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384-2014 陶瓷工业窑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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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后报验,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审 核。验收结论应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应由参加 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
3.1.1本章系各种陶瓷工业窑炉工程质量验收的共同规定。
3.1.1本章系各种陶瓷工业窑炉工程质量验收的共同规定。 3.1.2本规范中未列入各专门章节的陶瓷工业窑炉工程,其质量 验收可按本章规定执行。本规范中列各专门章节的陶瓷工业窑 炉工程,应按本章有关规定和各专门章节的特殊要求进行质量验 收。
3.1.3陶瓷工业窑炉工程质量验收的检验器具宜符合附录F的
装修软件3.1.3陶瓷工业窑炉工程质量验收的检验器具宜符合附录F的 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3.2.2.耐火泥浆的品种、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泥浆的稠度应与 砌体类别相适应,不同稠度的泥浆及其适用的砌体类别应符合表 3. 2. 2 的规定。
.2.2泥浆稠度及其适用的砌体类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检查 试配记录。
3.2.3耐火砌体砖缝的泥浆饱满度应大于90%外部
砖砌体砖缝的砂浆饱满度应大于80%。 检查数量:烟窗每1.25m高检查1次,每次抽查2处4处; 总烟道每5m检查1次,每次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面与泥浆粘结面积,每处掀3块 砖,取其平均值。
3.2.4窑炉地下烟道基础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 的规定。
.4窑炉地下烟道基础的允许偏差
.2.5烟道砌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注:项次1中(3)为关键项
3.2.6总烟道、支烟道、排烟孔及烟的相对标高的允许偏差应 为±5mm。 检查数量:每个分项工程各抽查1孔。 检验方法:水准仪检查,尺量检查。
3.3.2耐火砌体砖缝的泥浆饱满度应大于90%;外部普通
检查数量:每层炉底抽查2处~4处;炉墙每1:25m高检查1 次,每次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面与泥浆粘接面积,每处掀3块
3.3.3耐火砌体十砌时,砖缝内应以十耐火粉或设计规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3.4一般陶瓷工业窑炉窑墙、窑底砌体的砖缝厚度凡
3.3.4的规定。 检查数量:窑底表面抽查2处4处;窑墙每1.25m高检查1 次,每次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在每处砌体的5m表面上用塞尺检查10点,比规 定砖缝厚度大50%以内的砖缝,Ⅱ类砌体不超过4点,Ⅲ、V类砌 体不超过5点。
注:设计对窑墙、窑底的砖缝有特殊要求时,其砖缝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一般陶瓷工业窑炉窑墙、窑底砌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夺合表 3. 3. 5 的规定。
注:设计对窑墙、窑底的砖缝有特殊要求时,其砖缝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注:设计对窑墙、窑底的砖缝有特殊要求时,其砖缝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一般陶瓷工业窑炉窑墙、窑底砌体的充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夺合表 3. 3. 5 的规定。
应符合表3.3.5的规定
设陶瓷工业窑炉窑墙、窑底砌体的允许
注:1项次2中(3)、项次4为关键项:
2B为膨胀缝的设计宽度。
.3.6·窑底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砌体应错缝砌筑; 2 表面平整偏差不应超过3mm; 3窑底的标高及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窑底表面每5m抽查1处,但总数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m靠尺检查,拉线或水准仪检查,检查 施工记录。
3.3.7窑墙错缝应符合下列规
3.3.7窑墙错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体错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圆形炉墙不应有三层重缝或三环通缝; 3合门砖应均匀分布。 检查数量:每1.5m高检查1次,不足1.5m按1.5m计:每次 抽查2处~4处,每处长2m;合门砖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3.8 砌体中的各种烧嘴、孔洞、通道、膨胀缝及隔热层的构造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烧嘴砖砌体中心线的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土3mm; 2 孔洞、通道应砌筑正确; 3 隔热层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烧嘴砖砌体、孔洞砖砌体与其周围砌体的结合处不应有错牙 5月 膨胀缝应留设均匀、平直,位置正确,缝内清洁,并应按规 定填充材料。 检查数量:烧嘴、膨胀缝均按全数检查,其他项目按砌体部位 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3.9窑墙工作面应组砌正确、勾缝密实、横平竖直,墙面 整、清洁。 检查数量:每1.5m高检查1次,不足1.5m按1.5m计; 抽查2处~4处,每处长2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吊线检查,尺量检查。
3.4.1耐火材料和制品的品种、牌号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 规定;耐火泥浆的品种、牌号、稠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的规 定。
检查数量:每区段检查2处~4处, 检验方法:按本规范第3.2.3条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裂纹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定卅 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GB/T1032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拱顶部位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在每处砌体的5m表面上用塞尺检查10点,比规 定砖缝厚度大50%以内的砖缝,Ⅱ类砌体不超过4点,Ⅲ类砌体 不超过5点。
表3.4.4一般陶瓷工业窑炉拱顶砌体的砖缝厚度
合表3.4.5的规定。
注:1项次2为关键项
2B为膨胀缝的设计宽度。
2B为膨胀缝的设计宽度。
.4.6拱顶砌体应符合下列规
1 错砌拱顶的纵向砖列应平直,且应与纵向中心线平行; 2拱顶内表面应平整,错牙不应超过3mm。 检查数量:错砌拱顶抽查3列~5列。错牙按拱顶抽查2处~ 4处,每处5m。 检验方法:拉线检查,观察检查,塞尺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内表面应平整,错牙不应超过3mm; 2吊挂砖或吊挂垫板应排列均匀、整齐 检查数量:错牙按拱顶抽查2处~4处,每处5m;吊挂砖或 吊挂垫板各抽查3列(环)~5列(环)。 检验方法:直尺检查,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4.8拱顶砌体的膨胀缝及隔热层的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 3. 3. 8条的规定,
5.1耐火陶瓷纤维毯和耐火陶瓷纤维模块的品种、牌号和粘结 应饰合设计西求
检查数量:不同品种、牌号的耐火陶瓷纤维,按1t为一个检验 批进行验收,不足1t的按1t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
3.5.2锚固件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接应牢固
瓷螺母或金属转卡压盖固定。 检查数量:每1m抽查1处,不足1m按1m计,且总抽查数 不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5.4层铺式耐火陶瓷纤维毯内衬应符合下列规定:
3.5.7相邻的耐火陶瓷纤维模块应挤紧。当两模块结合
非折叠方向,或模块与砌体连接处模块为非折叠方向,应在结合 中加装对折压缩的耐火陶瓷纤维毯。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5.3条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5.3条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5.8.耐火陶瓷纤维模块内衬,锚固件的安装应位置正确,允许 偏差不应超过3mm。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5.3条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3.5.8,耐火陶瓷纤维模块内衬,锚固件的安装应位置
差不应超过3mm。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5.3条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3.6.1不定形耐火材料的品种、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3.6.2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时,其模板、配料计量、搅拌、养
3.6.3现场浇注耐火浇注料时,应留置试块检验现场的浇
每一种牌号或配合比,应按每5m3为一个检验批,留置 供检验,不足此数时亦作一个批检验。采用同一牌号或配合 次施工时,每次均应留置试块供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留置试块质量检验报告
挂砖的主要受力部位不应有裂纹,其余部位不应有显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锤击检查。裂纹检查应按本规范第 3. 4. 3条的规定执行。
3.6.5耐火捣打料内衬应
检查数量:炉墙、炉底各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体积密度或压缩比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6.6耐火浇注料内衬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可按本规范第 3.3.5条的规定执行。 注
检验方法:观祭检查,体积密度或压缩比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耐火浇注料应振捣密实,表面不应有剥落、裂缝、孔洞等缺 陷,可有轻微的网状裂纹; 2膨胀缝应留设均匀、平直,位置正确,缝内清洁,并应按规 定填充材料; 3隔热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膨胀缝全数检查。其他项目:窑底或窑车、拱顶各 抽查2处~4处;窑墙每1m高检查1次,不足1m按1m计,每次 2处~4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锤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6.8耐火喷涂料内衬的表面应平整、密实,不应有剥落、裂缝、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3.6.7条的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锤击检查,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3.7.1.气体、液体燃料供应管道的管材、放散装置和安全
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试验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查。
燃气或燃油管路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3.7.3燃气或燃油管路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2焊缝高度应等于被焊件最小壁厚; 3焊接应焊透,不得漏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检查记录,尺量检查,检查气密性试验记 录。
3.7.4法兰连接应与管道同心,螺栓应自由穿入。法兰螺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
7.6烧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我
1 烧嘴本体与烧嘴砖的同心度的充许偏差不应超过1m 2 烧嘴本体与窑墙的垂直允许偏差不应超过1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水平标尺检查,吊线检查,
料管道在关断阀门(含电磁阀)处宜设有旁通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检查。
3.7.9烧嘴孔和观察孔的组合砖应精细修正加工,中心线应
计要求,尺寸应准确,表面应平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香质量证明文件
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3.8.2风机底部应配有防震胶,受力点应在风机平台的骨
3各通排风系统管道靠风机接头处均应设有膨胀减振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随机技术文件。
查和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随机技术文件,检查施工记录。
3.8.6各通排风系统管道应按要求检查焊缝,试漏应合格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检查记录,采用发泡剂观察检查,检查 漏性试验记录。
3.9.1控制系统设备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2地板、顶棚、内墙、门窗应施工完毕; 3 空调系统应投入运行; 4 供电系统及室内照明应施工完毕并已投入运行; 5接地系统应施工完毕,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施工记录
9.2电气材料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
3.9.3控制柜内元器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9.3控制柜内元器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件元器件和接线头附近应有醒目的标识和代号; 2 安装固定不应采用焊接方式; 安装用的紧固件应为防锈材料,连接应牢固; 安装时应做必要的屏蔽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9.4.现场执行元器件安装不得松动、泄漏,并应便于校验和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导线在使用长度上不得有接头,外皮绝缘应良好; 2 每根线上应有醒目的线号标识; 3 强、弱电在线槽内应分隔安装: 线槽应设有散热孔和防尘盖,安装位置的环境温度不得超 过6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1本章适用于陶瓷工业窑车式隧道窑及推板式隧道窑工程
4.1.1本章适用于陶瓷工业窑车式隧道窑及推板式隧道窑工程 的质量检验和验收。
1每条隧道窑应为一个单位工程; 2一条隧道窑单位工程应划分为窑炉主体、窑车及其运转系 统、燃烧系统、通排风系统和控制系统等分部工程; 3窑炉主体分部工程应划分为窑墙、窑顶、加固件与金属构 架分项工程; 4窑车及其运转系统分部工程应划分为窑车、轨道、窑车的 进出运行装置等分项工程; 5燃烧系统分部工程应划分为燃料供应系统、助燃系统、燃 烧器选择等分项工程; 6.通排风系统分部工程应划分为排烟系统、搅拌气幕、急冷 气幕、缓冷系统、快冷系统等分项工程; 7控制系统分部工程应划分为控制柜、现场执行元器件、现 场管线等分项工程; 8对推板式隧道窑的推进装置、推板回车道均应单独作为分 部工程,盒子砖应单独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9每个分项工程应按施工段和同一部分的不同材料划分为 一个或若千个检验批进行检验
规定: 定。 4.2.2 耐火浇注料的品种、牌号应符合本规范第3.6.1条的规 定。 4.2.3砌体砖缝的泥(砂)浆饱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3条的 规定。 4.2.4 窑体砌筑的标高和中心线,应以窑车轨面的标高和轨道中 心线为其准进行确定
4.2.5 窑顶拱脚砖应紧靠拱脚梁。吊挂砖的留设应符合设计要
求,其主要受力部位不应有裂纹,其余部位不应有显裂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裂纹的检查应按本规范第3.4.3 规定执行。
的中心线,应以窑头至窑尾中心通线为基准。孔道中心线应与窑 体中心线平行或重合。 检验方法:检查测量记录
4.2.7推板式隧道窑的盒子砖、盖板砖不应有裂纹。盒子砖的膨 胀缝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4.2.7推板式隧道窑的盒子砖、盖板砖不应有裂纹。盒子砖的膨
检验方法:裂纹的检查应按本规范第3.4.3条的规定执不 量检查。
检查数量:窑墙每1.25m高检查1次,每次抽查2处~4处; 窑顶每10m长检查1次,每次抽查1处;窑车抽查全数的10%。 检验方法:在每处砌体的5m表面上用塞尺检查10点,比规 定砖缝厚度大 50%以内的砖缝,IⅡI类砌体不超过 4点,Ⅲ、IV类砌
2.9窑车式隧道窑砌体的砖缝厚度
4.2.10窑车式隧道窑砌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 4. 2. 10的规定
表4.2.10窑车式隧道密砌体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续表 4.2. 10
注:项次4中(2)、项次5为关键项。
4.2.11窑车式隧道窑曲封砖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侧墙曲封砖间间距的尺寸充许偏差应为+。mm; 2 顶面标高的允许偏差应为土2mm 3:表面平整偏差不应超过3mm。 检查数量:两侧墙曲封砖间间距的尺寸和表面平整偏差每2m 长检查1处;顶面标高全数检查,每2m长检查1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水准仪检查,2m靠尺检查。
检查数量:两侧墙曲封砖间间距的尺寸和表面平整偏差每2m 长检查1处;顶面标高全数检查,每2m长检查1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水准仪检查,2m靠尺检查。 4.2.12:隧道窑的断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宽度和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应为士5mm; 2窑墙内表面和中心线间距的允许偏差应为土3mm。 检查数量:每1.25m高检查1次;沿纵长方向每5m检查1 处。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2.13隧道窑的膨胀缝应符合本规范第3.3.8条的规定 4.2.14 外部普通黏土砖砌体应符合本规范第3.3.10条的规定 4.2.15 隧道窑窑顶砌体应符合本规范第3.4.6条或第3.4.7条 的规定。
旅游标准4.2.12:隧道窑的断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2.16隧道窑金属构架的允许偏差
注:项次3为关键项。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4处。 检查方法:吊线检查,尺量检查。
管件标准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2处~4处。 检查方法:吊线检查,尺量检查。
4.2.17推板式隧道窑砌体的砖缝厚度应符合表4.2.17
检查数量:窑墙每层通道检查1次,每次抽查2处~4处。 检验方法:在每处砌体的5m表面上用塞尺检查10点,比规 定砖缝厚度大50%以内的砖缝,Ⅱ类砌体不超过4点,Ⅲ、IV类砌 体不超过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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