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314 -2022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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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工程的基础设施设计应满足分期实施 的需要。 3.0.11线路、限界、信号等最高运行速度的检算应采用最高设 计违度加10km/h进行核算
3.0.11线路、限界、信号等最高运行速度的检算应采用最高设 计速度加10km/h进行核算,
4.0.7越行列车不停站越行相比站站停列车每站节约的
配电网标准规范范本式中: N 系统最大开行对数(对/h); t系统 系统最小行车间隔(min);
60二n快·t节约 t系统
t节约一一越行列车不停站节约的运行时间(min/站); n快一一越行列车开行对数(对/h)。 4.0.10当采用站站停模式时,运用车数量应根据列车平均旅行 速度、运营交路长度、高峰开行对数及折返时间计算;当采用快 慢车模式时,运用车数量应结合高峰时段运行图的铺画结果,对 快、慢车的平均旅行速度进步核算,宜分别计算运用车。 4.0.11配线设计应结合运营组织需求、线路敷设方式、车站功 能、工程实施代价等因素综合确定。 4.0.12停车线的分布和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5km,且每间隔 5km~8km宜设置渡线。故障列车的推送速度宜为30km/h~ 45km/h。 4.0.13越行线应兼顾列车故障情况下停车线功能。 4.0.14越行线宜配置12号及以上号数道岔。 4.0.15综合维修工区的车站宜设置维保人员夜间驻站用房;远 郊车站宜设置站务人员夜间驻站用房 4.0.16乘务员换乘室宜设置在大小交路折返站及车辆基地接轨 站;当折返站之间的列车单程运行时间超过1h,应在中间联锁 站增设乘务员换乘室。
5.1.1车辆宜采用市域A型车、市域B型车、市域D型车 式。
5.1.1车辆宜采用市域A型车、市域B型车、市域D型车等型 式。 5.1.2车辆型式宜分为下列两种: 1动车:带司机室的动车(Mc)、无司机室的动车(M)、带 受电弓的动车(Mp); 2拖车:带司机室的拖车(Tc)、无司机室的拖车(T)、带 受电弓的拖车(Tp)。 5.1.3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 5.1.3车辆主要技术参数
续表 5. 1. 3
注:△为司机室加长量。
5.1.4在定员载荷(AW2)下,在平直线路十燥轨道上,车轮 为半磨耗状态,额定供电电压时,动力性能要求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列车从0加速到40km/h的平均加速度不宜低于0.8m/s: 列车从0加速到最高运行速度的平均加速度不宜低于0.4m/s。 2列车从最高运行速度到停车,列车的常用制动平均减速 度不宜低于1.0m/s;列车的紧急制动平均减速度不宜低于1.2 m/s2。 5.1.5车辆的密封性应采用永久动态密封性指数,数值应经经 济技术比较确定。司机室的永久动态密封性指数不应小于6s, 列车客室永久动态密封性指数不应小于3s。
5.1.5车辆的密封性应采用永久动态密封性指数,数
齐技术比较确定。司机室的永久动态密封性指数不应小于6s 列车客室永久动态密封性指数不应小于3s。
5.2. 13 车辆安全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车辆通用技术
5.2.1车辆安全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车辆通用技术
条件》GB/T7928和《城市轨道交通市域快线120km/h~ 160km/h车辆通用技术条件》GB/T37532的规定。 5.2.2车辆客室门应兼做侧向疏散门;车厢宜配置烟雾报警系 统和消防器材。 5.2.3车辆客室应设视频监控系统
2.3车辆客室应设视频监控系
6.1.1限界应按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分类, 5.1.2限界设计应按市域A、市域B和市域D型车数据和车辆 一提供的车辆数据作为基本输入条件确定设计原则。 6.1.3当进行车辆限界设计时,计算车辆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6. 1.3的规定。
表6.1.3计算车辆基本参数(mm)
注:本表供车辆限界设计使用。
6.1.4当相邻区间线路两线间无墙、柱或设备时,设备限界之 间安全间隙不应小于100mm;当两线间有墙或柱时,应按建筑 限界加上墙或柱的宽度及其施工误差确定。 6.1.5轨行区内安装的设备、管线与设备限界安全间隙不宜小 于50mm。
.1.5轨行区内安装的设备、管线与设备限界安全间隙不宜小 F50mm。
6. 2. 17 高架线或地面线风荷载应按400N/m设计。
6.2.2站站停列车过站限界列车计算速度应按60km/h设计; 越行列车过站限界列车计算速度应按110km/h设计。
6.2.2站站停列车过站限界列车计算速度应按60km/h设计;
越行列车过站限界列车计算速度应按110km/h设计。 6.2.3区间限界列车计算速度应根据项目采用的最高设计速度 加10km/h确定。
6.3.1地下区间建筑限界应满足接触网的安装形式和阻塞
要求。 6.3.2单线矩形隧道两侧距离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市域A型车不 应小于2800mm,市域B型车不应小于2700mm,市域D型车不 应小于2950mm
6.3.2单线矩形隧道两侧距离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市域A型车不
6.3.3双线间设置中隔墙的矩形隧道线间距市域A型车不应小
.3.3双线间设置中隔墙的矩形隧道线间距市域A型车不应/ 于6100mm,市域B型车不应小于6000mm,市域D型车不应 F6250mm。
6.3.4当采用AC25kV牵引供
页部的距离不应小于6500mm;圆形隧道建筑限界直径不应小 200mm。当采用DC1500V/DC3000V牵引供电制式时,设计车 面到矩形隧道顶部的距离不应小于4500mm;圆形隧道建筑限果 直径不应小于5800mm。
6.3.7曲线地段的线间距应根据曲线半径、轨道超高和行车速
站台面距车厢地板面的高差不应大于30mm。 站台计算长度内的站台边缘至轨道中心线的距离应按不 车站车辆限界确定。站站停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
6.4.T站合面距车厢地板面的高差不应大于30mm。
侵入车站车辆限界确定。站站停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
隙不应天大于100mm,越行站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 不应大于 110mm.
隙不应大于100mm,越行站站台边缘与车辆轮廓线之间的间隙 不应大于110mm。 6.4.3站台计算长度外的站台边缘至轨道中心线距离宜按设备 限界另加不小于50mm安全间隙计算。 6.4.4当采用AC25kV牵引供电制式时,顶部构筑物至轨面高 度建筑限界不应小于6500mm;当采用DC1500V/DC3000V牵引 供电制式时,顶部构筑物至轨面高度建筑限界不应小于 4500mm。 6.4.5地下车站站台范围有越行列车过站条件下,应按空气动 中兴重书改
度建筑限界不应小于6500mm;当采用DC1500V/DC3000V牵 供电制式时,顶部构筑物至轨面高度建筑限界不应小 4500mm.
6.4.5地下车站站台范围有越行列车过站条件下,应按
力学需求确定线路中心线到侧墙内侧的距离;没有越行列车过 条件下,线路中心线到侧墙内侧的距离市域A型车不应小 2200mm,市域B型车不应小于2100mm,市域D型车不应小 2400mm。
6.5.1车辆基地库外限界应按本标准第6.3.6条和第6 的规定执行。
6.5.1车辆基地库外限界应按本标准第6.3.6条和第6.3.7条 的规定执行。 6.5.2车辆基地库内检修平台的高平台及安全栅栏与车体之间 应留有80mm安全间隙,低平台应按本标准第6.4.1条和第 6.4.2条的规定执行。 6.5.3当受电弓车辆升弓进库时,车库门框净高度应满足接触
6.5.3当受电弓车辆升弓进库时,车库门框净高度应满足接触 网安装要求。
6.6曲线地段建筑限界加宽
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应符合下列规定 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的宽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B;=Xki·cosα十Yki·sinα+br(或br)十c
H= hi +h2 +h3 +h
6.6.2缓和曲线地段矩形隧道建筑限界加宽方法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的规定计算。 6.6.3圆形或马蹄形隧道在曲线超高地段,应采用隧道中心向 线路基准线内侧偏移的方法解决轨道超高造成的内外侧不均匀位 移量。位移量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1当按半超高设置时,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y隧道中心线竖向位移量(mm); ho一一隧道中心至轨面的垂向距离(mm)。 2当按全超高设置时,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1区间正线最小曲线半径及允许行车速度应符合表7.1.2 的规定,困难条件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规定。 2市域A、市域B型车辅助线不应小于250m,困难地段 不应小于150m;市域D型车不应小于300m,困难地段不应小 于250m。 3市域A、市域B型车车场线不应小于150m,市域D型 车不应小于200m。
表7.1.2区间正线最小曲线半径及允许行车速度
.1.3圆曲线和夹直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7.1.3的规定,困 情况下,不应小于一节车辆的全轴距;车场线不应小于3m
表7.1.3不同最高设计速度圆曲线和夹直线最小长度
7.1.4缓和曲线长度应符合表7.1.4的规定,最高设计速度在
7.1.4缓和曲线长度应符合表7.1.4的规定,最高设计速度在 100km/h以下区段的缓和曲线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 设计规范》GB50157的规定。
1.4不同最高设计速度缓和曲线长
7.2.1区间正线最大坡度不宜大于30%0,困难地段不应大于 35%0;地下线最小坡度不宜小于3%0,当高架、地面线具有排水 措施时,可采用平坡。 7.2.2联络线、出人线最大坡度不宜大于35%o,困难情况下不 宜大于40%0。 7.2.3车站坡度不宜大于2%0,具有排水措施或与相邻建筑物 合建时的地下车站可采用平坡;高架、地面站宜采用平坡。 7.2.4设置道岔的坡道不宜大于5%0,困难地段不应大于10%0 7.2.5线路坡段长度不宜小于远期列车长度,相邻竖曲线间的 夹直线长度不应小于50m。 7.2.6竖曲线半径应符合表7.2.6的规定,最高设计速度在 120km/h以下的区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的规定,
表7.2.6不同最高设计速度竖曲线半径
合表8.0.3的规定
8.0.4正线轨道宜采用无雄道床,车辆基地库外线宜采用有 道床,库内线宜采用无诈道床。 8.0.5扣件铺设数量应符合表8.0.5的规定
表8.0.5扣件铺设数量(对/km)
注:减振道床结构可增加扣件铺设数量。
8.0.6正线有作道床宜采用弹条Ⅱ型扣件,弹性垫层静刚度宜 为55kN/mm~80kN/mm;无碓道床扣件节点静刚度宜为 20kN/mm~40kN/mm。 8.0.7道床结构应根据轨道结构高度及刚度差异设置过渡段: 过渡段长度(长度单位为米,m)不宜小于0.14倍列车最高运 行速度(速度单位为于米每小时,km/h)。 8.0.8桥梁和道床结构设计应进行桥梁与无缝线路相互作用检 算;小阻力扣件、钢轨伸缩调节器设置应根据桥上无缝线路检算 确定。
8.0.9轨道减振工程措施应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和减
确定,减振等级宜划分为中等、高等和特殊减振。
8.0.10换乘车站、高架车站宜采取轨道减振工程措施。 8.0.11道岔配置应满足运营功能要求,正线及配线宜采用9号 或12号曲线尖轨道岔,车场线宜采用7号或9号道岔。
8. 0. 10# 换乘车站、高架车站宜采取轨道减振工程措施。
0 换乘车站、高架车站宜采取轨道减振工程措施。 1道岔配置应满足运营功能要求,正线及配线宜采用9号 号曲线尖轨道岔,车场线宜采用7号或9号道岔。
或12号曲线尖轨道岔,车场线宜采用7号或9号道岔。
9.1.1车站设计应在候乘环境、服务标准、功能布局、设 置、装饰装修、标志引导等方面满足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功能 求和长距离出行乘客舒适性需求
9.1.3市域快速轨道交通线路与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宜 付费区换乘方式。
9.1.4站厅至每个侧式站台之间应设置不少于一台垂直电
9.1.5车站土建规模应按远期车站有效站台长度一次实施。
1站厅层公共区装修后净高不宜小于3300mm; 2线路中心线到侧墙净距停靠线不应小于2250mm,越行 线不宜小于3000mm。 9.1.7车站出入口、站厅至站台宜设上、下行自动扶梯;当提 升高度不大于10m时,可仅设上行自动扶梯;站厅与每个站台 间应设不少于两组上、下行自动扶梯;每座车站应在两个不同方 向的出入口设置上、下行自动扶梯
真料时,宜采用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基床底层土宜选用A、
慎料时,宜采用级配碎石或级配砂砾石;基床底层土宜选用A
3组填料,无A、B组填料时,宜采取土质改良或加固措施。 .2.2填料分类及粒径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铁路路基设计夫 范》TB 10001 的规定
9.3.1列车荷载竖向动力作用应按列车竖向静荷载乘以动力系 数(1十μ)确定,动力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铁路桥涵设计 规范》TB10002的规定取值。实体墩台、基础、土压力计算可 不考虑动力作用。支座动力系数可采用桥梁结构的动力系数, 9.3.2在列车竖向静荷载作用下,梁体的竖向挠度不应大于表 9. 3. 2 规定的限值,
表9.3.2梁体的竖向挠度限值
9.3.3在列车竖向静荷载作用下,桥梁梁端竖向转角(图 9.3.3)限值应符合表9.3.3的规定。对于无雄道床桥梁,当梁 端转角限值不满足表中限值要求时,应对梁端轨道结构和扣件系 统受力进行检算。
表9.3.3梁端竖向转角限值
的作用下,墩顶横向水平位移引起的桥面处梁端水平折角或水平 立移(图9.3.5)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跨度小于40m的梁端水平折角不应大于1.5%o; 2跨度大于或等于40m的梁端水平折角不应大于1.0%0
图9.3.5梁端水平折角示意图 水平折角计算点;2一桥墩零位移;3一桥墩计算位移; 4一桥面中心线:5一水平折角
9.4.1车站结构设计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取各自最不利的荷载组合进行设计; 计入地震力或其他偶然荷载时可不验算结构的裂缝宽度。当围护 结构兼做上部建筑物基础时,应进行垂直承载能力、地基变形和 稳定性验算。 9.4.2车站基坑工程应按周围不同环境条件分段划分基坑保护 等级,相邻段的保护等级差不宜大于1级。 9.4.3膨胀土区域基坑挡土结构土压力,应根据实验数据或当 地经验考虑土体膨胀后抗剪强度衰减的影响确定,并应计算水平 膨胀力的作用
也经验考虑土体膨胀后抗剪强度衰减的影响确定,并应计算水 彭胀力的作用
9.4.4区间隧道覆土厚度不宜小于隧道外轮廓直径;并行隧道
9.4.4区间隧道覆土厚度不宜小于隧道外轮廓直径;并行隧道
1衬环的分块应根据管片制作、运输、盾构设备、施工 方法和受力要求确定,管片外径7m~9m的隧道宜采用7块~8 块管片衬砌。 2衬砌厚度应根据围岩类别、受力需求以及远期预测的水 压综合确定,宜取隧道外轮廓直径的0.04倍~0.06倍。管片外 经为6m~8m的盾构隧道管片厚度不宜小于350mm,管片外径 为8m~9m的盾构隧道管片厚度不宜小于400mm。 3盾构隧道管片宜米用错缝拼装。 4联络通道防火门框应根据列车运行产生的空气压力荷载 进行核算,防火门着力点宜采用预埋件加强
9.4.8区间隧道宜上下行线分修。区间隧道较短或者受特殊条 件限制时,宜采用满足消防要求的合修方案。 9.4.9矿山法隧道的最小净距宜按照围岩地质条件、隧道断面 尺寸及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两相邻单线隧道间的最小净距宜符 合表 9. 4. 9 的规定
两相邻单线隧道间的最小净距(m
.4.10 混凝土的原材料和配比、最低强度等级、最大水胶比和
9.4.11喷射混凝土施工应采用湿喷工艺,注浆材料宜采用对地 下环境无污染及后期稳定无收缩的材料。 9.4.12隧道衬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矿山法暗挖隧道应采用复合式衬砌; 2I~Ⅱ级围岩隧道衬砌宜采用曲墙式加底板的形式, Ⅲ~И级围岩隧道衬砌宜采用曲墙式加仰拱的形式,隧道衬砌边 墙与仰拱宜圆顺连接; 3底板应配置双层钢筋,厚度不应小于30cm,强度等级不 应小于C35,仰拱应整幅浇筑并与仰拱填充混凝土分开施工。
9.4.11喷射混凝土施工应采用湿喷工艺,注浆材料宜采用对地 下环境无污染及后期稳定无收缩的材料,
化工标准9.4.13洞内附属构筑物应符合下列
1水沟结构靠近道床一侧的沟身应增设构造钢筋; 2柔性接触网下锚区段宜布置在地质稳定的地段; 3隧道衬砌结构应预埋综合接地系统相关的设施,电缆、 水沟等过轨通道宜采用预埋过轨方式。
9.4.14隧道洞口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洞口设计宜遵循早进洞、晚出洞的原则: 2隧道洞门基础应设置在稳定的地基上,土质地基埋入的 深度不应小于1m,地基承载能力不足时应采用扩大基础等措施; 3隧道洞口应采取防洪、防淹、防落石、防不均匀沉降等 措施; 4当隧道洞口上方有公路跨越或邻近洞口的路堑顶有公路 并行时,应在靠近线路的公路侧设置防撞护栏; 5洞口附近缓冲结构应符合表9.4.14的规定。
.4.14洞口附近缓冲结构设置要求
9.4.15隧道洞口边坡防护应与路基边坡协调设计;隧道洞内排 水沟与路基排水沟应顺畅衔接;隧道与桥梁相连段隧道内的救援 通道与桥梁人行道应平顺连接
9.5.1地下车站、人行通道和机电设备集中区段的防水等级应 为一级;区间隧道及连接通道等附属的隧道结构防水等级应为 二级。
9.5.2明挖及盾构隧道工程中漏水的平均渗漏量不应
0.05L/(m·d)基坑支护标准规范范本,任意100m防水面积渗漏量不应大于0.15I/(m·d)
9.5.3 盾构隧道管片应采用C50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小 于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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