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1445—2022基于AIS+的水上生命探测与搜索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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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规范
JT/T1445=2022
JT/T 1445=2022
终端设备质量不宜超过200g。
中继设备由通信控制、天线、电源等构成,以船舶和助
管道标准中继设备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识。 尺寸与 设备结构尺寸相适宜。 铭牌应包含: a 生产厂商; b) 设备的型号和名称; c) 产品序列号; 供电要求; 电池有效期
接收设备由通信控制、天线、显示单元、电源等构成。接收设备可以是船台、岸站、机载台站等设备。 招载自动识别系统(AIS)A类设备应符合GB/T20068的相应规定,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B类设备 应符合GB/T35552.1的要求。 接收设备应具备接收覆盖范围内MMSI编码为972xXYVVV的AIS消息的能力
应用显示系统由显示设备、数据处理、 可将接收到的AIS消息进行解析,MMS 972开头的AIS消息图标,在显示系统 搜数人员发出声光等报整信息
基于AIS的水上生命探测与搜索系统中,终端设备通过卫星定位模块获取落水人员的位置信息,并可 将落水人员的报警信息通过AIS信道1(161.975MHz,87B)及AIS信道2(162.025MHz,88B)发送出去; 中继设备应具备接收并转发覆盖范围内MMSI编码为972xxyyyy的AIS消息的能力;接收设备接收到AIS 消息通过网络链路发送到应用显示系统,由应用显示系统将落水人员的遇险信息动态显示于显示设备中。
终端设备宜支持北斗和GPS两种或两种以上卫星定位方式,可提供实时的经度、
终端设备的操作应满足如下要求: a)遇水自动触发或手动触发; b)可手动关闭; c)按键具有误触发防护装置。
终端设备应具有自检功能,通过声光指示器明确表示终端设备当前的主要状态,包括卫星定位及 模块工作状态、电池电量状态等。若出现故障,宜通过声光指示相应故障类型
中继设备应能手动开启和关闭
接收设备应能手动开启和关闭
接收设备应能手动开启和关闭
6.4.2船载接收设备功能
6.4.3岸站接收设备的功能
岸站接收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 a)兼容国际海事组织(A类,商船)AIS系统及现有海洋渔业(B类)AIS系统; 连续自主接收周围AIS船舶的所有AIS数据; 接收AIS设备发出的救助信息:
6.4.4机载AIS设备功能
应用显示系统具备的功能应符合《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要求管理 规定》的规定。
终端设备应具备如下性能: a 等效辐射功率为0.5W~1W; b 在设计允许的温、湿度环境中持续工作时间不低于72h; c)按键至少能承受不小于10000次按压试验
7.2. 2 中继设备
整端的通信频率应满足以下要求: a)信号传输信道为AIS专用信道:CH78B(161.975MHz)和CH88B(162.025MHz): b)载波频率允许误差为±500Hz
终端的调制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采用GMSK调制; b)传输速率为9600bit/s
终端的调制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a)采用GMSK调制; b) 传输速率为9600bit/s。
JT/T1445=2022
7.6. 1 终端设备
整端设备的外壳封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a)10m水深可保持不少于5min的水密性: b)具有强度高工程监理标准规范范本,防跌落,可承受20m高空坠人水中的冲击力等特性: c)防护等级不低于CB/T4208中IP67的要求
7.6.2中继设备、接收设备
中继设备接收设备等舱外部分的防护要求应满足GB/T4208中等级IPX6的要求
7.7.1气候环境适应性
7.7.2机械环境适应性
螺母标准终端设备、中继设备及接收设备机械环境适应性应符合IEC6094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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