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稿)《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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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必须在对RAP性能进行必要检测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要求、道路等级、使用层位、气候条件、交 通情况、设备性能等因素,充分借鉴成功经验,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 合比设计。 3.1.2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通过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 三个阶段,确定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RAP的掺配比例、最佳沥青用量、再生剂掺配比例以及其 它添加剂的品种和用量,

    6.2.1目标配合比设计阶段主要是优选矿料级配、确定RAP掺配比例、确定最佳沥青用量、再生剂掺配 比例,作为目标配合比供拌和机确定各冷料仓的供料比例、进料速度及试拌使用。 5.2.2)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工程设计级配范围的确定,应符合《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 和《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CJJ/T43)的相关规定。 3.2.3沥青混凝主(AC))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宜按附录A的设计方法进行,其它类型) 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可参考附录A及相关规范进行。 6.2.4沥青混凝土(AC)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采用马歇尔试验方法,相应的技术要求应符 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沥青混凝 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

    1对改性沥青混合料,流值可适当放宽。 2对空隙率大于5%的夏炎热区重载交通路段,施工时压实度应至少提高1%道路标准规范范本, 3当设计的空隙率不是整数时,由内插确定要求的VMA最小值。

    1对改性沥青混合料,流值可适当放宽。

    2对空隙率大于5%的夏炎热区重载交通路段,施工时压实度应至少提高1%。 3当设计的空隙率不是整数时,由内插确定要求的VMA最小值。 6.2.5沥青混凝土(AC)厂拌热再生混合料应在配合比设计的基础上,按下列步骤进 合要求的再生沥青混合料,必须更换材料或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其它性能检验需求

    注:对交叉路口、长大纵坡等路段应提高一个交通等级进行设计

    6.3生产配合比设计与验证

    喜配合比设计阶段,应按规定方法取样测试各热料仓的材料级配。 产配合比设计应取目标配合比设计的最佳沥青用量0AC、0AC土0.3%等3个沥青用量进行马歇

    尔试验和试拌,通过室内试验及从拌和机取样试验综合确定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沥青用量,由此确定的最 佳沥青用量与目标配合比设计的结果的差值不宜大于土0.2%。 6.3.3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应拌和机按生产配合比配料进行试拌、铺筑试验路段,验证厂拌热再生沥 青混合料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对标准的生产配合比进行验证,

    1.1施工前,各种原材料和厂 比设计经检验应符合本规程及相关规范的 1.2本规程未规定的技术内容应符合《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CJJ/T43)和《城 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CI1)的相关要求

    7.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制

    7.2.1厂拌热再生拌和楼的RAP料仓数量应不少于2个,应具有独立的RAP加热滚筒,应确保RAP材料 的烘干和加热;RAP加热时,不应与火焰直接接触。 7.2.2厂拌热再生拌和楼应具有对RAP加热尾气专门处理的设计或装置。 7.2.3厂拌热再生拌和楼应具有再生剂计量添加设备,再生剂计量添加设备宜具有加热和保温功能, 7.2.4宜选用环保型厂拌热再生拌和楼。 7.2.5生产厂拌热再生混合料时,应严格控制RAP的加热温度。 7.2.6厂拌热再生拌和时的加料顺序,宜为RAP、再生剂、新集料、新沥青和矿粉,再生混合料的拌和 时间应较普通沥青混合料延长10s~15s。 广折雨生汇

    表7.2.7厂拌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的温度要求范围(℃)

    制完成的再生沥青混合 再生沥青路面铺筑时,可将再生混 有保温功能的储存仓中进行 短期储信

    7.3运输、摊铺、压实、养护和开放交通

    3.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运输、摊铺、压实、养护和开放交通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 收规范》(CJJ1)的规定。

    7.3.2运输过程中应加强料车的保温;宜配备大吨位轮胎压路机进行复压。 7.3.3压实成型后的路面应进行早期养护,当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当需要提前 开放交通时可洒水冷机

    7.3.3厂拌再生沥青混合料施工的温度要求范围(C)

    7.3.4养护期间严禁履带车通行,严禁机动车辆掉头或刹车,同时应限制车速和交通量

    8.1.1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施工应更具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各 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 3.1.2与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施工有关的原始记录和数据应如实记录和保存。 8.1.3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管理,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对 热拌沥青路面的规定。

    8.2原材料及再生混合料的检查

    3.2.1厂拌热再生的各种原材料(RAP除外)进场时,由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确认符合 要求。 3.2.2破碎后RAP材料应按本规程表5.3.10的要求进行检验。 3.2.3各种材料都必须在施工前必须按表8.2.3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检查频度对各种材料进行抽样试验 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原材料抽样检查项目和

    3.2.4厂拌热再生沥青 项目和检查频度进行性能检验,技术要求 应符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8.3生产和施工阶段检查与验收

    8.3.6沥青再生剂应无离析、沉淀、变色、

    8.3.7RAP材料应分类堆放,不得混入基层废料、水泥混凝土废料、杂物、土等杂质。 检查数量:每批次检查一次

    检查方法:观察。 8.3.9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紧密,无枯焦;不应有明显轮迹、推挤裂缝、脱落、 烂边、油斑、掉渣等现象,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面层与路缘石、平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 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4.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 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应具备完整的施工原始资料和质量检查记录。

    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8.4.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4.2的规定

    表8.4.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允许偏差

    主:1测平仪为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标准差α;无测平仪时可采用3m直尺检测;表 频率点数为测线数:

    验频率点数为测线数:

    2平整度、抗滑性能也可采用自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 3底基层表面、下面层应按设计规定用量洒泼透层油、粘层油; 4中面层、底面层仅进行中线偏位、平整度、宽度、横坡的检测; 5改性(再生)沥青混凝土路面可采用此表进行检验; 6十字法检查井框与路面高差,每座检查井均应检查。十字法检查中,以平行于道路中线,过检查 并盖中心的直线做基线,另一条线与基线垂直,构成检查用士字线

    附录A (规范性) 二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A.1.1本方法适用于拌热再生沥青混凝主(AC)的配合比设计,其它类型)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配 合比设计可参考本方法。 A.1.2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RAP应从预处理后的RAP料堆取样。使用其它取样方式进 行的再生沥青混合料设计,还应用料堆取样的RAP按照本方法进行设计检验。 A.1.3,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建议仍然以马歇尔试验方法为基础,同时鼓励采用更为先 进和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设计方法,但新方法使用前必须经适当的验证。 A.1.4,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目标配合比设计宜按照图A.1的步骤进行。生产配合比设计可参照本方 法规定的步骤进行

    图A.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目标配合比设计流程图

    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A.2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A.2.1根据公路等级、气候条件、交通特点,充分借鉴成功经验,确定工程设计级配范围。 A.2.2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和《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169)规定的相应热拌沥青混合料级配范围。 A.2.3当RAP掺量较高时,为提高再生沥青混合料的压实效果,宜采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40) 中的 F型级配。

    A.3确定RAP掺配比例

    A.3.1应根据工程需要、RAP特性、再生沥青混合料类型、再生沥青混合料生产设备特点等,参考本规 程的3.0.2相关规定,选择RAP的掺配比例

    A.4选择新沥青标号和再生剂用量

    A.4.1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中添加的新沥青的标号,原则上应与当地同等条件道路所使用的沥青标号 一致。 A.4.2再生剂的实际掺量应参考再生剂生产商的推荐值,并依据实际使用经验和再生混合料的性能评价 结果进行确定 A.4.3当RAP掺量小于25%时,可不添加再生剂,但必须检验再生混合料的各项性能满足要求

    A.5估算新沥青用量P及其占总沥青用量的比例

    A.5.1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与没有掺加RAP的沥青混合料基本一致,可以根据工程材料特性、 气候特点、交通量等条件,结合当地的工程经验进行估计。 A.5.2应按下式计算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新沥青用量P品:

    式中:P品一一新沥青用量(%); P一一估算的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 P。一一各档RAP中的沥青含量(%); n——RAP的掺配比例(%); PR一—旧沥青中再生剂的掺配比例(%)。

    A.6.1矿料级配设计前市政工艺、技术,应对新沥青、新矿料等材料进行试验,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 范》(JTGF4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A.6.2应将不同档的RAP中的矿料分别作为再生沥青混合料中的一种矿料进行矿料级配设计。 A.6.3再生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规定的工程设计级 配范围。

    A.7确定最佳沥青用量

    .7.1以估算的新沥青用量Pnb为中值,选取Pnb、Pn土0.5、Pnb土1.0等5个沥青用量水平,按照《公 络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马歇尔试验方法确定最佳新沥青用量OAC。 .7.2马歇尔试件制备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将RAP置于烘箱中加热至120~130℃,加热时间不宜超过2h。 2应根据新沥青的粘温曲线或已有经验确定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拌和与成型温度,新集料加热温度宜 比集料常规加热温度高出10℃~15℃。 3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拌和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先投入RAP,并添加再生剂进行拌和,然后加入 新集料均匀拌和,之后加入新沥青进行拌和,最后加入单独加热的矿粉继续拌和至均匀为止。总拌 和时间宜不超过3min。 4将一个试样所需的再生沥青混合料倒入预热的试模中,成型方法应符合《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 合料试验规程》(JTGE20)的规定。

    7.1以估算的新沥青用量Pnb为申值,选取Pnb、Pnb土0.5、Pnb土1.0等5个沥青用量水平,按照《公 各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马歇尔试验方法确定最佳新沥青用量OAC。 7.2马歇尔试件制备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将RAP置于烘箱中加热至120~130℃,加热时间不宜超过2h。 2应根据新沥青的粘温曲线或已有经验确定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拌和与成型温度,新集料加热温度宜 比集料常规加热温度高出10℃~15℃。 3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拌和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先投入RAP,并添加再生剂进行拌和,然后加入 新集料均匀拌和,之后加入新沥青进行拌和,最后加入单独加热的矿粉继续拌和至均匀为止。总拌 和时间宜不超过3min。 4将一个试样所需的再生沥青混合料倒入预热的试模中,成型方法应符合《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 合料试验规程》(TTG E20)的规定

    节能标准规范范本A.8配合比设计检验和报告

    A.8.1配合比设计检验应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 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A.8.2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报告应包括:RAP试验结果、RAP掺量确定、混合沥青的试验结果、 工程设计级配范围选择说明、材料品种选择与新材料试验结果、矿料级配、最佳沥青用量,以及各项体 积指标、配合比设计检验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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