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讨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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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1 总 则
第1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 在本省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建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及机电工程。
第3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预可行性研究、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环评、征地拆迁、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到工程管理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不同类型载体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材料、图纸、图表、科研试验、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电子文件等)。
第2 管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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