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收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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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一矿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收购标准
一、安全行为
1、入井人员不按规定穿作业服、矿工靴。收购价;50元。
2、入井不带、不随身携带自救器、自救器不上灯架。收购价:50元。
3、入井穿化纤衣物。收购价:30元。
4、入井携带非防爆电子产品。收购价:30元。
5、乘坐人车不挂防护链、乘罐笼不关防护门。对最外侧乘坐人员收购价:50元。
6、行走在有架线的巷道内将铁器或工具抗在肩上。收购价:50元。
7、在井下随意躺卧。收购价:10元。
8、在井下随意摘下安全帽。收购价:30元。
9、在井下不随身使用矿灯(有照明的机电硐室除外)。收购价:20元。
10、非运转员、非检修人员擅自进机电硐室或运转员不制止。收购价:20元。
11、将衣物搭在机电设备上。收购价:20元。
12、大皮带非拉人速度乘坐。收购价:30元。
13、大皮带拉货时乘皮带。收购价:100元。
14、坐皮带、人车、罐笼时带超长工具。收购价:50元。
15、乘坐人车将身体探出车外。收购价:50元。
16、乘人车携带较大物件(开关、检漏、设备零部件等)。收购价:50元。
17、倾斜井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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