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609—2022公路隧道照明灯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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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规范
具的结构总体应符合GB7000.12015中第4章
灯具的安装系统宜能承受相关设备和安装系统本身的3倍重量。
灯具防固体异物(包括灰尘)和防水等级应不小子
5.7.2.1灯具光源采用气体放电灯时勘探标准,在额定电压92%~106%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在勝 时停电后恢复供电启动重新发光时间应不大于80s。 5.7.2.2灯具光源采用固态光源时,在额定电压80%~120%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启动和燃点,在瞬时 停电后恢复供电启动重新发光时间应不大于2s
5.7.3.1灯具的光源相关色温应为2700K~5500K。 5.7.3.2钠灯显色指数应大于20。 5.7.3.3其余灯具显色指数应大于70
5.7.3.1灯具的光源相关色温应为2700K~5500K。
5.7.5 抗冲击性郁
5. 7.7 电气性能
灯具应符合GB7000.1一2015中第10、11章的规定
5.7.8 电磁兼容性
气体放电光源灯具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85:固态光源灯具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
气体放电光源灯具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85:固态光源灯具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
放电光源灯具的寿命应不低于25000h;固态光源灯具的寿命应不低于50000h。
气体放电光源灯具的寿命应不低于25000h:固态光源灯具的寿命应不低于50000h。
隧道照明灯具配光要求见表2
隧道照明灯具配光要求见表2
表2隧道照明灯具配光要求
灯具应设置控制信号接收器,可随控制信号的变化调节发光亮度。灯具光输出水平宜可调,且调 围应达到10%~100%,应按预定照明路段设置关断功能。调光过程出射光通量与额定光通量应 变化,偏差应不大于0.1。
灯具应符合GB7000.203中安全要求的规定
5.8.2.1灯具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应符合GB7000.1一2015的规定,电线(缆)穿过硬质材料时应 有保护措施。 5.8.2.2灯具必须有良好接地措施,非带电金属应形成整体,应符合GB7000.1一2015的规定。安装 时其接地装置与隧道照明系统接地干线相连。 5.8.2.3灯具的防触电保护应符合GB7000.1—2015中I类防触电保护的规定。 5.8.2.4灯具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应符合GB7000.1一2015的规定。 5.8.2.5灯具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GB7000.1—2015的规定
灯具应采取措施抑制眩光,具有相同功率或光效的灯具表面亮度宜低,且不应高于16×10°cd/n 光限值见表3,
灯具的能效等级应不低于二级要求
灯具耐力性试验应按GB7000.12015中的规定进行测试
灯具耐力性试验应按GB7000.1一2015中的规定进行测试
灯具透镜耐热性试验应按GB7000.12015中的规定进行
6.2.3灯具恒定湿热试验应按CB/T2423.3
灯具恒定湿热试验应按GB/T2423.3的规定进
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验
灯罩透光率试验应按GB/T7962.12—2010中第7章的规定进行
6.6.1结构总体应按GB7000.1一2015中第4章的规定进行。 6.6.2承重试验在灯具正常安装时,沿安装面以外其余五个方向施加大于三倍重量的拉力,每个方向 各施加三次,灯具结构应不受影响,零部件应无松动,功能应正常,
6.6.1结构总体应按GB7000.1一2015中第4章的规定进行。
IP防护等级试验应按GB/T4208的规定进行。
在规定电压范围内选最低电压、正常电压和最高电压三挡分别开启光源,每挡操作三次,在规定重 新发光时间内光通量应达到额定光通量的90%
色度试验应按GB/T7922的规定进行
噪声试验应按GB/T6882的规定进行
抗冲击试验应按GB7000.12015的规定进行。
防腐饨试验应按GB/T2423.17的规
防腐蚀试验应按GB/T2423.17的规定
6. 7.7 电气性能
电气性能试验应按GB7000.1一2015的规定进行。
滋兼容性试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骚扰电压限值试验按GB/T17743—2021的规
b)电磁兼容抗扰度试验按GB/T18595—2014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用功率因数表接人灯具供电线路测量灯具功率因数
6.8.1灯具总体安全试验应按GB7000.203的规定进行。
式验应按GB19573的规
7.1.1灯具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见表4
7.1.1灯具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见表4
.1.2 型式检验为每年进行一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灯具或老灯具转产生产的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灯具性能时; C 供需双方商定; d) 灯具停产六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
7.2组批、抽检和判定规则
每批应由同时交货的或同时生产的同一批原材料、同一生产配方、同一生产工艺的灯具组
应按.JT/T495进行抽样
应按IT/T495进行抽样
型式检验如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需重新抽取双倍试样,对该项指标进行复验;如复验 结果仍然不合格时,则判该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需重新抽取双倍试样纺织标准,对该项指标进行复检;如 复验样品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
8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按GB/T191的规定执行。灯具随行文件应包括
a)灯具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 c) 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灯具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及证书; d)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8.2.1灯具应包装在清洁、干燥、运输方便的包装箱中,包装应安全可靠。 8.2.2 应标明灯具储存期。如超过储存期应按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地质灾害标准规范范本,结果符合要求仍可使用 3.2.3 包装箱上应使用汉字注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及厂家地址; b) 灯具名称和型号; ) 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和额定频率; d) 包装箱内隧道灯具的数量; e) 向上标志; f 堆码层数极限标志
灯具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止雨雪淋袭、日光暴晒和强烈机械振动、冲击的保护措施,并符合GB/T 9174的规定
灯具应储存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通风仓库内,仓库内不应有各种有 害气体、易燃易爆物品或有腐蚀性的化学物质。储存时不可重压,且不应受强烈机械振动、冲击或磁场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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