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776.1-2022 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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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11/T 776.1-2022  道路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automaticinstrumentsforweighingroadvehiclesinmotionand measuringaxle loads 带有承载器设置在引道内的,当车辆通过时,测定其车辆总质量(总重)、轴载荷、轴组载荷(适 用时)的一种自动衡器。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automaticinstrumentsforweighingroadvehiclesinmotio measuring axle loads 带有承载器设置在引道内的,当车辆通过时,测定其车辆总质量(总重)、轴载荷、轴组载荷 寸)的一种自动衡器。

    形位公差标准DB11/T 776.12022

    在道路交通领域,安装位置靠近路侧数据源头的网络边缘侧,融合网络、计算、存储等应用核心能 力的开放平台,就近提供边缘智能服务的计算设备

    4.1.1按照“总体规划、一次设计”的原则,进行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 4.1.2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遵循安全性原则。 4.1.3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不对交通参与者造成干扰。 4.1.4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采用管道合一、多杆合一、多感合一、多箱合一、通信合一等设施综 合复用的原则。 4.1.5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符合隐形化、小型化、景观化的原则。 4.1.6智能交通管理设施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防护设施等交通安全 设施进行同步综合设计,使之成为完整统一、景观协调的系统工程, .1.7在附着体安全、景观协调、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交通标志支撑结构及行人过街天桥 地下过街通道、立交桥、隧道、收费站等设施作为基础支撑 4.1.8同一地点智能交通管理同类设施采用功能综合复用原则,如采用视频技术的设施应同时完成违 法监测、过车卡口记录、视频监控、交通流检测等多项功能。

    响道路通行的至可,应具备防益等安全 功能。 4.2.2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均应符合相关通信协议的国家标准或提供开放式通信协议,并满足系统联网 及数据信息安全要求。 4.2.3智能交通管理设施管理部门应具备数据共享与交换的能力及机制,用于共享与交换的数据或涉 及公共安全、执法、车辆私人信息等数据,应确保安全不泄露。 .2.4本文件涉及的智能交通管理设施中用于超速违法监测、轴载检测等成套设备应符合当前《中华 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并满足国家或北京市检定规程的要求。 4.2.5新建、改建智能交通管理设施时,宜与附近已建或待建智能交通管理设施共用供电、通信设施 综合确定负载,宜预留或预理后续建设工程的管道和接口

    5.1.1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与交通组织、渠化设计等交通工程设计统筹考虑;信号灯组的类型、数量 应根据信号控制需要配置,灯组数量应根据未来信号控制的需求考虑适当预留。 5.1.2依据GB25280信号机分为A类、B类、C类三类,其设置要求是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 丰台、石景山、亦庄和通州区的全域宜使用C类信号机;房山、昌平、大兴、延庆、密云、门头沟、怀

    柔、顺义(含首都机场)和平谷区的主干道及重要交叉路口宜使用C类信号机,其他路口可根据交通控 制需求选择B类和A类信号机。 5.1.3交叉口等行人过街处应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两个方向的设置位置应分开,声音应有明显区 别。 5.1.4信号灯控制路口应设置交通流检测设备,根据路口交通状况可选择地磁、雷达、视频等车辆检 测器、行人自动检测装置以及其它开关装置, 5.1.5相位相序应符合GA/T527.1。 5.1.6转向专用信号应符合GA/T527.1。 5.1.7 安装要求应符合GA/T489。 5.1.8其他要求应符合DB11/T493

    5.2. 1信号控制机功能要求

    5.2.1.1 控制方式

    信号控制机应采用模块化系统结构,以及多功能固化应用软件,应使用户可以通过配套的参数配置 工具实现多种方式的控制: 路口交通信号控制; 路段行人过街控制; 一主线车道信号/标志控制; 一匝道控制; 一快速路汇/分流控制; 综合交通数据采集等

    5.2.1.2 外观尺寸

    信号控制机采用482.6m 合GB/T19520.1规定的要求

    5.2.1.3运行方式

    信号控制机应能按设定的优先级运行下列方式: 人工控制: 车辆感应控制; 一行人申请感应控制; 人行过街定周期控制; 区域交通控制; 定周期控制: 勤务车辆/VIP控制; 公交优先控制; 无电缆协调; 紧急调用; 瓶颈/排队控制; 自适应控制。

    5.2.1.4控制方式组合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常用功能如下:

    DB11/T776.1—2022 一单点定时控制; 一单点感应控制; 一单点自适应控制; 一干线定时协调控制; 干线感应协调控制; 干线自适应协调控制; 子区定时协调控制; 区域自适应协调控制; 人工干预控制。

    DB11/T776.1—2022 一单点定时控制; 一单点感应控制; 一单点自适应控制; 干线定时协调控制; 干线感应协调控制; 干线自适应协调控制; 子区定时协调控制; 区域自适应协调控制; 人工干预控制。

    5.2.1.5 主时钟与时间表

    主时钟与时间表配置如下: 信号控制机应具有标准公历日历钟,时钟源采用50/60Hz交流电源和内部晶体,交流电源掉电 后时钟连续运行不低于1年。实时时钟应能够与格林威治标准时间按8时区通过北斗卫星导航 系统(BDS)或全球定位系统(GPS)校准; 周时间表:宜大于9组; 配时方案数:宜大于12组; 信号控制机应具有中心系统对时功能; 信号控制机应具有BDS或GPS对时功能,并安装BDS或GPS时间接收设备

    5.2.1.6 逻辑接口

    逻辑接口设置要求如下: 应连接环形线圈、地磁、雷达、视频等车辆检测器、行人过街按钮、行人自动检测装置以及其 它开关装置; 可连接的检测器及其它逻辑设备不低于32路; 具有与远程监视装置的接口; 具有与本地实时自适应优化、本地方案自动选择控制装置的接口; 具有与公交及特种车辆检测器的接口。

    5.2.1.7交通数据采集

    5.2.2.1接口要求

    5.2.2.2接口类型及数量

    5.2.2.3通信内容要求

    具备上传信号控制机的所有信息和接收中心集成软件下传的所有信息。 5 . 2.2 . 4通信介质

    5.2.2.4通信介质

    通信介质为:光纤、电缆、无线介质等。

    DB11/T 776.12022

    人一机界面应符合: 信号控制机应具有手持机与标准数据终端或数据仿真终端相兼容的接口; 终端人机界面应能满足对信号控制机所有参数配置和修改; 通过手持机端口,应能对信号控制机进行故障诊断; 支持可触控操作的液晶彩屏人机交互界面,能够实现方案配置、故障查询、路口模拟显示(选

    5.2.2. 6 交通信号驱动

    交通信号驱动应满足以下要求: 信号控制机所有交通信号驱动均采用交流220V无触点开关; 冲突相位应具有软、硬件冲突检测和有效的冲突保护; 每路驱动输出均带有信号灯故障检测和驱动依从检测,并带有相应的检测保护。

    5.2.3故障检测记录与重启

    5.2.3.1故障诊断和保护功能

    信号控制机本身应具有部件及主要元件级的故障诊断和故障保护功能。 a)严重故障 发生以下严重故障,信号控制机应立即进入黄闪或关灯状态: 一 一绿冲突故障; 一信号组所有红灯均熄灭: 信号灯组红灯、绿灯同时点亮; 一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它严重故障。 b)一般故障 发生以下故障,信号控制机应能够在功能降级的情况下继续运行: 黄灯、绿灯故障; 通信故障; 检测器故障; 影响信号控制机正常运行的其它故障

    5.2.3.2信号控制机的降级控制与保护功能

    5.2.3.2.1信号控制机应对通信、检测器、灯具等外部设备的工作状况进行监控和记录,如果发生故障, 全能够功能降级的情况下应继续正常工作。 5.2.3.2.2信号控制机应对供电电源进行监控,应具有对电压超出正常使用范围的自保护措施。 5.2.3.3信号控制机的操作日志记录功能 5.2.3.3.1应能够记录手动控制起始和截止时间。 5.2.3.3.2故障纪录在本机内保存3个月以上,能够通过手持机查询。 5.2.3.4供电故障恢复 供电故障无需操作人易王预,信号控制机可自行重新启动

    5.2.3.4供电故障恢复

    5.2.4.1通信标准和速率

    DB11/T 776.12022

    5.2.4.1.2传输速率应为2400/4800/9600可设置

    5.2.4.2灯色显示与倒计时灯具的对应关系

    5.2.4.2.1信号灯红灯时,倒计时灯具用红色数字显示剩余时间。 5.2.4.2.2信号灯绿灯时,倒计时灯具用绿色数字显示剩余时间。 5.2.4.2.3信号灯董灯时,倒计时灯具用黄色数字显示剩余时间。

    5.2.4.2.1信号灯红灯时,倒计时灯具用红色数字显示剩余时间。

    5.2.4.3信号控制机各种工作方式倒计时屏的显示要求

    手动、黄闪、启动、感应控制、实时优化控制运行时等工作方式时应无显示(黑屏),其他工 正常显示。

    5.2.4.4倒计时灯具显示数字的跳变

    5.2.4.4.1信号控制机应有绿灯结束安全保护时间段(0至10s可设置),此安全时间段内不应产生跳变。 5.2.4.4.1绿灯时间段延长或缩短引发“跳变”时,倒计时灯具显示数字如实反映。 5.2.4.4.1没有跳变情况时,倒计时灯具数字应正常显示。 5.2.4.4.1信号控制机应具有驱动不低于12组倒计时灯具的能力(包括:机动车倒计时灯具和行人倒计 时灯具)。

    办调控制下行人过街控制

    5.2.5.1 行人一次过街控制

    在协调控制下,设置在路口、路段的行人过街信号应能满足以下控制要求: a) 机动车相位在设定的周期时间点(相位差)获得通行权,且机动车相位保持通行权的时间应 大于等于设定的机动车相位绿灯时间; 6) 当机动车相位运行设定的绿灯时间后,如存在有效行人过街申请时,则行人相位获得通行权, 行人过街请求应被清除 当机动车相位运行设定的机动车绿灯时间后,如不存在有效行人过街申请时,则机动车相位 保持通行权; 当有效行人过街申请出现时,信号控制机应计算从有效行人过街申请时刻到下周期机动车相 位获得通行权时刻的间隔时间。如间隔时间不小于行人最小绿时间及行人清空时间之和,则行 人相位获得通行权,行人过街请求应被清除: e) 如间隔时间不满足条件d,则机动车相位保持通行权至下周期,行人过街请求应保持至下周期。

    5.2.5.2行人二次过街控制

    在协调控制下,每台信号控制机应能同时独立控制两个人行过街路口,每个路口的控制方法应符合 5.2.5.1要求

    2.6运行监测及处理功

    5.2.6.1机柜门禁检测功能

    所有可开启机械门包括手动控制开关盒,采用电子机械门锁、接触式及钥匙混合门禁。自动上 状态、支持中心远程主动开门功能

    5.2.6.2断电检测功能

    市电断电后机柜管理和检测单元可在本地存储断电故障信息。 5.2.6.3对市电供电电源电压实时测量和检测

    电断电后机柜管理和检测单元可在本地 对市电供电电源电压实时测量和检测

    5.2.6.4配电状态检测

    对指定的测量点,不少于2点电压进行“有/无

    5.2.6.5交通信号相位状态检测

    DB11/T 776.12022

    对指定的交通信号相位,不少于4组进行检测,并具有故障判断功能 2.6.6环境状态检测功能 应具备可对温度、湿度、水浸、烟雾和震动进行检测的功能。

    5.2.7 权限管理功能

    .2.7.1对信号控制机进行方案设置等操作时,应具有进行用户权限认证功能,只有用户权限认证通 过才能对信号控制机进行方案配置 .2.7.2对信号控制机进行现场操作人工控制时,应具有对人工控制进行授权功能,只有授权后才能 对信号控制机进行现场控制操作

    空制机应具备升级功能,支持远程、本地等多种

    5.2.9抵御网络风暴功能

    信号控制机在每秒1万包数据以下的网络风暴环境下,能够正常运行,不黄闪,不灭灯

    5. 2. 10 一带多路口功能解

    5.2.11信号控制机信息发布功能

    5.2.11.1信号控制机信息发布接口

    信号控制机信息友布接口值 用于实现与车路协同相关数据交换,通过车 接口实现基于车路协同控制信息发布、交通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功能,同时可将相关信息发送至交 控制系统用于信号控制优化及交通数据统计分析

    .11.2信号控制机内部车路协同接口技术指标

    5.2.11.3实时输出信号控制机相位状态变化信

    应符合如下要求: 实时输出信号机运行状态; 实时输出信号控制方式,用以描述信号机当前控制方式,如:多时段控制、手动控制、感应控 制等; 实时输出信号灯灯色状态: 实时输出路口控制模式变化信息; 实时输出路口控制设备故障信息; 可实时获取车路协同采集到的车辆信息,数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类型、车辆身份(车牌)、 电子身份、位置、速度、经度、维度、海拔高度、时间戳、加速度、行驶方向、车辆故障报警 等数据; 数据采集周期不大于1秒。

    5.2.12中心控制功能

    5.2.12.1通信协议要求

    信号控制机通信协议应符合GB/T20999

    5.2.12.2 功能要求

    5.3.1信号控制机机柜物理性能要求

    告构与安装要求宜符合14.4的要求,机柜结构见

    5.3.2电气安全要求

    5.3.2.1电源适应性测试要求

    表1电源适应性测试要求表

    5.3.2.2 绝缘要求

    信号控制机电源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它导电电路和机柜、安装机箱等易触及部件(不包括避 雷器)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Q, 经恒温恒湿试验后,绝缘电阻不应低于5MQ

    5.3.2.3耐击穿要求

    在电源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它导电电路和机柜、安装机箱等易触及部件(不包括避雷器)之间 施加1500V、50Hz试验电压,试验中不应出现击穿现象,漏电流不应超过10mA,试验后信号控制机应无 电气故障,功能应正常。

    5.3.2.4电磁抗扰度性能要求

    5.3.2.4.1在静电放电、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浪涌、电压短时中断等电磁干扰环境下不应出现电气故障。 5.3.2.4.2信号控制机主控、灯输出驱动控制模块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17626.2,GB/T 17626.4,GB/T17626.5,GB/T17626.11系列标准中1级要求,即不允许其基本功能暂时降低或丧失。 5.3.2.4.3通讯、车辆检测及其他辅助功能模块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17626.2,GB/T17626.4,GB/ 7626.5,GB/T17626.11系列标准中2级要求,即允许其基本功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在试验结束后应能 自行恢复正常。 5.3.2.4.4信号控制机内贮存的方案数据不应丢失

    5.3.3 环境适用条件

    5.3.3.1渗水或积水

    在雨淋试验中及试验后,工作均应正常,信号控制机机柜内部应无渗水或积水现象。信号控制 等级达到IP55。

    信号控制机在承受粉尘试验中及试验后,工作均应正常,信号控制机机柜内部应无大量积尘。 制机防尘等级达到IP55。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的电气特性如下: 一电源电压:220v±20%; 电源频率:50±2HZ; 一信号灯开关类型:固态开关: 每路输出最大负荷:4A: 控制器最大负荷:20A; 避雷装置:信号控制机的电源输入端、灯控信号输出端须安装避雷装置,或者采取其它避雷措 施。

    6.1.1.1车道灯按车道设置在所控车道的正上方。

    1.1.1车道灯按车道设置在所控车道的正上方。 1.1.2设置车道灯时,宜连续设置三处以上,间距宜为400m~700m, 1. 1.3应符合 GB 14886、GB 14887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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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2.1控制功能

    6.1.2.1.1概述

    6.1.2.1.2 控制类型

    每组输出具有四路驱动信号:车道控制分为通行(绿色直行箭头)、关闭(红叉)、合并车道(2 种:绿色左斜下、右斜下箭头)

    6.1.2.1.3信号时间、闪动频率、转换过渡要求

    信号持续时间调节步长不大于1s。 绿闪信号频率55次~65次/min,其中信号亮暗时间比1:1。 在控制方式转换、配时方案变化时,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通过绿闪信号过渡,过渡时间不低于10S。

    1.2.1.4信号控制设备启

    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通电开始运行时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应具备自检功能,自检后按如下时序后 动: 一各信号相位先进入绿直箭头闪烁信号: 闪烁信号结束后,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按预设方式进行工作

    6.1.2.2信号转换

    6.1.2.2.1信号转换序列

    基本转换序列如下: 一绿直红叉绿直; 绿直绿直闪红叉绿直; 一绿直绿直闪、绿斜闪绿直; 一绿直绿直闪红叉、绿斜闪红叉绿直。 应同时具备上述信号转换序列,并可设置及调用,

    6. 1.2.2.2 信号持续时间

    6.1.2.2.3信号转换持续时间

    绿信号、红信号转换的持续时间要根据控制点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并设定最大和最小持续时间 殊情况下,红、绿信号可保持固定不变

    6.1.2.3控制模式转换

    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控制模式具有自动降级的功能,其信号控制模式的优先级从高到低可设置,默 认序列: a)手动控制和无线遥控; b)中心协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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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本地常态控制。 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从一种控制模式转入另一种控制模式时,信号状态不应发生突变,各相位信号 保持转换时刻的状态,并从当前信号状态开始以进入的控制模式进行工作。

    6.1.2.4 信号输入与输出

    6.1.2.4.1信号输出

    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应至少具备8组信号输出,能根据需要扩展,每组输出具有独立驱动的端

    6.1.2.4.2 信号输入

    能连接环形线圈、远红外、微波、超声波、视频等检测器。 能至少连接12路检测通道,能根据需要设定。 能够准确地自动采集交通数据,至少包括:流量、占有率、速度等数据,并根据各种交通控制需求 按相应的数据格式进行预处理。 所有检测器信息数据应支持系统传输要求,在系统传输正常的情况下,以设定的时间间隔上传数据 时间间隔应能根据系统需求调整。 当系统传输中断时,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能存储检测器的信息,存储容量至少应满足储存最近72h 每15min的检测器数据,系统传输恢复正常后,自动上传存储数据。

    6.1.2.5时钟校准

    精度应在1s之内。 6.1.2.5.2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有其他备用授时模块,当网络中断时,备用授时模块应能为信号控制设 备进行对时,时钟的误差范围:24h内小于1s(以北京时间为基准),保证系统中信号控制设备之间的 协调运行。

    6.1.2.6现场设置功能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能通过操作面板或手持终端在现场进行控制方式的设置、信号参数的调整 数据的操作,并按设置的控制方案正常运行。 现场操作面板或手持终端应设置密码保护,

    6.1.2.7断电数据保

    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应采用无电池技术,使之具有在断电情况下的数据保存功能,数据保存期阳 30d。

    5.1.2.8数据传输功能

    6.1.2.8.1 协议

    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通信协议应符合GB/20999的要求,并满足开放式通信协议。 应向需方提供满足其需求的、能够高效接入系统控制的接口参数和规程,便于其实施系统联网

    接口电路应符合标准水电标准规范范本,在信道质量符合标准的条件下形成稳定的中心计算机与信号控制设备数据通 信。

    6.1.2.8.3通信传输内容

    年道灯信号控制系统应提供中心计算机和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之间上传和下传的所有信息参数。 a)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上传的信息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检测器信息:车辆检测器检测到的车辆和交通流信息; 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状态信息:包括信号控制设备的工作状态、车辆检测器的状态、信号灯 的状态,应实时向系统中心计算机发送故障信息及故障发生变化后的信息; 一信号灯灯色信息:包括当前控制点信号灯的灯色状态和每一次的灯色变化的信息; 一工作模式信息: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当前的工作模式,如中心控制、定时控制等; 一车道灯信号控制特征参数; 一时间信息: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当前的时间信息,应包括“年、月、周、日、时、分、秒”; 日志报告:包括故障报告和信息报告。 b)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接收下传的信息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时间信息:用于校准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时间,应包括“年、月、周、日、时、分、秒”: 状态查询信息:用于及时、准确地查询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的当前工作状态(包括信号控制 设备的工作状态、车辆检测器的状态、信号灯的状态)及故障情况; 车道灯信号控制方案信息:用于更新车道灯控制方案等主要工作信息; 工作模式:用于设定、改变车道灯信号控制设备的工作模式,如中心控制、本地控制等工作 方式; 上端手动:用于调节、设定信号灯的开启、转换及持续时间; 其他人工指定命令:在特殊的交通条件下,控制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发出的各种人工指令。

    6.1.2.8.4通信恢复

    6.1.2.9运行监测及处理功能

    车库设计规范和图纸应符合5.2.6的要求。

    应符合5.2.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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