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配碎石加工生产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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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配碎石加工生产环境保护措施 ㈠、水土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永久性用地范围内裸露地面用植被覆盖。 2、临时用地范围的耕地以及弃碴场、弃土场、弃淤场、取土场采取措施复耕,其余裸露地表植草或植树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3、级配碎石弃碴应管理有序;禁止向江河湖泊渠道内倾倒;弃碴,提前作好挡碴墙,作到“先挡后弃”,及时在碴场覆盖良性土,进行喷播植草防护,砌筑碴顶排水沟,并采取措施复耕,植草、树绿化或其它处理措施。 ㈡、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治 1、生产场地和运输道路产生的扬尘,应尽可能防止对生产人员和其他人员造成危害,必要时,应洒水防护。 2、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覆盖严实,且装料要适当,不得超限,车辆轮胎及外表用水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道路。 3、对于易松散和易飞扬的材料用彩条布覆盖并放在下风处。 4、生产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机械车辆道路进行维修并洒水,防止施工引起....
- 路桥管理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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