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157-2004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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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当采用机械喷涂树脂浆料时,宜将不需喷涂的部位和已 完工的部件遮盖严密,避免污染, 3.0.11树脂浆料的施涂工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干净或浸 泡在相应的溶剂中。
3.0.10当采用机械喷涂树脂浆料时,宜将不需喷涂的音 完工的部件遮盖严密,避免污染, 3.0.11树脂浆料的施涂工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干 饱在相应的溶剂中。
4.0.1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所采用的材料,均应具
交的包含品名、种类、颜色、制作时间、贮存有效期等内容的产品使 用说明书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4.0.2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所采用的各种腻子,其技术性能均 应符合表4.0.2的要求
市政常用表格表 4. 0. 2 各种腻子的技术要求
4.0.3各腻子层十固后应坚实牢固,不得有粉化、起皮和裂纹现象。
聚酯树脂底、中、面组合层的技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包括各腻子层和底、中、面组合 学性能应符合表 4. 0. 5的要求。
层)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0.5 的要求
表 4.0.5幕墙装饰系统的力学性能要求
幕墙装饰系统,应先采用系统材料在基层墙体上做20~30m的 现场样板。在现场样板达到设计要求并确定材料配合比后,方可大 面积施工。现场样板应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 同确认。
将脚手架上的积灰清理干净。当采用吊篮施工时,应安装和调试好 吊篮的位置。
5.2.1基层墙体的混凝土和砂浆抹灰层表面不得出现爆灰和严 重裂缝。可采取满挂镀锌钢丝网和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或在砂浆 中加入合成纤维等改善墙体表面抗裂性的措施,
中加入合成纤维等改善墙体表面抗裂性的措施。 5.2.2砂浆抹灰层与基层(混凝土、砖石或其他)之间以及各抹灰 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出现脱层、空鼓等现象,否则应敲开脱层、 空鼓处重新抹灰
会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出现脱层、空鼓等现象,否则应敲开脱层、 空鼓处重新抹灰。
原有的瓷片、马赛克面涂刷过防水胶时,应采用专用清洗齐 净;有空鼓处应打掉面层并补平
脂浆料时,基面含水率不得大于8%;施涂水性(含乳液)树脂浆料 时,基面含水率不得大于10%;施涂合成树脂腻子时,基面含水率 不得大于12%。
5.2.7当工期较紧时,在砂浆抹灰层采用的水泥砂浆中,可添加 水泥砂浆快干剂。
5.2.7当工期较紧时,在砂浆抹灰层采用的水泥砂浆中,可添加
仿金属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应符合表5.3. 3. 1 的要求,
表 5. 3. 1 仿金属或实色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
1.基层墙体 2.砂浆抹灰层 3.找平腻子层 4.耐碱玻纤网 (厚度不小于2mm) 5.找平腻子层 6.防水腻子层 7.抛光腻子层 8.抗碱封固底层 9.实色着色填充中层 10.仿金属或实色面层
5.3.2实色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应符合表5.3.1和图 5. 3. 1 的要求。 5.3.3仿石材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的施工应符合表5.3.3和 图 5. 3. 3 的要求。
图5.3.3仿石材合成树脂幕墙 装饰系统的剖面
5.4.1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竖向和水平向分格缝,其间距均 不应大于3m,宽度宜取1.5~2.0cm,深度宜取1cm。 5.4.2在幕墙装饰系统施涂前,宜在基面上用墨线弹出每条分格 缝的位置,然后进行切割。切割深度宜进入抹灰层内1cm。切割后 应将缝芯抹灰挖出,并将缝底和缝侧修平。当在瓷片、马赛克基面 上施工时,切割深度宜穿透复合找平腻子层;当在聚苯保温层基面 上施工时,切割深度宜进入复合防护层
柔性巴氏胶),开按设计要求做出造型。 5.4.4分割缝完成造型并干固后,应贴上胶带加以保护 色前去掉。
5.4.5在幕墙装饰系统施工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选
5.4.6在砂浆抹灰层表面
工应符合图5.4. 6的要求
图5.4.6 砂浆抹灰层表面上合成树脂幕墙 装饰工程分格缝示意
5.4.7在瓷片、马赛克表面上,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分格缝的 施工应符合图5.4.7的要求,
图5.4.7 瓷片、马赛克表面上合成树脂幕墙 装饰工程分格缝示意
5.4.8在外保温层上,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分格缝的施工应符 合图 5. 4. 8 的要求。
5.4.8在外保温层上,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分格缝
合图5.4.8 的要求。
基层墙体 砂浆抹灰层 聚苯保温层 分格缝着色层 分格缝弹性填充体 合成树脂幕墙装饰系统 水泥砂浆、耐碱玻纤网复合防护层
图5.4.8外保温层上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分格缝示意
6.1.1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应按照下列3个层次,分别在养护 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前一层次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层次 施工: (1)基面处理验收:基面裂缝和缺陷处理,基面含水率,,基面平 整度; (2)腻子层中间验收:腻子技术性能,腻子层坚实性,腻子层平 整度; (3)幕墙装饰工程工验收:底、中、面组合层技术性能,装饰 系统力学性能,装饰系统粘结强度,装饰系统平整度及其他感观质 量。
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的“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子 分部工程,可分为合成树脂腻子涂饰、溶剂型树脂浆料涂饰、水性 (含乳液)树脂浆料涂饰3个分项工程
6.1.3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应按一栋房屋采用同一类装饰系
织施工单位项自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1.6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及子分部工程 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50300规定的格式记录。
6.2.1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
(1)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和其他设计 文件; (2)各种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 录; (3)现场样板确认书; (4)基面含水率测试记录和基面处理验收记录: (5)各种腻子的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和腻子层中间验收记录; (6)底、中、面组合层的技术性能检测报告; (7幕墙装饰系统的力学性能检测报告、粘结强度检测记录利 感观质量验收记录; 8)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6.2.2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验收的主控项目应符合下
6.2.3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验收的一般股项目应符
(1)各种材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送 记录。
(2)基面含水率应符合本规程第5.2.6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用水分测定器测试。 3)各腻子层的坚实性应符合本规程第4.0.3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抠。 (4)找平腻子层的平整度应符合本规程第5.3.1条、第5.3.3 条表5.3.1、表5.3.3的要求。 检验方法:2m靠尺检查。 (5)抛光腻子层的平整度应符合本规程第5.3.1条、第5.3.3 条表5.3.1、表5.3.3的要求。 检验方法:2m靠尺检查。 (6)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感观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6. 2. 3 的要求。
纸箱包装标准表6.2.3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的感观质量要求
6.3.1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中检验批的质量符合
应判定合格: (1)抽查样本均符合本规程第6.2.2条规定的主控项自的要 求。 (2)抽香样本的80%以上符合本规程第6.2.3条规定的一般
项目的要求。其余样本不得有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 偏差项目的最大偏差值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
格。对子分部工程饮用水标准,当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后应判定合 格。
1)当仅有某些部位不合格时,宜对不合格部位进行局部修补 或返工。 (2当在检验批或分项工程中存在较多不合格部位时,经与业 主协商同意后,该工程可降级验收。 (3)当因非装饰原因而造成幕墙装饰工程不合格甚至损坏时: 应查出原因,针对具体情况处理
一、为便于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非必须按所指定标准执行时,写 法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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