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1465-2019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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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3. 1 气密性要求

    6. 3. 2 液压要求

    3.2.1热水机使用侧各部位应无异常变形和泄漏。 3.2.2热水机自带承压式水箱的设计压力应不小于0.7MPa,热水机水箱各部位及接头处不应有 形和泄漏现象。

    6. 3. 3 运转要求

    石化标准T/ZZB 14652019

    6.3.4名义工况性能

    6.3.4.1热水机的实测制热量不应低于名义制热量。 6.3.4.2热水机的实测制热消耗功率不应大于名义制热消耗功率(不包括辅助电加热消耗功率)。 6.3.4.3热水机的实测制热量与实测制热消耗功率之比(性能系数COP/COR)应不小于明示值,且同 时不小于表2的规定值。

    表2热泵热水机名义工况制热性能系数

    6.3.5最大负荷工况

    6.3.5.1热水机各部件不应损坏,过载保护器不应跳开,热水机应能正常运行 6.3.5.2热水机最大负荷工况下的制热性能系数应不小于5.20W/W。

    6.3.6低温极限工况

    6.3.6.1热水机制热各部件不应损坏,低压、防冻、过载等安全保护元器件不应动作,热水机应能正 常工作,但允许出现卸载运行。 6.3.6.2热水机低温极限工况下的实测制热量应不小于低温名义制热量的60%,制热性能系数应不小 于1.10W/W。

    6. 3. 7自动融霜

    热水机进行融霜试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安全保护元器件不应动作; b 融霜功能正常,融霜彻底,融霜时的融化水应能正常排放; 在最初融霜结束后的连续运行中,融霜所需的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周期时间20%;两个以 上独立制冷循环的机组,各独立循环融霜时间的总和不应超过各独立循环总运转时间的20%; d)自动融霜工况的制热性能系数应不小于3.00W/W。

    对于室外安装的热水机,应在使用侧采用低温保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要求: a) 低温保护功能正常; b 使用侧水温度等于或低于允许低温温度时,热水机应能正常启动低温保护, c)使用侧换热器、水箱和水系统管路不应出现冰冻或冻裂现象

    最大噪声值应不大于表3的要求,且不应大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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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水机运输试验后不应损坏,各紧固件不得松动,制冷剂无泄漏,噪声应符合6.3.10的要求 生

    6. 3. 12可靠性

    热水机应能连续运行720h,各部件不应损坏,安全保护元器件不应动作,融霜时产生 能自动正常排放。试验后热水机铭牌及装饰板不得变形、脱落,其图案和字迹应清晰。

    目带水箱的热水机,放置13h后热水的温度应符合

    表4自带水箱的热水机保温及使用性能要求

    6. 4. 2使用性能

    对于自带水箱的热水机,放水量与水箱额定容量比值应不低于65%

    6.4.3热水机水箱容量

    对于自带水箱的热水机,热水机水箱容量允许偏差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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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水机涂装件涂层应牢固,其附着力应符合GB/T1720一1979中规定的一级

    按IB/T12841一2016中6.1规定的方法进行。

    7.2.1检漏仪灵敏度不应大于1.0g/a。

    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3规定的方法进行。

    应按GB/T21362一2008中6.4.1规定的方法进行

    7. 6. 2 液压试验

    热水机在装配流水线上正常开启工作,连续运转10min~30min,检查热水机的运转要求

    7.6.4名义工况性能试

    7.6.4.1低温名义工况性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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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4.1.1热水机低温名义工况制热量试验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4.1.1规定的方法进行。 7.6.4.1.2热水机低温名义工况制热消耗功率试验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4.1.2规定的方法进 行。 7.6.4.1.3热水机低温名义工况制热性能系数COR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4.1.3规定的方法 进行计算。

    7.6.4.2常温名义工况性能试验

    7.6.4.2.1热水机常温名义上况制热量试验应按JB/T12841一2016申6.4.4.2.1规定的方法进行。 7.6.4.2.2热水机常温名义工况制热消耗功率试验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4.2.2规定的方法进 行。 7.6.4.2.3热水机常温名义工况制热性能系数COP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4.2.3规定的方法进 行计算。

    7.6.4.3辅助电加热消耗电功率试验

    7.6.4.4水侧压力损失试验

    7.6.5最大负荷工况试验

    7.6.5.1热水机最大负荷工况试验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5.2规定的方法进行。 7.6.5.2热水机最大负荷工况下的制热性能系数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4.1.3规定的方法计 算。

    7.6.5.1热水机最大负荷工况试验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5.2规定的方法进行。

    7.6.6低温极限工况试验

    7.6.6.1循环加热式热水机低温极限工况试验按JIB/T12841一2016中6.4.6.2规定的方法进行 7.6.6.2静态加热式热水机低温极限工况试验按JB/T12841一2016中6.4.6.3规定的方法进行。 7.6.6.3热水机低温极限工况下的制热性能系数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4.1.3规定的方法计 算。 7.6.6.4热水机低温极限工况下的制热量试验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4.1.1规定的方法进行

    7. 6. 7自动融霜试验

    7.6.7.1循环加热式热水机自动融霜试验应按GB/T21362一2008申6.4.7.2规定的方法进行,融霜工 兄见JB/T12841一2016表1中的规定。 7.6.7.2静态加热式热水机自动融霜试验应按GB/T23137一2008中6.6.2规定的方法进行,融霜工况 见JB/T12841一2016表1中的规定。 7.6.7.3热水机自动融霜下的制热性能系数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4.1.3规定的方法计算

    7. 6. 8 低温保护试验

    应按JB/T12841一2016中6.4.8规定的方法进行

    7. 6. 9 变工况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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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按IB/T12841一2016中6.4.9规定的方法进行

    热水机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接近常温名义工况下,应按JB/T4330规定的方法进行

    7.6.11运输要求试验

    按GB/T23137—2008中6.13规定的方法进行。

    7.6.12可靠性试验

    7.7热水购存性能试验

    7.7.1保温性能试验

    应按JB/T12841—2016中6.6.2.1规定的方法进

    7.7.2使用性能试验

    7.7.3热水机水箱容量试验

    应按JB/T12841—2016中6.6.2.3规定的方法进行。

    热水机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每台热水机应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装箱单 出厂。 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5。 3出厂检验结果出现任一项不符合,则判定该台产品不合格

    8.2.1每台热水机应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 方能出厂。

    8.2.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5

    表5出厂、型式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8.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做型式检验: a)试制新产品; b)间隔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8.3.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做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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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年不少于一次; d)当产品在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有重大改变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8.3.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5。 8.3.3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 8.3.4型式检验结果发现任一项不符合,则判定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1每台热水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铭牌,铭牌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且内容至少包括: a 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产品类型和名称; 气候类型,需标明最低运行环境温度; d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常温名义工况制热量和消耗功率及COP、低温名义工况制热量和消耗功率 及COPh、制冷剂代号及其充注量、电源(电压、相数、频率)、保护类别、噪声、额定电流、 输入功率、最大输入功率、最大运行电流、水侧压力损失、使用侧水压差(提供水泵的机组) 机组质量等]; e) 产品出厂编号; f 生产日期。 1.2当使用可燃性制冷剂时,铭牌还应给出符合GB2894规定的“当心火灾”的警告标志。 1.3热水机相关部位[如进(出)水口、排污口、制冷剂气阀、液阀等]应有标明运行状态的标志及 关安全标识(如接地标识、警告标识等)。 1.4热水机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型号、名称和商标; C 净质量、毛质量; OUALITY d 包装外形尺寸; 执行标准; e 其它标志(如有关包装储运标志、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分别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 要求)。

    9.1.4热水机包装箱上应

    a) 制造厂名称; 6) 产品型号、名称和商标; c) 净质量、毛质量; OUALITY d) 包装外形尺寸; e 执行标准; f 其它标志(如有关包装储运标志、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分别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 要求)。 .1.5应在相应的地方(如产品说明书、铭牌等)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其它标志(如有关包装储运标志、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分别符合GB/T191和GB/T6388 要求) 应在相应的地方(如产品说明书、铭牌等)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9.2.1热水机在包装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各部件应清洁、干燥,易锈部件应涂防锈剂:热水机应外套 塑料罩或防潮纸并应固定在包装箱内,其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要求。 9.2.2包装箱内应附随机文件,随机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等。 9.2.2.1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

    漆包线标准a)型号和名称; b)出厂编号; c) 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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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检验结论; e)检验员、检验负责人签章及日期。 9.2.2.2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 主要技术参数,如产品型号和名称、工作原理、适用范围、执行标准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除 铭牌标示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外,还应包括最大总功率、最大运行电流等); b 变工况性能曲线图; c 产品的结构示意图、热水系统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等; 安装说明和要求(对于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机组的安装应符合GB/T9237中的要求); e) 使用要求、维修及注意事项(对于使用可燃性制冷剂的机组的维修和保养除满足GB/T9237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GB4706.32一2012附录D的要求)。

    9.3.1热水机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应倒置、碰撞、倾斜、雨水淋湿。 9.3.2机组出厂前应充入或保持规定的制冷剂量,或充入0.02MPa~0.03MPa(表压)的干燥氮气。 9.3.3热水机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并注意电气系统的防潮。

    10.1产品应有具有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

    0.2应建立售后管理体系和用户档案系统,为终端用户进行产品使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培训。 0.3产品在正常安装使用条件下应有2年的“免费保修期”,在免费保修期内,如因制造不良而发生 员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如是制造厂原因的应无偿的为用户维修或更换机组。 0.4应建立快速响应服务机制 方便面标准,销售覆盖区域内2h响应,12h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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