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凝土心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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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以及《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准则(SLJ 01-88)》、《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SD 220-87)》、《水工碾压式沥青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363-2006)》、《水电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7部分: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DL/T 5113.7-20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等相关规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编写目的旨在规范各方履约行为,明确监理机构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目标控制提出的要求,促使工程施工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履行其对合同目标保证的义务,促使工程承建合同目标更优实现。
1.3 本细则适用于XX水利枢纽工程大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防渗结构施工。
1.4 施工单位责任
(1)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机构指示,负责本工程砂石料系统、沥青混凝土系统(含沥青运输贮存、熔化脱水、加热加温),及其它辅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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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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