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36-2018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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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建筑中水bu
2.1.4建筑小区中水
在建筑小区内建立的中水系统。建筑小区主要指居住小区和 公共建筑区:统称建筑小区
被选作为中水水源的水。
中水原水的收集、处理,中水的供给、使用及其配套的检 测、计量等全套构筑物、设备和器材的统称
对原水水量、处理水量与中水用量和自来水补水量进行计 算、调整,使其达到供水量与用水量的平衡和一致
gray water
建筑中除粪便污水外的各种排水:如冷却水排水、游泳池排 水、沐浴排水、盛洗排水、洗衣排水、厨房排水等,也称为生活
2.1.10优质杂排水highgradegraywater
杂排水中污染程度较低的排水,如冷却排水、游泳池排 谷排水、盟洗排水、洗衣排水等
人们日常生活中排泄的粪便污水。
12建筑中水利用率utilizationratioofreclaimedwatersource 项目建筑中水年总供水量和年总用水量之比
2.1.12建筑中水利用率
项目建筑中水年总供水量和年总用水量之比
2.2.1 流量、水量
Q 建筑物平均日生活给水量; Qpy 经水量平衡后的中水原水量; Qy 中水原水量; Qz 最高日中水用水量: Qc 最高日冲厕中水用水量 Qis 浇洒道路或绿化中水用水量; Qex 车辆冲洗中水用水量; Q 景观水体补充中水用水量; Q. 供暖系统补充中水用水量: Qx 循环冷却水补充中水用水量; Q. 其他用途中水用水量: Qn 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 Qd 中水日处理量; Qye 原水调贮量; Qc 中水调贮量; Qz 日最大连续运行时间内的中水用水量; ZQp 中水系统回收排水项目的回收水量之和: ZQ: 中水系统回收排水项目的给水量之和; Q 项目中水年总供水量;
QJa 项目年总用水量: QL 给水用水定额。
2.2.2计算系数及其他
b 建筑物分项给水百分率; 冲厕用水占生活用水的比例; 使用人数; n1 处理设施自耗水系数; n1 建筑中水利用率; 72 原水收集率; β 建筑物按给水量计算排水量的折减系数
设备日最大连续运行时间: 处理系统每日设计运行时间。
3.1.1 建筑物中水原水可取自建筑的生活排水和其他可以利用 的水源
1 卫生间、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 2 盟洗排水; 3 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 4 冷凝水; 5 游泳池排水; 6 洗衣排水; 7 厨房排水; 8 冲厕排水。
Qy=Zβ.Q:b]
式中:Qy 中水原水量(m/d); 建筑物按给水量计算排水量的折减系数,一般取 0.85~0.95; Qi 建筑物平均日生活给水量,按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 额计算确定(m/d); b一建筑物分项给水百分率,建筑物的分项给水百分 率应以实测资料为准,在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 3.1.4选取。
中:Qy 中水原水量(m/d); 建筑物按给水量计算排水量的折减系数,一般取 0.85~0.95; Qi 建筑物平均日生活给水量,按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 额计算确定(m/d); b一建筑物分项给水百分率,建筑物的分项给水百分 率应以实测资料为准,在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 3.1.4选取,
表3.1.4建筑物分项给水百分率(单位:%)
注:沐浴包括盆浴和淋浴。
3.1.6下列排水严禁作为中水原水
1 医疗污水; 2 放射性废水; 3 生物污染废水; 4 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排水。
3.1.7中水原水水质应以类似建筑的实测资料为准;当无实测 资料时,建筑物排水的污染浓度可按表3.1.7确定
3.1.7中水原水水质应以类似建筑的实测资料为准;当无实测
.7建筑物排水污染物浓度(单位
主:综合是对包括以上五项生活排水的统称。
3.2建筑小区中水原水
3.2.1建筑小区中水原水的选择应依据水量平衡和技术
较确定,并应优先选择水量充裕稳定,污染物浓度低,水质处理 难度小的水源
小区内建筑物杂排水: 2 小区或城镇污水处理站(厂)出水: 3 小区附近污染较轻的工业排水; 4小区生活污水
3.2.3建筑小区中水原水量应根据小区中水用量和可回
3.2.4建筑小区中水原水量可按
1小区建筑物分项排水原水量可按本标准公式(3.1.4)计 算确定; 2小区综合排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 计标准》GB50555的规定计算小区平均日给水量,再乘以排水 折减系数的方法计算确定,折减系数取值同本标准第3.1.4条。
算确定; 2小区综合排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 计标准》GB50555的规定计算小区平均日给水量,再乘以排水 折减系数的方法计算确定,折减系数取值同本标准第3.1.4条。 3.2.5建筑小区中水原水的设计水质应以类似建筑小区实测资 料为准。当无实测资料时,生活排水可按本标准表3.1.7中综合 水质指标取值;当采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为原水时,可按城镇 污水处理厂实际出水水质或相应标准执行。其他种类的原水水质
科为准。当无实测资科时,生活排水可按本标准表3.1.7中综合 水质指标取值;当采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为原水时,可按城镇 污水处理厂实际出水水质或相应标准执行。其他种类的原水水质 则应实测,
4.1.1建筑中水设计应合理确定中水用户,充分提高中水设施 的中水利用率。建筑中水利用率可按下式计算:
4.1.1建筑中水设计应合理确定中水用户,充分提高中水设施
Qa X 100% O
4.1.3当建筑物或小区附近有可利用的市政再生水管道
.3当建筑物或小区附近有可利用的市政再生水管道时, 接接入使用
月 消防、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规定
4.2.2中水用于建筑小区景观环境用水时,其水质应符
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的规定
4.2.3中水用于供暖、空调系统补充水时,其水质应符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的规定
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月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20922的规定
处理;当中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准 确定。
5.1.1中水系统宜包括原水、处理和供水三个系统。 5.1.2 建筑物中水宜采用原水污废分流、中水专供的完全分流 系统。 5.1.3 建筑小区中水可采用下列系统形式: 1 完全分流系统: 2 半完全分流系统; 3 无分流系统 5.1.4 建筑中水系统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原 水和中水用量的平衡和稳定、系统的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
5.1.1中水系统宜包括原水、处理和供水三个系统。
水和中水用量的平衡和稳定、系统的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 考虑确定
5.2.1原水管道宜按重力流设计,当靠重力流不能直接接入时, 可采取局部提升等措施接人。 5.2.2室内外原水收集管道及附属构筑物均应采取防渗、防漏 借施,并应有防止不符合水质要求的排水接入的措施。 5.2.3原水系统应计算原水收集率,收集率不应低于回收排水 项目给水量的75%。原水收集率可按下式计算:
项目给水量的75%。原水收集率可按下式计算
2Q×100% 02 ZQ
式中:12 原水收集率; ZQp 中水系统回收排水项自的回收水量之和(m/d): ZQ 中水系统回收排水项目的给水量之和(m/d)
2.4 原水系统应设分流、溢流设施和超越管,宜在流入处
站之前满足重力排放要求。
5.2.5职工食堂和营业餐厅的含油脂污水进入原水收集系统时, 应经除油装置处理后,方可进人原水收集系统, 5.2.6原水宜进行计量,可设置具有瞬时和累计流量功能的计 量装置。
5.2.6原水宜进行计量,可设置具有瞬时和累计流量功能的计 量装置。
5.3.1中水处理系统应由原水调节池(箱)、中水处理工艺构筑 物、消毒设施、中水贮存池(箱)、相关设备、管道等组成
5.3.1中水处理系统应由原水调节池(箱)、中水处理工艺构筑 物、消毒设施、中水贮存池(箱)、相关设备、管道等组成 5.3.2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应根据中水用水量和可回收排水 项目的中水原水量,经平衡计算后确定。中水原水量应符合本标 准第3.1.5条的规定。 533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5.3.3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Qh 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m/h): Q 最高日中水用水量(m/d); t 处理系统每日设计运行时间(h/d); n1 处理设施自耗水系数,一般取值为5%~10%。
计规范》GB50015中的用水定额及本标准表3.1.4中规定的百 分率计算确定。
及水泵的选择等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中给水部分执行。
及水泵的选择等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
5.4.4中水供水管道宜采用塑料给水管、钢塑复合管
有可靠防腐性能的给水管材,不得采用非镀锌钢管
钢板池(箱)内、外壁及其附配件均应采取可靠的防腐蚀措施。 5.4.6中水供水系统应安装计量装置
5.4.7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
5.4.8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有防护功能的壁
.4.9中水贮存池(箱)上应设自动补水管,其管径按中
大时供水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补水的水质应满足中水供水系统的水质要求; 2补水应采取最低报警水位控制的自动补给方式: 3补水能力应满足中水中断时系统的用水量要求。 5.4.10 利用市政再生水的中水贮存池(箱)可不设自来水补 水管。 5. 4. 11 自动补水管上应安装水表或其他计量装置
5.4.11自动补水管上应安装水表或其他计量装置
5.5.1中水系统设计应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宜绘制水量平衡图。 通过调整中水原水量和用水量,达到系统供用平衡。 5.5.2中水原水量计算应按本标准第3.1.4条、第3.2.4条规 定执行。
建筑中水用水量应根据不同用途用水量累加确定,并应 式计算:
Q=Q+Q+Qx十Q十Q十Q+Q
式中:Q 最高日中水用水量(m/d): Q 最高日冲厕中水用水量(m/d); Qis 浇洒道路或绿化中水用水量(m3/d); Qx 车辆冲洗中水用水量(m/d); Q; 景观水体补充中水用水量(m/d): Qn 供暖系统补充中水用水量(m/d)
Qx 循环冷却水补充中水用水量(m/d); 其他用途中水用水量(m/d)
5.5.4最高日冲厕中水用水量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
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的最高日用水定额及本标准表3.1.4 中规定的百分率计算确定。最高日冲厕中水用水量可按下式 计算:
Q=2q·F.N/1000
式中: Q 最高日冲厕中水用水量(m/d): q1. 给水用水定额L/(人·d); F 冲厕用水占生活用水的比例(%),按本标准表 3.1.4取值; N使用人数(人)。 5.5.5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车库地面冲洗、车辆冲洗等各 页最高日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5.6景观水体补水量可根据当地水面蒸发量和水体渗透量综
5.5.7供暖、空调系统补充水及其他用途中水用水量,应结合 实际情况,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用水量标准确定
1原水调节池(箱)调节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连续运行时:
式中:Qye 原水调量(m); Qd中水日处理量(m); Qh一一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m/h); T一设备日最大连续运行时间(h)。 2中水贮存池(箱)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Q=(0.35~0.50)Q
Q=1. 2Q: T
6.1.1中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中水原水的水质、水量和中水 的水质、水量、使用要求及场地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 确定。
6.1.3当以含有洗浴排水的优质杂排水、杂排水或生
D.1.3 百以百有洗浴排水的优质杂排水、杂排水或生活排水作 为中水原水时,宜采用以生物处理为主的工艺流程,在有可供利 用的土地和适宜的场地条件时,也可以采用生物处理与生态处理 相结合或者以生态处理为主的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应符合下列 规定: 生物处理和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工艺流程应为:
原水一格栅调节池 流离生化池过滤消毒 中水 2 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流程应为: 原水一 格栅调节池膜生物反应器 消毒一中水 生物处理与生态处理相结合的工艺流程应为: 原水一 格栅 调节池生物处理生态处理消毒中水 4 以生态处理为主的工艺流程应为: 原水 格栅调节池预处理生态处理消毒中水 6.1.4当中水用于供暖、空调系统补充水等其他用途时,应根 据水质需要增加相应的深度处理措施。 6.1.5当采用膜处理工艺时,应有保障其可靠进水水质的预处 理工艺和易于膜的清洗、更换的技术措施。 6.1.6在确保中水水质的前提下,可采用耗能低、效率高、经 过实验或实践检验的新工艺流程。 6.1.7对于中水处理产生的初沉污泥、活性污泥和化学污泥 当污泥量较小时,可排至化粪池处理;当污泥量较天时,可采用 机械脱水装置或其他方法进行妥善处理。
6.2.2中水处理系统应设置格栅,格栅设计应行
1格栅宜采用机械格栅; 2当设置一道格栅时,格栅条空隙宽度宜小于10mm;当设 置粗细两道格栅时,粗格栅条空隙宽度应为10mm~20mm,细格 册条空隙宽度应为2.5mm;格栅流速宜取0.6m/s~1.0m/s; 3当设在格栅并内时,其倾角不小于60:格栅并应设置 工作台,其位置应高出格栅前设计最高水位0.5m,其宽度不宜 小于0.7m,格栅井应设置活动盖板。
对于以洗浴(涤)排水为原水的中水系统,污水泵吸水
6.2.3对于以洗浴(涤)排水为原水的中水系统,污本
上应设置毛发聚集器。毛发聚集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筒(网)的有效过水面积应天于连接管截面积的 2倍; 2 过滤筒(网)的孔径宜采用3mm; 应具有反洗功能和便于清污的快开结构; 4 过滤筒(网)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
1调节池内宜设置预曝气管,曝气量不宜小于0.6m (m3.h); 2调节池底部应设有集水坑和泄水管,池底应有不小于 0.02坡度坡向集水坑,池壁应设置爬梯和溢水管。当采用地埋 式时,顶部应设置人孔和直通地面的排气管。 注:中、小型工程调节池可兼作提升泵的集水井。
6.2.5初次沉淀池的设置应根据原水水质和处理工艺等因素确
定。当原水为优质杂排水或杂排水时,设置调节池后可不再 初次沉淀池
当其规模较小时,宜采用斜板(管)沉淀池或竖流式沉淀池。规 模较大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中有关部分设计。
.7沉淀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斜板(管)沉淀池宜采用矩形,沉淀池表面水力负荷宜 采用1m/(m:h)~3m/(m:h),斜板(管)间距(孔径)宜大 于80mm,板(管)斜长宜取1000mm,倾角宜为60:斜板(管 上部清水深不宜小于0.5m,下部缓冲层不宜小于0.8m; 2竖流式沉淀池的设计表面水力负荷宜采用0.8m/(m: h)~1.2m/(m·h),中心管流速不宜大于30mm/s,中心管下 部应设喇叭口和反射板,板底面距泥面不宜小于0.3m,排泥斗 坡度应大于45° 3沉淀池宜采用静水压力排泥,静水头不应小于1500mm 排泥管直径不宜小于80mm:
淀池集水应设出水堰,其出水负荷不应大于1.70L
4沉淀池集水应设出水堰,其出水负荷不应大于1.70L (s · m)
1当接触氧化池处理优质杂排水时,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 于2h;处理杂排水或生活排水时,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和出水 水质要求确定水力停留时间,但不宜小于3h; 2接触氧化池宜采用易挂膜、耐用、比表面积较大、维护 方便的固定填料或悬浮填料;填料的体积可按填料容积负荷和平 约日污水量计算,容积负荷宜为1000gBOD/(m:d)~ 1800gBOD/(md),当采用悬浮填料时,装填体积不应小于 有效池容积的25%; 3接触氧化池曝气量可按BOD,的去除负荷计算,宜为 0m/kgBOD,~80m/kgBODs: 4接触氧化池宜连续运行,当采用间歇运行时,在停止进 水时要考虑采用间断曝气的方法来维持生物活性。 6.2.9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应按现行国家标《城镇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的有关规定执行。 6.2.10采用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CASS)处理工艺,应按国 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6.2.11采用流离生化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流离生化池处理优质杂排水时,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 于3h;处理杂排水或生活排水时,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和出水 水质要求确定水力停留时间,但不宜小于6h;原水在流离生化 地中流动距离不小于9m; 2流离生化池曝气量可按BOD,的去除负荷计算,宜为 40m/kgBOD,~80m/kgBODs; 3流离生化池内流离生化球的安装高度不小于2.0m,且不 L工
6.2.11采用流离生化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流离生化池处理优质杂排水时,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 于3h;处理杂排水或生活排水时,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和出水 水质要求确定水力停留时间,但不宜小于6h;原水在流离生化 地中流动距离不小于9m; 2流离生化池曝气量可按BOD,的去除负荷计算,宜为 410m/kgBOD~80m/kgBODs 3流离生化池内流离生化球的安装高度不小于2.0m,且不 大于5.0m。
6.2.12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处理优质杂排水时,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于2h;处
排水或生活排水时,应根据原水水质情况和出水水质要求确定水 力停留时间,但不宜小于3h: 2容积负荷取值宜为0.2kgBODs/(m3d)~0.8kgBOD, m:d),污泥负荷取值宜为0.o5kgBOD/(kgMLSS:d)~ 0.1kgBODs/(kgMLSS·d);污泥浓度宜为5g/L~8g/L; 3膜分离装置的总有效膜面积应根据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 力和膜制造商建议的膜通量计算确定:当采用中空纤维膜或平板 膜时,设计膜通量不宜大于30L/(m·h);当采用管式膜时 没计膜通量不宜大于50L/(mh); 4中水处理站内应设置膜清洗装置,膜清洗装置应同时具 备对膜组件实施反向化学清洗和浸泡化学清洗的功能,并宜实现 在线清洗。
力和膜制造商建议的膜通量计算确定:当采用中空纤维膜或平板 膜时,设计膜通量不宜大于30L/(m·h);当采用管式膜时 设计膜通量不宜大于50L/(m.h); 4中水处理站内应设置膜清洗装置,膜清洗装置应同时具 备对膜组件实施反向化学清洗和浸泡化学清洗的功能,并宜实现 在线清洗。 6.2.13当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时,主要设计参数应通过试验或按 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当无上述资料时,可按现行行业标 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CJJ/T54执行。 6.2.14当采用混凝气浮法、活性污泥法、厌氧处理法等其他处 理工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6.2.15中水过滤处理宜采用过滤器。当采用新型滤器、滤料和 新工艺时,可按实验资料设计。 6.2.16选用中水处理一体化装置或组合装置,应具有可靠的设 备处理效果参数和组合设备中主要处理环节处理效果参数,其出 水水质应符合使用用途要求的水质标准,
6.2.13当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时,主要设计参数应通过试验或按
6.2.17中水处理必须设有消毒设施。
6.2.18中水消毒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毒剂宜采用次氯酸钠、二氧化氯、二氯异氰尿酸钠或 其他消毒剂; 2投加消毒剂宜采用自动定比投加,与被消毒水充分混合 接触; 3采用氯消毒时,加氯量宜为有效氯5mg/L~8mg/L,消 毒接触时间应大于30min:
4当中水原水为生活污水时,应适当增加加氯量。
当中水原水为生活污水时,应适当增加加氯量。 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 GB50014以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6.2.19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
7.1.1中水处理站位置应根据建筑的总体规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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