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济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四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保障投入、建养并重、安全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 县(市、区)政府应当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第二章 工作机制及职责
第六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行市级指导、县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第七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编报、下达本....
-
公路工程
- 相关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