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400-2021 城市跨线桥梁设计与施工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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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400-2021 城市跨线桥梁设计与施工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
3偶然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4地震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5当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作用效应的基 组合和作用效应的偶然组合;当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 采用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作用短期效应组合(频遇组合)和价 长期效应组合(准永久组合)
重要性、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应采用不低于现行 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规定的设计安全等级。跨走 有或新建桥梁的桥梁抗震设防等级应不低于被跨桥梁的抗震 防等级,
园林养护管理0.9·城市跨线桥梁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的构造形式应便于制造、施工和养护; 2多跨桥梁需要设置独柱墩时,应满足抗倾覆的要求; 3当受到城市地域条件限制,需建造斜桥、弯桥、坡桥时,应 根据其具体特点,按特殊桥梁进行设计; 4跨越交通繁忙的线路,宜优先采用装配式桥梁; 5专用于行人的跨线桥梁,其结构一阶竖向自振频率不应 小于3Hz。 3.0.10需多孔布置跨越既有线路的梁桥,宜采用连续结构,或 采用桥面连续的简支结构。设计时应考虑桥梁在使用期间便于 管养,不满足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3.0.11城市跨线桥梁沿线有对声源敏感的医院、学校、住宅、旅 馆等建筑物时,应设置防噪声屏障等降噪设施。 3.0.12桥梁设计文件的组成应符合有关文件编制的规定,应有 明确的施工要求和安全措施。 3.0.13跨越既有线路的桥梁,应对既有线路进行保护;跨越既 右道路或旺有桥时应编制交通组组方
4.1.1城市跨线桥梁设计应满足城市规划和现行国家、
4.1.2城市跨线桥梁的布设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宜一次性建设,分期建设时应考虑后期的实施条件; 2应遵循节约土地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房屋拆迁及重要公 共设施的迁改; 3应结合地形、地物、地质、地下水以及地下工程设施等; 4桥梁造型应与城市景观相协调。 4.1.3跨越城市道路的桥梁,其桥下净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的建筑界限规定,其桥下最小净 高应满足表4.1.3的要求。
表4.1.3跨越城市道路的桥下最小净高要求
4.1.4跨越公路的城市桥梁,其桥下净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的建筑界限规定,其桥下最小净 应满足表 4. 1.4的要求。
1.4跨越公路的桥下最小净高要求
4.1.5跨越城市轨道交通或电气化铁路的城市跨线桥梁,其桥 下净空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和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的规定。接触网与桥梁结构 的最小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和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设计规范》TB10009等相关规定。 4.1.6对桥下净空有特殊要求的路段,桥下净空尺度应作专题 研究或专项论证。
4.1.7城市跨线桥梁的墩台及基础布置应保证既有结构
4.2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设i
4.2.1城市跨线桥梁应满足桥下道路视距和前方道路识别 要求。
4.2.1城市跨线桥梁应满足桥下道路视距和前方道路识别通视 要求。 4.2.2被跨越道路的等级、路基宽度、桥下净空及车辆荷载等级 及技术指标应按被跨越道路现状技术指标或批准的规划道路等 级确定。
4.2.2被跨越道路的等级、路基宽度、桥下净空及车辆
及技术指标应按被跨越道路现状技术指标或批准的规划道 级确定,
4.2.3跨线桥桥梁设计应与路线的整体布局协调一致,并
地形、地貌、地质、周边环境条件等情况应进行上跨或下穿主 生行综合比选。
4.2.4远期规划为承担交通转换的分离式桥梁,应预留远期布 设匝道的条件。 4.2.5城市跨线桥梁应服从其道路主线的设计,充分考虑桥上 进、出匝道的设置,并与主线平、纵、横设计协调。 4.2.6城市跨线桥梁桥下道路线形布置以及横断面的组成部 分、附属设施、雨污水管网、综合管线等布设空间的要求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51286的规定。 4.2.7跨线桥梁与桥下道路斜交时,可采用斜桥形式。斜交角度大 于45°时,宜采用加大桥梁跨度、减小斜交角度或斜桥正做的方式,并 应满足桥下道路的平面线形、视距及前方交通信息识别的要求。 4.2.8城市跨线桥最小纵坡不宜小于0.5%,特殊困难地段不宜 小于0.3%。桥面最大纵坡、坡长与竖曲线布设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的规定。 4.2.9桥梁纵断面设计时,应考虑长期荷载作用下构件挠曲和 墩台沉降的影响。
4.2.4远期规划为承担交通转换的分离式桥梁,应预 设匝道的条件。
4.2.10桥梁横断面布
1 桥梁人行道临空侧应设置人行道护栏。 2对主干路和次干路的桥梁,当两侧无人行道时,应设置保 检修人员及车辆安全的措施。设置检修道时,检修道临空侧应 防撞护栏或人行道护栏。 3桥面路缘石与护栏的设置要求应符合表4.2.10的规定。
4.2.11城市快速路上的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设 计速度为60km/h的城市主干路上的桥梁应设置中央分隔带防撞 护栏或25cm以上高路缘石。设置高路缘石时,中央分隔带宽度 不得小于2.0m,路缘石高度宜为25cm~35cm。
4.2.12当城市跨线桥梁的桥下道路紧靠柱式墩或薄壁墩
时,所需的安全带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桥下道路设计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时,安全带 宽度不应小于0.5m; 2当桥下道路设计行车速度小于60km/h时,安全带宽度不 应小于 0.25m; 3当桥下道路路缘带外侧与柱、墩台、墙之间设有检修道, 且其宽度大于所需安全带宽度时,可不再设安全带。
4.3结构及附属设施设计
4.3.1城市跨线桥梁的结构设计应结合施工方法,减小对桥下 道路交通的影响。 te
满足曲线桥梁上部结构的受力和变形要求,并有可靠的抗倾 施,并应满足《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有关规定。
向下坡方向累计位移的影响,并采取可靠的纵向限位措施。连续 梁桥不宜采用连续的单支点支承形式,简支梁采用双支座支承时 支座间距不宜过小。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单向受压支座应保持 受压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抗倾覆性能 计算分析中应考虑单向受压支座脱空所造成的结构支承体系 变化。
3.4当城市跨线桥梁跨度小于30m且桥面宽度较大时,桥埠
4.3.5城市跨线桥梁人行道或安全带临空侧的栏杆高度不应小
于1.10m,非机动车道临空侧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40m。上述栏 杆高度为人行道表面至栏杆扶手顶面的距离。栏杆竖杆最大净 间距不得大于110mm,不应设计有踏面的结构。作用在人行道 栏杆扶手上的竖向荷载取1.2kN/m,水平向外荷载取2.5kN/m; 两者应分别计算,取其中的最不利值进行设计。栏杆结构及底座 设计必须安全可靠。人行道外侧边缘桥面应设计挡脚板,高度不 低于 100mm。
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 的有关规定执行。防撞等级应符合表 4. 3. 6 的要求
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表4.3.6桥梁防撞护栏防护等级
4.3.7当桥梁跨越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
干线等重要交通通道时,桥面人行道栏杆上应加设防护网
4.3.9城市跨线桥梁的墩台设计应考虑可能发生的桥下汽车
撞击作用。对易受汽车撞击的墩台相关部位,应采取可靠的防 措施。
10城市跨线桥梁应有防止地震或车辆撞击桥墩引起上部
4.3.10城市跨线桥梁应有防止地震或车辆撞击桥墩引
结构落梁的横向限位措施。
4.3.11纵坡大于4%的城市跨线桥梁,宜采用墩梁固结或其他 纵向限位措施。
4.3.11纵坡大于4%的城市跨线桥梁,宜采用墩梁固结
4.3.13对防噪声屏障结构及所依附构件应分别验
用下的强度和抗倾覆稳定性。当防噪声屏障采用封闭式结构时, 尚应验算雪荷载作用下的强度和抗倾覆稳定性,雪荷载标准值可 按现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或相关行业标准选取
5.1.1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完成专家论
5.1.2城市跨线桥梁上部结构施工宜优先采用无支架或少 施工方法。
5.1.3横向分片的预制梁桥或纵横分块的钢桥,可采用架
1.5拱桥、梁式桥、斜拉桥跨越既有线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采用转体法施工。
5.1.8施工过程中,对被跨越结构有附加荷载时,应对被跨越结 构进行安全影响评估。
1.9被跨越线路应设置安全防护棚,并设置警示、防撞、照明 交通安全设施
5.1.10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对移动模架进行锚固,严禁
5.1.10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对移动模架进行锚固,严禁 作业。
5.2.2采用起重吊机安装梁体时,起重设备选型应满足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等规范 要求,
5.2.3吊具、吊绳应满足起吊荷载要求,与梁体接触位置应有保 护措施
5.2.3吊具、吊绳应满足起吊荷载要求,与梁体接触位置应
焊接作业平台。临时支墩除承载力应满足要求外,还应具有防撞 和隔离功能
5.2.5梁体运输、起重吊机占位应满足受影响线路交
2.5梁体运输、起重吊机占位应满足受影响线路交通组织白 求。
5.3.1顶推法施工宜优先采用水平反力较小、数控化程度 设备和工艺。
5.3.2应合理布置顶推导梁和临时支墩,并应对顶推过程
5.3.2应合理布置顶推导梁和临时支墩,并应对顶推过程中的 结构安全进行计算
3.3应对顶推导梁、拼装平台和临时支墩进行专项设计和
5.3.4顶推跨越既有线路时,应在桥下设置指挥人员
,对顶推过程进行监测。首次顶推时,宜选择交通流量少的时 ,必要时应临时中断交通。
5.4.4转体前,应对转体部分易掉落物进行清理。
5.5.1悬臂拼装设备或设施,应满足节段拼装施工过程的安全 要求。
要求。 5.5.2临时锚固或固定措施应安全可靠。 5.5.3悬臂拼装作业面,应设置全封闭可移动的作业平台。作 业平台的设计、安装应安全可靠。
5.6.1挂篮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 JTG/T 3650 的相关要求。
5.6.2挂篮底平台应设置全封闭措施
5.6.4桥面预留孔洞在未永久封堵前,应及时进行临日
性能必须满足使用的荷载要求;受力构件需要改造和加固的,应 由专业厂家完成改造和加固,并经第三方验证并出具承载能力验 算资料。
5.8.2人行通道与车行通道之间应设置硬质隔离设施。
5.8.2人行通道与车行通道之间应设置硬质隔离设施 5.8.3跨越式支架宜采用标准化、通用化的杆(构)件拼装。 5.8.4跨越式支架构造应满足如下要求
5.8.4跨越式支架构造应满足如下要求: 1基础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C30; 2基础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2m,宽度应与立柱形式相适 应,且不应小于1m; 3基础应埋设预埋件,立柱与预埋件之间应通过焊接或螺 栓进行可靠连接; 4纵梁应有可靠的横向联接。横向联接的距离根据纵梁稳 定性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2m,可参照《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 范》JTGD64等相关规范执行
6既有线路保护与交通组织
6.1.1应对被跨越路线进行有效保护,并设置防抛、坠措施,保 证既有线路的正常使用。 6.1.2跨越线路施工前,应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并报相应的权属 管理部门批准。 6.1.3跨越既有线路的桥梁时,应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并报交通 管理部门批准。 6.1.4临近受影响的既有设施或构筑物,应开展结构安全性评
6.1.5跨越人行通道时,应设置行人保护措施
5.2.1跨越道路时,应选择对交通影响较小的施工方法,不得随 意压缩或减少原有车道数 5.2.2场地条件许可时,宜设置转换道,转换道路标准不宜低于 原有道路等级。
6.2.5施工单位应配备交通疏导人员,协助交通指挥
6.3 既有人行通道保护
.3.1人行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并满足溅落半径要求。 .3.2人行通道地面应平整、清洁,照度均匀,不得有阻碍物
6.3.1人行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并满足溅落半径要求。
6.4跨线桥梁施工交通组织
6.4.4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应根据施工工序进行组织设计,应 优先保证行人与公交通行,社会车辆可采用限制或分流诱导的方 式组织通行。
6.4.5交通组织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职责,制定交通应急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市跨线桥梁设计与施工技术标准
总则 基本规定 26 设计 27 4. 1 一般规定 27 4. 3 结构及附属设施设计 27 施工 29 5. 1 一般规定 29 5. 3 顶推法 29 5. 6 悬臂浇筑法 30 5. 7 移动模架法 30 30 5. 8 跨越式支架法 既有线路保护与交通组织 33
总则 基本规定 26 设计 27 4. 1 一般规定 27 4. 3 结构及附属设施设计 27 施工 29 5. 1 一般规定 5. 3 顶推法 29 5. 6 悬臂浇筑法 30 5. 7 移动模架法 30 5. 8 30 跨越式支架法 既有线路保护与交通组织 33
6既有线路保护与交通组织
3.0.3跨线桥梁需多跨布置时,桥墩布设应充分考虑到桥下交 通组织,防止因桥墩布设不合理给交通组织带来的不利影响,并 预留未来行车道数增加所需的行车空间。 3.0.8《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将安全设计等级划分为一、 二、三级,取决于桥梁跨径或挡土墙的重要性(附表3.0.8)。 特大桥、大桥、中桥应根据《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第 3.0.2条中单孔跨径确定;对多跨不等跨桥梁,以其中的最大跨径 为准;冠以“重要”的小桥、挡土墙系指城市快速道、主干道及交通 特别繁忙的城市次干道上的桥梁、挡土墙。对有特殊要求的桥 梁,其安全设计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3.0.3跨线桥梁需多跨布置时,桥墩布设应充分考虑到桥下交 通组织,防止因桥墩布设不合理给交通组织带来的不利影响,并 预留未来行车道数增加所需的行车空间。
特大桥、大桥、中桥应根据《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第 3.0.2条中单孔跨径确定;对多跨不等跨桥梁,以其中的最大跨径 为准;冠以“重要”的小桥、挡土墙系指城市快速道、主干道及交通 特别繁忙的城市次干道上的桥梁、挡土墙。对有特殊要求的桥 梁,其安全设计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附表3.0.8桥梁设计安全等级
3.0.12对涉及工程质量的构造设计、材料性能和结构耐久性及 需要特别指明的制造或施工工艺、桥梁运行条件、养护维修等应 提出相应的要求。
4.1.23综合考虑设计中所采用的跨线桥梁形式、桥梁结构和 施工工艺,以减少对跨越的既有及规划道路交通、周围既有及规 划建筑的影响。桥墩布置同时应满足桥下道路或铁路的行车视 距和前方交通信息识别的要求,并应按相关规范的要求,避开既 有的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 4.1.7一方面,城市跨线桥梁在施工阶段基坑开挖和桩基成孔等 作业可能影响既有道路的桥梁、隧道及挡土墙等结构物的安全 另一方面,城市跨线桥梁在运营阶段,其承受的荷载可能通过下 部结构传至既有道路的桥梁、隧道及挡土墙等结构物,改变后者 受力状态,可能对后者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故应对城市跨线桥梁 的墩台及基础布置进行研究,尽量避免影响既有道路的桥梁、隧 道及挡土墙等结构物的安全。 4.1.8城市跨线桥梁下规划道路(包括规划隧道等)的平、立、横断 面布置均可能影响到城市跨线桥墩台及基础布置、基础埋深及持 力层的选择。通过合理的设计,确保在规划道路施工和运营过程 中跨线桥自身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也为规划道路预留建设条件。
4.3.5为防止城市跨线桥梁人行道上细小重物坠落危及桥下人 车安全,应在人行道外侧边缘桥面应设置挡脚板。 4.3.6因桥梁线形、桥梁高度、桥下水深、车辆构成、交通量或其
.3.5为防止城市跨线桥梁人行道上细小重物坠落危及桥下
他不利现场条件等因素易造成更严重碰撞后果的路段应设置桥 梁防撞护栏,且经综合论证,可在表4.3.6的基础上提高1个及 以上等级,其中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桥梁、特大悬索 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防护等级宜采用HB级别,跨越铁路 的桥梁应按照相关铁路行业 置防撞护栏
5.1.1跨线桥梁结构一般均属于《危险性较天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中,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 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进行专家论证,加强安全事故防范。 5.1.2采用满堂式施工,不利于对被跨越结构的保护,作业人员 的劳动强度偏大,不利于安全施工。无支架或少支架施工方法主 要有吊装法、顶推法、转体法、悬臂拼装法、悬臂浇筑法、移动模架 法、梁柱式支架法等。
5.1.3本处吊装法主要包括采用起重机吊装安装和架桥机 架设。
5.1.3本处吊装法主要包括采用起重机吊装安装和架桥机
5.3.1顶推法可采用单点顶推或多点顶推法,也可采用
.3.1顶推法可采用单点顶推或多点顶推法,也可采用连续 隹或楔进式、步履式顶推
5.3.2预应力混凝土桥由于成桥状态与顶推过程拉压应力变化
交大,可能因导梁或临时支墩设置不合理,而导致顶推过程应 过大,应注意防范
较大,可能因导梁或临时支墩设置不合理,而导致顶推过
5.3.3 导梁与第一段梁体应连接可靠。平台和临时支墩除满足
体的自重荷载外同轴电缆标准,还应满足顶推水平力的荷载要求。
梁体的自重荷载外,还应满足顶推水平力的荷载要求。
6.2挂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掉渣,对桥下构建筑物或人车 成伤害,应采用全封闭措施。 6.4挂篮锚杆、吊杆会在梁体预留孔洞,可能会掉碴,需要入 寸封堵。
5.6.4挂篮锚杆、吊杆会在梁体预留孔洞,可能会掉碴,需要及 时封堵。
5.7.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移动模架安装、荷载试验 土浇筑、行走、拆除等工作内容。
5.7.3移动模架行走时,可能对梁体产生水平力,如支座均
纺织标准5.8.3跨越式支架一般可由支架基础、立柱、横梁以及辅助支架 (如有)组成。跨越式支架常用组合形式可参照表5.8.3。
表5.8.3跨越式支架常用组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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