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9/T 012-2022 旅游公路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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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9/T 012-2022 旅游公路设计规范
4.7.4交通量较小的四级公路平纵线形指标选取可参照JTG2111的相关规定执行。 4.7.5旅游公路应进行视距检验,满足JTGD20中有关会车视距的要求。受地形、地质条件或其他特 殊情况限制而采取分道行驶措施的路段,应满足JTGD20中有关停车视距的要求。 4.7.6旅游公路采用极限指标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路段(点)应进行公路安全性评价,并增设 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4.8.1旅游公路建筑限界应符合JTGB01的有关规定。 4.8.2步行道、自行车道净空高度不小于2.50m。
4.8.1旅游公路建筑限界应符合JTGB01的有关规定。
4.9.1旅游公路路面结构设计应采用双轮组单轴载1OOkN为标准轴载,轮胎压力0.7MPa。
9.1旅游公路路面结构设计应采用双轮组单轴载1OOkN为标准轴载高速公路标准规范范本,轮胎压力0.7MPa。 9.2旅游公路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桥梁步行道的人群荷载标准除应符合现行JTGB01的规定
9.1旅游公路路面结构设计应采用双轮组单轴载1OOkN为标准轴载,轮胎压力0.7MPa。 9.2旅游公路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桥梁步行道的人群荷载标准除应符合现行JTGB01的规定 应符合以下规定: a)二级公路作为旅游公路,且重型车辆少时,桥涵设计可采用公路一II级荷载; b)慢行道桥梁的人群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3.5kN/m。
4.10旅游资源调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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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应对拟建旅游公路主线两侧10km范围内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价 /T18972执行。 10.2评价为三级及以上的旅游资源宜有旅游公路连通。
5.1旅游公路规划应与区域内有关交通规划、文化与旅游规划、生态环保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产业 规划等相结合。 5.2旅游公路规划应充分调查和分析社会经济、交通设施、旅游资源和自然条件等基础资料。 5.3旅游公路规划应结合地域文化特点,体现地域历史和人文特色。 5.4旅游公路规划应充分利用原有公路走廊和线位,集约利用资源,节约土地,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 田,保护耕地和河道等, 5.5旅游公路规划应合理避让不可移动的文物、矿产资源、自然保护区及水源保护区等各类环境敏感 区域。 5.6旅游公路规划应注重公路主体工程安全,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游客的出行安全。 5.7旅游公路规划宜结合路侧场地条件、现有设施、沿线景观特色、出行需求等,因地制宜设置服务 驿站和慢行道 5.8旅游公路规划应注重自身景观的营造及廊道环境的控制和整治
6.1.1应根据公路功能、技术等级、交通特征、推荐走廊带与主要控制点,以及沿线地形地貌、工程 地质、水文气象、自然灾害、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分布、筑路材料等要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 路线方案。
6.1.2旅游公路路线设计应符合JTGD20等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路线布设应与自然地形相协调,灵活运用技术指标,线形连续均衡; b 路线应绕避有价值的生物群落; ? 路线应避让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温泉区和居民集中区饮用水体; 新建、改建路段,对路线横纵面等通过灵活设计,避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筐 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利用现有公路改造时,应合理确定线形指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置整体式慢行道路段,路线布设应兼顾慢行道的布设要求。
2.2路基横断面布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结合地形、地貌、地物和慢行道的布设,灵活选用整体式或分离式的路基横断面布设形式; 遇有古树、文物等有价值保护目标时,横断面可灵活布设,对其进行避让; C 经过村镇路段,可参考JTG2112的有关要求设计路基宽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公交站点,宜 在行车道与自行车道、步行道之间设置隔离设施
6.2.3路肩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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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路侧宽度不足或者交通量较大路段的路肩宜进行硬化,为车辆提供行驶空间; b)有条件时,可利用路侧填挖平台、废弃的原有道路等设置路侧净区、观景台。 6.2.4 路基防护应采取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a 路基防护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遵循因地制宜、绿色环保的设计理念。 b 路基防护应优先采用生态型防护形式。 C 支挡工程设计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墙体宜采用自然或体现本地特色文化的风格。 d) 路基边坡植被恢复措施可参考GB/T38360有关规定执行。 6.2.5 路基防排水设计应考虑景观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条件、降雨量和工程特点,设置完善的综合排水系统; b) 低填或浅挖的缓边坡路段宜设置浅碟型生态边沟; 路侧空间受限的路段,宜采用盖板边沟等形式: d 经过村镇路段的公路排水设计宜采用暗排形式: e 水源保护地等敏感水体路段排水设计应考虑对径流的收集要求: 服务驿站可设置雨水收集系统; g 平交路口排水应顺畅。 6.2.6 路面设计应满足强度、耐久性、抗滑和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并符合以下要求:
伙下安求: a 旅游公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过水路段及桥梁路段可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b)急弯前30m可采用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彩色微表处层; c)改扩建项目应结合旧路结构进行路面结构设计,同时考虑原有路面废料的再生利用 6.2.7一般填方路段可不设置路缘石,穿村镇路段和挖方路段根据需要结合边沟设置路缘石
6.3.1 6.3.2 桥梁总体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考虑与环境的融合和景观效果,突出旅游公路特点; b 总体布置应与地形变化和公路线形相协调,保持视觉空间序列的连续性; c) 桥孔布置和跨径变化应视觉连续,富有节奏和韵律: d 上下部构造应尺度均衡、比例协调、结构稳定; e 建筑造型应符合合理的受力结构,不应过分追求非常规造型。 6.3.3 桥梁桥面系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桥面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及步行道宽度应与前后路段保持一致: b) 桥面铺装的结构类型和颜色宜与前后路段一致: C 宜选用通透性较好的护栏。 6.3.4 桥梁设计的其他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桥梁细节处理及附属设施造型,应符合路段设计主题的要求; b) 结构形式避免突变,当不得不出现时,应通过渐变或修饰处理,改善视觉的连续性; 外露的管线及排水设施宜进行外观装饰处理; d) 当需对桥梁外观进行涂装时,涂装色彩应经环境效果模拟后确定; e) 位于旅游景区的专线公路,亏工墩台宜采用当地石材,或利用仿天然材质对混凝土表面进行 处理。 6.3.5利用既有公路改扩建为旅游公路时,对具有美学价值、历史价值等特殊的桥梁,应通过修复或 加固予以保护和利用
6.3.4桥梁设计的其他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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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应根据被交公路的等级,选用立体交叉或平面交叉方式,平面交叉间距应符合JTGB01的要求。 6.4.2旅游公路与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平面交叉应进行渠化设计。 6.4.3旅游公路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宜正交。斜交时,其锐角应不小于70°;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 情况限制时,应不小于45°。 6.4.4短距离内存在多处交叉路口时,应合并设置平面交叉。 6.4.5位于城镇段、行人和非机动车穿行数量大路段的旅游公路,可设置天桥或通道供行人和非机动 车通行。不具备设置天桥或通道时应采用信号灯控制或警示灯提示,并在平交路口设置减速标线、减速 垄或立体标线。 6.4.6旅游公路与慢行道平面交叉时,可采用公路优先交通管理方式;慢行交通量较大,或为位于旅 游景区内的旅游公路时,宜采用慢行道优先交通管理方式。
6.5.1交通安全设施应符合GB5768.2、JTGD81、JTGD82的要求。 6.5.2交通标线设计应符合GB5768.2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应采用反光标线,在正常使用年限内,交通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夜间视认性的要求; 6 安全警示要求高的路段可采用立体标线及突起路标,景区及城镇路段的人行横道可结合景区 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 6.5.3 护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按照JTGD81和JTGD82的规定合理设置护栏: 护栏形式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采取不同的护栏形式适应不同功能和景观需要; c) 不同形式护栏组合时,应处理好不同形式护栏之间的衔接过渡; d 经过河流、湖泊、水库路段护栏,在满足安全前提下宜优先采用通透性强护栏, 小桥、通道、明涵的护栏宜与相邻的路基护栏相同,其余桥梁宜优先选用金属梁柱式或组合 式护栏; f 采用混凝土护栏时,宜结合环境特点对护栏形式及外观进行景观处理,
,1 交通安全设施应符合GB5768.2、JTGD81、JTGD82的要求。 2 交通标线设计应符合GB5768.2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应采用反光标线,在正常使用年限内,交通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夜间视认性的要 b 安全警示要求高的路段可采用立体标线及突起路标,景区及城镇路段的人行横道可结合 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
6.5.3护栏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7.1.1旅游标识包括旅游公路标识(10go)、门户标识、形象标志、指引标志、导览标志、慢行道标 识等。 7.1.2 旅游公路标识应符合GB5768.2、GB/T10001.1和《山东省旅游景区交通标志设置规范》等的 规定。 7.1.3旅游公路旅游标识应该结合地域特点和工程条件进行设计,突出景观性和文化性。 7.2旅游公路标识(1ogo)
7.2.1应结合项目沿线自然景观、人文特色以及公路本身特点,设计旅游公路标识(10go) 7.2.2应以简洁图案为主,可辅以简要文字。 7.2.3应结合门户标识、形象标识、旅游交通标志、慢行道标志、电子媒介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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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旅游公路起终点、重要交通节点、行政区域分界点等处宜设置体量较大的门户标识,具体形式 包括建筑小品、纪念碑、交通标志等,内容包括旅游公路名称、到达提示、旅游公路标识(1ogo)等。 7.3.2门户标识设计应结合沿线自然、人文及历史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突出旅游公路主题,优 先采用节能环保、耐久美观的木材、石材等乡土材料
7.4.1宜每2km~3km设置1处形象标识,提供清晰、明确、连续的引导信息 7.4.2形象标识宜采用统一的标准和版面,保证标志的认读性和视觉连续性。
7.5.1指引标识包括景区(景点)、驿站等服务设施的指引和预告标志 7.5.2宜与公路路网其他指路标志统筹设置, 7.5.3应提供指引目标的名称、标识(10go)及方向,预告标志应标示距离
7.6.1应设置于重要交通节点、服务驿站等人流量较集中的位置。 7.6.2应包括旅游公路及周边路网、旅游景点及服务设施分布、所处位置及简短说明等,必要时可提 供推荐的游览路线。
7.7.1慢行道标识包括导览标识、铭牌标识、提示标识、警示标识、指示标识等。 7.7.2宜结合沿线自然及人文特色,采用节能环保、耐久美观的材料,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3标识内容应清晰、简洁,兼顾对不同慢行道使用者的指引,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标识时,内 容不应重复,必要时可合并设置标志。
8.1.1应考虑与区域内绿道,徒步道及城镇路段非机动车道的共享和衔接。 8.1.2应注重景观体验性,以骑行为主的慢行道应结合沿线自然、人文景观资源选择临河、沿溪、环 湖等路段设置。 8.1.3应坚持“标准适当、规模适度”的原则,根据旅游资源分布、地质地形条件、客流量等因素, 选择整体式或分离式慢行道,合理确定规模。 8.1.4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现有村道、机耕道、现有慢行道等道路设 施进行改建、利用,减少占地和资金投入,控制新建规模,降低建设与维护成本。 8.1.5机动车交通量大的路段设置慢行道,应采用适当措施隔离慢行道与机动车道。 8.1.6应考虑与旅游公路主体及沿线服务设施、公共交通系统、景区(景点)之间的连通、接驳、换 来,方便使用。 8.1.7设计可参考CJJ/T304的有关内容。
城镇路段可以考虑设置步行道和综合慢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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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慢行道设计速度应根据使用功能和类别,结合地形、气象、预期速度和沿线土地利用性质等因 素综合论证确定,骑行道的设计速度最大不宜超过20km/h。 8.3.2骑行道平曲线最小半径可参照表5的规定。
表5骑行道平曲线最小半径
8.3.3骑行道和综合慢行道的纵面线形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纵坡坡度宜小于2.5%,最大不应超过8%; 纵坡坡度小于等于3.5%时,可采用整体式慢行道,并参考限制坡长; C 纵坡度大于3.5%小于等于8%时,应采用分离式慢行道。其纵坡的坡度、坡长、竖曲线等指标 应符合CJJ37、《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建城[2013192号)和《住 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道规划设导则的通知》(建城函[2016|211号)申有关自行车道及绿 道的相关规定。 8.3.4步行道纵面线形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a)采用整体式路基时,最大纵坡不应超过8%,坡长可服从公路主线; b)采用分离式路基时,可参考CII37相关规定执行
a) 路基的横断面应包括行车道、隔离带(设施)、自行车行道。条件适宜时,应设置宽度不小 于0.25m的土路肩; b 可依据条件和需要采取两侧设置或单侧设置的方式; C 在公路双侧设置骑行道时,单侧宽度应不小于1.5m;单侧设置时,宽度应不小于2.5m; d 在公路双侧设置步行道时,单侧宽度应不小于1.5m;单侧设置时,宽度应不小于2m; e 综合慢行道在公路双侧设置时,单侧宽度应不小于2.5m;单侧设置时,宽度应不小于3.5m。 3.4.3 分离式慢行道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骑行道单向通行宽度不宜小于3.5m,双向通行宽度不宜小于4.5m。结合用地条件尽量满足两 辆自行车的错车需求; b 步行道双向设置时,宽度应不小于1.5m;单向设置时,宽度应不小于2m; C 综合慢行道单向通行宽度应不小于3.5m,双向通行宽度不宜小于4.5m。 3.4.4慢行道路基压实度及承载比可按四级公路标准执行。
5.1路面类型及颜色选择应根据沿线环境、功能定位、主题定位、区域文化特征、环境保护、 价等因素综合论证后确定, 5.2步行道路面铺装宜选用砂石、块石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材料,保证路面的平整与防滑。
告价等因素综合论证后确
8.5.3可采用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彩色微表层处理。
8. 6 安全隔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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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机动车与整体式慢行道之间应设置隔离设施,可设置实体或非实体安全隔离设施。 8.6.2慢行道与机动车道并行时宜采用实体分隔。实体隔离设施包括护栏、绿化带等。条件允许时宜 采用绿化带,设置绿化分隔带时宽度应不小于1.0m。 8.6.3受地形条件或硬性条件制约,无法采用实体分隔时可采用非实体分隔。非实体隔离设施包括路 面抬升、卵石铺装、自行车道彩色铺装(喷涂)和施划标线,并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 8.6.4路基高度大于1.0m、滨水、桥梁等危险路段应设置慢行道栏杆,栏杆高度及形式应结合安全与 景观要求,与地形地貌、自然景观、人文特色等相协调,
9.1.1服务驿站应在统筹考虑综合交通形式相互衔接的基础上,根据旅游公路功能、技术等级、旅游 资源分布及环境条件,结合交通服务设施和旅游景区服务设施设置统筹布局。 9.1.2服务驿站的设置宜靠近主线、公路交叉节点及旅游资源位置。 9.1.3应注意各级服务驿站之间功能的差异性,合理安排布设种类、间距和规模,通过服务驿站的布 设衔接沿线交通设施和各类产业资源。 9.1.4服务驿站应分类设置,满足使用者不同需求,并结合场地条件及慢行需求,配套设置自行车出 租等设施。 9.1.5应优先利用现有公路沿线管养设施、景区设施、闲置设施和用地等资源进行合建或改建。 铃的美学性征和地城特店点
9.1.1服务驿站应在统筹考虑综合交通形式相互衔接的基础上,根据旅游公路功能、技术 资源分布及环境条件,结合交通服务设施和旅游景区服务设施设置统筹布局。 9.1.2服务驿站的设置宜靠近主线、公路交义节点及旅游资源位置。 9.1.3应注意各级服务驿站之间功能的差异性,合理安排布设种类、间距和规模,通过服 设衔接沿线交通设施和各类产业资源,
9.2.1旅游公路服务驿站按照主要服务目的、功能、配套、环境等因素,分为综合驿站、基本驿站、 简易驿站: 一一综合驿站。应设置综合完善的服务功能;在停车、如厕、休息、购物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可 设置住宿、餐饮、加油、充电桩、应急医疗点、车辆应急维修、房车停车区等设施。根据所处区域经济 社会和旅游文化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为旅游集散、物流服务、特色产业开发等功能设施预留条件,由 相关部门统一规划、统筹兼顾。 一一基本驿站。应设置基本服务功能;可同时为机动车和慢行交通服务,主要提供停车、如厕、休 息、购物等基本服务; 一一简易驿站。可结合停车观景台设置: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为机动车和慢行交通服务,一般可设置 在风景优美但不具备设置综合驿站、基本驿站的路段。可提供停车、观景、休息等服务,有条件的可提 供如厕、售卖等服务。
3.1综合驿站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旅游休闲娱乐、仓储物流服务等拓展经营性服务设施。拓展 设施宜与综合型驿站统一规划,同期设计。各类服务设施基本功能配置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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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综合驿站主要设置在交通量相对较大、区域发展特色明显的游憩休闲路段或交通转换节点附近。 平均间距宜为20km~30km,如遇用地紧张,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大间距。 .4.2基本驿站主要设置在一级驿站之间、交通量相对较大、游览观光的路段。平均间距宜为10km。 2.4.3简易驿站可灵活设置。
9.5.1服务驿站选址应依据国主空间规划,优先利用存量用地,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优先考虑与公路 管养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其他闲置设施等资源合并建设。 9.5.2新建旅游公路可综合考虑服务驿站和养护设施及其它管理设施的分布。 9.5.3服务驿站的选址应根据间距设置要求,综合考虑公路沿线地形、地质条件、城镇、自然环境、 地区经济、公路技术指标、交通状况、旅游季节性及配套条件等因素确定。 9.5.4宜结合公路沿线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地方特产等资源,建设有特色的服务驿站。 9.5.5运营初期交通量大、服务驿站使用率高的旅游公路,服务驿站应一次性实施并投入使用;运营 初期交通量较小、使用率较低的服务驿站,可综合考虑服务设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照一次性总 体规划、分期设计和实施。 9.5.6简易驿站(观景台)的选址应综合考虑规划场地规模与环境现状特征,如利用路域废弃地或公 路弃渣场。 9.5.7简易驿站(观景台)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周围景观资源,宜选择视野开阔、具有欣赏价值且地域 风貌突出的区域。 9.5.8存在地质病害隐患路段、连续下坡路段及末端不宜设置服务驿站
10.1.1环保景观设计应符合JTGB04的规定。 0.1.2应加强环境保护,保护沿线自然、人文资源和环境质量,修复受损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水土 流失,注重保护公路沿线文物古迹、古建筑和古树名木。 0.1.3景观设计应充分考虑资源票赋和历史文化,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突出地域特色,体现地域文 化。 0.1.4景观设计应充分分析沿线自认及人文景观环境,突出借景,减少人工造景,突出旅游公路沿线 自然风光和人文特色,凸显旅游公路景观的差异性、可识别性。 10.1.5环保景观设计应注重与公路主体、慢行道、服务驿站、旅游标识等的有机结合,按照整体空间 字列需要,分级分层,有序实施
0.2.1应对旅游公路沿线区域生态环境特征进行调查,对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园林区、文化遗产 和地质遗迹等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应论证确定生态环境保护原则。 0.2.2当旅游公路对生态环境中的保护对象产生影响时,应结合受保护对象的特性提出保护方案,将 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0.2.3旅游公路工程应根据自然条件、用地条件,结合水土保持、景观等要求,因地制宜进行生态恢 复和绿化设计。
10.3.1植物选择及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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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植物选择应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应优先选用景观融合度高、抗逆性强、生长稳定、苗源充 足、后期养护管理成本低的乡土植物材料,保留原生植被和乡土树种; 6 植物配置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应充分考虑沿线气候和主壤条件对绿化植物的影响,适应 地形、地貌及自然植生空间; 植物配置应充分考虑植物的比例、色彩、韵律和林冠线等美学因素,合理选择、配置植物 形成具有空间层次的绿化景观; d 植物配置应结合路域环境特点选取适宜的栽植方式,不宜大量采用人工化的规则式种植方式: e 有条件路段应考虑植物搭配的物种多样性原则,突出“养灌草藤”的合理构成,突出层次感、 色彩变化感,局部路段设置背景林。 0.3.2 沿线景观绿化带主要包括侧分带及公路路两侧的景观绿化带,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设计注重植物层次和季相景观效果的营造,依据主线段落划分采取不同的植物配置组合,展 现段落特色; 城镇路段应体现城镇的风貌现状及规划,提升穿城镇区段道路景观形象,突出秩序美感;宜 采用规则式配置方式,以单种行道树为主营造景观,打造景观天道; C) 穿村路段宜采取绿化种植、设置隔离墙或篱芭墙等方式进行路宅分离处理,突出民俗乡趣; d 农田路段应强调露景融景,突出农田肌理;选择富有乡土气息的低矮多年生草本地被植物 利用行道树形成良好的框景效果; e 山林路段采用自然式配置,避免行道树式栽植,宜采用自由组团式组合栽植,增加特色植物 丰富山路色彩变化。同时点缀自然景石、乡土草本植物等,突出自然野趣; 滨水路段宜采用自然组团式配置,景致好的路段利用高大乔木形成框景,河滩等突出位置丛 植喜水植物,形成道路的对景,突出露水亲水;可采用石笼、生态袋、自然缓坡等方式对水 岸进行景观整治。 10.3.3 边坡植被防护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确保边坡稳定的情况下,挖方边坡设计宜优先采用生态型防护,优先考虑客土植生、植生 袋、栽植藤本植物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b 在结构安全许可的条件下,尽量减小结构物体量,使其在环境中不显突元。可采用景观石护 坡、石笼护坡等与周围自然和人文特色相协调的防护形式; 路堑、矮墙等硬性防护形式宜采取在其上下方栽植攀援植物的方式进行绿化覆盖,尽量弱化 生硬感; 填方边坡坡面绿化应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宜采用借景造景相结合方式进行边坡绿化; 填挖交界处宜采用常绿养灌木,树种选择以乔木为主。靠近路肩区域不宜栽植浅根性树种、 速生树种及落果树种。 0.3.4 平面交叉景观绿化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平面交叉口景观设计应以满足交通诱导功能为主,美化环境为辅; b) 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区路侧,宜采用透景绿化,栽植低矮灌木、地被植物,高度不高于路面 60cm; c)有特殊景观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平面交叉口,可增设体现当地人文历史特色的精神堡垒或景 观小品。 0.3.5 景观小品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景观小品设计应立足于丰富的自然与人文特色,着力突出泰安特色,充分挖掘沿线文化元素 化,形成与当地旅游瓷源协调统一的景斌设施
邮政标准DB3709/T0122022
以公路设施为载体,通过建筑形式、 勒石、标识等多种形式展现沿途文化、精 神、特色,宜简洁、色彩鲜明,提升旅游体验
10.4.1应对旅游公路沿线路容进行整治,对近路旁的堆积物进行清理,修复沿线损坏的公路设施,影 向视距,存在安全隐惠,进行移植修剪。 10.4.2村牌、客运等候站、村口休闲区等区域,应体现特色,突出亮点。 10.4.3沿线体量庞大、视觉影响较明显的构筑物,宜结合旅游公路特色进行景观优化,形成新的景观 和旅游公路文化的宣传载体。 1044应做到路宝分窗路田分效路思明确
10.4.4应做到路宅分离、路田分离,路界明石
(资料性) 旅游公路服务驿站功能配置表 表A.1规定了旅游公路服务驿站功能配置情况。
螺钉标准(资料性) 旅游公路服务驿站功能配置表 表A.1规定了旅游公路服务驿站功能配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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