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2014〕142号 浙江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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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JSP17-2014-0006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浙交〔2014〕142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为规范我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将实行政府监督。结合我省公路养护行业实际,我厅制订了《浙江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为新增工作,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为所辖交通质监机构协调解决必要的经费,做好人员保障工作。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经费可参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交﹝2011﹞17号)的相关规定,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实施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函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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