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594-2018 城镇排水管道检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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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T 15942018

    5.2.4排水口外部巡视应包括表4内容。

    表4排水口外部巡视内容

    5.2.5过河倒虹管应重点巡视河床覆土冲刷情

    5.3.1排水管道外部巡视方式一般包括机动车巡视、非机动车巡视、徒步巡视;巡视时间分为日间巡 现、夜间巡视 5.3.2快速车行道下的排水设施应采用机动车巡视;一般车行道和辅路下的排水设施宜采用非机动车 照视;机动车、非机动车均无法通行时,采用徒步巡视。 5.3.3外部巡视一般采用日间巡视;对夜间施工工地周边的排水管道应增加夜间巡视。 .3.4机动车视日均视里程数宜80公里/车~120公里/车,非机动车逐视日均巡视里程数宜20 公里/人~30公里/人,徒步巡视日均巡视里程数宜3公里/人~5公里/人。 5.3.5排水管道运营单位应利用卫星定位技术,建立信息化巡视模式,辅助判定巡视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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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1内部检测内容包括功能状况检测和结构状况检测。 6.1.2检测人员应熟练使用检测设备,掌握相关检测标准和规程。 6.1.3管道检测前应收集待检测管道的相关资料,现场踏勘检测作业周边环境

    3.2.1排水管道内部检测可采用管道潜望镜检测(QV检测)、电视检测(CCTV检测)、声呐检测、量 泥斗检测、潜水检查、反光镜检查、人工检查等方法。内部检测方法及适用范围宜按表5执行。当一种 检测方法不能全面反映管道状况时,可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检测。

    表5内部检测方法及适用范围

    3.2.2采用CCTV进行结构状况检测前,应对检查管段进行内壁冲洗等预处理,满足检测要求。 6.2.3CCTV检测不宜带水作业,当现场条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措施,使管道内水深不大于 管道直径的20%,且不应大于200mm。采用CCTV检测时管内最大淤泥深度不应大于100mm。 6.2.4采用声呐检测时,管内水深不宜小于300mm,确保声呐探头全部浸没。 6.2.5管径1000mm及以上的未投运管道,可采用人员进管检查,并应进行摄影或摄像记录。 6.2.6潜水检查的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6.2.7从事管道潜水检查作业的潜水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6.3管道功能缺陷检测

    3.3.1功能缺陷检测主要检测排水管道的有效过水断面,并将排水管道实际过水断面与设计过水断面 进行比较,以评估排水管道的功能性状况。 6.3.2排水管道功能缺陷的判定和功能等级评定按照DB11/T1277执行。 6.3.3排水管道功能缺陷检测周期宜为1年~2年,易积水地区应每年汛前进行功能缺陷检测

    6.4管道结构缺陷检测

    4.1结构缺陷检测是对排水设施结构现况及连接状况的检查,综合评估管道的结构性状况,以 下水资源及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安全等是否带来影响。 4.2排水管道结构缺陷的判定和结构等级评定按照DB11/T149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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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3排水管道结构缺陷检测周期宜为5年~10年,重要地区的管道、地质结构不稳定地区的管道、 管龄30年以上的管道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管

    3.5.1排水管道附属设施检测包括检查并、雨水口以及特殊构筑物的功能和结构状况检测, 6.5.2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内部检测宜每年两次,重点地区、重点设施及存在严重缺陷的设施可加大检 则频次。

    表6检查井、雨水口内部检测内容

    6.5.4应对截流井、沉泥井、闸门井、倒虹吸、自冲洗设施、调蓄池等特殊构筑物以及检查井内加装 的各类设备,定期开展内部检测。截流井的内部检测宜每两周一次,其他特殊构筑物及设备宜每季度一 次。 6.5.5特殊构箱物内部检测应包括表7内容:

    表7特殊构筑物内部检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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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1重要地区的排水管道宜进行动态运行状况监测。 7.1.2排水管道运行监测一般包括气体监测、液位监测、流量监测、水质监测、排水口溢流监测、并 盖位移监测、管道变形监测等。 7.1.3排水管道运行监测宜采取在线连续监测的方式。当不具备条件时,也可采取离线监测和瞬时监 测。 7.1.4用于排水管道运行监测的设备应适用排水管道的实际运行工况,满足防潮、防爆、防腐的技术 要求;具备长期监测数据采集与短时预警预报的功能。 7.1.5水下监测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8,水上设备不应低于IP65。 7.1.6井下监测设备应采用防爆电池供电,宜通过无线网络进行通讯。 7.1.7监测点位和项目的设置应满足排水管网运行管理和排水系统运行调度的要求。 7.1.8应对所有监测设备的状态、实时数据、历史数据进行统一动态管理,并为其它信息化系统提供 统一的数据接口。 7.1.9应根据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维护

    7.1.9应根据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

    .2.1排水管道气体监测包括硫化氢、 氧化碳、可燃气和氧气四项指标。 7.2.2对重要地区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易聚集的排水管道宜进行定期检测或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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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3排水管道内气体允许浓度应执行CJJ6的规定。当气体浓度影响管道安全的指标时,应及时通 知处置人员采取措施降低管道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3.1下列设施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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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5应根据监测管道的断面形式、检查井构造、理深、水流状况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流量监测设备, 测量精度满足运行监测要求, 7.4.6用于水力学模型校核的流量监测点位,选点位置及监测数值采集频率应满足建模精度要求。 .4.7对流域主要干线、次干线流量变化规律进行监测时,应连续监测且连续监测周期不低于2周 数据采集间隔不大于15分钟。 7.4.8流量计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设备监测工况要求,安装方式一般有固定式安装、环式安装、杆式 安装、重物安装等。 7.4.9排水管道流量监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按下列规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维护: a)定期巡检,巡检时间间隔应小于2个月; b)定期校准,校准时间间隔应小于6个月;

    a)定期巡检,巡检时间间隔应小于2个月; 定期校准,校准时间间隔应小于6个月; c) 定期清理探头,清理时间间隔宜小于2个月; d) 在汛前、汛中、汛后对管道流量监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e) 及时更换电池、传感器等备品备件。

    7.5.1排水管道水质监测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P阻H值等主要项目,其他项目根 据需要进行取样检测,水质检测方法按照GB/T31962执行。 7.5.2对特定排水户进行动态水质监测时,可采用特征水质因子在线监测与自动采样器结合的方式进 行,特征水质因子可从pH值、电导率、ORP、水温等指标中选择。 .5.3排水户水质监测应根据排水户类别,针对特征污染物确定监测项目。 7.5.4管道水质监测的取样方法可采用人工取样和自动取样。人工取样多用于采取瞬时水样,自动取 样多用于连续取样或生成混合样。自动取样器应符合HJ/T372的有关规定。 7.5.5取样检查井内水应处于流动状态, 且流速不应低于0.5m/s。 的选择应按表8热行

    表8取水样方式的选取

    .6.1宜对上游存在合流制、溢流污染风险较高的排水口进行溢流监测。 .6.2当排水口出现溢流报警时,应立即安排处置人员核实调查并处置。 .6.3对溢流频次较高的合流制区域,应调整优化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排水泵站的运行模式; 有条件的区域应加快分流改造。

    7.7.1宜对重要地区、人流密集地区、易冒水地区、并盖缺失高发区的检查并进行并盖位移监测,防 止发生井盖缺失、异常开启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7.7.2一旦发生井盖位移报警,排水管道运营单位应在2小时内到达、做好现场看护,并在4小时内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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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1穿越既有排水管道的工程施工期间,应对既有排水管道进行变形监测。 7.8.2管道变形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和现场巡视相结合的方式。仪器监测包括管道绝对沉降及差异沉 降监测、周围土体沉降监测等,现场视包括对排水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管道自身及周边地表等 负目的目测、工具量测、影像记录等。 7.8.3管道变形监测的流程、项目、控制(预警)值、监测持续时间、监测数据管理应执行DB11/T1276 的规定。

    3.1.1排水管道专项检查一般包括排水口排污检查、雨污混接检查、超标排放溯源检查、周边土体病 害检查等。

    水或辖区断面水质出现异常变化时,应对上游排水户进行超标排放溯源检查;当管道出现严重结 时,应进行周边土体病害检查。

    3.2.1排水口排污检查应包括前期准备、溯源调查、成果整理。 8.2.2前期准备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初步排查、资料汇总等工作。 3.2.3溯源调查主要进行前期资料复核、排污量测量、水质检测、排污溯源等工作。 8.2.4调查成果应反映排水口位置、数量、尺寸、排水类别、时间和相应的水质、水量及存在的主要 问题等,分类提出治理对策,主要包括调查图纸、调查记录表、调查报告等,

    3.3.1确定雨污混接点的位置宜采用开并检查和仪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当开并检查无法判断管内混 接情况时,宜采用CCTV检测;当管口淹没时,宜采用声呐检测必要时应安排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 排水泵站配合运行进行检查;当不能准确判定混接水来源时,宜采用水质检测的方法判断。 3.3.2确定雨污混接点后,应对混接位置进行标注,并对已查明混接处的流入流量、水质进行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评估调查区域混接类型和混接程度。 3.3.3应根据混接状况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8.4.1超标排放溯源检查,宜按下列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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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宜建立覆“源一网一站一】 的全过程溯源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发现上游超标排放,指导动态运 行管控,并为事件溯源保留完整过程数据

    8.5周边土体病害检查

    8.5.1根据排水管道结构缺陷检测的结果,应对存在严重结构缺陷的排水管道周边土体进行探测,并

    8.5.1根据排水管道结构缺陷检测的结果,应对存在严重结构缺陷的排水管道周边土体进行探测,并 根据探测结果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8.5.2排水管道周边土体病害的探测和评估按照DB11/T1347执行。 8.5.3病害评估风险等级较高时,应及时报告道路管理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并对缺陷管道进行复检 如确认管道存在安全风险,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9.1排水管道检查数据成果应符合GB/T51187的有关规定。 9.2排水管道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排水管道检查成果资料的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的资料管理人员。 9.3排水管道运营单位应建立排水设施检查成果台账,并定期更新。 9.4排水管道运营单位应实现检查成果电子化、信息化,并建立排水管道检查成果数据库的维护和动 态更新机制,实现检查成果的信息化管理。 9.5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对设施检查成果的数据做好备份,确保数据不因存储故障丢失损坏。 9.6排水设施检查成果管理信息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配备系统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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