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9]1号 衡阳市政府2019年1月)

  • 衡阳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9]1号 衡阳市政府2019年1月)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2.1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0-05-27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立即下载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R E ★ 湖 办室公室 2019

    衡阳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卫生监督工作;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收费标 准的核定和审批; 公安部门会同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执行治安保 卫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五条新建的高层建筑,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征求城 区供水企业的意见,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设计。城区供水企 业应加强对用水报装的管理,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技术审验制 度,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环节严格把关。 第六条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当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 建设、统一质量监管、统一管理维护的原则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城市供水安全、保护二次供 水设施的义务不得损坏、侵占或擅自停用、改动、拆除城币居民住 宅二次供水设施,如需停用、改动、拆除须同城区供水企业做好对 接工作。

    第二章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权移交 第八条供水管网建设或改造时,设计供水压力要满足住宅用 水的合理需求,减少因管网水压过低增建二次供水设施的数量。新 建居民住宅对水压要求超过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的,建设单位应 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以满足居民用水需求

    第九条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执行国家、省 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及《衡阳币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 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技术规程》由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第十条有资质的城币供水企业负责城区内新建二次供水设施 的安装工作。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委 托城区供水企业统一管理。 第于一条城区内已有的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技术规程》经 验收合格的,由业主委托城区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不符合工程建设 标准和卫生标准的二次供水设施,应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改造后再 进行委托。 第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由城区供水企业管理的,供水企业应当 与供水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实现供水企业抄表到户、计量到户、服 务到户。

    第三章二次供水设施运行与管理 第十三条为保证二次供水设施正常、安全运行,业主或物业服 务企业、城币供水企业等应明确各自责任,相互配合,及时通报信息, 共同做好二次供水工作。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 毒、水质检测、持证上岗、安全保障、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定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卫生、

    安防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规范。 第十五条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熟 悉供水设施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直接从事供、 管水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内容包括: (一)对水箱、水泵、供水管道等设施及相关处理设备进行维 护、保养对水箱等储水设备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 一次); (二)确保城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供水水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处理对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的投诉: (五)对用户实行计量、抄表和收费到户。

    第四章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收费 第十七条本办法对涉及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费用制 定与调整,应按照《湖南省城币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发展和改革部门应该根据运营管理方面价格变动情况对二次供 水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第十八条新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其工程建设投资应当包括在 工程项目总投资中,执行湖南省现行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配套文 件,具体建设费用由供水企业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需要改造的二次供水设施,在保修期内的,改造费

    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外的,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需要使 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依法表决同意:对于“无物业、 无业主委员会、无管理单位"的老旧居民小区,政府和供水企业可适 当补贴。 第二十条二次供水设施由城区供水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的,其 运行维护费用按照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的定价原则或核定的标准执 行。未向城区供水企业移交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权的,其管理由产权 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与卫生 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舞。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币住房和城乡建设与卫生 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衡阳警备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 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

    粮油标准2019年1月24日印发

    2019年1月24日印发

    ....
  • 相关专题: 供水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