分加热,特殊路面(如SMA路面、高黏沥青或橡胶沥青路面)或气温较低时,应 进一步增加加热设备数量,提高路面加热效率。 8.4.2.3应保证原路面的加热温度和深度,路面加热温度按表10热行。

    表10沥青路面加热温度控制标准

    8.4.2.4原路面两侧加热宽度应各超出再生宽度20cm。 8.4.2.5起点处可采用往复多次、低功率、长时间的加热方式使路表温度达到施工要求。 8.4.2.6再生混合料摊铺前,翻松裸露面温度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补热。

    8.4.3.1应以原路面为基准面,在翻松机行走过程中逐渐下降到规定深度。 8.4.3.2施工时应随时检测翻松深度,确保深度均匀,深度变化时应缓慢渐变。 8.4.3.3翻松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骨料破碎、保证无夹层、不破坏下承层,宜适当增加翻松深度,以提 高上下层间连接性。 8.4.3.4翻松裸露面应为黑色粗糙面,若裸露面为花白色,应及时调整原路面的加热参数,确保翻松 过程中不破坏原路面骨料

    8.4.4再生剂及新沥青喷酒

    8.4.4.1再生剂、新沥青应保存在贮存罐中,加热温度应满足要求,宜加热至不影响其质量的最高温 度,以提高其流动性和与旧沥青的融合性。 8.4.4.2根据配合比设计喷洒再生剂和新沥青,喷洒装置应与复拌机行走速度联动,并应准确计量。 8.4.4.3再生剂及新沥青应均匀喷入旧沥青混合料中,并根据铣刨深度、原路面状况等变化情况实时 调整用量。

    8.4.5新沥青混合料的添加与拌和

    3.4.5.1复拌再生所用新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及添加比例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执行;加铺再生所用新 沥青混合料应满足6.4.1的规定。 8.4.5.2新沥青混合料拌和应符合JTGF40一2004的相关规定,出料温度应比正常情况高10℃~20℃,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 8.4.5.3新沥青混合料的添加应与主机运行速度、拌和效率相匹配,保证新料添加量准确。 8.4.5.4应及时检测拌和后再生沥青氵 合料的温度,以便调整加热工艺

    8.4.6.1摊铺温度控制:基质沥青再生混合料应不低于120℃;改性沥青再生混合料应不低于130℃ (其中SMA混合料应不低于135℃);熨平板预热温度宜不低于110℃。 8.4.6.2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测量螺旋布料器周围与熨平板后方30cm~50cm区域混合料温度,若温 度过低,应同步降低加热机行进速度与再生机摊铺速度。 8.4.6.3摊铺机应匀速行进,速度宜为1.5m/min3.0m/min,施工速度应与加热、摊铺温度相匹配。 8.4.6.4摊铺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新旧料的拌和均匀性,避免出现花白料、离析等现象,必要时调整 施工参数。 8.4.6.5摊铺过程中应加强接缝处的控制,纵、横缝应平整、密实、黏结良好、无高差、无离析。

    8.4.7.1应采用试验段确定的碾压工艺、机具配置等进行施工。 8.4.7.2应使用大吨位双钢轮振动压路机、轮胎压路机等压实机械。 8.4.7.3碾压应紧跟摊铺进行,在不粘轮的前提下,使用双钢轮压路机时宜减少喷水,使用轮胎压路 机时不宜喷水,以减少温度散失。 8.4.7.4碾压时,直线段从两侧向中心碾压,曲线段从内侧向外侧碾压。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 轮宽,行走速度宜为2km/h~5km/h。 8.4.7.5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局部部位,应选用小型振动压路机或者振动夯板配合碾压。

    8.4.8.1起点应采用人工切缝、凿除或机械铣刨处理。 8.4.8.2每次再生作业时,横向接缝处相邻两幅作业面间重叠宽度不宜小于50cm,纵向接缝处相邻 两幅作业面间重叠宽度宜不小于10cm。 8.4.8.3碾压时,横向接缝处应从完全压实的路段一侧沿接缝方向反复碾压,并逐渐移向新铺面;纵 向接缝应垂直且避开轮迹位置,宜设置在标线处,碾压方法同横向接缝。

    8.4.9交通管制与养生

    B.4.9.1施工前,应按批准的交通管制方案做好公示公告、封闭交通,安排好交通疏导指挥人员。 3.4.9.2 施工过程中,除施工设备和车辆,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B.4.9.3应做好已铺筑路面保护,保持整洁,不应造成污染,不得停放机械设备或车辆。 B.4.9.4开放交通时路面温度应低于50℃。 3.4.9.5开放交通前应将作业区内的所有废料、杂物清除于净

    9.1.1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质量检查、新沥青混合料质量要求、再生混合料的质量控制等,应符合 TTGF40一2004和JTG/T5521一2018的相关规定。 9.1.2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应满足表11的要求,

    就地热再生混合料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

    表11就地热再生混合料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标准(续)

    9.2施工检查与验收标准

    表12就地热再生工程检查与验收项目与频度

    为加铺再生工艺时新沥青混合料加铺层厚度

    人孔标准DB41/T 22472022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流程见图A.1。

    附录A (资料性) 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流程

    附录A (资料性) 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流程

    附录A (资料性) 混合料目标

    .1就地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流程

    3.1再生沥青混合料中的沥青包括RAP料中沥青、再生剂、新沥青及新沥青混合料中沥青的总用量。 3.2沥青用量的确定。在RAP料沥青含量maP、再生剂用量mA、新沥青添加量ma初步估算确定的情况 下,根据新沥青混合料的预估添加量确定再生沥青混合料集料的质量m,按照式(B.1)确定再生沥青 混合料的初始油石比

    A 一一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初始油石比,%; RAP料沥青含量,单位为克(g); ——再生剂用量,单位为克(g); INA 新沥青添加量,单位为克(g); 一一再生沥青混合料集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B.3以初始油石比为中值公厕标准,以0.2%~0.4%为间隔,取3个或3个以上不同油石比进行马歇尔试验,确 定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最佳沥青用量。 B.4按JTGF40一2004的规定确定新沥青混合料的最佳油石比,其余部分新沥青通过再生机组添加。 B.5新沥青与新集料的加热温度按JTGF40一2004的要求执行,再生沥青混合料试件制作温度应按表 7的规定执行。 B.6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拌和过程应与施工工序保持一致,新沥青混合料提前拌和保温,在拌锅中先加 入预热的RAP料,然后加入再生剂,预拌20s30s,加入保温的新沥青混合料,搅拌1min~1.5min。 B.7再生沥青混合料最大理论密度宜采用真空法实测,测试时混合料尽可能分散,保证充分震荡和试 验温度。为减少变异性,每组测试不少于3次平行试验。 B.8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每个油石比试件数量不应少于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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